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设计:思维、设计与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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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建筑环境空间设计

2.1 建筑内部环境空间组织与分析

2.1.1 空间认知与理解

2.1.1.1 关于“空间”的理解

空间,辞海中解释为“物质存在的一种形式,是物质存在的广延性和伸张性的表现……空间是无限和有限的统一,就宇宙而言,空间是无限的,无边无际,就每一具体的个别事物而言,则空间又是有限的……”。

空间是指与实体相对的概念。各种物质元素如门、窗、墙体、屋顶等建造方法都不是建筑的真正目的,而是达到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建筑的真正目的在于空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空间又是“由一个物体同感觉它的人之间产生的相互关系所形成”,是指感觉意义上的空间。事实上,“空间还是物质的,它具有三维维度,它位于某个特定的地点,经历了时间的改变,包含着人们的记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时一些活动也能形成特殊的空间形式,空间与人们的生活密切关联。

综合以上概述,所谓空间是指实体与实体之间相互关联而产生的一种环境,即由实体环境所限定的“场”,由长度、宽度、高度等表现出来。建筑空间便是指这个意义范畴上的空间,是一种具有实用性的空间,是人们按照某种活动要求,采用某些建筑手段和组合方式创造出来的有具体形象的建筑形式(图2.1)。

图2.1 建筑如同器皿一样,关键是要有可以使用的内部虚空的部分

空间是建筑的“灵魂”,是功能、艺术、技术、经济等多种要素的组织以及由此形成的空间表象。建筑设计的实质就是塑造适合于一定用途的空间,可以说空间设计是建筑设计的核心内容。具体而言,空间设计即确定建筑空间的功能与形式以及空间与空间的关系。建筑空间是一种非物质要素,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三维存在,在本质上表现为—种使用功能。建筑空间要满足人们的精神和审美需求,因此功能与形式是建筑空间设计的两大要素。

2.1.1.2 关于“建筑空间”的解释

对于“建筑空间”的解释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理解。荷兰著名建筑师赫曼·赫茨伯格(Herman Hertzberger)认为:建筑空间的塑造是通过它周围的东西及其内的物体被我们感知的。当我们在建筑领域谈及空间时,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感知着一个空间。一个物体的存在或缺失决定了涉及的是无限大的空间,还是一个更多或更少被包含的空间,或是存在于两者之间,既非无穷大也非被包围。空间是被限定的,意义是明确的,也是由其外部和内部物体单独或共同决定的。空间意味着什么——对一些事物提供保护或使得某物可被接近。一个空间带有类似于目的性的东西,即使它有可能走到这一目的的对立面。那么我们可能将一个空间理解为一个目标而只不过是在相反意义上的:是一个负实体(a negative object)。

我国学者侯幼彬先生在《建筑空间与实体的对立统一——建筑矛盾初探》一文中对建筑矛盾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盖房子的人力物力都花在实体上,而真正使用的却是空间。所有建筑,都是建筑空间与建筑实体的矛盾统一体。他还指出:人为建筑空间的获得所采用的不外乎是“减法”(削减实体)与“加法”(增筑实体)这两种方式,在许多情况下是“加法”与“减法”并用。建筑实体提供了三种类型的建筑空间状况:①形成建筑内部空间,同时形成建筑外部空间;②只形成建筑内部空间,没有形成建筑外部空间;③只形成建筑外部空间,没有形成建筑内部空间。

除了上述国内外学者对“建筑空间”的论述以外,日本建筑师黑川纪章还提出“灰空间”的概念。他认为“灰空间”一方面指色彩,另一方面指介乎于室内外的过渡空间。对于前者,他提倡适用日本茶道创始人千利休阐述的“利休灰”思想,以红﹑蓝﹑黄﹑绿﹑白混合出不同倾向的灰色装饰建筑;对于后者他大量利用庭院﹑走廊等过渡空间,并将其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就一般人的理解,就是半室内与半室外、半封闭与半开敞、半私密与半公共的中介空间。这种特质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抹去了建筑的内外部界限,使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空间的连贯性消除了内外部的隔阂,给人以自然有机的整体感觉。

“灰空间”的存在,使人们在心理上产生了一个转换的过渡,有一种驱使内外空间交融的意向。注重空间的营造尤其是灰空间的作用,能为人们的生活创造更多更好的生活环境。

2.1.1.3 建筑空间类型

空间有着各种不同类型,如自然空间与建筑空间。在建筑空间这一层面上,又分为居住建筑空间与公共建筑空间等。在每一类型空间的层面上又分为目的空间和辅助空间。目的空间是具有单一功能的使用空间,如起居室、办公室、教室等;辅助空间可以是卫生间、贮藏间及为目的空间服务的一系列单元部分等,见表2.1。

表2.1 建筑空间类型及其内容

注:表中A、B、C、D等是指各种具有单一功能的使用空间

(1)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 建筑空间有内、外之分,但是在某些情况之下,建筑内、外空间的界线似乎又不是非常分明。一般情况下,人们常用有无屋顶来区分室内、外部空间的标志。日本建筑理论家芦原义信在其《外部空间设计》一书中也是用这种方法来区分内、外空间的。

①内部空间。建筑的“内部空间是人们为了某种目的而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技术手段从自然空间中围隔出来的。”内部空间和人的关系最为密切,对人的影响也最直接。建筑内部空间不仅要满足建筑基本的使用功能,还要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

②外部空间。建筑的外部空间主要因借建筑形体而形成,主要类型有两种:其一是以空间包围建筑而形成的开敞式外部空间,如广场空间、街道空间等;其二是由建筑实体围合而形成的具有较明确形状和范围的封闭式外部空间,如院落空间。除此之外,还有各种介于开敞与封闭之间复杂的外部空间形式,如半室外的灰空间。

(2)单一空间和组合空间

①单一空间。单一空间是构成建筑空间的基本单位,由垂直向度的限定要素和水平向度的限定要素通过一定方式围合而成,房间是最典型的单一空间。一幢建筑可以是一个单一空间,也可能是多个单一空间的组合。通常,一座建筑是由若干不同形状的单一空间共同构成。在进行建筑空间研究时,人们通常是从建筑最小的空间单元——单一空间入手。对于单一空间而言,空间的形状、比例和尺度、围合程度等基本属性决定着空间的性质。

②组合空间。组合空间是由多个单一空间按照一定的规则或方式组合而成的空间。建筑空间或由单一空间构成,也可以由多个单一空间按照一定的规则或方式组合而成。

2.1.1.4 空间的形式属性

(1)形状 形状是空间主要可以辨认的特征之一,是人们认识和辨别空间形式的基本条件。立方体、圆锥体、球体和圆柱体等都构成了容易认知的基本形式,表现了普遍和特殊的形态美。空间的形状是由物体的外轮廓或有限空间虚体的外边缘线或面所构成的。空间的形状越简单、越有规则,就越容易使人感知和理解(图2.2)。

图2.2 空间的形状

(2)尺度 简单而言尺度就是用来衡量一个量的标准。尺度包含相对尺度和绝对尺度两层含义。相对尺度是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含义,建筑物的整体与局部之间相对关系所反映的尺度;绝对尺度是指与常人尺度的关系。常人尺度是人们在日常经验中以对该物体的熟悉尺度或常规尺度为标准而建立的尺度关系,如家具、窗台高度、门的高度、楼梯的宽度、阳台栏板的高度等。人们用这些熟悉的常规尺度作为度量单位来认识和理解空间的大小、高低感受,并在这种比较后得出结论,如局促、紧张、压抑及空旷等。这些均来自于人体尺度的度量关系,这种度量关系反映了建筑物的绝对尺度(图2.3)。

图2.3 通过人体尺度的度量关系来判断建筑空间的大小

(3)方位 空间方位包括位置和朝向两个因素。方位是影响空间形状的重要性与含义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我们以基本型圆形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圆形是一个集中性和内向性极强的形状,通常在它所处的环境中是稳定的和以自我为中心的。当人们考虑它的方位属性时,就会发现圆形处在一个场所的中心或边缘时,它的重要性和含义是不相同的。

(4)恒常性 如果人们知道那是什么物体,那么我们就会立刻知道或感知到该物体的大小、体积和意义及其他性质。对某种事物的熟悉程度越高,对其感知的恒常性就越大。关注恒常性不仅对于观者是重要的,而且对于设计者也是重要的。设计者所给予的一定是观者所能理解和接受的,所以设计师不能片面强调设计者个人的特定趣味,不考虑观者的理解、认知能力及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