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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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我国资源型城市发展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现代化工业的推进,相继产生依托资源禀赋、依赖矿产资源开采及加工的资源型城市。这类资源型城市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量化石能源和矿物原料,并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其历史地位和作用尤为突出。至2010年,我国共有118个资源型城市,约占全国城市总数的18%,涉及人口1.54亿。资源型城市工业系统主导产业普遍以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的资源加工业为主,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资源型城市的资源开采业相继进入成熟期和衰退期。可采资源储量日趋减少,矿产优势逐渐衰退,使资源型城市相继陷入产业经济发展困境。同时,矿区生态环境恶化、下岗失业人员增加、社会矛盾突出等一系列区域性和结构性问题,导致资源型城市陷入了因资源而兴、受资源所困的“资源诅咒”怪圈。“矿山、矿业、矿工、矿城”的问题严重阻碍了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增长。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摆脱“矿竭城衰”的困境,克服资源有限性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和约束,是当前国家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因此,加强对资源型城市发展和转型的理论研究,指导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合理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1.1.2 国家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政策方向

国家十分关心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产业的发展问题。2001年召开了研究辽宁阜新城市转型问题会议,并将阜新市确定为全国第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国家“十五”计划中,明确指出,“积极稳妥关闭资源枯竭的矿山,因地制宜地促进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大矿区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研究探索矿山开发的新模式”。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把资源型城市转型作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重点和难点,要求研究制订支持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政策措施,以此为起点,标志着国家矿业城市经济转型序幕的正式揭开。2007年11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文件,指出“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尽快建立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机制”。2009年9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正式发布执行,再次提出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2013年两会期间,资源型城市转型问题再度成为代表讨论的焦点之一。资源型城市的严峻问题已经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科研人员有必要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发展策略进行深层次分析研究,为资源型城市产业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国家于2008年4月、2009年3月、2011年11月,分别确定了12个、32个和25个城市为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地区),除森林资源外,几乎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其中煤炭枯竭城市近50%。这一行动目的在于扶持和引导资源枯竭型城市顺利转型,摆脱资源枯竭阻碍,走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