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年鉴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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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概况】

至2017年年底,全校共有院级党组织58个,其中党委52个、党工委4个、直属党总支2个;校党委派出机构6个;党总支(不含直属党总支)89个;党支部1484个,其中在职教职工党支部618个、离退休党支部155个、学生党支部699个。

全校共有中共党员34277人。其中,学生党员14884人,占学生总数的27.86%(其中研究生党员12776人,占研究生总数的44.37%;本科生党员2108人,占本科生总数的8.56%);在职教职工党员14731人(其中专任教师党员206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7.71%);离退休党员4064人;长期出国、挂靠等其他党员599人。

全校共有中层干部511人。其中,正职179人(含主持工作副职2人)、副职332人;女干部133人,占中层干部总数的26.0%;非中共党员干部64人,占中层行政干部总数的18.6%。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46.9岁,其中正职平均年龄为49.9岁、副职平均年龄为45.3岁;45岁以下的中层干部共有207人,占中层干部总数的40.5%。中层干部中有硕士、博士学位的443人(其中博士学位244人),占中层干部总数的86.7%;有高级职称的411人(其中正高职称240人),占中层干部总数的80.4%。

全力配合中央巡视组和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或修订《浙江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浙江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试行)》《关于加强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意见(试行)》《浙江大学院长(系主任)助理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意见》《浙江大学基层党建督查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补充通知》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从严从实完成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工作。

努力建设高素质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完成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举行新一届中层干部培训。进一步完善干部工作制度,认真做好2016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严格干部监督和管理,坚持“凡提四必”,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全年对拟提任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151人次、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01人次、书面征求纪委意见239人次。组织中层领导干部学习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做好中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2016年度集中报告和综合汇总工作,并按照规定比例完成随机抽查核实。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离岗外出报告请假和出国(境)审批,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的兼职管理。运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全年累计提醒34人、函询4人、诫勉14人。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继续做好外派、接收和校内挂职工作。协同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全校各院系、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共调整科职干部234人次,其中新提任正职68人、副职69人。派出援疆、援藏、援青等挂职干部69人、在岗总数81人,选派院系优秀青年教师到校部机关挂职锻炼23人,接收10位校外干部挂职锻炼,做好新提任中层领导干部到校信访办柔性挂职工作,派出2批共9人。

以院级党组织换届为契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45个院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相关筹备工作。开展2016年度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和整改落实督查,强化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导开展第三批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全年共评选出88个优秀“五好”党支部。强化对各院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完成全校所有失联党员的规范管理与组织处置工作。全面梳理和推进校设研究机构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做好党内统计,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全年下拨院级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经费等共计753万余元,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帮扶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1427人次,发放补助款115万余元。

突出党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入推进“育人强师”培训工作,建成浙江大学延安培训学院等红色教育基地;统筹实施党建培训,抓好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和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全面实施“先锋学子”全员培训。全年共培训干部教师1470人次(含境外进修65人次),培训党建骨干、党员和发展对象5318人次,协调干部教师参加上级组织调训41人次,此外,还组织辅导员、研究生骨干、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教育部思政司、省委教育工委举办的在线学习示范班3期,培训530人。下拨“先锋学子”培训经费126万余元,依托院级党组织,举办“先锋学子”培训289场,覆盖学生正式党员12000余人。全校20所分党校共举办培训144场次,累计培训16000余人次。

【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12月28日至29日,该代表大会在紫金港校区剧场召开。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团结动员全校党员和师生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求是创新、勇攀高峰,扎根中国大地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为迈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而奋斗。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葛慧君,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徐忠波到会祝贺并讲话,浙江省委教育工委书记何杏仁应邀出席大会。

本次大会共有正式代表300名,因病因事请假13名,实际到会287名,列席人员42名。党外现职校领导、在校的副省级以上领导、原副省级老领导、原校领导,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校文科资深教授,党外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副职、校各民主党派、侨留联会、知联会主要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特邀嘉宾出席了大会。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由31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浙江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和11名委员组成的新一届中共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浙江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由13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浙江大学第十四届常务委员会,选举邹晓东任党委书记,吴朝晖、郑强、朱世强、胡旭阳、叶民任党委副书记。新一届中共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叶民任纪委书记,马春波、叶晓萍(女)任纪委副书记。

【中层领导班子换届】

6月19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组成32个考察组,对全校99个中层领导班子、487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届末考核,以及新一届中层领导班子民主推荐。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事业为上,强化任期目标责任、管理工作投入等要求,坚持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落实任期制,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注重基层工作经历导向,实现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换届后,及时举办了新一届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新提任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实施了新一届中层领导班子任期目标任务书制定工作。全年共调整中层领导干部368人次,其中新提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186人(含正职60人,副职126人),全校中层干部队伍呈现崭新面貌。

【院级党组织换届选举】

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统一部署,9月初启动院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党委组织部加强对各院级党组织的全过程沟通、指导和督促,及时做好请示批复、动员培训、人选推荐、审查批复等工作,45个院级党组织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领导,精心筹划,认真组织,积极落实,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盛芳撰稿 赵文波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