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五节 血脂异常
一、社区临床路径管理适用对象
辖区内18岁以上成年人,第一诊断为血脂异常。
二、进入社区临床路径标准
(一)纳入标准
1.18岁以上成年人,第一诊断为血脂异常。
2.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二)排除标准
1.妊娠期血脂异常。
2.继发性血脂异常。
3.血脂异常合并急危重症,如脂源性胰腺炎。
三、定义及诊断依据
(一)定义
血脂异常指血浆中脂质量和质的异常,通常指血浆中胆固醇和(或)甘油三酯(TG)升高,也包括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
(二)诊断依据
1.正常值参考范围总胆固醇(TC):2.8~6.5mmol/L,甘油三酯(TG):儿童<1.13mmoL/L,成人0.56~1.70mmol/L,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1.03~2.07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1.0~4.4mmol/L。
2.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包括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稳定性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缺血性心肌病、缺血性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外周动脉粥样硬化病等)一级预防人群血脂合适水平和异常分层标准(表2-10)。
表2-10 (ASCVD)一级预防人群血脂合适水平和异常分层标准[mmol/L(mg/dl)]
四、社区临床路径方案选择
(一)社区筛查
1.机会性筛查一般人群健康体检发现血脂异常。
2.重点人群筛查①有ASCVD病史者;②存在多项ASCVD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肥胖、吸烟)的人群;③有早发性心血管病家族史者(指男性一级直系亲属在55岁前或女性一级直系亲属在65岁前患缺血性心血管病),或有家族性高脂血症患者;④皮肤或肌腱黄色瘤及跟腱增厚者。ASCVD患者及其高危人群,应每3~6个月测定1次血脂。
3.建议20~40岁成年人至少每5年测量1次血脂,40岁以上男性和绝经期后女性每年检测血脂。
(二)临床治疗
治疗原则:坚持个体化原则,考虑综合风险,制定降脂目标。
1.非药物治疗
(1)生活方式干预:良好的生活方式包括坚持健康饮食、规律运动、远离烟草和保持理想体重。无论是否进行药物调脂治疗,都应坚持控制饮食和改善生活方式。
(2)对于HDL-C<1.0mmol/L(40mg/dl)者,控制饮食和改善生活方式。
2.药物治疗
(1)总体心血管危险评估(图2-9):
图2-9 血脂异常危险分层
不同ASCVD危险人群降LDL-C/非-HDL-C治疗达标值(表2-11)。
表2-11 不同ASCVD危险人群降LDL-C/非-HDL-C治疗达标值
注:LDL-C基线值较高不能达目标值者,LDL-C至少降低50%。极高危患者LDL-C基线在目标值以内者,LDL-C仍应降低30%左右
(2)他汀类:
适用于高胆固醇血症、混合性高脂血症和ASCVD患者。目前国内临床上有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普伐他汀、氟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和匹伐他汀。①可在任何时间段每日服用1次,但在晚上服用时,LDL-C降低幅度可稍有增多;②获得预期疗效后应长期应用,如能耐受避免停用;③如用他汀类发生不良反应,可采用换用另一种他汀、减少剂量、隔日服用或换用非他汀类调脂药等方法处理。他汀类药物降胆固醇强度见表2-12。
表2-12 他汀类药物降胆固醇强度
注: *阿托伐他汀80mg国人经验不足,须谨慎使用;L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不良反应:
多见于接受大剂量他汀治疗者,常见表现为转氨酶升高、肌痛、肌炎和横纹肌溶解。应减量或停药。失代偿性肝硬化及急性肝功能衰竭是他汀类药物应用禁忌证。
(3)胆固醇吸收抑制剂:
依折麦布能有效抑制肠道内胆固醇的吸收,推荐剂量10mg/d。与他汀联用也可发生转氨酶增高和肌痛等副作用。
(4)普罗布考:
常用剂量为每次0.5g,2次/d。主要适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室性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血钾过低者禁用。
(5)贝特类:
对于严重高TG血症患者,即空腹TG≥5.7mmol/L(500mg/dl),应首先考虑使用主要降低TG和VLDL-C的药物(如贝特类)。常用药物有非诺贝特片每次0.1g,3次/d;吉非贝齐每次0.6g,2次/d;苯扎贝特每次0.2g,3次/d。常见不良反应与他汀类药物类似,包括肝脏、肌肉和肾毒性等。
(6)烟酸:
也称作维生素B 3。大剂量时具有降低TC、LDL-C和TG及升高HDL-C的作用。缓释片常用量为每次1~2g,1次/d。建议小剂量开始使用,逐渐加量。常见的不良反应是颜面潮红。
(7)联合应用:
对于中等强度他汀治疗胆固醇水平不达标或不耐受者,可考虑中/低强度他汀与依折麦布联合治疗。他汀类和贝特类药物联合用药的安全性应高度重视,宜小剂量开始,采取晨服贝特类药物、晚服他汀类药物的方式,并密切监测肌酶和肝酶。
(三)随访监测
1.健康档案的建立
(1)主观资料采集:
有无黄色瘤;间歇性跛行或胸痛、胸闷及气短;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肌痛、乏力等。上述症状发生的时间、发作频次、持续时间及诊疗经过等。有无糖尿病、肾脏疾病等家族史。
(2)客观资料采集
体格检查:
包括身高、体重、腰围、BMI;心率、血压,颈部血管,双肺呼吸音,心界、心律、心音及心脏杂音,肝脾触诊,神经系统检查等。
辅助检查:
肝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外周血管超声、腹部B超,以及其他合并症及并发症相关检查。
(3)健康问题评估:
①血脂控制是否达标,有无降脂药物相关副作用;②生活方式的改善,低脂饮食、烟酒、运动、体重控制;③血脂异常相关并发症(如动脉粥样硬化、脂源性胰腺炎等),并发症检查及治疗;④合并其他疾病,如血压、血糖异常等。
(4)制定随访计划:
包括危险因素干预计划;治疗计划;检查计划、随访计划等。
2.定期随访
(1)饮食与非药物治疗:
开始3~6个月应复查血脂水平,如血脂控制达到建议目标,则继续非药物治疗,但仍须每6个月至1年复查,长期达标者可每年复查1次。
(2)调脂药物治疗:
首次服用调脂药者,应在用药6周内复查血脂及转氨酶和肌酸激酶。如血脂能达到目标值,且无药物不良反应,逐步改为每6~12个月复查1次;如血脂未达标且无药物不良反应者,每3个月监测1次。如治疗3~6个月后,血脂仍未达到目标值,则需调整调脂药剂量或种类,或联合应用不同作用机制的调脂药进行治疗。每当调整调脂药种类或剂量时,都应在治疗6周内复查。
(3)药物不良反应及依从性:
评估患者有无肌痛等肌肉不适症状,定期复查肝功能、肌酸激酶等,指导调整降脂治疗。督促患者遵医嘱服药,治疗方面生活方式改变和调脂药物治疗应长期坚持。
(4)合并疾病的管理和治疗:
血脂异常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应评估用药效果、治疗方案、服药依从性、不良反应,指导治疗。
五、变异情况与转诊指征
(一)转诊指征
1.经生活方式干预和规范药物治疗3~6个月,LDL-C仍未达标。
2.服用调脂药物出现难以处理的严重不良反应。
3.发生脂源性胰腺炎。
4.新发外周血管病、脑卒中、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等。
5.血脂异常需要其他治疗措施,如血浆置换。
(二)变异情况及处理
脂源性胰腺炎:
甘油三酯的数值常大于11.3mmol/L。主要表现为突发性上腹或左上腹持续性剧痛或刀割样疼痛,可伴有腰背部放射性疼痛,以及恶心、呕吐、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处理:应立即禁食禁水,开放静脉通路补液,抑制胃酸分泌治疗,胃肠减压,监测生命体征,联系120紧急转诊。
(王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