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方法论与研究方法
1.3.1 方法论
本书对于档案资源的认识和分析,主要基于的是“结构主义方法论”(structuralism methodology)。结构主义方法论被誉为是结构多样性分析方法上的一场“革命”,它作为人类认识和理解对象的一种思维方式,从诞生之日起,便不断地改变着人们看待问题和思考问题的方式。结构主义方法论采用的是不同于机械学的生物学思维方式,其基本内核是“结构主义方法”,它是一种灵活性较强的概括性研究方法,可以且已被运用到多个学科中,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到目前为止,结构主义方法论尚未形成一个精准定义,也未能形成类似于实证主义或是现象学那样的共同研究纲领或主张。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对此称:“结构是一个新词,谁也没有对它明确地加以定义过,但它一直在被滥用,结构方法涉及的学科又极为广泛,所以很难给出一个令大多数人满意的定义。”就目前来看,广泛意义上对“结构”的解释往往是以“关系”作为基础,奥地利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ng Wittgenstein)称,世界是由许多“状态”构成的总体,每一个状态是一条众多事物组成的锁链,它们处于确定的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就是该状态的结构,也是我们的主要研究对象。结构主义方法论强调特定情景或语境中,构成事物的各个要素与要素间的关系构成事物的本质和意义,它坚持认为人类生活现象只有通过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到理解。如果以“关系”作为结构的依据,那么似乎所有实体事物和文化意义都具有了结构性特征,这为结构主义方法在各大学科的应用和拓展奠定了基础。到20世纪60年代,结构主义方法论一跃成为人文社科领域的主导思潮,被广泛运用于语言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各类学科中,主要用来分析事物是通过什么样的相互关系(即结构)被表达出来,其基本预设为:事物或对象是有结构的,结构是事物之间的内部联系,事物是通过现象的内部关系结构而非数量等可感知的表层结构来呈现的。因而,“对关系的解释”就构成结构主义方法的核心所在,它力图实现对“联结和结合诸元素的关系的复杂网络”的关注和研究。
就结构主义方法论而言,现代结构主义方法之父索绪尔(Saussure)以结构主义方法在语言学中的应用为基础,提出了结构语言学的四项法则——历时与共时方法、语言与言语、能指与所指、系统差异决定语义——这些原则中已经明显包含结构主义的基本思想。后来,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将结构主义方法成功应用到人类学分析中,正式提出“结构主义”概念并将其推向了世界舞台。他将结构主义方法论的规则总结为五个方面:一是整体性原则;二是整体优于部分;三是内在性原则;四是共时态的优越性;五是结构通过差异而达到可理解性。他强调在进行结构分析时,其基本规则应该是“现实的”“简化的”“解释性的”。这些规则的提出标志着普遍或者通用的结构分析原则的初步形成,结构主义方法论也因此得到了良好阐述。让·皮亚杰(Jean Piaget)将索绪尔和列维-斯特劳斯等人的结构主义方法规则进行进一步系统化,提出了方法论结构主义的三项原则:一是整体性。只有从整体上认识事物内部的关系,才能了解事物的本质和意义。整体性主要来自构成结构的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以及这些要素最终形成的结构性关系组合,也就是说,事物包括其各组成要素,只能在“互相关联”的整体性关系网中,才能最终得以理解。二是转换机制。结构不是某个静止的“形式”或“状态”,而是一个由若干转换机制形成的系统,这个系统具有“动态性”特征。三是自我调整功能。结构的各种“转换”机制不会超越结构的边界而导致结构的最终瓦解,它只会产生总是属于这个结构并保存这个结构的规律的要素,在这个意义上,结构具有一定的守恒性特征。
结构主义在自我修正的过程中继续向前发展则产生了“后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是对结构主义的延伸,它并不是笼统地反对结构本身,而只是反对结构所形成的“中心”意义;它也不是想用“无结构”来彻底地取代结构,而是要取消、消解结构,因而其默认预设仍然是肯定结构的存在,这也是很多后结构主义者或解构主义者最初都是结构主义者的原因。按照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的说法,“解构”一方面意味着突破原有系统,打破其封闭的结构,排除其本源和中心;另一方面意味着将瓦解后的系统的各种因素都暴露于外,看看其背后隐含了什么,然后将原有因素与外在因素自由组合,并使它产生一种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网络。总的来看,和结构主义对结构的稳定性和不变性的强调不同,后结构主义强调的是对象,也就是结构的变化和发展问题,可以说,后结构主义推动了结构从共时性向历时性的转变,因而可以视为结构主义方法论在“发展性”意义上的扩展和进步。
总的来看,结构主义方法论是“由结构主义方法所联系起来的一种广泛的哲学思潮”,它并不是一门哲学,而是一种方法论。尽管它本身也因不可避免的缺点而遭到诟病,但是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的方法论。结构主义方法论的积极意义主要在于它强调要从“关系”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对象,其基本预设为:所有的对象都是由各个部分相互作用,而非简单相加,所形成的具有关系性结构特征的整体;部分构成的总体并不是对象的本质,必须考虑部分间的相互影响,因而只有从“关系”的角度去研究对象及其部分的性质和相互关系,才是有意义和正确的。结构主义方法论的这种思维方式增添了人类探索问题的方法,极大地拓宽了人类认识事物的视野,因此,结构主义也被视为是对实证主义、存在主义等方法论的有效补充。以结构主义方法论及其原则为指导,可以确定本书的基本逻辑和研究预设如下:
(1)档案资源是一个具有文化意义的整体,其实质(或功能)由其内在化的结构所决定,这就指向本书的基本研究对象“档案资源结构”;
(2)档案资源在来源上进行“分割”,可以将其分解成两大要素单元——公共档案资源和私人档案资源——两者共同构成档案资源体系的全部内容,而档案资源结构本身则表现为公共档案和私人档案之间的关系与互动;
(3)档案资源结构本身会深受各种内部和外部要素影响而总在发生历时性的变化。
1.3.2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科学研究的一项基本方法。它主要通过系统地搜集、识别和分析文献,最终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本书属于解释性研究,因此需要以相当数量的文献分析作为基础,所使用的文献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性学术成果、研究报告、法规政策、新闻报道等。一方面,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本书的必要性与研究方案设计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从文献分析法中得出的观点和理论也将作为论据加以使用。
(2)文本分析法
文本分析法是通过对选择的文本进行“精细阅读”来提取文本表示及其特征项。由于文本或语言是对特定立场、观点、价值和利益的表达,因此,以文本内容分析为依据,可以从中推断出文本提供者的意图和目的。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将(文本中)陈述之间的关系视为一种消散的关系,一种策略上的可能性的体系,而且,以这种方式所形成的规则性也被称为是推论性的构成形式/结构。这就在文本分析方法与结构主义方法论之间建立了密切关联,文本分析方法也成为结构主义方法论的主要研究方法。本书在分析过程中将使用文本分析法来分析档案理论文本和档案法律文本中对“档案资源结构”的建构,以及这种建构背后所蕴含的各种价值逻辑。
(3)案例研究法
案例研究法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研究对象进行深入而细致的全面研究分析,确定问题症结,进而提出针对性建议的一种研究方法。本书除了在论述过程中会使用大量小案例用作论证素材之外,还会以加拿大和英国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策略作为典型案例来进行详细描述和分析,并以其为基础确定档案资源结构变化背景下档案资源建设的最佳策略及其未来走向。
(4)跨学科研究法
跨学科研究法是一种多学科相互融合以实现一个全局目标的研究策略,适用于涉及两个或多个领域的研究,其最大作用在于可让起源于一个领域的观念或研究方法应用于其他领域。跨学科研究法在本书中的应用主要体现为“理论借鉴”,即本书在分析过程中会使用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理念作为支撑。采用跨学科研究法可以突破档案学本身对于管理学理论的过多依赖,转而实现对问题的整合性研究,因为:一方面,当下档案领域所面临的问题绝对不仅仅只是微观意义上的管理性问题,而是各种社会系统要素变化在档案领域的投射,因而多样性研究视角是必要且必需的;另一方面,档案资源结构作为档案领域的“社会大挑战”(societal grand challenge),本身需要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共同参与才能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