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立国之根基、治国之圭臬、强国之重器,宪法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息息相关。宪法权威是法治权威的最高体现,是指宪法得到社会普遍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理念与理由,尤其体现为宪法对公权力和所有国家生活产生的拘束力和规范力。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都对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提出明确要求。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一论述,内涵深刻、字字珠玑,指向鲜明、坚定有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养成严格崇敬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与文化,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这是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第一,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我国宪法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明确了党的领导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选择、中国人民的政治选择和中华民族的必然选择,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地位。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和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实践中。执政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发挥好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第二,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应该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当前,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征程,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应当更加重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维护宪法权威的长效机制,应当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各项部署,设立国家宪法实施监督机构,启动宪法解释程序,健全合宪性审查制度,推进宪法实施监督实践,不断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
第三,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当前,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实施宪法紧密结合起来,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让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都能够感受到宪法权威、宪法尊严、宪法温暖和宪法魅力。通过宪法宣传教育和宪法有效实施等多种路径和形式,例如深入开展公民宪法教育、推行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宪行为、落实宪法基本权利等,努力拉近宪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把高高在上的纸面的抽象的宪法条文,变成人民群众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具体方式,把宪法变成可用之法、刚性之法、行动之法。在宪法“脱虚向实”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强化全体公民对于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
第四,维护宪法权威要加强宪法学习。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是全社会、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学到位、做到位,宪法实施才能落地见效。我们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