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织物洗涤消毒的实践与发展
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方面,欧美国家一直走在世界的前沿。由于医疗的特殊性,医用织物的生物污染控制即感染控制永远是织物洗涤消毒流程管理重中之重,处于“金字塔”顶端;在保证医院感染、医源性传播风险最低的前提下,洗涤质量和工作效率也是国外同行关注的焦点。而我国,随着人们对医院感染认识与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借助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也逐步加强了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并推向市场。目前,我国医疗机构后勤管理社会化成为趋势,不少医疗机构将使用后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承包给社会化洗涤服务公司,已形成了社会化洗涤服务公司、医疗机构洗衣房并存的管理格局;同时,在吸收、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先进管理理念与做法的基础上,我国洗涤行业和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结合自身的实际,也开始探索、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一、织物洗涤的发展史
(一)洗涤剂发展简史
据考证,古代的洗涤剂主要有淘米水(早在我国先秦汉时期,《礼记·内则》《史记·外戚世家》中有记载)和草木灰水(内含碳酸钾,能去污;我国的《考工记》《礼记·内则》中有记载)等。
从现代化工合成品洗衣剂的发展历史来看,主要经历了三代。洗衣皂为第一代衣物洗涤剂,洗衣粉为第二代衣物洗涤剂,洗衣液是第三代衣物洗涤剂。
公元70年,罗马帝国学者普林尼,第一次用羊油和草木灰制取了块状肥皂(soap)。此技术传到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下令建厂,世界上最早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肥皂工厂在英国的布里斯吐勒(Bristol)诞生。以后,法国化学家尼古拉·卢布兰通过实验,将肥皂原料改用电解食盐的方法制取烧碱,成本大大低于英国人用煮化的羊脂混以烧碱和白垩土制肥皂的价格。从此,肥皂才逐渐为人们所用,走进千家万户。
德国是第一个开发合成洗涤剂的国家。当时这种洗涤剂的主要成分是短链的烷基萘磺酸盐(R-C10H6-SO3M),由丙醇或丁醇和萘结合,再经磺化而成,统称为涅卡尔(Nekal)。1907年德国汉高公司(Henkel)以硼酸盐和硅酸盐为主要原料,首次发明了洗衣粉。
近代液体洗涤剂始于20世纪40年代末,七八十年代得到充分发展和普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和美国利用四聚丙烯为原料成功开发了十二烷基苯(TAB),继后市场上推出了价格较低、去污性良好的支链烷基苯磺酸钠(alkyl benzene sulfonate,ABS)。1950年后,合成洗涤剂所使用的表面活性剂大都采用了ABS,从而逐步取代了肥皂原有的地位。随着1958年丹麦诺和诺德公司(novo nordisk)推出碱性蛋白酶,以及后来脂肪酶和纤维素酶等洗涤助剂的相继出现,使得合成洗涤剂的应用与发展又跨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干洗剂发明者是出生于法国巴黎的乔利·贝朗,最初使用的干洗剂是苯(C6H6)、煤油、汽油、樟脑萜等溶剂。1897年,德国莱比锡的吕德维格·安特林发明了四氯化碳(CCl4)干洗剂;1918年,欧洲开始改用三氯乙烯(C2HCl3)取代了四氯化碳。目前常用的干洗剂是1928年发明的斯陶达溶剂(Stoddard solvent,C8H15BrO2)和一种从石油中提炼而成的溶剂——全氯乙烯(C2Cl4),它们既无害于人体健康,又没有起火危险,因而一直使用到现在。
(二)洗涤机械设备发展简史
已知有关洗衣的最古老记录出现在埃及古墓的壁画上,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其中有一幅画刻画了一群男人弯腰洗衣的情景:两个人在用力搓洗,两个人在折叠,而另两个人在使劲拧干。这个时代的人们凭借一双手,利用河水的冲刷动力还有棍棒的击打力来洗衣物。此时洗衣费时、费力,是纯人工的劳力活动。
水洗即湿洗,是已知的最古老的织物洗涤方法。从古到今,衣物的洗涤都是无法避免的繁重劳动。在洗衣机出现以前,人们主要是通过手搓、棒击、冲刷、甩打等方式来洗涤衣物,这些不断重复的体力劳动,整个过程枯燥又繁重。从木桶到智能洗涤,洗衣机械设备经历了漫长的发展与变革。
1.木制手摇洗衣机时代
1858年,人类“手洗时代”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美国人汉密尔顿·史密斯发明、制成世上第一台洗衣机(水洗机)。最初的洗衣机是木质的,主要部件就是一只圆桶,桶内装有一根带有桨状叶子的直轴,通过手动摇动和它相连的曲柄转动轴来洗涤衣物。由于这台机器使用费力又损伤衣服,故而没被广泛使用,虽然其构造简单却标志了用机器洗涤衣物的开端。
1859年,一种用捣衣杵作为搅拌器的洗衣机在德国问世,它的原理是通过捣衣杵的上下运动带动装有弹簧的木钉作用于衣物而实现洗涤。
1874年,美国人比尔·布莱克斯发明了木质手摇洗衣机。这台洗衣机构造也是极为简单,主要部件也是木桶,木桶里装有六块搅拌叶片,通过手柄和齿轮转动,从而使衣物在筒内翻转,达到洗净衣物的目的。比尔·布莱克斯的发明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此以后,洗衣机在人们的不断创造、改进过程中开始飞速发展。
到了19世纪末期,手动洗衣缸的出现为洗衣机取得了巨大改进。使用一种用手柄转动的八角形洗衣缸,洗衣物时需要在缸内放入热肥皂水,衣物洗净后,轧液装置会把衣物挤干。
2.蒸汽洗衣机时代
1880年,受到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影响,美国出现了蒸汽洗衣机,蒸汽动力开始取代人力。那时候的蒸汽洗衣机和现代蒸汽洗衣机的原理类似,都是以深层清洁衣物为目的,当少量的水转换成蒸汽之后,通过高温分解衣物污渍。在蒸汽洗衣机之后,水力洗衣机、内燃机洗衣机也相继出现。水力洗衣机主要由洗衣筒、动力源与船相连接的部件组成,洗衣机上有进出水孔,还有衣物进口孔和密封盖,洗衣机外壳上设有动力源,整体通过连接件与船体相连。因为它不需要任何电力,只需自然河流水力就能完成衣物洗涤,既节约了时间又减轻了体力劳动,当时被船民广泛使用。
3.电动洗衣机时代
1910年,阿尔凡在美国创造了世界上第一台电动洗衣机。它由一种小型发电机供电,它的主要部件是一个会转动的大桶,使用时把衣物和肥皂放在里面。在搅拌器叶片的作用下,衣物在肥皂水中剧烈地前后翻滚,达到洗净的目的。这台电动洗衣机的问世,标志着人类洗衣劳动自动化的开端。
1922年,美国玛依塔格公司发明出了第一台搅拌式洗衣机。该款洗衣机是在筒中心装上一个立轴,在立轴下端装有搅拌翼,电动机带动立轴,进行周期性的正反摆动,从而促使衣物和水流不断翻滚、相互摩擦,清洗污渍。这款洗衣机在当时很受欢迎。
1928年,滚筒式洗衣机首先由德国研制成功。1932年,美国本德克斯航空公司研制出第一台前装式滚筒洗衣机,它的洗涤、漂洗、脱水等步骤都在同一个滚筒内完成。这款洗衣机的问世意味着电动洗衣机的发展又前进了一大步。直到今天,滚筒式洗衣机仍然在全球得到广泛应用。
1937年,英国研制并推出了一种喷流式洗衣机,它是靠筒体一侧的运转波轮产生的强烈涡流,使衣物和洗涤液一起在筒内不断翻滚来洗净衣物。
1955年,日本引进了英国喷流式洗衣机,并在此基础上研制出流行至今的波轮洗衣机。波轮洗衣机在桶底装有一个圆盘波轮,上有凸出的筋。在波轮的带动下,桶内水流形成了正反旋转的涡流,从而带动衣物跟着旋转、翻滚,使衣物之间、衣物与桶壁之间,在水中进行摩擦,在洗涤剂的作用下实现去污清洗。至此,波轮式、滚筒式、搅拌式在洗衣机领域三分天下的局面初步形成。
4.自动洗衣机时代
20世纪60年代以后,经济发展迅速,洗衣机的家庭普及率也很快上升,日本研发了带干桶的双桶洗衣机,被称为“半自动型洗衣机”。70年代,波轮式套桶全自动洗衣机也出现了。1978年,德国Miele公司生产的世界上首台安装微型电脑与感应控制器的洗衣机,让人耳目一新。20世纪90年代,得益于点击调速技术的提高,洗衣机逐渐实现了宽范围的转速变换和调节,在此基础上许多新型洗衣机走入我们的生活中。此后,日本研发出电机直接驱动式洗衣机,省去了变速机构和齿轮传动,带来了洗衣机领域的产业变革。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滚筒洗衣机已经成为常见的生活电器。
5.智能洗衣机时代
21世纪智能化、人性化、悬浮式这类的词语已进入了洗涤设备中。2001年,德国Miele公司的专利蜂巢式洗衣滚筒让衣物护理行业进入新纪元。到了近几年,市场上开始出现各类智能全自动洗衣机,可以自动判断衣物的材质、数量、脏污情况,以及水温、水位,从而决定投放洗涤剂的用量和最佳的洗涤程序。此外,还有能够效仿人类洗涤动作的“智能手洗”、自动烘干、预约洗涤等功能,或者是更加贴心的智能洗涤程序,而这些都可以一键式自动控制。另外,还有专门针对婴儿、妇女等用户人群的洗衣机,以及定位高、中、低各个档次的洗衣机。在进入现代智能化的时代,很多相关企业都在着力开发更好用、更智能的产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新的体验。
工业化洗衣设备的发展:早在20世纪初期美国人首先提出了“集成批量连续洗衣”的概念,世界上第一条隧道式洗衣设备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德国的慕尼黑。1965年德国人利用阿基米德螺旋线的原理成功研制出了隧道式洗衣机(俗称洗衣龙,CBW),这种隧道式洗衣机是一种连续洗涤、脱干(或压干)的机械。第一条具有商业意义的洗衣龙出现在1979年美国举办的洗衣展会上;第一条洗衣龙首先被应用到医院。目前世界上,德国的鲍-帕萨特(BOWE-PASSAT)公司和拉瓦泰克(LAVATEC)公司及凯尼基萨(Kannegiesser)公司、美国的米勒(Milnor)公司、丹麦的简森-森金(Jensen-Senking)公司、西班牙的高达(Girbau)公司等都生产有隧道式洗衣机,且占有垄断地位;我国也有多家企业生产隧道式洗衣机。同时,用于洗衣整理的烘干机、熨烫机、折叠机也在向人工智能化、电脑自动化发展,且技术日趋成熟、稳定。进入21世纪,洗衣业已实现了水洗、干洗设备的机械化、智能化。
(三)我国洗涤技术发展简史
我国使用洗涤产品(主要是肥皂)最早是在1840年,肥皂产品自此代替了传统的皂荚。我国肥皂产业开始的标志是宋则久1906年在天津创立的天津造胰公司,1907年在上海建立裕茂皂厂,这是我国开办的最早两家肥皂厂。直到1949年,我国的洗涤用品工业还只有肥皂工业。1957年,我国开始研制合成洗涤剂。从1960年开始,随着合成洗涤剂的发展,逐步发展了烷基苯、三聚磷酸钠等原材料的生产。1961年开发利用石蜡生产皂用合成脂肪酸。1962—1963年,在上海和天津两地正式分别生产扇牌、工农牌、白猫牌、上海牌、五洲牌、海河牌、天津牌洗衣粉。1978年改革开放后,洗涤用品生产发展迅速,花色品种逐步增加。到了1985年合成洗涤用品的销量已经超过肥皂销量。之后伴随着世界洗涤产品发展,我国的洗涤产品也由粉状洗涤产品向液状洗涤产品发展,同时洗涤用品的发展趋势是浓缩化、安全化和环保化。这体现了我国洗涤企业对环保的关注和重视,对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保证以及对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生活质量需求的回应。从有关的市场消费数据得知,我国的洗涤用品工业正在以年均6%的速度增长,据此估计2015年我国洗涤剂用品的生产总量达到1100万吨。
我国近代最早(1850年)的洗衣工厂是由美国人在上海租界内开设的。
1978年,我国第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在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诞生。
1979年3月,我国第一台白兰牌单缸洗衣机在北京洗衣机厂问世。
2010年7月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一条隧道式洗衣机组在江苏海狮机械集团诞生。
二、国外织物洗涤消毒管理现状与进展
(一)欧美国家对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的模式与技术标准体系
1.美国设有专门的行业鉴定及监管组织
美国是最早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方面立法的国家。基于对从业人员职业安全保护,早在1970年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颁布了《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of 1970)。为加强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美国专门成立了医疗卫生洗涤鉴定资格委员会(HLAC),洗衣服务商在承接医疗机构的洗衣服务时必须接受HLAC的鉴定、监管和授权。鉴定程序由数家行业团体(机构)共同制定,其中董事会成员包括:美国医疗保健环境服务协会(ASHES)、可重复使用织物协会(ARTA)、布草管理协会(ALM)、感染控制和流行病学专业协会(APIC)、国际医疗保健织物管理协会(IAHTM)以及纺织租赁服务协会(TRSA)等。
2.欧美国家制定有一系列的管理指南与技术标准
目前,在美国绝大多数医疗机构没有专门设置洗衣房,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委托承包给社会化的专业洗涤公司负责完成,其运营与管理均受控于美国政府。为此,美国相关机构,如美国OSHA、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美国HLAC、美国TRSA分别发布了《医疗保健机构洗衣指南》(Guidelines for Laundry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医疗保健机构处理可重复使用织物的评审认证标准》(accreditation standards for processing reusable textiles for use in healthcare facilities)、《用于医疗卫生行业可重复使用织物处理的卫生清洁标准》(standard for producing hygienically clean reusable textiles for use in the healthcare industry)等规范性文件。在欧洲,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于2002年9月23日批准通过的EN 14065:2002《纺织品-经洗涤处理的纺织品-生物污染控制体系》(textiles-laundry processed textiles-biocontamination control system),于2002年11月正式在英国、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等20个CEN成员国强制执行,该标准是目前全球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方面最具影响力的专业标准。然而,由于欧洲各国都有自身的不同特点,商业化洗涤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供应商仅遵循医院客户的要求,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法国政府规定,医用织物在进入商品化流通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安全风险分析、细菌感染分析、产品洗涤等性能控制体系(risk analysis and biocontamination control,RABC);近年来,法国再次作出规定,医用织物洗涤服务商家必须提供涵盖危险分析、洗后微生物质量状况的细菌控制指数。在意大利,约有30%的医用织物都是由医疗机构自己洗涤,未采用RABC,也没有特定的采购体系。德国是最早开始对公用织物洗涤质量实施认证的国家。在德国,依据罗伯特·科赫研究所(RKI)对医用织物外包洗衣房的要求,他们拥有很特殊的RAL(reichs-ausschuss fur lieferbedingungen)质量认证标志,所有医用织物洗涤行业的企业都自愿遵循为达到医疗机构卫生消毒处理提供的RAL-GZ 992/2(医疗用纺织品护理质量认证)标准。在英国,医用织物仍沿用英国国家卫生事业局(NHS)1995年颁布的NHS指南即《医院已用衣物及感染衣物洗涤指南》〔HSG(95)18〕(hospital laundry arrangements for used and infected linen),英国NHS和英国卫生部(DH)于2010年和2012年又分别批准发布了《洗衣房指导原则》(laundry guidelines)、《CFPP 01-04:2012健康与社会保健的织物清洁消毒:管理和规定手册》(choice framework for local policy and procedures 01-04-decontamination of linen for health and social care:management and provision manual)。现有的RABC标准,是首先由德国英泰斯公司(Germany Intes Company)与德国洗涤技术研究院(German Washing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共同提出、制定的,随后比利时、波兰、捷克等国也相继参与,共同修订出新的RABC,还建立了泛欧洲的培训模式。2014年5月欧洲纺织协会(ETSA)一个由17国专家组成的工作组提交了EN 14065修订草案,目前新的欧洲EN 14065:2016标准已于2016年2月22日正式批准发布。近年来,许多欧洲国家的管理者和洗涤企业人士认为,美国在基于联邦政府的卫生管理体系指南下,HLAC采取授权模式,将医疗机构列入HLAC名单,必须获得洗涤服务授权的机构才能从事这一业务,对包括卫生服务商、医疗机构和卫生洗涤部门在内的医用织物提供商进行监管,并制定有一系列的政策、卫生标准及卫生标准培训等,这些做法更为合适、有效。
3.EN 14065标准中“风险评估和生物污染控制”(RABC)的管理理念与原则
对于织物洗涤而言清洁可见污渍是洗涤过程中必须要做到的环节,但对于织物的生物污染控制来说仅仅清洁可见污渍是远远不够的,要建立、执行并保持一套正式的RABC体系,用于评估和控制影响洗涤过程及产品微生物质量风险,就必须遵循如下原则,而这些原则是医用织物洗涤规范生产的必要条件。
原则1:设定微生物危害目录(清单)和防制措施目录(清单)。洗涤部门需要识别、确定洗涤过程每一步骤中与产品或洗涤人员有关的微生物危害,并对微生物危害引起的织物生物污染风险水平进行确定、分类和评估,然后制定防制措施,有效地降低织物生物污染。
原则2:确定关键控制点(CCPs)和控制点(CPs)。在洗涤的整体系统中(包括织物收集、运送、分类、洗涤、烘干、折叠、储存和运送)确定CCPs和CPs及管理措施,以便消除和降低风险。
原则3:建立每个CCPs的目标水平和容许限制。为确保织物的微生物质量,要求在每一个CCPs设定不可超越的界限,包括可衡量的目标、预警和操作水平,即在此界限容许范围内,所有操作及产品都将是安全的。
原则4:建立每一个CCPs的监控体系。要求设立定期进行测试或观察,并随时监控CCPs的运转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包括相关物理、化学或微生物指标的测量与分析,有责任人和有关记录。
原则5:建立补救行动/纠正措施。如果监控体系显示某一点、程序、操作步骤、环境条件失去控制时,可以立刻采取补救/纠正措施,将危害完全控制,并重新回复到安全体系。纠正措施的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应记录在案。
原则6:建立RABC体系检查程序。在监控体系之外,必须建立检查程序(包括工艺和洗涤过程验证等),用于检验评估整个体系的运转是否适宜、有效,并对照标准定期进行内部审核。
原则7:建立文件管理体系。建立完整的档案,保存所有的控制原则的实施文件,包括前提计划(PRP)和控制计划运行中产生的记录、系统检查审核报告等。
以上7项原则是EN 14065对于防控织物生物污染的精髓,也是该标准建立的骨架。
4.EN 14065标准中规定的RABC团队的构成
EN 14065提供给从业人员和洗涤消毒部门一个最基本的RABC体系框架,在这个框架下约束了洗涤最基本的环节。然而要实行EN 14065则必须在其提供的框架之上制定自己的执行标准,这就首先需要建立织物洗涤部门自己的管理团队即RABC团队,可以说RABC团队是执行EN 14065标准的前提和必要条件。RABC团队应当实现和维护RABC系统。该团队应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具有与洗涤过程和终端产品适应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如果洗涤部门内部员工不能组成一个有经验的团队,可以从外部聘请专业人士。完整的RABC团队需至少包括如下人员:
◆ 织物洗涤场所业主和管理方代表(包括经理、主管等)
◆ 织物洗涤场所生产、工程、营销等各部门负责人
◆ 织物洗涤场所每个部门的代表
◆ 织物洗涤场所质量控制负责人
◆ 卫生/清洁部门的代表
◆ 合适的微生物专家
RABC团队的职责主要有:确定织物洗涤部门/场所的风险控制点;确定标准的上下限和误差;制定监控系统和方法;制定纠正措施;将整体流程的控制系统化;将上述职责文件化等。
同时,RABC团队需要定期回顾织物洗涤场所的运作状况、质量控制状况、卫生状况,并建档,负责定期将标准的执行情况向业主和管理方汇报;同时向政府卫生监督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上报。
由于操作者是该系统正常运转的执行者,RABC团队应确定从事影响生物污染工作人员的能力需求,提供培训,满足操作者的需求,并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保持操作者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培训及从业资格。确保操作者了解他们工作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他们如何为实现生物污染控制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5.RAL-GZ 992/2质量认证的主要内容和质量控制过程
RAL-GZ 992/2是1986年德国认证协会推出的,为医疗保健机构内部提供处理衣物专业织物服务的、相应的RAL卫生证书。只有会员企业(洗涤服务公司),需要在取得RAL-GZ 992/1(家用和商业纺织品护理质量认证)认证的一年后,才可申请RAL-GZ 992/2证书,并必须符合RAL认证必要的质量和卫生消毒标准。会员企业在获得RAL-GZ 992/1质量标志认证前,必须接受专业纺织护理质量保证协会的严格监控,接受6个月的审核,完全通过协会认证组织的评估。在以下重要的环节对会员企业执行持续的监控:
◆ 在洗涤场所区分“非污染区”和“污染区”
◆“非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的空气锁定系统
◆ 使用洗涤消毒程序以杀灭和抑制病菌
◆ 采取和遵守卫生规章
◆ 专职卫生负责人
◆ 员工的卫生设施
◆ 区分运输清洁和污染织物的车辆
◆ 符合RAL-GZ 992/2微生物标准要求
◆ 洗涤的织物符合定期审核要求
其质量控制过程包括:内部审核(会员企业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持续的内部监控机制,保持符合要求的、控制洗涤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文件记录等)、外部审核(不仅针对会员企业的洗涤过程,还包括企业的整个运作过程和卫生状态等)、洗涤过程审核(根据会员企业规模,提供2~8件标准的测试洗涤棉布面料,经洗涤25次或50次后将测试洗涤面料交回,进行技术和化学性能测试分析等)、现场审核(会员企业架构、技术设施,流程、布局及卫生状态,卫生规章的审核等)、卫生审核(在会员企业不同区域对员工双手以及洗涤后的织物和洗涤用水抽样进行微生物检验,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等)。
(二)欧美国家医用织物风险管理的要求
针对医用织物的管理,在欧洲的标准体系中非常强调“危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其文件系统包括:洗涤用水的微生物质量测试方法和标准;各类织物洗涤过程中的消毒化学品浓度、持续时间测试方法和标准;各类织物洗涤过程中的温度、持续时间测试方法和标准;各类织物洗涤后的细菌残留指数测试方法和标准;各类织物洗涤后的织物表面pH值测试方法和标准;熨烫、烘干的温度测试方法和标准;各类成品织物的湿度测试方法和标准;各类成品织物的运输路线控制点监控标准。
为减少感染的风险,美、英等国在相关“指南”“标准”中,对医用织物从织物分类与颜色识别、洗衣设施、洗衣房环境与布局(包括功能分区、环境通风及空气流动方向等)、员工洗手和个人防护、污水与废弃物处理以及病虫害防治,到医用织物的收集、包装、运输、洗涤、烘干、后整理及储存等的全过程均有明确的风险管理要求。如织物洗涤场所环境中清洁和污染的区域之间应有墙壁或结构分隔的物理屏障;污染区域必须设有洗手设施,有紧急洗眼设备且方便可及;工作表面被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OPIM)污染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在收集、分拣污染织物(使用后医用织物,包括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时应尽量减少抖动;污染织物分拣不应在病人护理区域,应在织物洗涤场所污染区洗涤前或洗涤后进行;收集、运送污染织物或感染性织物必须选择专用的污物收集袋(水溶性包装袋)或容器,有生物危害标志和(或)颜色编码并可防止泄漏;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清洁织物(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与污染织物或感染性织物分隔;只有清洁织物才能存放在指定的储藏室,并以先入先出的方式使用;清洁织物在运输、储存等过程若遇污染必须按要求重新洗涤等。
(三)国外对污染织物或感染性织物洗涤消毒推荐的方法
热水是破坏微生物的一种有效手段,在美、英等国的相关“指南”“标准”中,对污染织物的洗涤通常推荐使用热洗涤方式,即水温不低于71℃(160℉)、时间不少于25分钟;对于不耐热污染织物的洗涤可采用低温洗涤(化学热消毒)方式,即水温低于70℃或65℃,并加入适合低温洗涤、适当浓度的化学消毒物质,如含氯消毒制剂,使其在漂白过程中保持50~150ppm的氯残留量。斯洛文尼亚的S.Fijian等通过定量对比实验研究得出,洗涤温度对于医用织物洗涤过程中的杀菌效果起到关键作用,且最优温度为75℃。为有效控制在完成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后破伤风杆菌等顽固生物可能残留的风险,英国DH在其管理手册中规定:对于某些无免疫力抵抗或特殊病人,应寻求微生物学家的意见,也可以考虑使用一次性的即用即弃产品。
(四)德美国家对清洁织物卫生清洁标准的判定
1.德国清洁织物微生物限值要求
德国RAL-GZ 992/2质量认证标准中,对洗涤消毒后清洁织物微生物卫生要求的规定如表1-1。
表1-1 德国RAL-GZ 992/2清洁织物微生物限值要求(允许菌落形成单位,cfu)
2.美国清洁织物最低微生物指标质量要求
以往包括美国CDC一直没有要求织物洗涤部门/场所对洗涤后清洁织物进行细菌学检验。参考德国等国家的做法,美国TRSA于2013年2月发布了《用于医疗卫生行业可重复使用织物处理的卫生清洁标准》,这是在美国第一个要求对清洁织物进行细菌学检验的标准。该标准对清洁织物最低微生物指标质量要求的规定如表1-2。
表1-2 美国TRSA清洁织物最低微生物指标质量要求
*USP61指美国药典(USP)中非无菌产品的微生物检查即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
(五)国外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方面的发展趋势
欧美等国家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方面的发展有如下大趋势。
1.洗涤(消毒)流程标准化和感控责任化
上有政府标准,中有行业规范,下有医疗机构专用标准;行业趋于流程标准化管理和监督。在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流程被定义为高感染控制风险流程,院长是感染控制第一责任人。
2.洗涤(消毒)设备自动化和节能高效化
设备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工作效率日趋提高。普遍采用节能高效的设备或措施,以提高工作效率来降低运行成本。随着隧道式洗衣机等自动化洗涤设备在欧美国家的广泛应用,洗涤服务越来越专业、高效。
3.洗涤(消毒)服务社会化
由于政府管理规范化,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选择第三方社会化织物洗涤消毒企业服务,有利于降低成本的同时方便管理。由于市场需求,国外新型的织物租赁企业也应运而生,越来越普遍,是欧美比较流行的一种洗涤服务方式。据资料报道,目前全世界有20%洗涤公司使用织物租赁服务,在德国这一数字已达35%;在美国,有85%的医疗机构在使用这种服务。在欧洲织物租赁服务增长强劲,呈现的发展态势是越来越集中化、专业化和多元化。
4.洗涤(消毒)行业规范化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行业在欧美等国家及地区越来越规范,涌现出很多相关知名企业,他们拥有社会责任感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在投资和新技术的不断涌入下,洗涤行业为社会贡献在持续中不断增长,其行为越来越专业、规范,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同。
5.注重环保与职业教育
在政府严格法规的约束下,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洗涤企业很重视环境保护和劳动者安全健康问题;同时,严格的环保法规促进了行业进步与发展,它迫使设备和溶剂制造商去研发新的产品,以满足环境对设备和溶剂的要求。近年来出现的二氧化碳干洗机、全封闭碳氢溶剂干洗机、各种新溶剂和水洗(湿洗)代替干洗新技术的探索都是相关制造商和洗涤企业为环保所做出的努力。在洗涤行业职业教育方面,各国都有一些比较著名的培训机构,如新加坡织物护理学院、韩国洗涤学院、德国曼海姆职业学院、美国国际织物保养学会(简称IFI)。欧美等国家洗涤企业的经营者都认识到,只有通过职业教育,不断提升自身和从业者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提高洗涤企业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形象。
6.洗涤(消毒)管理智能化
过去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服务机构采用传统手工清点、记录的方式,由于业务量大,人工方式效率低、出错率高、数据反馈迟缓,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付出的管理成本较高。对此,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洗涤企业将一种叫“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引用到洗涤行业,实现了管理智能化,有效解决了传统手工清点、记录出错率高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注解:RFID技术简介
RFID技术最早起源于英国,应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辨别敌我飞机身份,20世纪60年代开始商用。RFID技术是一种自动识别技术,作为现代“物联网”应用关键技术之一,在医用织物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成功的应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就全球而言,每年进入医用织物管理的RFID芯片(电子标签)已超过2000万枚,而在我国也有超过70家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使用RFID进行医用织物管理。2006年6月,国家十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国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标志着RFID的发展已经提高到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层面。
完整的RFID系统主要由电子标签、读写器以及相关应用软件组成,具有识别速度快、抗污染能力和耐久性强、可重复使用、可穿透和无屏障阅读能力、数据的记忆容量大、使用安全等优点。RFID系统的电子标签可分为有源标签和无源标签两大类。无源标签工作频率主要在超高频以下(如低频125KHZ),用于近距离通讯识别(识别距离小于1m,典型作用距离为10~20cm);有源标签的工作频率主要在超高频以上波段(如高频13.56MHZ、超高频433MHZ,超高频915MHZ),可用于远距离识别(识别距离一般大于1m,典型作用距离为4~6m,最大可达10m以上)。
目前在医用织物识别管理上的应用,主要采用了符合“ISO/IEC 18000-6 TypeC”国际标准的工作频率在860MHz~960MHz之间的超高频电子标签。它可在水洗,干洗,熨烫的织物环境下多次循环使用;其识别距离大,可一次阅读上百个标签,瞬间可阅读大量标签,并且采用特制材料封装,标签柔软小巧,具有很好的耐热、耐腐蚀、防水、抗压力功能;标签内置编码具有唯一性(能为每件医用织物赋予唯一的“身份证”),可实现对织物接收、入库、洗涤、分发、周转、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它具有的远距离感应识别的特点,可以实现批量、不拆包的快速扫描,分类统计,时间记录,能有效避免因为织物交接而引起的二次感染风险。
通过RFID技术的引入应用,可以建立以医疗机构为中心的医用织物智能追溯平台,创建预警工作机制,可通过数据接口传递到医疗机构后勤信息化管理平台方便管理人员及时获知,为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管理中的隐患提前报警;也可通过该智能管理平台,使医疗机构其他相关监控管理部门对医用织物在各处理环节、流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设定的标准实施有效监督,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同时,通过系统的价值数据分析,不断为标准升级提供科学数据支撑,将医用织物标准化、规范化的洗涤(消毒)工作及其感染控制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将RFID技术应用到医用织物的识别与跟踪管理具有很好的开发前景和推广价值。
7.新型纺织纤维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抗菌织物的应用。重复使用的衣物、床单、病床隔帘等医用织物,在洗涤消毒处理后,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被病原体反复污染,造成接触性交叉感染、传播。近年来有国内外学者提出长效抗菌织物的概念,成为具有“自我清洁”功能的长效抗菌织物或医用抗菌织物,推出了外源性院感防控的又一途径。抗菌织物的应用使得医疗保健模式从事后治疗向事前预防转变,大大提高了医用织物防控交叉感染的能力以及卫生保健水平。
注解:抗菌织物的发展与应用简介
人类应用抗菌织物可以追溯至几千年前,考古专家发现4000年前埃及人曾用植物浸渍液浸裹尸布,保存木乃伊;2000年前我国西汉时期的马王堆汉墓所用的红色液体(含汞化合物浸渍液),包裹女尸的织物、女尸与其他出土文物,均有意想不到的抗腐蚀保存效果。
近百年来,抗菌织物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50年代,是抗菌织物的孕育时期,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抗菌织物的可行性和使用价值,研发的新产品时有出现;第二阶段,20世纪60~70年代,抗菌织物的应用期,出现了银、铜、锌、汞的有机金属化合物和醌类含硫化物等抗菌整理剂制作的产品;第三阶段,20世纪70~80年代,重点集中于抗菌整理剂开发,相继开发了一系列脲类、胍类、含氮杂环类、含硫化合物与各类整理织物。20世纪90年代前后,添加有壳聚糖等天然抗菌剂的织物开始发展。关于抗菌织物的分类,以产品中抗菌有效成分的来源进行分类,可大体分为两类:天然抗菌织物和人造抗菌织物;按其在织物纤维上的溶出特性可分为两大类:溶出型抗菌整理剂与非溶出型抗菌整理剂。
随着抗菌织物应用与发展,针对人们对抗菌整理剂使用的安全性引起争议的问题,国内外在规范与强化抗菌织物卫生安全使用上达成共识: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和食品医药局(FDA)认为,有机金属化合物对人体细胞和组织有毒害作用,可引起皮肤斑疹和炎症;“日本工业皮肤卫生协会(Japanese Society for Cutaneous Health)”对抗菌织物进行监控,制定了相关规定,实施抗菌织物安全性检验,停止使用了有机汞等有害性物质;我国为规范市场、保护使用者的健康不受损害,对抗菌织物的抗菌功能性、卫生安全性进行了规范,相继出台了FZ/T 73203-2006《抗菌针织品》、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T 31713-2015《抗菌纺织品安全性卫生要求》、GB/T 20944.1~3《纺织品 抗菌性能的评价》等标准。
具有抗菌功能的医用织物的应用是未来发展的大势趋。抗菌织物的应用可以减少织物因微生物产生的异味,提升织物的穿着舒适性;保护织物纤维本身,以降低其受到微生物侵蚀的危害,减少患者之间、医患之间因其病原微生物污染而引起交叉感染的风险。目前,用抗菌织物制成手术服、医用缝合线、绷带、纱布、口罩、拖鞋、护士服、病员服等医用织物,可以大大减少医用织物上的细菌浓度,提高卫生安全性。如用65%的掺沸石(硅铝酸盐)抗菌纤维和35%的棉纺制成的抗菌织物,有研究报道,经抗菌试验表明,该织物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沙门氏菌、枯草杆菌、黑霉、青霉等多种细菌均有抗菌作用,洗涤50次后该织物对肺炎杆菌的杀菌率为74%,洗涤150次后杀菌率仍可达到69%。
三、国内织物洗涤消毒管理现状与进展
(一)我国织物洗涤消毒工作现状与管理模式
我国织物洗涤管理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MOFCOM),近30多年来,北京、上海分别于1983年、1988年率先成立了洗染行业协会(ALD),随后全国各地大多数城市也相继建立了ALD组织,目前全国各地方有洗染行业的协会组织不下60家,洗涤行业的自律与行为规范均分别接受民政部门和商业联合会的监管,中国商业联合会(CGCC)下设有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及其洗染专业委员会专家组。
伴随改革开放,我国织物洗涤行业得到快速发展。1979年,全国洗染网点仅3000个,从业人员不到3万人。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初步发展和90年代的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逐步开始走向理性,趋向成熟的发展阶段。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发展洗染业的指导意见》中的测算,2010年,全国已有洗衣企业(店/厂)约25万家,从业者达125万人,年营业额为600多亿人民币。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属于国有经济形式的(包括改制中的国有企业)单位约有1.6万家,占洗染企业总数的6%~8%,主要是宾馆、酒店、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附设的洗衣房(车间),它们占了市场份额的20%;属于股份制集体经济的单位约有2.4万家,占洗染企业总数的9%~12%,主要是投资百万元以上的大型专业洗染公司,占市场份额的45%;其余是中小型洗染企业和为数不少的家庭作坊式的洗衣店,占洗染企业总数的80%,它们占据了市场份额的35%左右。这些小规模洗衣店档次低,绝大部分污水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且织物洗涤卫生质量不达标。
当前,在我国承担医疗机构衣物、床单、手术铺单等医用织物洗涤工作的方式主要有:医疗机构洗衣房自行洗涤、交社会化专业洗涤(消毒)服务机构洗涤、托管给物业部门洗涤、个人承包洗涤等。随着我国医疗机构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与实践的不断深入,有不少医疗机构将使用后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承包给社会化洗涤服务公司,同时也存在部分医疗机构仍由洗衣房负责处理。长期以来,我国医用织物洗涤消毒行为不规范,缺乏专业性的监管。据2010年8月—2011年6月武汉市疾控中心对湖北省三个地级市68家医疗机构和社会化洗涤公司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湖北省医疗机构选择社会化洗涤公司进行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占45.2%,多数社会化洗涤公司清洗污染织物洁污不分,甚至把医用织物与宾馆织物混合清洗,存在明显的洁污交叉污染现象。北京大学人民医院2010年12月对北京市二级以上89所医疗机构洗衣房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北京市医疗机构洗衣房的人员配备情况存在数量和质量的严重不足,洗衣房的工作人员多为卫生工人和临时工,他们缺乏消毒隔离的基本常识,因此工作中极易造成洁污织物相互混淆,很容易造成技术不过关、消毒不彻底;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着消毒隔离制度不健全、人员无专业技能培训等问题。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2年报道,对该区为医疗机构服务的7家社会化洗衣房进行了卫生管理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有4家单位同时清洗饭店台布和宾馆浴室毛巾、浴衣等普通人群的生活用品,这些洗衣房无任何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洗衣房外包的53家各级医院中,感染管理科未参与外包单位资质认定的有38家,占71.7%。2014年8月2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曾报道:位于大连市高新园区的一家没有正规手续的黑洗衣厂,布草洗涤不符合环保和健康的要求,脏的布草洗涤偷工减料,没有漂水、中和,可能会残留,对人的皮肤造成危害;简陋的水洗车间污水横流,所使用的洗涤化料是“三无”产品并胡乱配制,洗过布草的这些化工原料还随意排放,污染环境。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一种情况:有的洗衣厂,把医院的布草和民用的布草放在一起混洗。这些黑洗衣厂只为了节省成本,不顾人们的身体健康。
了解我国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现状,为制定我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提供依据。标准研制小组于2013年4月~10月,在北京市、重庆市、湖北省、山东省和山西省等5个地区459家医疗机构,采取问卷调查和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方式,开展了医用织物洗涤消毒专项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所调查的医疗机构中,配有隔离式洗涤烘干设备的仅占24.4%;建立有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相关管理制度的仅占45.5%;仅有29.8%拥有运送医用织物的专用车辆;有77.8%的采用化学浸泡法对感染性织物进行消毒,但消毒效果不甚理想。在医疗机构承包给社会化洗涤服务公司中,有42.9%的对洗衣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在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方面,有72.5%的洗涤场所洗手设施不超过2处,51.0%的洗涤场所配备了手消毒剂;其工作人员工作服使用率为85.4%,隔离衣使用率仅为24.4%。同时,该标准研制小组在湖北省、山东省和山西省3个地区93家医疗机构洗衣房,针对洗涤消毒前后的医用织物共采集711份标本,从48份标本中分别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菌、铜绿假单胞菌和白色念珠菌等细菌或真菌,总检出率为6.75%;值得注意的是,在其洗涤消毒后“清洁织物”仍有15件检出大肠菌群,1件检出革兰阳性致病球菌。
我国各地针对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服务机构(包括医疗机构洗衣房)的管理,一方面无统一的国家卫生标准、技术规范依据可循;另一方面多数承包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和物业公司仅接受医疗机构并不专业的后勤保障部门监管,常游离于当地卫生监督和环境监管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内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之外,使之成为医院感染管理的疏漏环节、监管“真空”。
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管理上,我国也有值得肯定、好的做法。
例1:成都市于2002年10月成立了成都市卫生洗涤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卫生系统提供卫生洗涤服务;该中心的各项管理运行制度基本健全,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也在工作中逐步完善,制定有一系列严谨的织物收发、消毒、洗涤、库管制度,保证了洗涤物品的清洁、卫生、整齐,建立有污水处理站,满足了医疗卫生工作的安全使用,为现代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2006年1月搬迁、改扩建后的洗涤车间达1320m2,日洗涤能力达6吨以上,可同时为60家以上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提供医用布类用品的统一洗涤消毒服务,其卫生洗涤能力已跻身全国十强之列。
例2:北京协和医院在结合欧洲EN 14065标准和国内外相关洗涤行业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对医院洗衣房的整体规划和改造,积极探索了医用织物洗涤质量管理标准化;医院洗衣房的建筑布局以隔离式洗衣机为中心进行设计,设置有相对独立的污染区和清洁区,遵循织物由污染区向清洁区运行的单向流程,织物的运输做到污染织物(感染性织物和脏污织物)与清洁织物分类专车运输,并对感染性织物和重度污染的脏污织物使用专用水溶性包装袋包装,有效降低和减少了院内感染的风险。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障了洗衣房的正常运行。其织物洗涤的各个环节均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按照标准化的流程进行操作,同时关注了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并在保障洗涤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北京协和医院通过实践,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医用织物清洗、运输、存储流程,并初步积累了医院洗衣房标准化质量管理的经验。
例3:武汉同济医院在2002年将本院洗衣房外包给社会化洗涤服务公司试运行不佳的情况下,于2004年投资约200万元在院外建立了被服洗涤中心,占地面积达7602.52m2,实现了自主运行。2010年,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医院又投资一千多万元对该洗涤中心进行改造,扩建了厂房,增添洗涤、烘干、熨平设备(包括卫生隔离式洗衣机3台),改造污水处理站,淘汰燃煤锅炉改为内燃燃油燃气锅炉,新增余气回收、废水再利用工艺系统。目前,该洗涤中心分有职工宿舍和生活区、办公区、洗涤(消毒)工作区及污水处理区,其中在工作区域设有污染区(包括肮脏织物和感染性织物接收、分拣以及去渍、消毒用房)和清洁区(包括织物洗涤、烘干、整理及发放用房),不仅有织物接收和发放通道,还设有接收感染性织物的专用通道,在洗涤、烘干与整理、发放用房之间建有缓冲走廊,在建筑布局上充分考虑并有效减少了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消毒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等感控要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规章管理制度,实施在床边收集并采用水溶性包装袋封装转运感染性织物,按照相应的织物洗涤工艺要求,建立有标准作业程序(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的SOP操作规程,完善、规范了洗涤工艺流程与方法,并实现了医用织物信息化全过程管理。近年来,该洗涤中心的年洗涤量达500万件以上,洗涤质量处于本地区洗涤行业领先地位。
(二)我国织物洗涤质量和卫生标准与技术规范的建立
多年来,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对医用织物的洗涤消毒工作,长期缺乏规范性的管理与操作工作程序。国家原卫生部虽曾在颁布的《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有明确规定:“病人衣被和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分机或分批洗涤”“肝炎、结核病人及传染性物质所污染的衣被,烈性传染病人的衣服应先消毒或灭菌后,再送洗衣房洗涤”,但一直无实施细则和可操作的规定与程序出台;即使在2012年发布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中,也无对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的具体规定与要求。为此,我国各地的一些地区和医疗机构在制订自己的规定时,往往有一定程度局限性或缺乏规范性。
为规范我国织物的洗涤(消毒)行为,近十年来,国家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一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制定、建立了相关管理规定与技术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7年修订发布了《洗衣师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发〔2008〕1号),该标准对洗衣师的职业定义、职业等级、培训要求、职业鉴定要求等进行了规定;国家商务部于2011年8月10日发布了内贸行业标准《洗染业服务经营规范》(SB/T 10624-2011),提出了“从事洗染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加工服务场所应在安全、卫生、环保、节水、节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有关组织及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从事洗染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应遵守商务、工商、税务、环保、卫生、公安、质检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的要求;商务部于2013年4月16日发布了内贸行业标准《衣物洗涤质量要求》(SB/T 10989-2013),做出了“经过洗涤的衣物应达到:细菌总数≤200cfu/25cm2,大肠杆菌不得检出/50cm2;致病菌不得检出/50cm2”、其洗涤后衣物表面的“pH值达到6.5~7.5”的规定。
同时,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12月12日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医院布草洗涤卫生规范》(DB 11/662-2009),该地方标准中提出了医院布草洗涤场所的建筑布局应“按照布草洗涤的特点制定整体规划,布草洗涤的清洗、消毒、整理、存放均应在室内进行,房屋结构应易于保持清洁”“合理布局,按布草洗涤流程设置清洁区和污染区,两区之间应有实际隔离屏障”,给排水“应能适应生产需要,设施应合理有效,保持畅通,有防止污染水源通过排水管道进入洗涤场所的有效措施”“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洗涤场所环境清洁区“空气≤2500cfu/cm3”“物体表面和工作人员手≤5cfu/cm2”、洗涤后清洁布草“细菌总数≤200cfu/100cm2”的规定;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1月12日发布了湖北省地方标准《可重复使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DB 42/T 802-2012),同年6月原吉林省卫生厅发布了《吉林省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吉卫医政发〔2012〕29号),这两个地方性标准均对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基本要求、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与要求、洗涤(消毒)场所的环境卫生要求、卫生质量检测及资料管理与保存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细菌菌落总数≤200cfu/100cm2”;分类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需设专用轮换库”;分拣要求“应在洗涤(消毒)服务机构的污染区内进行”;包装要求“确认被气性坏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以及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病原体或其他具有生物污染风险的污染织物应使用专用可溶性塑料袋”“用于盛装使用后的医用织物的包装袋(箱)宜为黄色,并有专用标识(含生物安全标识图)”;洗涤要求“产婴区、新生儿室等婴儿用后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清洗”“医务人员和普通病人用后织物应分机洗涤或分批洗涤”“医用织物与非医用织物不得混洗”;消毒要求“被朊毒体等污染的污染织物宜按医疗废物要求,作焚烧处理”“被具有传染性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宜先消毒再洗涤”“使用后的肮脏织物采用热洗涤方法时可不做消毒处理”;贮存与运送要求“使用后的污染织物与洗涤后的清洁织物应有专用车辆/工具和容器运输,不得混装混运”“医用织物应采取封闭方式运送,防止污染环境并有利于保洁”“洗涤后清洁织物应储存在清洁干燥处,储存过程中应防止二次污染,如被污染应重新洗涤”。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5年8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708号);2013年1月~2016年2月,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已编制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该卫生行业标准于2016年12月27日发布,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相信这些相关管理规定与技术标准的出台,势必对规范我国医疗机构医用织物的洗涤消毒行为与感染管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三)我国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今后的发展趋势及前景:
1.先进、现代化洗涤设备的应用
为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供应的需要,我国不少织物洗涤服务企业已选择、使用隧道式洗涤机即“洗衣龙”等先进的现代化洗涤设备,自动化“洗衣龙”将成为我国织物洗涤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首选设备。
2.医用织物风险管理意识逐步提高
借鉴欧美等国家及地区医用织物风险管理理念与做法,我国不少医用织物洗涤服务企业和管理者对其卫生质量管理和防范生物感染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已开始逐步推广使用隔离式洗衣机、水溶性包装袋和RFID技术,隔离式洗衣机和水溶性包装袋将成为未来医用织物洗涤产业主要应用产品。同时,他们也开始注重洗涤消毒场所(包括医疗机构洗衣房)的建筑布局与环境卫生学要求。
3.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社会化趋势
目前我国有不少医疗机构将使用后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承包给社会化洗涤服务公司,个别城市和地区已在尝试织物租赁服务。相信随着我国医疗机构后勤社会化改革与实践的不断深入,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社会化将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并形成医疗机构自己特色的后勤服务文化。
4.从业人员职业防护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人们健康、卫生意识的不断提高,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机构(包括医疗机构洗衣房和社会化洗涤消毒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也不断增强,手消毒剂、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及紧急洗眼设备等个人防护产品、设备将逐步被引进到该行业并得到规范地应用。
5.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正在起步
制定、完善我国统一的医用织物洗涤业和国家卫生标准及其管理规范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可喜的是已经有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一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与技术标准,同时许多医疗机构也制定、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这些管理规定和标准将对提升技术门槛,促进织物洗涤服务企业升级改造,加强行业自律起到积极作用;也为加强政府层面和行业层面的有效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6.树立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中共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强调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目前我国织物洗涤行业的污水、污染物排放问题已引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从北京市ALD召开的2016年会员大会上获悉,根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北京市2015年已将织物洗涤行业第一次纳入到污水排放监管名录;2016年,该市环保局等部门将加大对其行业的监管、抽查及处罚力度,凡污水排放企业都要办理《排水许可证》。为实现节能降耗,洗涤废水回用和废热回收技术工艺系统的应用,也是我国洗涤行业的环保新举措。全国织物洗涤企业应选用国家认可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洗涤剂、消毒剂,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装置并达标排放,以顺应时代,做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