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原始人群
第一节 中国境内原始人类的出现
一、人类社会的产生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历史悠久,幅员广阔。我们的祖先早在170万年前就已经繁衍、生息在祖国的土地上了。他们在漫长的岁月中,披荆斩棘和大自然作艰苦的斗争,争取生存,繁衍后代,并创造了中华民族古老的、灿烂的文化。
在中国土地上最早出现的社会形态是原始社会形态。原始社会是同人类的产生同时出现的。“有了人,我们就开始有了历史。”有了人,人类社会就出现了。
关于人类产生的问题,19世纪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1809年—1882年),经过对生物进化长期研究的结果,认为,人是由高度发展的类人猿长期进化而来的,从而打破了长期流传的上帝造人的说法。
由猿进化成人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目前一般认为,从猿的系统分化出来的时间,大约是距今一两千万年前,而人类开始制造工具的时间,也就是人类出现的时间,是在地球历史年代的新生代第四纪更新世早期,即距今大约300万年前到100万年前的时间(见附表)。
据古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研究认为,作为人类最早的祖先的古猿是森林古猿。森林古猿后来发展分为两支:一支是现代猿类;一支是腊玛古猿。腊玛古猿再发展为南方古猿,南方古猿中的一部分后来发展成人类。古人类学家吴汝康这样写道:“最早的人科成员……已有的可能的化石代表就是腊玛古猿,由腊玛古猿然后再发展成南方古猿。南方古猿的其中的一部分进一步发展成早期猿人。以后……再发展为晚期猿人。”
[附表] 地球历史年代简表
森林古猿生活在距今约二千五百万年前,它的化石在非洲、欧洲南部和中国云南开远等地都有发现。森林古猿牙齿数目为32个,依臼齿、前臼齿、犬齿和门齿的次序排列,这与人有共同特征。
森林古猿后来发展成两支:一支是现代猿类,一支发展成腊玛古猿。腊玛古猿后来发展成人类。在腊玛古猿出现以前(大约在中新世早、中期),地球曾经发生了激烈的地壳运动,造山运动也非常活跃,自然界发生了巨大变化,热带森林减少,出现了大片干旱草原地区。这时一部分古猿,随着森林移动,长期保持森林生活,因而形成现存的类人猿。另一些古猿,由于在树上寻找食物困难,就逐渐离开森林,下到地上。经过长期磨炼,使用双足行走,双手劳动,奠定了向人类发展的基础,成为人类的祖先,这就是腊玛古猿。
腊玛古猿发现于距今约一千二百万年前。从它的牙齿看,它是以食草为主,部分肉食。在发现腊玛古猿的同一地层,特别是在肯尼亚的地层,还发现有天然工具石块,估计腊玛古猿已有可能使用天然工具击破动物头部,吸食它的脑髓。
另外,1982年在肯尼亚还发现了一块距今八百万年前的“类人”动物化石(颚骨)。这是晚于腊玛古猿的一种“类人”化石,是介于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中间的“类人”化石。
南方古猿最初在南非发现(中国湖北省也有发现),时间在上新世到更新世早期,距今约五百万年到一百万年前。南方古猿分为两种类型:纤细型和粗壮型。南猿的纤细型是腊玛古猿过渡到真人的晚期代表;而粗壮型则发展成为人科的旁支,在100万年前,已逐渐消灭。
南猿纤细型,如在东非发现的“鲍氏东非人”,距今为175万年。其体质形态,身高约4英尺,体重60磅~70磅,头部圆隆,额呈拱状,顶部比一般猿高,面部狭窄。脑量约为680毫升(最大的猿脑只有不到600毫升)。从头骨脑量与面部颌骨的比例看,猿类头部占1/3,面部占2/3;现代人类头部占2/3,面部占1/3;而南猿的头部和面部的比例,各占1/2。可见,南猿是正处于人与猿的中间状态。从牙齿化石特征看,也是接近人类而远离猿类。从手骨看,指骨末一节已变扁变宽,拇指也已变长。这说明拇指与各指间已有精确的握力。说明南猿已能使用天然工具。
应指出,由使用天然工具到能够制造工具,这期间可能要经过几百万年乃至上千万年的漫长时间。
南方古猿虽然已处在由猿到人的过渡阶段,但到真正的人的出现,还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中首先是直立人时期,时间大约二三百万年到二三十万年前。这一时期的古人类化石在非洲、欧洲和中国都有发现(中国的元谋人为其代表,印尼爪哇人和德国的海德堡人,都属于此阶段的人类)。直立人特征是:已能制造工具,但前额还低平,眉脊突出,左右相连,嘴向前伸等,文化上已知用火,属旧石器时代早期。
其次是智人时期。时间大约距今二三十万年到五万年前。这时的古人类已接近现代人,在文化时期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已能制造各种式样不同标准化石器,并能人工取火。此阶段人类,在亚洲、欧洲都有发现(尼安德特人属此阶段)。到大约距今五万年前,在非洲发现的古人类就逐渐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各色人种了。这一时期在文化上属于旧石器晚期,这一时期的考古发掘除石器外,还有骨器,并有雕刻、绘画及装饰品等,可能已有原始宗教意识(欧洲克努马鲁人属此阶段)。
以上是人类产生的大致过程。有了人,就有了社会,人类的历史也就开始了。
二、中国境内原始人类的出现
中国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大国,类人猿和古人类化石在中国境内都有发现。我国云南开远曾发现森林古猿化石。1956年在云南省开远县小龙潭发现了腊玛古猿五个牙齿。1980年又先后在云南省禄丰县石灰坝发现了两具腊玛古猿的头骨化石。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次发现的800万年前腊玛古猿的头骨化石。据考证,这两具头骨化石代表800万年到1400万年前的腊玛古猿,这种古猿是从猿转变到人的中间代表,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人类祖先。
腊玛古猿头骨化石,颅顶两侧的骨脊微弱,颅底枕骨大孔位置较猿类为前,吻部较短,门齿较小而窄,犬齿、前臼齿也小,齿列稍突出,臼齿齿冠釉质较厚。另外,面部缩短,颌骨后缩,齿弓两侧向后张开呈V字形,这些都与人类相似(猿类齿弓呈U字形),在分类上,一般归入人科。
在我国,相当于南方古猿时期的早期猿人化石,是70年代,在我国湖北省建始县巨猿洞中发现的(几颗单独的牙齿化石)。另外,早在本世纪20年代,在我国河北省原县泥河湾更新世早期地层中发现了一块有打击痕迹的砾石。本世纪60年代,在山西芮城西侯度更新世早期地层中也发现过一批有打击痕迹的砾石和石片。
在我国境内发现早期人类的文化遗址有:云南省禄丰、开远、元谋,陕西省蓝田;北京周口店;山西芮城匼河;河南三门峡;湖北郧县和郧西;贵州黔西观音洞等地。发现的最早的直立人化石有:元谋人、蓝田人和北京人等。
元谋人是1956年5月在云南省元谋县大那乌村发现的,是两颗古人类的牙齿化石。后来还发现了石器和炭屑等遗迹。还有云南马、剑齿象,爪蹄兽、原始狍等脊椎动物化石。根据这些化石,判断元谋人生活年代,为更新世早期,即距今约一百七十万年前。这是迄今为止亚洲最早的原始人类。1987年在元谋县又发现古人类牙齿化石,经专家鉴定为距今约二百五十万年的化石。可见,元谋人是距今170万年到250万年前的古人类。
元谋人的牙齿齿冠末端扩展较宽,基部比较收缩,略呈三角形,反映了元谋人的原始性,还遗留纤细类型南猿向直立人过渡的特点。在元谋人化石出土的遗址中发现的石器,有的有经过第二步加工的痕迹,并非最原始的石器。说明早在170万年到250万年前的元谋人已经会制造和使用石制工具了。在元谋人化石出土遗址中发现有炭屑,在探沟底部还找到了颜色发黑的动物化石,经鉴定为火烧过的骨头,说明元谋人已知用火。
蓝田人,是比元谋人较晚的古人类。1963年在陕西省蓝田县陈家窝发现。当时发现了一个猿人的下颌骨,后来又在陕西省蓝田县公王岭发现一个猿人头骨上的几块骨头和一些牙齿。这些头骨已复原出一个猿人的头骨,是一个年约30岁的妇女,她有着粗壮的骨脊和眉间,左右两侧眉脊间部互相连接,头骨骨壁很厚,这些都表现出它的原始性质。脑量大约为780毫升,相当于爪哇人(750毫升~975毫升)的下限,而比北京猿人(915毫升~1225毫升)小得多,其生活年代,大约距今五六十万年前。
与蓝田人一起还发现了石器,有刮削器、砍砸器、三棱状器以及石球等。还有虎、豹、猎豹、剑齿象、毛冠鹿、巨獏、野猪等动物化石。
北京人是1927年在北京西南周口店龙骨山发现的,是一个人类头盖骨,到抗战时共发现了40个个体的人身骨骼化石,其中完整的头盖骨6个,颜面骨6块,牙齿125颗等。此外,还有破碎的肢骨。除人类化石外,在北京人出土地方,还发掘出大量石器和动物骨骼化石及用火遗迹。
北京人生活的年代,据估计约在距今四五十万年前。北京人虽比蓝田人进步,但比现代人还原始得多。它的头部前额低平,眉骨突出,嘴向前伸,没有下颏,齿冠、齿根硬大粗壮,脑壳很厚(比现代人厚一倍),且上窄下宽(现代人是上宽下窄),脑量较小等(北京人的脑量为915毫升~1225毫升,平均为1059毫升;现代人约为1400毫升)。在肢骨方面,现代人的大腿骨的中部是前后直径大于左右直径,骨壁较薄,髓腔较大,而北京人则是左右直径略大于前后直径,骨壁较厚,髓腔较小。上臂骨骨壁较厚,髓腔较小。北京人的这些体态特征,恰巧说明,人类的产生发展过程是一个逐步演变过程。
第二节 中国原始人群的社会生活
中国原始社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即首先经过了原始群阶段,然后发展为氏族社会。
关于人类社会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1877年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指出,氏族不是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在氏族制度以前,人类曾经经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但是,摩尔根没有明确指出,氏族制出现前,人类经历过的是怎样的社会形式。
恩格斯在1875年曾提出:“最早的人,大概是成群而居的。”这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最初阶段,人们是过着原始群生活。所以,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应该是原始群。
原始群是人类最早的群居集团,它是人类最初从动物界划分出来,用自己的双手制造工具从事生产劳动所形成的最初的社会组织。由于当时是以采集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所以原始群的人数不会太多。人数太多、太少都不容易维持。从一些民族志的资料看,人数可能在二三十或三四十人。
人类刚出现时,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单独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根本无法与大自然作斗争,因而也就无法生存下去。所以,必须进行集体劳动,才能勉强维持,得以生存。
原始群时期,人们尚处在人类的最初阶段,因而在婚姻关系上实行乱婚制,即在原始群中不分上下辈分和兄弟姊妹关系,皆可婚姻。后来排除了上下辈之间的婚姻关系(血缘家庭),再后来,又排除了本族内兄弟姊妹间的婚姻关系,实行族外婚制。不过,这时,原始群就要开始向氏族制过渡了。
原始群时期,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属于旧石器时代(有了经过简单打击加工的石器),人们主要靠采集自然界植物和猎取野兽维持生活。使用的生产工具十分简陋,主要是简单的石器和木棒等,没有固定住所。不过,到了原始群晚期,开始了用火和捕鱼活动,石器工具有所改进,狩猎逐渐成为主要的生产形式。
关于原始群的生活状况,我国古文献中有所记载。如“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吕氏春秋·恃君览》)为什么必须“群处”呢?因为,“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卫,肌肤不足以捍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避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然且犹裁万物,制禽兽,服狡虫,寒暑燥湿弗能害,不唯先有其备而以群聚耶?”(《吕氏春秋·恃君览》)
原始群时期,人们的生活是极其艰苦的。过着穴居野处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虫龙之肉”。(《淮南子·脩务训》)“太古之初,人吮露精,食草木之实,穴居野处。山居则食鸟兽,衣其羽皮,饮血茹毛,近水则食龟螺蛤,未有火化。”(谯周《古史考》)
以上是古文献中所记载的关于原始群时期人们的社会生活情况。下面我们再从考古发掘的古人类文化遗址遗物看他们的生活状况。
在我国,晚期猿人阶段的人类,如元谋人、蓝田人以及北京人等,也是过着原始群的生活。元谋人和蓝田人的文化遗物发现较少。元谋人使用的石器,目前已知的几件,是用石英岩打制的刮削器。蓝田人使用的石器,大部分是用石英岩和脉石英打制的,第二步加工的很少,比较粗糙。石器的类型也不明显,似为一器多用。
北京人的文化遗物发现较多,我们着重分析一下。北京人生活在距今四五十万年以前。他们活动的地区,是北京西南周口店一带。那里的自然条件和现在不完全一样。当时的气候比较温暖湿润。从北京人遗址发现的许多动物骨骼化石看,当时在这一带有犀牛和象,这表明周口店一带当时的气候比现在要温暖得多。还有水栖的或水边生活的大河狸、水獭、水龟、水牛等,这表明那里有面积相当大的沼泽地带和河流存在。还有猕猴、虎、豹、斑鹿等,表明周口店附近有广阔的森林和山地。有羚牛和马,表明离周口店不远处有广大的草原。有骆驼和鸵鸟,表明那里不远处有沙漠。
北京人住在龙骨山的天然山洞里,这个洞东西长140米,以东部最宽,可达40米,西头最窄,只有2.5米。北京人住在山洞里,既可避风雨,又可防野兽。
北京人已能制造工具,在北京人的文化遗物中曾发现了数以万计的石器。北京人制造的石器还相当原始,不过,它是北京人用来和大自然作斗争的主要工具。
制作石器的原料,主要是从河滩上采集来的燧石、砂岩和石英岩;此外还有从两公里外的花岗岩山坡上找来的水晶和脉石英。经过打制而成的各种形状的石头叫石器。北京人使用的石器,制作方法很原始,主要是锤击法、碰砧法和砸击法。石器的主要类型有:砍砸器、刮削器和尖状器等,此外还有石锤和石砧。
砍砸器是一些扁圆的鹅卵石,从一面或两面打出刃口,作成斧子一样的工具。砍砸器可用来砍伐木柴和狩猎用的木棒。刮削器是用大小不同的石片制成。按加工出来的成品,可分为直刃、凸刃、凹刃、多边刃和盘形等等。尖状器发现不多,但反映出一定的打制技术水平。这类石器的制作过程是:先从石块上打下石片,然后沿着石片两边把它的一头修制成尖状。尖状器的用途可能是多方面的,或者是用来割剥兽皮,或作为挖取树虫的工具,或者用来挖剔兽骨上的残筋剩肉。总之,尖状器是一种比较精致的工具,用途可能是多方面的,不过其中会有一种用途是主要的。
除石器外,北京人可能已经能够制造骨器。在北京人居住的洞穴里也发现了大量兽骨,而这些兽骨绝大部分是破碎的,完整的很少。破碎的原因之一是北京人用来制作骨器了。有许多鹿角被分割成段,砍砸的痕迹十分清楚,显然是加过工的。截断了的鹿角根可以作为锤子使用,截断了的鹿角尖,可以作为挖掘工具。另外还有许多鹿的头骨,都把面部的骨骼及脑颅的底部砸掉,只保留下来像“水瓢”似的头盖,在发现的这种形状的成百件的标本中,形状相当一致,因此,可以断定这些像“水瓢”似的鹿头盖骨,就是当做水瓢使用的。
北京人使用的生产工具,无论石器或是骨器,比起更早的南方古猿所制造的工具,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它毕竟还是十分简陋的,使用这样简陋的生产工具进行生产,说明北京人时代,其生产水平是相当低下的。在这样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上,人们必须进行集体的生产劳动,才能勉强维持生存。所以,北京人在森林里或草原上,都是用集体围猎的办法来捕捉野兽。
在北京人的遗址中还发现了用火的痕迹。在北京人出土的土层中发现有紫、红、黄、白、灰、黑各种颜色的薄土层。黑土层便是燃烧的灰烬,其他不同颜色的土层,则是洞穴中堆积物经过燃烧和受热后的结果。此外,还发现一些石块被烧成黑色并发生裂纹,骨骼变成了黄、棕、蓝、白、灰、绿、黑等颜色,并有裂纹和变形现象。有的石灰岩因燃烧而变成了石灰。
北京人不仅知道用火,而且还知道保存火种。在北京人居住过的洞穴里,发现了很厚的灰烬层,另外从燃烧过剩下的木炭、石块、骨头、树枝等的堆积物,可以看出北京人不仅已经知道用火,而且还知道保存火种,有管理火的能力。
火的使用,对人类体质的发展以及人类与大自然作斗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人类利用火的威力,可以很容易地把野兽居住的洞穴占领过来,使自己有一个固定的居住地。火还可以帮助人在夜间照明,驱逐野兽,防止野兽的侵袭。火给人以温暖,使人能渡过严寒的冬天。火还可以被人利用来围攻野兽,起助猎的作用。特别是,有了火,人们吃东西可以由生食变为熟食,不仅使某些东西由不可食变为可食,而且还缩短了消化过程,使人类脱离“茹毛饮血”的生活,逐渐脱离动物界,逐渐完备人的特性,为人类本身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北京人并不是用火最早的人类。在比北京人遗址稍早的周口店第13地点也发现过用火的遗迹,不仅有薄层灰烬,而且还发现了少量烧过的骨骼,这证明至少远在四五十万年以前,人类已开始用火了。
关于早期人类用火的情形,在我国古籍中也有记载。如《韩非子·五蠹》篇中写道:“上古之世……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肠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白虎通》卷一)
关于火种的来源,最早还不是钻木取火,而是引自野火。自然界发生火的原因很多:如火山爆发,熔岩流出,可以燃着周围的草木;雷电触及树木,可以使森林燃烧;森林堆积草木过厚,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自燃等等。人们必然是先使用野火,然后知道保存火种,再进一步发展,才知道钻木取火。
北京人仍然过着群体的生活。他们在森林里或草原上用集体围猎的办法捕捉野兽作为食物;或者使用石器把树枝砍修成适用于一定目的的工具,用来采集野果、树籽,或挖取植物的根茎作为食物。北京人在劳动生活中可能已经有了某些分工:老人们照管火种,看顾小孩。火种对北京人来说非常重要,他们成年累月地慎重地保护着火种。因为如果火种熄灭了,就不但不能烤东西吃,也不能防御野兽的侵袭了。老人们还制造和修理工具。年轻的男人集体出外打猎;妇女和较大的孩子则进行采集和拾取食物。
北京人的生活情况,可以作这样的推测:他们集体狩猎,共同采集,得来的食物在群体中平均分配共同享用。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如果谁多占用一些,别人就会由于得不到东西吃而饿死。所以大家都会遵守平均分配这一原则。
北京人的婚姻关系,据推测,一般还是处于乱婚阶段。即在群体中整个一群男性和一群女性互相婚配,毫无限制。如恩格斯所说的,是“一个同从动物状态向人类状态的过渡相适应的杂乱的性交关系的时期”。“所谓杂乱,是说后来由于习俗所规定的那些限制那时还不存在。”恩格斯把这种婚姻关系叫群婚。他说:“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庭形式是什么呢?那就是群婚,即整个一群男子与整个一群女子互为所有,很少有嫉妒余地的婚姻形式。”关于这种乱婚的情况,在我国的古文献中也有记载。如《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列子·汤问》中在记述上古时人们的生活时,说:“长幼杂居,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娉”。这种“长幼杂居”、“男女杂游”,而且“不媒不娉”的情况,就是乱婚的具体写照。
原始人群的生活是极其艰苦的。为了生存,他们必须不停地劳动和斗争,他们使用着极其原始的劳动工具,在简单协作的形式下进行劳动生产,去获取食物并抵抗自然灾害和猛兽的袭击。由于生活极其艰苦,所以他们的寿命一般都很短。有人曾就北京人的山洞中所发掘出来的材料进行过统计:在可统计的22个猿人中,死于14岁以下的有15人,占68.2%,死于15岁~30岁和40岁~50岁的各有3人,各占13.6%;死于50岁~60岁的有1人,占4.6%。可以看出,这些猿人中大多数是早年夭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