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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日常生活动作评价
日常生活动作(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ADL)是指人为了独立生活而必须掌握的基本的、共同的、每日反复进行的一系列身体动作群。如起床、刷牙、洗脸、进食、如厕、脱穿衣服、乘坐轮椅、家务劳动等动作活动。
日常生活动作训练在康复中是很重要的内容之一。具有运动功能障碍的儿童和成人,往往要从获得最简单的生活能力开始,重新建立生活信心和乐趣,积极投入康复训练。而且日常生活动作能力的水平也是决定患儿治疗教育效果、康复程度及复归社会的目标。
脑性瘫痪患儿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如果进食、穿脱衣服、洗澡、如厕等动作都要家长或作业疗法师(士)协助完成的话,对其自身康复十分不利。故加强对患儿移动动作、起居动作方面的康复训练是家长和理学疗法师(士)的责任,治疗前一定要进行检查。
1.移动手段
要了解患儿采取的是什么样的移动方法。如翻身运动、四爬运动、用拐杖、独步等;使用的是何种移动机器,如步行器、轮椅等;在不同的空间,如室内、室外、一般道路等情况下能否运用不同移动手段。
2.移动能力
了解其移动稳定性如何,尤其是步行,用拐杖的情况,是否会摔倒,不稳或跌倒次数,移动的速度,持续移动距离和时间,能否上下台阶。
3.起居动作、移行(乘)动作
检查患儿能否从卧位起来变为床上坐位,能否从椅坐位站起来成立位,能否再反过来变换;能否自己上下床以及向便器移动;能否自己上下轮椅等。
PALCI评价法是对P、A、L、C、I 5个项目进行评分的评价方法:P(posture)为肢体位置;A(ADL)为日常生活动作;L为移动能力;C为语言能力;I(IQ)为智能。评价表可以由医生或家长来填写。此表适用于4~5岁患儿,也可用于6岁以上的脑瘫患儿。该评价表可以较客观、全面地评估患儿情况,其不足之处在于对并发症只能单独记载(表4-1)。
表4-1 PALCI评价表
续表
等级与评价分值表
注:以评价分判定障碍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