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零售商业与经济发展的结构
2.3.1 零售商业和工农业生产的结构
2005年以来,中国的工农业生产保持了较好较快增长的势头,但是2012年以后相对而言,中国零售商业消费的增长速度略快于工农业生产。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与商品零售额之比从2011年的0.5降至2013年的0.46,如表2—3所示。
表2—3 零售商业和工农业生产(2010—2014)
全国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全部工业增加值近几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2011年增速较快,其与商品零售额之比在2011年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为5.17;但2012年以后逐年下滑,2013年为4.85。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与商品零售额之比在2010年和2011年稳定在1.15的水平,但是2012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速有所放缓,该比值下降到1.07,之后零售商业增长速度较快,导致2014年该比值进一步下滑至0.97。
2.3.2 零售商业和物流运输的结构与比例
近年来,中国的全年货物运输总量增长率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2014年货物运输总量439亿吨,货物运输周转量184619亿吨公里。与零售商业发展相比,每万元商品零售额中所含货物运输总量从2010年的23.26吨降低至2014年的18.72吨,同期,每元商品零售额中所含货运周转量也从2010年的1.02吨公里逐渐下滑至0.79吨公里。
2010年以来中国的快递业务发展迅猛,年业务量从23亿件增长到2014年的139.6亿件,业务收入也相应从574.6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045亿元。在此背景下,每万元商品零售额中所包含的快递业务量从2010年的1.68件增长到2014年5.95件,增长了2.54倍,每万元商品零售额中的快递业务费用也从2010年的41.23元增长到2014年的87.19元(见图2—8)。
图2—8 商品零售与货物运输、快递物流(2010—2014)
2.3.3 零售商业与货币流通的结构与比例
中国的货币流通和信贷发放在2014年继续增长,货币和准货币(M2)达到创纪录的122.8万亿元,狭义货币供应量(M1)达到34.8万亿元,流通中的货币(M0)达到6.0万亿元。
据此折算,2013年每元货币(流通中的现金M0)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4.37元,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3.91元。每元货币(货币M1)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0.75元,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0.67元。
从发展趋势来看,每元货币(M2)流通量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自2006年以来基本上稳定在0.21元的水平,每元货币(M1)流通量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基本保持稳定,但是流通中现金(M0)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自2005年以来增长较为平稳,故而每元货币(M0)流通量所拥有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见图2—9)。
图2—9 货币投放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值(2004—2013)
近年来,中国的消费贷款余额出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12年、2013年、2014年消费贷款余额增长率分别为17.63%、24.31%、18.45%,远高于同期GDP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到2014年,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突破15万亿元大关,达到15.37万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39万亿元。每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包含的消费贷款从2011年的0.48元增长到2014年的0.59元。
直接对应零售商业消费的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增速更为惊人,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的增速分别高达42.88%、37.13%和22.34%。到2014年年末,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达3.2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了0.59万亿元。每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包含的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从2011年的0.07元快速增长到2014年的0.12元(见图2—10)。
图2—10 消费贷款余额及其增长率与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及其增长率(2011—2014)
从发展趋势看,全部消费贷款、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增长率持续高位运行,受到房地产形势趋于稳定的影响,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和全部消费贷款增长率明显低于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增长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受宏观经济和消费意愿的影响,2014年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增长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增长率较上年度下滑了15个百分点。
2.3.4 零售商业与地区发展的结构与比例
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4》发布的数据,2013年中国合计有城市658个,其中,直辖市4个,副省级城市15个,地级市271个,县级城市368个。大中型城市具有巨大的生产能力和消费辐射能力,产业集聚和消费集聚现象突出。
从零售商业发展的城市地区结构分化来看,人口和消费的城市化集聚现象较为突出,中国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的代表,2013年仅用占全国的18.83%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的41.74%的GDP,贡献了40.36%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中国的地级城市,按照市辖区口径(即一般意义上包含了一线、二线、三线城市的中国全部城市市区),拥有30.44%的全国人口,创造了全国63.87%的GDP,实现了62.46%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总人口自2004年以来稍有增长,2011年为25619万人,但占比从2009年以来基本上稳定在18.8%左右。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GDP增长自2010年以来略快于全国水平,占比提升了约1.5个百分点。2013年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占全国的比重大约为39.41%,较2010年下降了约3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自2010年以来基本保持稳定,占全国的比例维持在40%左右(见图2—11)。
图2—11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长率(2004—2013)
中国的地级以上城市的市辖区2005年以来扩张较为明显,表现在市辖区城市土地面积和人口的双扩张上。一方面,地级城市土地面积从2005年的57.4万平方公里增加到2014年的67.3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比例也提高了将近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人口也有明显增长,从2005年的36285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41425万人,占全国的比例则提高了将近2.6个百分点。地级城市的GDP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自2009年以来都呈现出扩张态势,目前GDP占比较2010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消费占比提升略为平缓,较2010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见图2—12)。
图2—12 地级城市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长率(200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