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宪法实施的主体与方式
首先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实施宪法都有哪些主体?在这些主体中谁最关键?
在中国,对于宪法实施主体的认识可以多种多样,可以从直接实施和间接实施的角度对主体进行分类,也可以从实施中发挥作用的大小进行分类等。我们认为,从范围上看,中国宪法实施的主体是十分广泛的,包括政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甚至公民个人也可以成为宪法实施的主体。但是,在这些主体中最关键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及其领导人、负责人。也就是说,党是实施宪法的根本性主体,宪法能否得到实施、怎样实施、实施到什么程度,根本地取决于党,其次才是有关的国家机关、其他政党和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所以,在考察宪法实施主体时,必须紧紧围绕党这个根本性主体来展开。
宪法实施有哪些方式?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从不同的角度得到不同的结论。我们认为,考察宪法实施的方式,可以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抓住一些要点和问题。
1.3.1 党的领导方式很大程度上就是宪法实施的方式
长期以来,我们对党的领导方式的研究,主要是限于党建和政治学的范围的,而对党的领导方式与宪法实施的关系(这种关系甚至是因果性关系、决定性关系),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宪法学研究中,对宪法实施方式的考察,也主要是限于国家机构层面的,对党的领导方式之于宪法实施的作用及其与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的关系,也缺乏足够重视与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给予足够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对规范党的领导方式更是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决定。这些重要部署决定与宪法实施密切相关。所以,研究宪法实施方式,首先要研究党的领导方式。考察党的领导方式,深入研究党的领导方式与宪法实施的关系,对于加强宪法实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3.2 应当重视研究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的特点、规律与问题
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的方式是与哪些国家机关能够实施宪法密切相关的。对这个问题长期以来缺乏必要研究。
对国家机关实施宪法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我们这里主要在直接执行和适用宪法的层面上讨论问题。在这方面,有一种倾向性观点,认为宪法实施的主体主要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此相联系,总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经验特点,就容易认为,宪法实施的方式主要就是立法。
但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宪法外,其他国家机关也是重要的宪法实施主体。比如,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等中央国家机关都可以直接实施宪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甚至地方政府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直接实施宪法的主体。在这个背景下,恐怕就不能将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局限于立法,特别是局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了。
对于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的方式,应当讨论几个问题:一是,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的方式与政党及其他组织实施宪法的方式有何区别与联系?二是,不同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的着重点与规律有何不同?三是,如何看待同一国家机关以行使不同职权的方式实施宪法?
1.3.3 应当重视研究不同历史时期宪法实施的重点与问题
讨论不同主体实施宪法的方式,是相当复杂的问题。但可以着重研究两个重要问题。
一是,不同的历史时期,宪法的实施应当有不同的重点与问题。那么,几十年来,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规律是什么?现在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宪法实施的重点与问题是什么?
二是,不同的历史时期,同一主体实施宪法的方式也应当有不同的重点与问题。对宪法实施的方式不宜做一成不变的理解,而应当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认识之。就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宪法的实施来说,1982年宪法刚刚制定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主要用立法的方式来实施宪法,但是,在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宪法的重点与方式是不是应当有所转变呢?当然是应当实行这一转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