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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膳食医嘱执行路径
1.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下达膳食医嘱,并记录到病历中。值班护士转抄膳食医嘱,并在患者床头卡上调至相应膳食标志。
2.病员获取的食物必须遵循医师的膳食医嘱,病员不得自行调换饮食。须更改饮食时,应由临床医师重新下达医嘱。
3.患者饮食分为基本膳食(普食、软食、半流质饮食、流质饮食),治疗膳食、儿科膳食和特别膳食等。特别饮食应从严掌握,由经治医师提出,报正(副)主任医师批准。
4.护士每日进行营养查房,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对患者进行饮食指导。
5.严格执行卫生标准,餐前检查,指导患者饮食,进行营养知识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