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手册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三、医学观察期间措施

(1)医学观察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对密切接触者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国家有关机构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统计日报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供各地进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汇总时参考。②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护措施见《特定人员个人防护方案(第一版)》。

(2)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眼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应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查与排查工作。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轻症病例,应对与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3)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