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盖国家博弈的谎言
全球化掩盖了国家实力博弈的事实。几千年以来的人类历史是融合交流和博弈竞争并存的历史。商业和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伴随着强者的征战讨伐;强者的兴盛往往伴随着弱者的衰落。国家博弈,兴亡更替。构成国际社会的、具有理性行为特点的国家主体,在国际关系中追求的是自己的利益。虽然每一个国家在追求自己利益的过程中,由于许多主观客观的限制,在许多情况下不得不自我约束,但是在条件允许时一个国家追求的是可能的最大利益。国际社会的本质是彼此竞争。人类发展到今天,技术的进步、经济文化及其他交往的增加、信息传播的加速,使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融合和彼此依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资本、货物和要素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在世界范围内流动。发生在美国纽约的事,几分钟就可以传遍世界。华尔街的地震很快就会演变成世界范围内的金融海啸。但是,这种融合和依赖并没有改变国家间利益竞争的实质。在国家博弈中,在世界政治、经济、贸易、文化、交流中,只有牢记国家利益的民族,才可能成为成功的选手。
支配国际竞争或自由贸易的关键因素是国家实力。不同国家间的综合实力从来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是国际竞争的事实前提。实力不同的国家通过竞争而完成世界范围内的权力分配和再分配,那些在国家博弈中有意志有能力实现自己利益的国家脱颖而出,处于主导地位。国际体系的权力分配就向这些国家倾斜和集中,并最终形成了权力的垄断。历史上那些因综合实力和权力垄断而远远超越其他竞争对手的国家,就是当时的超级大国。这些超级大国拥有高度垄断的权力,能在国际“竞争”中自由地获取自己的利益。这些处于支配地位的国家和其他国家是不平等的。国际关系的不平等是迄今为止国际关系的历史,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关系的现实。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资本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互联网在世界范围的普及,全球在服装、饮食、市场和娱乐方式的某种趋同,波音飞机和空中客车对于世界旅程的缩短,贸易官员在各种世界机构和首府的谈判折中,并没有改变这种不平等的本质。
全球化将丛林法则合理化。国家的实力是国家利益的基础,国际竞争是以实力说话的。所谓弱国无外交,强国不要外交。弱国说不上话,而强国不想说废话。比拼的是实力。实力有多大,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由就有多大。在这样一个实力主导的国际竞争关系中,所谓平等基础上的自由只是一种幻觉。没有实力就没有自由。在丛林法则下,一些国家的自由和另一些国家的不自由是并存的。自由是强权的仆从,不自由是弱国的宿命。强国的自由往往以弱国的不自由为代价。这种自由和不自由的例子在人类历史和现实的国际关系中比比皆是。这种丛林征伐的影子,你可以在许多头条新闻中看见,无论是让世界财富倒流,还是在中东遏制伊拉克;无论是世贸谈判,还是针对俄罗斯的东扩。在这种国际关系里提倡全球化,提倡资本权力超越国界的扩张,提倡融入不公平的现行秩序,改变追求公平的历史潮流,实际上就是将这种建立在丛林法则基础上的国际关系合理化。
全球化赋予强权随意界定国家利益的自由。在这种国际关系中,强权的国家利益和弱者的国家利益是不一样的。强权总是要在别的国家身上自由地寻求自己的国家利益。从历史上看,罗马帝国的军队、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大英帝国的皇家舰队在世界各地寻求和捍卫帝国的利益。他们追求自己利益的自由不受国界地域和历史的限制;他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由不希望受到其他国家自我保护的限制。在他们实力允许的范围内,他们享有随意界定自己国家利益的权力,享有用实力打开其他国家自我保护大门的自由。而许许多多被兼并、被征服、被殖民的国家和民族由于实力的差别而被剥夺了界定自己国家利益的自由。他们的利益必须从属于帝国的利益。在19世纪鸦片战争爆发后,大清国与大英帝国对各自国家利益的界定是不一样的。大英帝国认为用战争敲开大清国的门户是英帝国利益所在;而中华民族则认为保护这些门户是民族利益所在。这种国家利益界定上的差别最后通过实力的博弈来解决。在这场博弈中,中华民族失去了在这个问题上界定自己国家利益的自由。失去界定自己利益的自由,就是失去主权;而依靠实力界定国际利益格局的自由就是侵犯他人的主权。这种侵犯主权的行为在今天被称为“规则制定权”。实力不仅是争取和实现国家权力和利益的手段,还是独立界定自己国家利益的话语权或规则制定权。强权可以通过坚船利炮来在别国身上界定国家利益,也可以通过全球化、自由贸易来界定自己的国家利益。
全球化不承认国家的特殊性。在国家博弈中所谓的平等自由的竞争是不存在的。名义上的自由竞争对实力不等的国家具有不一样的意义。强权处于攻势,希望世界开放,希望它的实力运作和利益扩张没有国界的限制,希望拥有在全世界所有领域实现自己利益的自由,希望其他国家的主权受到限制;而弱者处于守势,需要自我保护,希望自己的利益受到严格的捍卫,自己的主权受到严格的尊重。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强权和弱国共赢的自由,以及体现这种自由的经济政治体系。世界越开放,竞争越自由,强权就越能攫取更多的权力和利益,而利益和权力就越是集中或垄断在强权的身上。一个开放的世界符合强权的利益。实力不同的国家基于国家利益的需要当然有不同的战略。不同国家发展战略应由每个国家自身的国情决定,有多大实力就有多大的开放。而全球化则推销同一个世界、同一种价值、同一种体制,认为全球化是世界不同国家走向繁荣的唯一的一条道路。在这种“同一”的背后,是提倡这种价值和体制的强权的利益。有一个非常令人困惑的历史现象:许多人在民族特色的口号下放弃20世纪50—70年代流行的另外一种“普世价值”的同时,却全面接受了全球化这种“普世价值”。全球化告诉你,这种“共同”的全球化为每个国家提供了自由竞争的平台,共同繁荣的起跑线就在这里。然而,全球化没有告诉你的是,这个平台是一个挂满了关于共同繁荣的标语的拳击场。这个自由搏击的拳击场,与几千年以前罗马帝国的竞技场异曲同工。强者可以任意挥洒,弱者只能任人宰割。全球化已经成为特殊集团推销自己利益的工具,是强权实行国家博弈的手段。
全球化掩盖强权主导的利益实质。这种由实力界定的世界权力和利益体系通常体现的是强权的利益。政治体系是这样,经济体系也是这样。经济体系包括贸易体系、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这种权力和利益格局是人类历史上所有国际秩序的共同点。在古罗马主导的世界体系里,国家间的权力分配集中在罗马帝国身上;在古代中国主导的世界体系里,权力集中在中华帝国身上;在西班牙主导的世界秩序里,权力集中在西班牙身上;在大英帝国主导的国际秩序里,权力集中在大英帝国身上。后来的苏联体系,今天的美国体系,莫不如此,权力集中在超级大国身上。在这些体系里,没有自由平等竞争可言。而全球化模糊了这种世界体系的实质,将自由贸易、地球村包装成一个利益共享的“大同世界”。
全球化是掠夺财富的手段。权力的垄断和不平等是这个世界体系的实质,所有的竞争都是不平等、不自由的竞争。而不平等、不自由的竞争从来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政治竞争是这样,经济竞争也是这样。这就是新自由主义推动的自由贸易的实质——在权力垄断的基础上推行的自由贸易。这种自由贸易如果不是强权通过坚船利炮的胁迫,就是利益诱惑的陷阱;不是用看得见的特权敲开你的大门,就是用看不见的手让你自己把大门打开。无论是胁迫还是陷阱,无论是敲开还是打开,都不是后起国家崛起的道路。罗马帝国用军队敲开国门,与全球化用市场和资本敲开国门在本质上没有差别。金融资本突破国家主权,在世界横冲直撞,在全世界疯狂地寻租;国际金融资本主导的拉美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对拉美和亚洲诸国的财富打击和攫取,如此等等远远胜于一场又一场有硝烟的战争。
全球化倡导的是强者的自由。全球化提倡自由,但那是强者的自由。在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里,强权拥有随意界定自由的自由。以自由贸易为例,发达国家一边大力推动自由贸易,一边根据自己利益来随意解释这种自由。自由贸易提倡者说,自由贸易就是产品、要素、资本在国际自由流动。它一边要你把国门打开,让你介入国际分工,另一边基于国家利益而限制许多高技术产品的自由流动;一边推行自由贸易,另一边实行技术封锁;一边提倡全球化,另一边实施高端产业的自我保护。这种随意界定自由贸易的自由是发达国家的特权,是发展中国家的不自由。别人有技术封锁的自由,你就失去了引进技术的自由。不仅如此,发达国家还享有为其他国家界定自由贸易、界定经济体制的自由。以中国加入WTO过程为例,发达国家通过入世谈判的过程为中国详细界定了自由贸易、内部改革和开放程度的范围和时间表。当今世界,有哪一个发展中国家,曾经这样广泛而深刻地为发达国家制定过市场开放程度和经济体制改革进程表?强权有随意给中国内部经济改革定下目标和时间表的自由,中国就失去了自主掌握经济主权的自由。
这是一个自由和不自由并存的世界。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全球化过程就是一个失去自由、失去保护的过程。融合越深自由越少,融合越广保护越少。对后起国家而言,想要在国际关系中赢得自由,首先要自我强大;而想要强大,则先要有自我保护的自由。这种自我保护的自由,不是强国施舍的自由,不是在融合中获得的自由,而是通过自己解放自己,通过独立自主获得的自由。只有在自我保护中,后起国家才能获得充分界定自己国家利益和权力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