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研究附注解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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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

§1

奥古斯丁在《忏悔录》第一卷第八节中说:“当成人称呼某个对象并且转向这个对象时,我注意到这个情况,并且明白这个对象是用他们发出的声音来标示的,因为他们想要把它给指出来。然而,这些我是从他们的姿势中获知的。这些姿势是所有民族的自然语言。借助表情和眼睛的作用,借助肢体的运动和语调,这种语言表明了心灵在渴望什么或坚持什么或拒绝什么或逃避什么时的种种感受。就这样,我一遍遍地听到那些词在不同句子的特定位置上被说出来,从而逐渐学会去理解这些词标示的是什么对象。一旦我的嘴巴熟悉了这些符号,我就用它们来表达我的愿望。”

在我看来,我们从这段文字中得到了一幅关于人类语言的本质的特殊图画。也就是说:语言中的词语是对象的名称——命题是这种名称的结合。——在这幅关于语言的图画中,我们找到了如下观念的根源:每个词都有一个意义,意义与词语相对应,意义就是词语代表的对象。

奥古斯丁并未提及词类的区别。我认为,以这样的方式来描述对语言的学习的人首先想到的是名词,比如“桌子”“椅子”“面包”,以及人的名字,其次才想到某些行为和属性的名称,并且把剩下的词类视为某种会自行就位的东西。

现在设想一下语言的这种应用:我让某人去购物。我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五个红苹果”。他将这个纸条递给卖家,后者打开那个上面写着“苹果”的抽屉,然后在一张图表上寻找“红”这个词并找到与之对应的色样,然后他按照顺序念出基数词——我假定他记住了它们——直到“五”这个词。每说一个数词,他就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与色样颜色相同的苹果。——人们就是以这样的以及类似的方式使用词语的。——“但是他怎么知道该去哪里以及怎样寻找‘红’这个词,又怎么知道该拿‘五’这个词怎么办呢?”——好吧,我假定他就是像我说的这样行动的。解释终有一个终点。——但什么是“五”这个词的意义呢?——这里根本没有说到什么意义,说的只是“五”这个词是如何被使用的。

§2

关于意义的那种哲学观念来自对语言的作用方式的一种原始的看法。但是也可以说这是关于一种比我们的语言更原始的语言的看法。

让我们设想一种符合奥古斯丁给出的描述的语言:这种语言要用于一个建筑工人A和一个助手B之间的交流。A用一些建筑石料来建造一座房子,有块石、柱石、石板、横梁。B按照A需要的顺序将这些石料递给他。出于这个目的,他们使用一种由如下词语构成的语言:“块石”“柱石”“石板”“横梁”。A喊出这些词,——B把石头搬过来,他已经学会根据某种呼喊来搬动那种石头。——请将其视为一种完整的原始语言。

§3

我们可以说奥古斯丁描述了一个交流的系统,只不过并不是所有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都是这样的系统。若在某些情况下出现了“这种描述可用还是不可用?”这个问题时,我们就得这样说。于是答案就是:“是的,是可用,但这只适用于这个被严格限定的区域,而不适用于你刚才声称要描述的那个全体。”

这就像某个人宣布:“玩游戏就是按照某些确定的规则在一个平面上移动一些东西……”——我们会回答他:你想到的似乎是棋类游戏,然而并非所有的游戏都是这样的。你可以将你的定义明确限定在这些游戏中,以此来纠正你的定义。

§4

设想一套文字,其中的字母被用作声音的符号,但也被用作重音符号和标点符号。[可以将一套文字当作一种描述声音图案(Lautbildern)的语言。奥地利音乐理论家汉斯立克曾把音乐比作阿拉伯图案花纹(即“Arabeske”),可见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杨业治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第50页。]现在设想某个人这样来理解这套文字,就好像每个字母只是对应着一个声音,就好像这些字母没有其他什么完全不同的功能了。这样一种关于这种文字的过于简单的看法就类似奥古斯丁关于语言的看法。

§5

如果人们去观察第1节中的例子,那么他们或许会感觉到,关于词语意义的一般看法在多大程度上用一团迷雾包围了语言的功能,使我们无法清楚地看到它。——在一些原始的语言使用方式那里,我们能清楚地综观词语的目的和功能,如果从这些原始的使用方式入手来研究语言现象,那么迷雾就会消散。

孩子在学习说话的时候使用的就是这样一些原始的语言形式。语言的教学在这里并不是解释,而是一种训练。

§6

我们可以想象第2节中的语言是A和B的全部语言,甚至是一个部落的全部语言。孩子们被教育去做这些事,同时去使用这些词,以这样的方式对其他人的话作出反应。

这种训练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教孩子的老师用手指向这些对象,将他们的注意力引向这些对象,同时说出一个词。比如在展示石板的样子时说出“石板”一词。(我不想将其称为“指物解释”或“定义”,因为孩子还不能就名称发问。我想称其为“指物教词法”。——我说这将构成这种训练的一个重要部分,因为人的情况就是这样的,不是因为不能去设想其他的情况。)人们可以说这种指物教词法在词语和事物之间建立了一种联想式的联系。但这意味着什么呢?好吧,它可以意味很多东西。不过,也许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孩子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事物的图画便在他的心里浮现出来。然而,如果这事现在发生了,——那这就是词语的目的吗?——是的,它可以是目的。——我可以设想对于词语(一串声音)的这样一种使用。(说出一个词就像在一架想象的钢琴上敲一个键。)但是在第2节的语言中,唤起意象“Vorstellung”是一个不太好翻译的词,在哲学中,它常被译成“表象”。这个词在文中出现的频率颇高,英译本一般按照语境译成“idea”“image”“imagination”“mental image”等,这种做法可能是对的。我一般译成“意象”,有时也会译成“想象”“观念”,总之是“心里的东西”,有时可以理解为某个东西在我们心中的“摹本”或“副本”。这个名词的动词形式是“sich vorstellen”,一般译成“想象”“设想”,可以体会一下两者的联系。不是词语的目的。(当然人们也可以发现它有助于达成真正的目的。)

但是,如果指物教词法具有这样的效果,——我该不该说它影响了对于词语的理解呢?难道不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依照“石板!”这个喊声而行动的人才理解它吗?——但是指物教词法也许有助于达成这一点。但也只能与一种特定的教学法相联系才可以。与另一种不同的教学法联系在一起,针对这些词的相同的指物教词法就会带来完全不同的理解。

“我把这根杆子和这个手柄连接在一起,就把刹车装好了。”——是这样的,如果机械装置的所有其他部分也具备的话。只有与它们连接在一起,这才是一个刹车杆,从它的支架中分离出来,它甚至不是一个手柄。它可以什么都是,或什么也不是。

§7

在语言(2)指的是第2节中的那种语言用法,下同。的使用实践中,一方喊出那个词,另一方依照它来行动。然而,在语言教学中也会出现这样的事:学习者说出这些对象的名称。换言之就是:当老师指向一种石料的时候,他说出那个词。——确实,这里还会有更简单的练习:学生跟着老师念一个词——这两者都是与说话相类似的事情。

我们也可以设想(2)中使用语言的整件事是某些游戏中的一种,孩子就是通过这些游戏来学习母语的。我想把这些游戏称为“语言游戏”,有时我也将一种原始的语言称为一种语言游戏。

说出石料的名称,跟着念一些词,这些事情也可以被称为语言游戏。想一想词语在跳圈圈游戏中德文为“Reigenspielen”,一群人手拉手围成一个圈边唱边跳,歌词押韵、好听,但没有具体含义。的一些用法吧。

我也会把那个由语言以及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为构成的整体称为“语言游戏”。

§8

让我们来看看语言(2)的一种扩展。除去“块石”“柱石”等词以外,它还包括一个词语序列,其用法就像(1)中的那个卖家对数词的使用(它可以是字母表中的字母序列),此外还有两个词,可以是“到那儿”和“这个”(因为这已经大致表明了它们的目的),与一个指示性的手部动作连在一起使用,最后是几个色样。A给出这样一种指令:“d—石板—到那儿。”同时他给助手看一个色样,并且在说“到那儿”这个词的时候指着工地上的某个地方。B说出字母表上的字母,一直说到“d”,每说一个字母,他就从放石板的地方拿出一块和色样同色的石板,并将这些石板搬到A指定的地方。——在另一些场合,A给出这样的指令:“这个—到那儿。”在说“这个”的时候,他指着一块石料,等等。

§9

孩子在学习这种语言的时候,他必须记住“a、b、c……”这些“数词”的顺序。他还得学会它们的用法。——这种教学中是否也存在指物教词法呢?——好吧,人们会指着石板数着:“a、b、c块石板。”——就数词的指物教词法而言,不是用数词来数数,而是将它们当作那种一眼就可以看清的对象组的名称,那么针对数词的指物教词法和针对“块石”“柱石”的指物教词法之间的相似性就更多了。孩子们确实是这样学会前五或前六个基数词的用法的。

“到那儿”和“这个”也是靠指物来教的吗?——想象一下人们是如何把它们的用法教给别人的!人们会指着地点和物品,——但是,在这里,这个“指”也出现在对词语的使用中,而不仅仅出现在对用法的学习中。

§10

这种语言中的这些词语标示的是什么呢?——除了在它们的使用方式中,它们所标示的东西是什么又该如何表现出来呢?而我们已经描述了它们的使用方式。好像“这个词标示着这个”这一表达式必须成为那种描述的一部分似的。或者:好像这种描述应当被弄成“某某词标示着某某”这样的形式似的。

好吧,人们是可以说这个词标示着这个对象并以此来简化对“石板”这个词的用法的描述。如果问题仅仅在于比如要消除如下这个误解,即认为“石板”这个词所标示的是我们实际上称为“块石”的那种石料,那么人们是会这样做的,——但是,除此之外,这种“关联”的方式,即这些词的用法,是已知的。

人们同样可以说“a”“b”等符号标示的是数,倘若这样说消除了以为“a”“b”“c”在语言中扮演了“块石”“石板”“柱石”实际上扮演的角色这一误解的话。人们也可以说“c”标示的是这个数而不是那个数,倘若借此能解释这些字母是以a、b、c、d这样的顺序而不是a、b、d、c这样的顺序被使用的话。

这样一来,对词语的用法的描述是彼此相似了,但是词语的用法却不会变得相似起来!因为,正如我们所见到的,它们是完全不一样的。

§11

想一想工具箱中的工具:有一把锤子、一个钳子、一把锯子、一把螺丝刀、一把尺子、一口用来熬胶的锅、胶、钉子和螺丝。——词语的功能就像这些物品的功能一样各不相同。(而且在两者那里都存在相似性。)

当然,当我们听到词语被说出来,或者看到它们被写出来以及印出来,词语那整齐划一的模样迷惑了我们。因为它们的用法并未清楚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特别是在我们搞哲学的时候!

§12

这就像观看一台机车的操纵台:那里有一些手柄,看上去或多或少都有点相似。(这不难理解,因为它们都要用手来握住。)但一个是曲轴的手柄,可以连续地移动位置(它控制着阀门的大小);另一个是开关的手柄,只有两个有效位置,要么往下拉要么往上抬;第三个是制动杆的手柄,拉得越紧,车刹得越猛;第四个是某种泵的手柄,它只在来回拉动时才起作用。

§13

如果我们说“语言中的每个词都标示着某种东西”,那么到目前为止这话还什么也没有说,除非我们明确说明我们想要作出的是何种区分。[很可能我们想要将语言(8)中的词语与那些“没有意义”的词语区分开来,比如与那些出现在路易斯·卡罗尔路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1832—1898),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和作家,《爱丽丝漫游奇境》的作者。的诗中的词,或者与歌曲中的“哎嗨咿呀嗨”这样的词区分开来。]

§14

设想某人说:“所有的工具都是用来改变某些东西的。因此,锤子改变钉子的位置,锯子改变木板的形状,等等。”——那么尺子、熬胶盆和钉子改变什么呢?——“改变我们对于某个东西的长度的认识,改变胶水的温度,改变一个箱子的稳定性。”——从表达式的彼此相似中我们能得到什么呢?——

§15

当名称被贴在它所标示的对象身上的时候,或许“标示”这个词得到了最直接的使用。假设A在建造时所使用的工具身上有一些符号,当A将一个那样的符号出示给助手的时候,助手就把身上有这个符号的工具拿过来。

以这样的方式,以及以或多或少与此类似的方式,一个名称标示了一个东西,一个名称被给予了一个东西。——在搞哲学的时候对自己说“为某个东西命名就像为一个东西贴上标签”,这常常证明是有益的。

§16

那么A给B看的那些色样又怎么样呢:它们是不是语言的一部分?好吧,随你怎么说。它们不属于字词语言,但是,如果我对某人说“说一下‘这个’这个词”,那么你仍然会将第一个“这个”视为这句话的一部分。它所扮演的角色十分类似于语言游戏(8)中某个色样的角色,换言之,它就是另一个人要说出的东西的样本。

把样本视为语言的工具是最自然的,也最不容易引起困惑。

(对反身代词“这个句子”的评论。)

§17

我们可以说:在语言(8)中我们有着不同的词类。因为,比起“石板”和“d”,“石板”和“块石”这些词的功能要更加相似。但是,我们如何对词语进行归类,这要取决于这种分类的目的,——取决于我们的兴趣。

想一想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来对工具进行归类,或者对棋子进行归类。

§18

不要为语言(2)和(8)仅仅由命令构成这一事实而烦恼。如果你要说因此它们就是不完整的,那就问问自己,我们的语言又是不是完整的呢,——在化学符号和微积分符号被纳入我们的语言中之前,它是不是完整的呢,因为这些符号可以说是我们的语言的郊区。(要有多少座房子、多少条街道,一座城市才开始成为一个座城市呢?)我们的语言可以被视为一座老城:一座由小巷广场、新旧房舍以及各个时期扩建的房子构成的迷宫,围绕着它的,是一批新的郊区,带着笔直而规整的街道和整齐划一的房子。

§19

不难想象一种仅仅由战争中的命令和报告构成的语言。——或者一种仅仅由问题以及表达是与否的词语组成的语言,以及无数种其他的语言。——而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形式。

但让我们考虑一下这个情况:在例子(2)中,“石板!”这声呼叫是一个句子还是一个词呢?——若是一个词,那它具有的意义却不同于我们日常语言中的那个发音相同的词,因为在第2节中它是一声呼叫。若是一个句子,那它却不是我们语言中的“石板!”这个省略句。——就最初那个问题而言,你既可以把“石板!”称为一个词,也可以称为一个句子,也许称为一个“蜕化句”(就像说到蜕化双曲线)就准确了。换言之,它就是我们的“省略”句。——但这只是“给我拿一块石板!”这个句子的一种缩减形式,而在例子(2)中却不存在这样的句子。——但为什么我不应该反过来说“给我拿一块石板!”这个句子是“石板!”这个句子的加长呢?——因为那个喊“石板!”的人真正意谓的是:“给我拿一块石板!”——但你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如何在说出“石板!”的时候意谓这个呢?在心里说出那个未被缩减的句子?为什么我要把“石板!”这个说法翻译成另一个,才能把某人用“石板!”这声呼叫意谓的东西说出来呢?如果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那么为什么我不应该说“当他说‘石板!’的时候,他意谓的是‘石板!’”呢?或者,如果你能意谓“给我拿一块石板!”,那为什么你就不能意谓“石板!”呢?——但是,当我喊出“石板!”的时候,我想要的却是他要给我拿一块石板!——没错,但是“想要这个”是否就在于你以无论什么形式想到了与你说出的那个句子不同的另一个句子呢?

§20

但是,当一个人说“给我拿一块石板!”的时候,那时他确实好像可以把这个说法意谓成一个长长的词,与“石板!”一词相对应。——那么人们可以时而将其意谓成一个词,时而意谓成五个词?人们在通常情况下是怎么意谓它的?——我认为我们会倾向于说:如果我们对照着诸如“递给我一块石板”“给拿一块石板”“拿两块石板”这样的句子,也就是对照着在另一些词语组合中包含了我们的命令中的那些词语的句子,来使用“给我拿一块石板!”这个句子,那么我们就会把这个句子意谓成一个由五个词构成的句子。这是按照中文翻译来说的,“给我拿一块石板”包含了“给”“我”“拿”“一块”“石板”这五个词,但德文的原文“Bring mir eine Platte”是四个词,“递给我一块石板”的德文原文“Reich mir eine Platte zu”有五个词,“给他拿一块石板”的原文“Bring ihm eine Platte”有四个词,“拿两块石板”,即“Bring zwei Platten”是三个词。维特根斯坦的意思是:对照这些词语数量不同的句子,我们才会特地想到,原来我们自己是将“Bring mir eine Platte”意谓成一个包含四个词的句子的呀。——但是对照着另一些句子来使用一个句子又在于什么呢?也许是这些句子在那时浮现在某个人的心里?所有的句子?是在某人说这一个句子之时,还是之前,或是之后?——不!尽管这样的一个解释对我们而言有些吸引力,但是我们只要稍稍考虑一下实际上发生了什么,就可以看到我们在这里已经走入歧途。我们说我们对照着其他句子来使用这个命令,这是因为我们的语言已经包含那另一些句子的可能性。一个不理解我们的语言的人,比如一个外国人,经常听到另一个人发出“给我拿一块石板!”这个命令,他可能会认为这整串声音是一个词,也许对应于他的语言中与“石料”相对应的那个词。如果那时他自己来发出这个命令,也许他说得会有些不同,我们会说:他说得很奇怪,因为他将它视为一个词了。——但是,这样说来,当他说出这个命令的时候,难道他心里没有发生一些不同的事情——某种与他把这个句子意谓成一个词这回事相对应的事情吗?——发生在他心里的事情可以是一样的,也可以不一样。当你给出那样一个命令的时候,你心里又发生了什么呢?在说出这个命令之际,你是否意识到它由五个词组成呢?当然,你掌握了这门语言——在这语言中还存在着其他那些句子——但是难道这种掌握是在你说出这个句子的时候“发生”的事情?——我确实已经承认,很可能那个对这句话有着不同理解的外国人说起来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称之为错误理解的东西不一定非得位于伴随着说出这个命令的任何东西之中。

一个句子是“省略句”,并不是因为它略去了我们说出这个句子的时候意谓的东西,而是因为比起我们的语法的某个特定的范本,它是缩短过的。——这里当然可以给出这样的反对意见:“你承认缩短过的句子和没有缩短的句子有着相同的意义。——那么它们的意义是什么呢?难道这个意义就没有一种言语性的表达吗?”——但是,句子的意义相同难道不在于它们的用法是相同的吗?——(在俄语中,人们说“石头红”而不是“石头是红的”。是他们的意义中缺少系词呢,还是他们借助思想加上了系词?)

§21

想象一个语言游戏,在其中B根据A的提问向A报告一堆石板或块石的数量,或者堆在某个地方的石料的颜色和形状。——某个这样的报告可以是这样的:“五块石板。”那么“五块石板”这个报告或断言和“五块石板!”这个命令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好吧,说出这些话在语言游戏中扮演的角色是不一样的。说这些话的语调可能是不一样的,表情以及其他东西也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也可以设想语调是一样的——因为我们可以用很多种语调以及带着很多种表情来说出一个命令和一个报告——设想区别仅仅在于它们的使用。(我们当然也可以用“断言”和“命令”这些词来标示句子的语法形式和语调,正如我们的确把“今天天气难道不是很好吗?”称为一个问句,虽然它被用作一个断言句。)我们可以设想一种语言,其中所有的断言都具有反问句的形式和语调,或者每一个命令都具有如下这种问句的形式:“你愿意做这个吗?”这样一来,人们也许会说:“他说的话有着问句的形式,但实际上是一个命令。”——换言之,它在语言实践中具有命令的功能。(与此类似,人们说“你将做这个”,不是作为预言,而是作为命令。是什么让它成为预言,又是什么使其成为命令呢?)

§22

弗雷格认为每一个断言都包含着一个假设,这个假设就是被断定的东西。这一看法实际上是以我们语言中存在的如下可能性为基础的:每一个断言句都可以被写成“情况是如此这般的,这一点是被断定的”看一下英文就清楚了。这句话的英译是“It is asserted that such-and-such is the case”。我们似乎可以把每个断言都改写成这样的形式,比如“It is asserted that it is raining”(正在下雨,这一点是被断定的),于是就还有“It is doubted that it is raining”(正在下雨,这一点是被怀疑的)以及“It is negated that it is raining”(正在下雨,这一点是被否定的),于是同一个假设在断言中被断定,在怀疑句中被怀疑,在否定句中被否定,而这就是弗雷格的假设。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让弗雷格(及其他搞哲学的人)错误地以为每个断言句都包含一个假设的,正是“that such-and-such is the case”这个表达,但这根本不是一个句子,我们不知道该拿它干什么。此外,如果将原话写成“It is asserted:such-and-such is the case”,那么在具体的使用中“It is asserted:”就是多余的。比如我们会对别人说“下雨了”(若有人在问天气的情况),这可以是个断言句,但我们不会说“这是被断定的:下雨了”。这样的形式。——但是“情况是如此这般的,这一点……”在我们的语言中恰好不是一个句子——它还不是语言游戏中的一步。如果我不写“……这一点是被断定的”,而写“这是被断定的:情况是如此这般的”,那么在这里“这是被断定的”恰恰就是多余的。

我们也完全可以将每一个断言句写成后面跟着肯定的问句形式,比如:“下雨了吗?是的!”这会不会表明每一个断言句都包含着一个问句呢?

如果人们想要将一个断言与一个虚构或假设区分开来,或者为了和比如说问号相对照,那么他们也许有权利使用一种断定符号。只是如果人们以为断言由思考和断定(真值的赋予或类似的行为)这两个行为构成,并且以为我们是按照句子符号这里的符号不是句号、问号或弗雷格发明的断定符号“|—”。这里是把那些构成句子的词语当作了符号。当然,从某种哲学的意义上说来,词语首先是一种符号。此外,“命题”和“句子”的原文是一样的,都是“Satz”,译者将根据这样的规则来翻译:凡是涉及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哲学,或涉及“语法命题”和“经验命题”的区分时,一般译成“命题”,其他情况下一般译成“句子”。来执行这些行为,大致就像按照乐谱来唱歌那样,那就错了。大声或轻声地读出一个写下的句子确实可以与按照乐谱来唱歌作比较,但是“意谓”(思考)这个读出来的句子却不能与之相比较。

弗雷格的断言符号突出了命题的开端。因此它的作用就像句号。它把整句和整句之中的从句区分出来。如果我听到一个人说“下雨了”,但不知道自己是否听到了整句的开头和结尾,那么这个句子对我来说仍然不是交流的手段。接下来的文字出现在一个方框中。在本书中,凡是方框内的话,都是原本写在其他小纸条上,后来才被(主要是维特根斯坦自己)剪贴在某一节与另一节之间或某一节之内的。可以说,它们本不是正文的一部分,而是从其他地方拿来,作为正文的补充、解释、对照而出现的。

想象一幅图画,它表现了一个摆出某个拳击姿势的拳击手。这幅图画可以被用来告诉另一个人他应该怎么站立,该保持什么姿势,或者告诉他不应该保持什么姿势,或者告诉他曾经有一个人站在这里,诸如此类。人们可以(用化学术语)将这幅图画称为一个命题根。弗雷格大概就是这样来设想“假设”的。

§23

但是,句子的种类有多少呢?比如断言句、问句和命令句?——这样的种类数不胜数:所有那些被我们称为“符号”“词语”“句子”的东西有着无数种不同的用法。这种多样性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一旦给定就不会变化,而是,正如我们可以说的那样,新的语言类型,新的语言游戏会产生出来,另一些则会过时并被人遗忘。(对此,数学的变化能够给我们提供一幅不精确的图画。)

“语言游戏”这个词在这里要强调的是:说出某种语言是某种活动或生活形式的一部分。

请借助这些例子和其他例子来认识一下语言游戏的多样性:

下达命令,执行命令——

根据一个物品的外观或尺寸来描述它——

根据一种描述(图纸)来制作一个东西——

报告一个事件发生的过程——

预测一个事件发生的过程——

提出并检验一个假设——

用表格和图表来表现一个实验结果——

编一个故事;读这个故事——

演戏——

跳圈圈唱歌——

猜谜——

编笑话、讲笑话——

解一道数学应用题——

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

请求、感谢、咒骂、问候、祈祷。

——把语言的工具及其使用方式的多样性以及词语和句子类型的多样性拿来与逻辑学家(也包括《逻辑哲学论》的作者)关于语言的结构说过的话作一下比较,是很有趣的。

§24

那些没有看到语言游戏的多样性的人也许会倾向于问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是问句?”——它是在断定我不知道这样或那样的事情?还是在断定我希望另一个人告诉我……?或者是在描述我的不确定的心理状态?——那么“救命!”这声呼喊是不是这样一种描述呢?

回忆一下有多少种不同的东西被称为“描述”:借助物体的坐标来描述它的位置,描述面部表情,描述触觉,描述心情。

当然可以用“我想知道那是不是……”或者“我在怀疑那是不是……”这样的断言或描述来替代通常的问句形式。——但这样做并没有让不同的语言游戏彼此更为接近。

所有的断言句都可以被转换成以“我认为”或“我相信”开头的句子(因而就像是被转换成了对我的内心生活的描述),这样一种形式转换的可能性的意义会在另一处更为清楚地表现出来。(唯我论。)

§25

人们有时说:动物不说话,这是因为它们缺乏智力。而这就是说:“它们不思考,所以它们不说话。”然而它们只是不说话而已。或者这样说会更好:它们不使用语言——如果我们不考虑最原始的语言形式的话。——下命令、提问题、讲故事、闲聊,这些就像走路、吃饭、喝水、玩耍一样,都是我们的自然史的一部分。

§26

人们认为,对语言的学习就在于为对象命名。这也就是说:为人、形状、颜色、疼痛、情绪、数等等命名。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命名就类似于为一个东西贴标签。可以将其称为词语使用的准备工作。但准备工作又是为了什么呢?

§27

“我们为事物命名,然后就能谈论它们了。我们在谈话中指向它们。”——好像有了命名行为我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已经被给定似的。好像只有一种被称为“谈论事物”的东西。然而我们却用句子做着多种极其不同的事情。只需想一想这些呼叫。它们的功能是完全不一样的。

水!

走开!

哎哟!

救命!

很好!

不!

现在你还倾向于把这些词称为“对象的名称”吗?

在语言(2)和(8)中并不存在询问名称这回事。可以说,询问名称以及与它配套的指物解释是一个特殊的语言游戏。这实际上是说:我们被教会、被训练去问:“这叫什么?”——然后才会有命名。也有这样的一种语言游戏:为某个东西发明一个名称。也就是说,先说“这叫……”,然后去使用这个新名称。(孩子们就是这样给比如他们的洋娃娃命名,然后谈论它们,对它们说话的。这里请马上想一想,对人名的使用——我们用它来称呼那个被命名者——是多么奇特啊!)

§28

于是就可以用指物的方式来定义一个人名、一个颜色词、一种材料的名称、一个数词、一个方位词,等等。指着两个核桃说“这叫作‘二’”,二这个数的定义完全准确。——但是,怎么能这样定义二呢?那个被给予这个定义的人此时根本不知道人们用“二”来命名什么,他可能以为你把这一组核桃命名为“二”呢!——他可能这样认为,但也可能不这样认为。相反,当我想要为这一组核桃取一个名字的时候,他也有可能将其误解为数的名称。同样地,当我用指向一个人的方式解释一个人名的时候,他也可能将其视为颜色的名称,种族的名称,甚至是方位的名称。这也就是说,指物定义在每一种情况下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

可以指着不是红色的东西来解释“红色”一词吗?这就好像指着一个傲慢的人说“这个人谦虚”并以此来向一个没有掌握德语的人解释“谦虚”一词。它是不明确的这一点并不是反对这种解释方式的理由。每一个解释都可以被误解。

但也可以问问:我们还会将其称为“解释”吗?——因为,即使它有着同样的实际后果,对学习者有着相同的效果,毫无疑问它在演算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同于我们通常称之为对“红色”一词的“指物解释”所扮演的角色。

§29

人们也许会说,只能这样来定义二:“这个叫作‘二’。”因为“数”这个词在这里指明了我们把这个词安置在语言和语法的哪个位置上。但这意味着在这个指物定义可以被理解之前,“数”这个词必须先被解释。——在这个定义中,“数”这个词的确指明了那个位置,指明了我们为这个词安排的岗位。我们可以说“这个颜色叫什么什么”以及“这个长度叫什么什么”,等等,以此来防止误解。这就是说:有时是可以这样避免误解。但是,“颜色”或“长度”这些词只能这样被把握吗?——嗯,我们只须对它们进行解释就行了。——那就是用其他的词来解释!这个链条上的最终解释又是怎么样的呢?(不要说“没有‘最终的’解释”。这恰恰就像你要说“这条街上没有最后一幢房子,人们总是可以再建一幢”。)

在对二的指物定义中,“数”这个词是否必要,这一点取决于是否没有这个词他的理解就不同于我所希望的那样。而这又取决于这种解释是在什么情况下以及是对谁给出的。

他是如何“把握”这个解释的,这一点要在他如何使用那个被解释的词中显示出来。

§30

于是也可以说:如果一个词在语言中扮演的角色已经清楚,那么指物定义就解释了词语的用法和意义。因此,如果我知道另一个人想要对我解释的是一个颜色词,那么“这叫‘深棕色’”这个指物解释就会帮助我理解这个词。——是可以这样说,只是不要忘记现在各种问题都与“知道”或“清楚”挂上钩了。

为了能够询问名称,人们必须已经知道些什么(或能做些什么)。但是必须知道的是什么呢?

§31

把象棋中王这个棋子指给某人并且说“这是象棋中的王”这里的象棋指的是国际象棋,它的棋子具有不同的形状。,这样做并没有向他解释这个棋子的用法,——除非他已经知道游戏的规则,除了最后这一点:王这个棋子的形状。可以设想他已经学会了游戏的规则,只是从未见过一个实际的棋子。在这里,棋子的形状就对应着词语的声音或者外形。

但是,也可以设想一个人已经学会了这个游戏,只是从未学过或给出过任何规则。他一开始可能是借助观看而学会那些十分简单的棋类游戏的,然后再过渡到越来越复杂的游戏。当我们给他看一个比如他不熟悉其形状的棋子时,也可以向他解释说:“这就是王。”这种解释教会了他这个棋子的用法,这只是因为——正如我们可以说的那样——摆放这个棋子的位置已经准备好了。或者也可以说:只有那个位置已经准备好了,我们才会说那个解释教会了他那颗棋子的用法。这里的情况之所以是这样,并不是因为我们对其进行解释的那个人已经知道了规则,而是因为在另一种意义上他已经掌握了一种游戏。

再考虑一下这个情况:我向某人解释象棋。我是这样开始的,即指着一个棋子并且说:“这是王。它可以这样或那样走,等等。”——在这个例子中,我们会说:仅当学习者已经“知道一个游戏中的棋子是什么”,也就是说仅当他已经玩过了其他的游戏,或者已经在一旁看过别人怎么玩游戏并且“看懂了”——及诸如此类,“这是王”(或“这叫作‘王’”)这句话才是对一个词的解释。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对游戏的学习中切题地问“这叫什么?”——即这个棋子叫什么。

我们可以说:只有已经知道用名称来做点什么的人才能有意义地询问名称。

我们也可以想象被提问的人这样回答:“名称你自己定吧。”——这时提问的人就得全靠自己了。

§32

一个人来到某个陌生的国度,有时他会借助当地人给他的指物解释来学习他们的语言。他常常得去猜测这些解释的意思,有时猜对有时猜错。

我认为现在我们可以说:奥古斯丁就是这样描述学习人类的语言这回事的,就好像那个孩子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他不懂当地的语言。这就是说:好像他已经有了一种语言,只不过不是当地的那一种。或者也可以说:好像这个孩子已经会思考了,只是还不会说话。而在这里“思考”所意味的东西就类似于:对自己说话。

§33

但是,倘若有人反驳道:“为了理解一种指物定义,某人得先掌握一种语言游戏,这一点并不是真的。相反,此人——很明显——只需知道(或猜到)那个解释者指的是什么!也就是只需知道指的是对象的形状还是颜色或是数目,等等。”那又该怎么样呢?——“指向形状”“指向颜色”到底在于什么呢?请指着一张纸!——现在指着它的形状,——现在指它的颜色,——现在指它的数目(听起来挺奇怪的)!——那好,你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你会说,你每次指的时候都“意谓了”某种不同的东西。如果我问这是怎么发生的,你会说你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颜色、形状等之上。不过现在我还想问又是怎么发生的。

设想某人指着一个花瓶说:“看看这种美妙的蓝色!——不要管它的形状。——”或者:“看看这个美妙的形状!——颜色无关紧要。”很明显,当你执行这两个要求的时候,你所做的会是不一样的。但是,当你将注意力指向颜色时,你所做的就总是一样的吗?来想一想各种不同的情况吧!我想简要提几种:

“这种蓝色和那边的蓝色是一样的吗?你有没有看出什么区别来?”——

你在调颜色,并且说:“天空的这种蓝色很难调出来。”

“天变好了,又见到蓝天了!”

“看哪,这两种蓝色看上去多么不一样啊!”

“你看到那边那本蓝色的书了吗?请把它拿过来。”

“这个蓝色的信号灯的意思是……”

“这种蓝到底叫什么?——是不是‘靛蓝’?”

人们有时用手挡住某个东西的形状轮廓,或者不去注意某个东西的轮廓,或者盯着某个东西并试图回忆在哪里见过这种颜色,以此来将注意力指向它的颜色。

人们有时用手勾勒某个东西的形状,有时眯起眼睛以便让颜色看起来模糊一些,等等,以此来将注意力指向它的形状。我想说:某人“将注意力指向这个或那个”的时候,是会发生这种或类似的事情。但是,光有这些并不足以让我们说一个人将其注意力指向了形状、颜色,等等。这就像走一步棋并不仅仅在于一颗棋子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棋盘上移动,——但也不在于下棋的人下这步棋时的思想和感受,而在于被我们称为“下一盘棋”“解决一个象棋问题”及诸如此类的那些情境。

§34

但是,假设某人说:“当我将注意力指向形状的时候,我所做的总是一样的:我用目光追随着轮廓,同时感觉到……”假设此人带着所有的这些体验指着一个圆形的物品,借此向另一个人给出“这叫作‘圆’”这样一个指物解释——但是,就算另一个人看到了解释者用目光追随着形状,甚至感受到了解释者感受到的东西,他难道就不会以另一种方式来阐释这个解释吗?这就是说:这种“阐释”也可以在于他接下来是如何使用那个被解释的词的,譬如在得到“指向一个圆!”这样的命令的时候他会指向什么东西。——因为“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意谓一个解释”以及“以这样那样的方式阐释一个解释”这两个说法都并不标示着某个与给出和听到这个解释这回事相伴随的活动。

§35

就指向形状而言,的确存在着某种人们可以称之为“特有的经验”的东西。比如在指的时候用手指或目光勾画那个轮廓。——然而这事不会在所有我“意谓形状”的情况中发生,恰如任何一种其他特有的事情也不会在所有这些情况中发生。——然而,即使有这样的一种事情在所有的情况中都重复出现,我们会不会说“他指的是形状而不是颜色”,这一点仍然取决于情境——换言之就是取决于“指”之前以及之后发生的事情。

因为“指向形状”“意谓形状”这些话的用法不同于“指向这本书”(而不是那本)、“指向这把椅子而不是那张桌子”等等这些话的用法。——只要想一想我们学习如下这些话的用法的方式是多么的不同:一方面是“指向这个东西”和“指向那个东西”,另一方面则是“指向颜色而不是形状”“意谓颜色”,等等。

正如前面所言,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特别是在指向“形状”或“数目”的时候,确实存在着一些特有的经验和指的方式——说它们是“特有的”,这是因为在“意谓”形状或数目的时候它们经常(不是每次)重复出现。但是,你是否也知道一种把棋子作为棋子来指的特有体验呢?尽管如此,人们仍然可以说:“我意谓的是这个棋子叫作‘王’,而不是我手指着的这块特定的木头叫作‘王’。”(识别原文为“wiedererkennen”,直译为“重新认出”,因为“wieder”有“再次、又”的意思,英文“recognize”中的“re”也有“再次、又”的意思,但这个词一般被译成“识别、辨别”。就“重新认出以前认识的某个东西或人”这类情况而言,“重新认出”和“识别”其实是一样的,因为识别当然是后来的“重新”识别。同理,一个东西总是“出现”和一个东西总是“重复出现”也是一回事。、愿望、回忆, 等等。)

“这是蓝色的”这话一下子被意谓成关于我们指着的某个对象的陈述,一下子被意谓成对“蓝色”一词的解释,这是怎么发生的?那么第二个情况我们真正意谓的是“这叫作‘蓝色’”。——那么,我们能不能一下子将“是”这个词意谓成“叫作”并且将“蓝色”意谓成“蓝色”,一下子又将“是”意谓成真正的“是”?

事情也可以是这样的:一句话本来被意谓成一个报告,某人却从中得到一个关于词语的解释。[这里埋藏着一个影响深远的迷信]

我可以用“噗噗噗”来意谓“如果不下雨我就去散步”吗?——只有在一种语言中我才能用一些东西来意谓一些东西。这清楚地表明了,“意谓”的语法并不类似于“想象什么东西”及诸如此类的表达式的语法。

§36

我们在这里所做的,就是我们在很多类似的情况下所做的事:因为我们无法给出单独一种被称为“指向形状”(相对于比如指向颜色)的身体行为,所以我们就会说与这话相对应的是一种精神行为。

在我们的语言让我们觉得有一个实体而它却不存在的地方,我们就想说,那里有一个精神

§37

名称和被命名的东西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好吧,它什么呢?看看语言游戏(2)或另一个语言游戏吧!在那里你就能看到这种联系大概是什么了。这种联系可能首先就在于一听到名称我们的心里就唤起一幅被命名者的图画,其次也可能在于名称写在被命名者之上或者指着被命名者说出名称。

§38

但是,比如语言游戏(8)中的“这个”一词或指物解释“这叫作……”中的“这”一词是什么东西的名称呢?——如果不想制造困惑,那么最好根本不要说这个词是什么东西的名称。——说来也怪,有人曾经把“这个”一词说成是真正的名称。这样一来,所有我们通常称为“名称”的东西只是在一种不精确或近似的意义上才是名称了。

这里的这个奇特的看法来自一种——我们可以称其为——把我们语言的逻辑理想化的倾向。对此的真正回答是:我们用“名称”来称呼很多不同的东西,“名称”一词刻画了一个词的很多种不同的使用方法,这些用法以很多种方式彼此相似,——但是“这个”一词的用法却不是这些用法中的一员。

是的,我们经常比如说在指物定义时指着被命名的东西同时说出名称。我们同样也会在指物定义时一边指着某个东西一边说出“这个”一词。“这个”一词和名称也经常出现在句子联结原文为“Satzzusammenhang”,由“Satz”(句子)和“Zusammenhang”(一般是“关联”“联结”的意思)。这个联结不是句子和句子的联结,而是词语在句子中的联结,因为我们可以把句子视为由词语以一种特定的方式相互联结而成的整体。的相同位置上。但是,对于名称来说,能够用“这是N”(或者“这叫作N”)这样的指物方式来解释恰好是它们的特征。然而我们也会用“这叫作‘这个’”或者“这个叫作‘这个’”来解释“这个”吗?

这一点是与将命名视为一种可以说是神秘的活动的看法联系在一起的。命名似乎是词语和某个对象之间的一种奇特的联系。——当哲学家为了弄清楚名称和被命名者之间的那种关系而盯着眼前的对象,同时无数次地重复某个名称甚至重复“这个”一词的时候,这样一种奇特的联系实际上就已经出现了。因为,当语言停止工作的时候,哲学问题就会出现。这时我们当然会认为命名是一种奇特的心灵行为,就好像是在为对象洗礼。在某些教会中,幼儿的洗礼和取名经常同时进行。于是我们好像也可以某个对象说“这个”一词,以此来和它打招呼——这是词语的一种奇怪的用法,大概只有在搞哲学时才会出现。

§39

这个词明显不是名称,但人们就是想要把它当作名称,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呢?——原因恰恰在于:人们倾向于对日常情况下被称为“名称”的东西提出反对意见。这意见也可以这样来表达:名称本该标示简单的东西。也许可以用这样的方式为它提供理由:在日常意义上,比如“诺统”原文为“Nothung”,是瓦格纳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齐格弗雷德的宝剑。这个词就是一个专名。“诺统”这把剑由各部分以一种特定的方式组合而成。如果它们以另一种方式组合起来,那么诺统就不存在了。但是,“诺统有锋利的刃”这句话明显是有意义的,不管诺统仍是完整的还是已经破碎。然而,如果“诺统”是一个对象的名称,那么一旦诺统破碎了,这个对象也就不复存在了,这时就没有什么对象与名称相对应了,因此名称也就没有了意义。但是,这样一来“诺统有锋利的刃”这话中就包含了一个没有意义的词,于是这话也会是没有意义的。但它确实有意义,因此,构成这句话的那些词必须总是对应着某些东西。因此,在对意义的这种分析中,“诺统”一词必须消失,必须由命名简单的东西的词语来替代。我们将正当地将这些词称为真正的名称。

§40

让我们先来谈谈这个思路的这一点:如果没有什么东西与一个词相对应,那么这个词就没有意义。——确立如下这一点是重要的:用“意义”一词来标示与某个词语“相对应”的东西,这种用法违反了语言的规则。这就混淆了名称的意义和名称的承担者。如果某某先生死了,人们会说名称的承担者死了,而不是名称的意义死了。这样说会是荒谬的,因为如果名称不再有意义,那么说“某某先生死了”也就没有了意义。

§41

在第15节中,我们为语言(8)引入了专名。现在假设名为“N”的工具破碎了。A不知道这一点,给了B“N”这个符号。现在这个符号有没有意义呢?——B得到这个符号的时候该做些什么呢?——对此我们什么也没有约定。可以问问:他做什么?好吧,他可能会不知所措地站着,或者给A看那些碎片。这里可以说:“N”变得没有意义了。这一说法说的是这时“N”这个符号在我们的语言游戏中不再有任何用法了(除非我们给它一个新的用法)。“N”也可以因为如下这一点而变得没有意义:人们不论出于什么理由为这个工具赋予了另一个名称,而“N”这个符号在语言游戏中就不再被使用了。——不过,我们也可以设想这样一种约定,根据这个约定,如果一个工具破碎了而A给出的就是这个工具的符号,那么B就要摇摇头作为回答。——以这样的方式,我们可以说,尽管这个工具不存在了,“N”这个命令还是被吸收进了语言游戏,符号“N”也有意义,即使它的承担者已不存在。

§42

但是,若一个名称从未被用作某个工具的名称,那它在这个游戏中有意义吗?——让我们假设“X”就是这样的一个符号,A给了B这个符号——好吧,就算这样的符号也能被语言游戏所接受,B也许得用摇头来答复它们。(可以将其设想为两个人在逗乐。)

§43

对于使用“意义”一词的一大类情况而言——尽管不是对于所有情况而言——可以这样来解释“意义”一词:词语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

而一个名称的意义有时是靠指向它的承担者来解释的。

§44

我们说过:即使诺统已经破碎,“诺统有锋利的刃”这句话仍有意义。是的,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在这个语言游戏中,即使它的承担者不在场,一个名称也被使用了。但是我们也可以设想这样一个使用名称的语言游戏(即使用我们肯定会将其称为“名称”的符号的语言游戏),其中只有承担者在场时才使用名称,因此名称总是能够被一个指示性的代词外加指示性的手势所替代。

§45

指示性的“这个”永远不可能没有承担者。可以说:“只要存在着这个,‘这个’一词就有意义,不管这个是简单的还是复合的。”——但这并不会让这个词变成一个名称。情况刚好相反,因为名称并不与指示性手势一起使用,而只是通过它来解释罢了。

§46

那么,名称本来标示着简单的东西,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苏格拉底(在《泰阿泰德篇》中)说:“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曾听别人说过:对于我们以及其他万物都由之复合而成的——我就这么说吧——原初元素来说,是不存在任何解释的,因为所有凭借自身且因其自身而存在的东西,我们都只能用名称加以标示,其他任何一种规定都是不可能的,既不能规定它存在,也不能规定它不存在……然而,我们必须……不借助其他任何一种规定来命名这些凭借自身且因其自身而存在的东西。因此,以解释的方式来谈论任何一个原初元素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它只能被命名,它有的也只是它的名称。但是,正如由这些原初元素复合而成的东西本身就是一种编织起来的构成物一样,它们的名称也编织成了解释性的语言,因为解释性语言的本质就是名称的编织。”维特根斯坦在此处引用的是普赖森丹茨(Karl Preisendanz)的德译本。

罗素的“个体”和我的“对象”(《逻辑哲学论》)都是这种原初元素。

§47

但是,实在由之复合而成的那种简单的成分是什么呢?——什么是一把椅子的简单成分?——是组成椅子的那些木块?还是分子?或者原子?——“简单的”意味着:不是复合的。这里的重点在于:在何种意义上是“复合的”?直接谈论“椅子的简单成分”毫无意义。

或者说:我关于这棵树、这把椅子的视觉图像是由部分构成的吗?什么是它的简单成分?多色性是一种复合性,另一种则是比如由一段段直线构成的曲曲折折的轮廓。一段曲线可以被称为是由一段上升的线条和一段下降的线条复合而成的。

如果我不加任何进一步解释地对某人说“现在我眼前见到的东西是复合的”,那么他就有理由这么问:“你说的‘复合的’是什么意思?它可以意谓很多可能的东西!”——这里涉及的是哪一种复合性,换言之就是涉及的是这个词的哪一种具体的用法,如果这一点已被确定好,那么“你看到的东西是不是复合的?”这个问题就是完全有意义的。如果已经确定,倘若人们不仅看到树干,还看到树枝,那么一棵树的视觉图像就应该被称为是“复合的”,这样一来“一棵树的视觉图像是简单的还是复合的?”以及“什么是它的简单部分?”这些问题才会有清楚的意义——有清楚的使用。而且,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当然不是“树枝”(这将是对“这里什么被称为‘简单部分’?”这一语法问题的回答),而是对单独一根根树枝的描述。

但是,举例说来,难道一个棋盘不是明显而直接地是复合的吗?——你想到的大概是棋盘由32个白格子和32个黑格子复合而成。但是难道我们就不能说棋盘是由比如白色、黑色以及方格网的图样复合而成的吗?倘若这里存在着完全不同的考察方式,你是否仍然想要说棋盘是直接“复合的”呢?——在一个特定的游戏之外问“这个对象是复合的吗?”,就像一个小男孩曾经做过的那样,他本应该指出例句中的动词是以主动形式还是被动形式使用的,但他却绞尽脑汁地想比如“睡觉”这样的动词意谓的是某种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东西。

我们以无数种相互不同而又以各种方式彼此关联的方式来使用“复合的”(以及“简单的”)一词。(棋盘方格的颜色是简单的,还是由纯白色和纯黄色构成的?白色是简单的,还是由彩虹的颜色构成的?——2厘米长的线段是简单的,还是由两个1厘米长的线段构成的?但它为什么不是由一个3厘米长的线段外加一个在相反的意义上确定出来的1厘米长的线段构成的呢?)

“这棵树的视觉图像是复合的吗?什么是它的组成部分?”这个哲学问题的正确答案是:“这取决于你在‘复合的’之下理解的是什么。”(这当然不是对问题的回答,而是对它的拒斥。)

§48

让我们将第2节中的方法运用到《泰阿泰德篇》中的描述上去。让我们考虑这样一个语言游戏,对它来说那种描述实际上是适用的。这种语言用来描述有色方格在一个平面上的组合。这些方格构成棋盘形状的复合体。有红色、绿色、白色和黑色的方格。这种语言的词汇(相应地)是:“R”“G”“W”“S”。句子就是这些词构成的序列。它们以如下这种顺序描述方格的排列:

因此,“RRSGGGRWW”这个句子就描述了这样一种排列原文中的方格中是没有“R、S、G、W”这些字母的,而是有颜色的方格(原文是彩页),R是红色方格,S是黑色,G是绿色,W是白色。所以“RRSGGGRWW”这个句子才描述了那些有色方格的一种排列方式。

在这里,句子是名称的组合,对应于元素的组合。原初元素就是有色方格。“但它们是简单的吗?”——我不知道在这个语言游戏中还有什么能够被更自然地称为“简单的”了。但是,在另一些情况中,我会把一个有色方格称为“复合的”,或许是由两个长方形复合而成,或者由颜色和形状这样的元素复合而成。但是,复合这个概念也可以这样延伸,一个更小的平面可以被说成是由一个更大的平面和从中减去的另一个平面复合而成的。比较一下力的“合成”和从线段外一点对线段进行“分割”。这些说法表明,我们在一些情况下也愿意将较小的东西视为更大的东西复合的结果,以及把更大的东西视为较小的东西分割的结果。

但是,我不知道现在我是该说我们的句子所描述的这个图形是由四个元素构成的呢,还是由九个元素构成的!那么那个句子是由四个还是由九个字母构成的呢?——哪个是它的元素?是字母的种类?还是字母?如果在特定情况中避免了误解,那么我们怎么说难道不都是无所谓的吗?

§49

然而,说我们不能解释(即描述)而只能命名这些元素,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可能是说,比如在一种极端情况下,倘若一个复合体只由一个方格构成,那么对这个复合体的描述就只是这个有色方格的名称而已。

这里可以说——尽管这容易导致各种哲学迷信——单个的符号“R”或“S”等有时可以是一个词,有时可以是一个句子。但它“是词还是句子”这一点取决于它在其中被说出或写下来的那些场合。比如,A要向B描述有色方格的复合体,他在此使用了“R”一词,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说这个词是一种描述——一个句子。但是,若他记住了这个词及其意义,或者是在教另一个人这个词的用法并在指物教学中说出这个词,那么我们就不会说它们在这里是句子。在这个场合中,“R”这个词并不是描述,人们用它来为一个元素命名——但因此就说元素只能被命名,这就奇怪了!命名和描述甚至并不位于一个层次上:命名是描述的准备。命名根本不是语言游戏中的一步,——这就像把一枚棋子摆好还不是象棋中的一步。可以说:为一个事物命名,这还什么也做。除非在游戏中,否则事物甚至都没有名称。弗雷格说一个词只有联结在句子中才有意义,也就是这个意思。

§50

关于元素,说我们既不能将存在,也不能将不存在赋予它,这是什么意思呢?——人们可能说:如果被我们称为“存在”和“不存在”的一切东西都在于元素之间某种结合的成立或不成立,那么说元素的存在(或不存在)就没有意义了,这就像如果被我们称为“毁灭”的一切东西就在于元素的分离,那么谈论元素的毁灭也就没有意义了。

然而,也有人想说:不能将存在赋予元素,因为假如它不存在,那么人们甚至不能为其命名,因而根本无法谈论它。——不过,让我们来考虑一个类似的例子吧!关于一个东西,人们既不能说它一米长,也不能说它不是一米长,这就是巴黎的标准米。——但是,我们这样说当然不是将某种奇特的性质赋予了它,而只是标明了它在用米尺来测量的游戏中的那个特殊的角色。——我们设想一下,以一种与标准米相类似的方式,巴黎存放着各种颜色的样本。于是我们解释道:“深棕色”就是密封保存在那里的那个标准深棕色的颜色。于是,关于这个样本,说它有这种颜色,还是没有这样颜色,都是无意义的。

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达这一点:这个样本是语言的一种工具,我们借助它来给出颜色陈述。在这个游戏中,它不是被表现的东西,而是表现的手段。——这恰恰适用于语言游戏(48)中的某个元素,当我们说出“R”一词为它命名的时候,我们就借此在我们的语言游戏中为这个东西安排了一个角色,这时它就是一种表现的手段了。说“假如它不存在,那么它就不能有名称”不多不少就是说:假如这个东西不存在,我们就不能在我们的游戏中使用它。——表面看来必须存在的东西,是属于语言的。它是我们的语言中的一个范例,是某种用来参照的东西。确认了这一点,可以说是作出了一个重要的确认,但它仍然是关于我们的语言游戏——我们的表现方式——的一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