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大数据交易
大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研究资料显示,2011年至2015年全球大数据产业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其中中国市场增速高达50%。预计2016年至2020年,中国大数据产业仍将保持30%以上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是同期IT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的两倍(12%)。未来5~10年将是大数据发展的时间窗口。
各地的数据资源非常丰富,已经积累并继续产生庞大的数据资源。以上海为例,上海的医联数据共享系统包含了近40家市级医院,接入了200多个系统,有4000余万的患者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上海还有4800万张交通卡、每天30GB交通流量信息数据。
随着国家“互联网+”的推进,大数据产业的价值正在凸显。2015年4月14日,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落户贵阳,此后,不少城市(如:武汉、上海等)设立大数据交易系统。用于交易的数据有很多,包括来自于通信运营商的数据,广告类、能源类的数据,以及市场采集的各种数据。
虽然大数据交易已经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但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和不足。比如:大数据资源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数据开放程度不够,而市场数据资源的流通性不够,因为缺乏流通规则,无法深入加工。同时,大数据深度应用少。虽然业界普遍认为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但现阶段金融、商贸、交通、医疗、制造、能源等行业缺乏应用。最后,则是大数据产业集聚度不高、创业氛围不够活跃。当前全国大数据企业大概有500家左右,大数据产业发展较好的园区数量甚少,只有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上海市北高新园区等极少园区开辟了专门园区来孵化大数据产业。此外,产业政策、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
大数据交易也涉及许多新的理论问题需要解决。正如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指出,大数据交易中的各种数据需要清晰界定,弄清楚来源及其合法性,是否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如果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信息,那么该数据不可交易;如果涉及个人信息,那么需要进行去身份化处理,才能进入交易。这是大数据交易最难的部分,需要进行研究,制定详细的规则才能进行。再比如,数据的使用不具有排他性,如何界定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使用人与其他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就需要建立数据交易规则。为了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国家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数据采集、流通与应用,保护数据产权、安全和隐私。很多有识之士就提出了“关于制定大数据法的议案”。他们认为:开发数据下的数据交易在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将带来许多问题。其中包括交易的模式、交易的公平性、透明性、交易的技术保障、交易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等等。在上述内容没有清晰之前,数据交易一定会出现“数据买卖”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