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艺术作品的真实性和或然性——对话一则
德国一家剧院的布景是一座椭圆形的、有点像露天剧场的建筑,建筑中的包厢里画了许多观众,他们的样子像是对下面正在发生的事情非常关注。一些坐在剧场的正厅和包厢里的真正观众对此表示不满,非常生气,因为人们想拿这些不真实的和不具有任何或然性的东西来欺骗他们。由此就引发了一场对话,这里记录的就是对话的大致内容。
艺术家的律师 让我们看看,我们的意见是不是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彼此接近。
观众 我们明白,您想如何为这样的布景辩解。
律师 当您走进剧院时,您并不期待您在里面将要看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和实在的。是不是这样?
观众 是这样。但我要求,至少应让我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和实在的。
律师 请原谅,我不相信这是您真实的想法,而且我还要说,这绝不是您的要求。
观众 这倒奇怪了!如果我不要求这个,那舞台美术师为什么还要煞费苦心,把所有的线都按照透视的原则画到最精确的程度,把所有的对象都按照最完美的姿态画出来呢?为什么还要研究古代服饰?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大的力气,保持古代服饰的原样,以便我能因此而置身于那个时代呢?有些演员最真实地表达了感觉,他们的讲话、动作和姿态最接近真实,他们让我产生错觉,以为我看到的不是模仿而是事情本身,为什么这样的演员最受称赞?
律师 您非常出色地表达了您的感觉,只是您想要清楚地领悟到您感觉到的东西,那就困难多了。如果我反驳您说,您觉得所有的戏剧表演都不是真的,它们只是真的一种假象,您会说什么?
观众 我将会说,您只是提出了一个敏感的、令人难以捉摸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只不过是一种文字游戏而已。
律师 我可以这样来回答您,如果我说到我们的精神所起的作用,那就没有一个词是敏感的和难以捉摸的,这样文字游戏本身就是精神的一种需要,因为凡是我们无法直截了当地表达出我们心中想的东西时,精神就试图通过对立来进行运作,就试图从两方面来回答问题,就仿佛把事情放在中间然后加以把握。
观众 精彩!只是请您解释得再清楚一些,如果可以的话,请用例子说明。
律师 我很容易就能举出能说明我的观点的例子。比如说,当您听歌剧时,您是不是也强烈地、全身心地感到快乐?
观众 如果一切都和谐一致,如果我意识到这是最完美的话。
律师 可是,台上的那些好人是以唱来表示他们彼此相逢,是以唱来互致问候,是以唱来转述他们收到的便条上写的内容,是以唱来表达他们的爱、他们的恨、他们的所有激情,他们是一边唱一边相互厮打,他们是一边唱一边告别人世。既然如此,您能说,整个演出或者只是整个演出的一部分看起来是真的吗?我甚至要说,有一点真的影子吗?
观众 是啊,如果我考虑一下,我确实不敢这么说。我觉得,所有这些一点儿也不真。
律师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您都感到十足的快乐和满意。
观众 对。而且我还想起,平常人们正是因为歌剧连一点或然性也没有而嘲笑它,尽管如此,我在听歌剧时总感到最大的快活,而且歌剧越丰富、越完美,感觉就越强烈。
律师 您在听歌剧时不也感到完全被迷惑吗?
观众 被迷惑,我不想用这个词——也可以用——不行,不能用。
律师 这里您也处在一种完全的矛盾之中,这个矛盾比文字游戏严重得多。
观众 别着急,我们应当把它弄清楚。
律师 只要我们弄清楚了,我们的意见也就一致了。请您允许我,就我们现在谈到的这一点向您提几个问题。
观众 您既然通过提问把我绕得糊里糊涂,您就有义务再通过提问让我明白过来。
律师 您不愿把由歌剧引起的您的那种感觉称为迷惑?
观众 不愿意,不过,这有一点像迷惑,是一种与迷惑关系很密切的东西。
律师 您差不多到了忘我的地步,是不是这样?
观众 不是差不多,而是完全,如果整个歌剧或其中的一部分特别精彩的话。
律师 您陶醉过吗?
观众 不止一次。
律师 您能说说,是在什么情况下吗?
观众 被陶醉的次数实在太多,我难以一一列举是在什么情况下。
律师 不过,您已经说过,当一切都和谐一致时,您最为陶醉。
观众 对,说过。
律师 这样一种完美的演出是它自己本身和谐一致呢,还是同另外一种自然产物和谐一致?
观众 当然,毫无疑问,是它自己本身。
律师 可是,和谐统一是不是艺术的产物?
观众 是的。
律师 前面我们曾否认歌剧有某种真实性,我们说,它绝不可能把它所模仿的东西表现得具有或然性。但是,我们能不能否认它有一种内在真实性,这种内在真实性来自一部艺术作品的必然结论?
观众 假使一部歌剧优秀的话,它就自成一个小世界,在这个小世界里一切都按照某些规律进行,人们必须按照它自己的规律来判断它,必须按照它自己的特点去感觉它。
律师 由此不就可以得出结论,艺术真实和自然真实是完全不同的,艺术家不应该也不可能为此不辞辛苦,让他的作品真正作为自然作品而出现吗?
观众 但是,我们常常觉得它是自然作品。
律师 这我无法否认。不过,对此我也可以说实话吗?
观众 为什么不可以!这次我们之间用不着讲客气。
律师 那我就冒昧地说,只有完全没有教养的观众才会感到一部艺术作品是自然作品。艺术家也喜欢和尊重这样的观众,虽然他们处在最低的水平上。不过,遗憾的是,只有当艺术家俯就他们时,他们才会满意,一旦真正的艺术家由于天才的驱动开始展翅高飞,以便使他的作品在所有方面都达到完美的程度时,他们就绝不会同他一起升腾。
观众 这话讲得有点离奇,不过还听得下去。
律师 您自己的水平如若不能再提高一步,您是不会喜欢听这种话的。
观众 您让我试一下,把咱们讨论过的问题整理一下,并再往深处想想。您让我来担当提问的角色。
律师 那就更好了。
观众 您说,只有没有教养的人才会觉得一部艺术作品是一个自然作品。
律师 对!您想想向大师画的樱桃飞去的那些鸟儿。
观众 这并不能证明,这些水果画得特别好,是不是?
律师 一点儿也没有证明,相反它倒向我证明,它们的爱好者是真正的麻雀。
观众 可是我也不能因此就认为这幅画不是一幅好画。
律师 我可以给您讲一个发生在现在的故事吗?
观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宁肯听故事也不愿听推理。
律师 一位研究自然的伟大学者养了许多家畜,其中有一只猴子,它一度不知去向,经过长期寻找,最后发现它在书房里。在那里,它坐在一个角落里,一部没有装订的自然史著作里的铜版画散落在它的周围。宠物的这种学习热忱使主人惊讶不已,于是他走近它;但令他吃惊和恶心的是,他看到贪吃的猴子把所有它能找到的画出来的甲虫都咬了下来。
观众 这个故事真有意思。
律师 我倒想说,很恰当。您总不能把这些色彩鲜明的铜版画同一位伟大艺术家的画相提并论吧?
观众 不能。
律师 可以把猴子算作没有修养的爱好者吗?
观众 大概可以,而且可以算作是贪得无厌的爱好者。您使我想起一个奇怪的想法。没有教养的爱好者难道不正是仅仅为了能以自然的,常常是粗俗下流的方式享受一部艺术作品而要求艺术作品应当是自然的吗?
律师 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
观众 因此,您说,一个艺术家如若追求这样的效果,那就是自己贬低自己。
律师 这是我坚定不移的信念。
观众 但是,我总觉得这里有个矛盾。刚才以及在其他地方,我曾荣幸地被您至少算作是半个有教养的爱好者。
律师 把您算作正在成为内行的爱好者。
观众 既然如此,那请您说说,为什么我也觉得一部完美的艺术作品是一个自然作品呢?
律师 因为它与您认为的更好的自然相一致,因为它超过了自然,但又没有脱离自然。一部完美的艺术作品是人的精神的作品,在这个意义上,它也是自然的一个作品。但是,由于它把分散的对象集中在一起,把甚至最平凡的对象的意义和价值也吸收进来,这样它就超过了自然。它必然贯穿一种和谐地产生和形成的精神,这种精神找到了恰如其分的东西,找到了就是按照它的自然属性也是完美无缺的东西。普通的爱好者对这些都毫无概念,他们对待一部艺术作品就如同对待在市场上看到的东西一样。但是,真正的爱好者不仅看到被模仿的东西的真实性,而且看到被选中的那个对象的优点,看到了组织编排的奥妙,看到了小小艺术世界超凡脱俗的地方。他感到,他要享受作品,就得使自己提高到艺术家的水平;他感到,他必须从分散的生活中把心思集中起来,同艺术作品同命运共呼吸,由此使自己有个更高的存在。
观众 我的朋友,说的真好。我在观赏绘画、看戏以及读其他种类的文学作品时也有过类似的感觉,也大致感到了您所要求的那些。我将来要更好地注意自己和艺术作品。不过,如果我冷静地想一想,又觉得我们已经远远地离开了引起我们这次谈话的因缘。您原本想说服我,我应该认为我们这个歌剧院里画的那些观众是可以允许的;可是,虽然至目前为止我同您的意见已经一致,但我还是看不出,您为什么要维护这一特许,而且我也看不出,您打算在什么名目下把这些画出来的关怀歌剧的人介绍给我。
律师 幸好,这出歌剧今天重演,您大概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吧?
观众 绝对不会。
律师 那些画出来的人物呢?
观众 他们不会把我吓跑,因为我认为我自己比麻雀强一点。
律师 我希望,我们双方的共同兴趣会使我们不久再度相会。
(范大灿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