二、设计心理学的研究范畴
艺术设计是一项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具有实用与审美双重属性。
实用与审美是消费者心理的两个主要方面,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如图2-2)。
图2-2 实用与审美的区别与联系
首先,作为审美对象的艺术品,很多情况下可以被视为有闲阶级的奢侈品,这种情况下的艺术呈现出“脱离功利”的色彩,而仅仅对知觉产生作用。而实用对象则不然,与所有存在的客体一样,它的美在于“显示出赋予它本质的充实性”,适合于其预期的用途。
其次,设计艺术本身既不同于一般的实用对象,也不同于以审美感知为目的的艺术作品,其同时包含实用性和审美体验两重属性,并且这两种属性天然地结合在了一起。
从设计主体(设计师)的角度来看,设计师用设计将产品与用户联系在一起。设计的重要职责在于沟通用户与制造方之间的供需关系。设计师应能洞悉用户对于超出产品功能之外更加主观性的需要—情感方面的需要。
综上所述,设计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又可延展到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如何使设计易于使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它的核心功能。这是设计的基点,尤其是对于工业设计,它的重点在于,通过心理学研究是否能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即如何使产品符合人的使用习惯,做到安全、易于掌握、便于使用和维护,与使用环境相匹配。
第二,如何使设计在商业营销中获得成功。这个层次的设计艺术心理学主要针对用户“情感体验”的问题。设计心理学解决的是如何使产品符合用户超出“使用”需要之外的多样性需要,在用户对设计物进行选择、购买、持有、使用以及鉴赏等一系列消费过程中更加吸引消费者,在异常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的问题,本书统称为“情感”因素。
第三,设计师心理,即研究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围绕设计实践活动所产生的心理现象(设计思维)及其影响要素—“创造力”的问题。在这一层面上,设计心理学的目的在于运用心理学,特别是创意思维的特有属性,帮助设计师拓展思维,激发灵感;并且还可用于设计教育中,帮助设计专业学生培养和提高其设计创意能力。
从这三个层次的划分来看,用户心理研究主要涉及了第一、二两个层面,关注围绕用户购买、使用、评价及反馈这一整体过程中的用户(消费者)的心理现象及影响要素,但研究的结果和最终目的则是针对第三个层面,是为了给设计师提供设计的素材、方法手段和灵感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