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之子外传(卷一):执法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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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五个月后,瓦克斯在一场盛大而热烈的派对里穿过一间间装饰华美的房间,男宾们身穿深色燕尾服,女宾们则穿着五颜六色的窄身连衣裙或是曳地的百褶长裙。他们在说话时,会称呼他为“瓦克斯利姆大人”或“拉德利安大人”。

他朝每个人点头致意,但却避免加入他们的谈话。他谨慎地走到位于派对后方的一个房间,耀眼的电灯——近来成了城中的热门话题——正放射出稳定而过于均匀的光芒,驱散夜晚的黑暗。窗外,他能看见迷雾正在挠拨着玻璃窗。

瓦克斯无视礼节地推开房间里两扇巨大的玻璃门,走到这座华厦宏伟的阳台上。在这里,他终于感觉到又能呼吸了。

他闭上眼睛,让空气在身体里自由进出,感觉迷雾淡淡的湿气沾在脸上。这座城市中的建筑物真是让人窒息啊……他暗想。我是忘记了,还是那时候年纪尚小,所以没有留意到?

他睁开眼睛,双手搭在阳台的栏杆上,眺望依蓝戴。这里是全世界最雄伟的城市,是和谐之主亲自设计的大都会。瓦克斯曾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青少年时期,但他有二十年没把这地方当成是家了。

距离蕾西的死已经过去了五个月,他至今仍能听得见那声枪响,看得见溅在砖墙上的鲜血。他离开了那片苦寒之地,搬回城市居住,接过了他的家族在叔叔过世后对他抛出的继承家业的橄榄枝。

遥想五个月前,恍如隔世,而枪声仍回响在他耳畔。那声音清脆、利落,仿若天崩地裂。

在他身后,从温暖的房间里不断传出音乐般的笑声。塞特宅邸宏大庄严,里面摆满了昂贵的木制家具,有柔软的地毯和光华璀璨的枝形吊灯。但此刻阳台上只有他一个人。

从这个位置,他能将德穆大道上的街灯尽收眼底。两排明亮的电灯,散发着稳定而耀眼的白光,像气泡似的挂在宽广林荫大道的两旁。大道两侧是更加宽广的运河,水面平静无波,反射着岸上的灯火。一列夜行的火车笛声轰鸣地从远处的市中心穿过,喷出浓烟,犹如给迷雾镀上了深色的边缘。

沿着德穆大道继续往前看,矗立在运河两侧的铁脊大楼和太齐尔塔映入瓦克斯的眼帘。两座建筑都尚未建造完成,但各自的钢制骨架都已高耸入云。高得让人目眩。

建筑师们持续发布最新报告,阐述着各自将建筑物建高的蓝图,彼此较着劲。根据他在这场派对上听见的难以置信的传闻,双方的建筑师最终都会把他们的杰作建到五十层以上。没人知道哪一方会搭建得更高,但还是有不少人象征性地下了赌注。

瓦克斯吸入迷雾。在蛮苦之地里,塞特宅邸——那座三层高的建筑物,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极致。但在这里,却变成了小矮子。世界在他离城的这些年里发生了变化,不断往上伸展,还发明出了不需火焰即可发光的电灯,建筑物甚至威胁着要长得比迷雾还高。俯视第五八分区边缘的宽广街道,瓦克斯突然感到自己已经老了。

“瓦克斯利姆大人?”一个声音从后方响起。他转过身,看见一位年长的女子,原来是亚凡·塞特夫人,正从门后探出头来。她灰白色的头发盘成圆髻,颈间戴着红宝石项坠。“和谐之主在上,我尊贵的大人。您在外面会着凉的!快进来,有些人您一定会乐意见见。”

“我很快就来,夫人。”瓦克斯回答,“我只是出来透透气。”

塞特夫人皱起眉,但还是退了出去。她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才好,其他人也不知道。有些人将他视作拉德利安家族中的异类,与山脉另一侧陌生国度的奇怪传说有关;剩下的认为他是个缺乏教养的乡野匹夫。他觉得自己或许两者都是。

他整个晚上都在作秀。按照事先的安排,他要在这场派对上物色一位妻子,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拉德利安家族因他叔叔管理不善而债台高筑,清偿债务最便捷的办法就是通过联姻。不幸的是,他的叔叔还偏巧冒犯了城中四分之三的上流人士。

瓦克斯倚靠在阳台上,双臂下的史特里昂手枪插在腰际。这种枪的枪管很长,本不该被放在腋下的枪套里携带。这让他整晚都感到不自在。

他应该回到派对上去和人寒暄,设法挽回拉德利安家族的名声。但他一想起那拥挤不堪的房间,那么闷热而充满压迫感,简直让人无法呼吸……他不给自己时间考虑,纵身从阳台侧面跳下,朝地面落了足有三层楼的距离。他燃烧钢,朝身后不远处扔出一枚用过的弹壳,再钢推它。他的体重使弹壳下落的速度比他自身要快。一如既往地,拜藏金术所赐,他的体重轻了不少。他几乎快忘记用全部体重落地是什么感觉。

当弹壳落地的同时,他再次钢推,让自己水平地落在花园的围墙上。他单手攀住墙头,翻身一跃,接着将体重大幅减轻,在墙的另一侧轻轻落地。

啊,很好,他暗想,蹲下身子透过迷雾往外看。这是马车夫的庭院。宾客们搭乘的马车一辆辆整齐地停放在这里,车夫们则在几间舒适的房间里闲话家常,橘红色的灯光照进迷雾。这里没有电灯,只有散发着光和热的壁炉。他在马车间穿行,直到找到自己那辆,将绑在车后的箱子打开。

他脱下精致的绅士晚宴礼服,换上迷雾外套,这是件能将他从上到下包裹起来的长袍,有着厚重的衣领和紧束的衣袖。他将一把霰弹枪塞进内侧口袋,然后扣上枪套皮带,把史特里昂放进紧贴臀部的枪套中。

啊,这下感觉好多了。他真不应该再携带史特里昂,该换些便于隐藏的武器。可惜,没有人能比得上拉奈特的制枪技术。她还没有搬进城来吗?也许他能去找她谈一谈,看看能否请她帮忙再制作一把。前提是她不会一见面就给他一粒枪子儿。

少顷过后,他在城中奔跑起来,迷雾外套轻盈地披在身上,前襟敞开,露出黑色衬衫和绅士长裤。长及脚踝的外套自腰际线上方开始被裁剪成一块块长条,垂在他身后飘扬,沙沙作响。

他扔出一枚弹壳,将自己推射到空中,落在豪宅区对面的那座建筑物顶上。他朝宅邸扫视了一眼,窗户在漆黑的夜晚熠熠生辉。他就这么从阳台上猝然消失,会引起什么样的风波呢?

好吧,他们早知道他是双生师——那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他的消失不会有助于恢复家族的名望。但眼下,他也根本不在乎这些。自从回城之后,他几乎每晚都出现在这样或那样的社交场合,而且有迷雾的夜晚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有出现过了。

他需要迷雾,这才是真正的他。

瓦克斯在屋顶上疾奔,纵身跳下,朝着德穆大道前进。就在落地的前一刻,他掷出一枚用过的弹壳,钢推它,减缓了自身的下落速度。他落在一片装饰用的灌木丛上,外套的布穗被灌木钩住,窸窣作响。

真是该死。在蛮苦之地里绝对不会有人种植这种华而不实的灌木。他连忙挣脱,弄出的噪声连自己都汗颜。才回城几个星期而已,技艺就这么生疏了?

他摇摇头,再次用钢推飞上空中,越过宽广的林荫道和与之毗邻的运河。他调整着飞行的方向,落在其中一盏新电灯上。像这样的现代化城市总算有一样好处——遍地都是金属。

他微笑,然后骤燃钢,利用钢推从街灯上飞离,让自己在空中划出宽大的弧线。迷雾从他身旁掠过,随着疾风的吹拂拍打在脸上。这感觉真让人兴奋。只有当一个人摆脱掉重力的桎梏,一飞冲天时,才能感觉到真正的自由。

当他来到弧线顶端时,再次对另一盏街灯使用钢推,让自己往前飞得更远。这一长排金属灯柱宛如他私人专属的轨道线。他就这么弹跳前进,这古怪的动作引得途经车辆上的乘客频频侧目。

他微笑。像他这样的射币相对罕见,但依蓝戴是座人口众多的大城市。这些人绝不是头一次见到这样利用金属的力量弹跳着穿越城市的家伙。射币在依蓝戴通常会从事快递员的职业。

城市的大小仍让他感到吃惊。这里住着数百万民众,说不定足足有五百万之多。没人能精确统计所有分区的人口数量,它们被称作八分区,顾名思义,分区的数量总共有八个。

好几百万人,尽管他在这里长大,却还是无法想象这幅画面。在他离开抗风镇之前,就已经想过这里是否已变得太大,但当时镇里的住民还不到一万人。

瓦克斯径直落在位于铁脊大楼正前方的一盏街灯顶上。他伸长脖子,透过迷雾仰视着这座巍峨的建筑。尚未竣工的楼顶在黑暗中影影绰绰。自己能爬那么高吗?他对金属不能拉,只能推——他不是古老传说中记述的那种神话般的迷雾之子,比如说幸存者或升华战士。一个人只能拥有一种镕金术和藏金术力量。事实上,只拥有其中一项力量就已是罕有的优势——像瓦克斯这样的双生师更是难能可贵。

韦恩自称记住了双生师所有不同组合的名称。当然,韦恩还自称偷过一匹能打嗝打出完美旋律的马驹,所以在听他说话时要沥干其中的水分。坦白说,瓦克斯并没留意过双生师的那些定义和名称,他被称为迅击者,是他作为射币和飞掠者两种身份的融合。他很少会这么看待自己。他开始填充金属意识库——用戴在上臂的那对铁护臂——提取更多的体重,让自己更加轻盈。那些体重可以先存留起来,以备将来使用。接着,他无视脑海中或许应该谨慎些的念头,骤燃钢,使用钢推。

他向上飞射,风声转为咆哮,街灯是个理想的支撑点——通体金属,稳稳地扎在地上——能把他推到相当高的位置。他略微调整角度,建筑物的楼层在他眼前变成一片模糊。他在差不多二十层高的位置落下,钢推街灯获得的助力恰好快到极限。

建筑的这一部分早已建造完成,外观由某种经过塑形的材料制成,仿佛一块抛光精美的石头。他听说那叫制陶术。所有高耸的建筑物都会采用这种常见的技术,较低的楼层会用真正的石料,高层则采用更轻便的建材。

瓦克斯抓住一块凸起物,他的体重还没轻到被风一刮就走的地步——至少他前臂上还戴着金属意识库,身上还有武器。轻盈的身体确实让他更容易掌握平衡。

迷雾在他身下盘旋,甚至显得有些顽皮。他抬眼往上看,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他的钢把附近的金属源用蓝线连了起来,许多都是这座建筑物的框架。随便对任何一处使用钢推,都会让他飞出去。

在那,他注意到上方五英尺距离之外有个尺寸合宜的平台。他爬上建筑物的侧面,手套包裹的十指牢牢抠住雕饰复杂的墙体表面。一位射币很快就能克服恐高症。他把自己托上平台,然后掷出一枚弹壳,用靴子让它停下。

瓦克斯抬起头,检视着自己的轨迹。他从腰带里拿出一个小瓶子,拔掉木塞,将瓶中的液体和混杂其中的钢屑饮下。威士忌灼烧着他的喉咙,牙齿间发出嘶嘶声。好东西啊,还是史塔金酿造的呢。该死,等我的存货喝光之后,一定会怀念它的。瓦克斯一边想着,一边把瓶子放好。

大多数镕金术师不会往装金属的小瓶里放威士忌。大多数镕金术师都会错过享受这完美口福的机会。他微笑着,体内的钢储量被填满,他骤燃它,将自己射出。

他飞上夜空。不幸的是,铁脊大楼的建筑结构呈逐层缩小的塔形,越往高处飞升,楼层就变得越发逼仄。即便他是将自己垂直向上钢推的,也很快就飞进了空阔的黑暗里,四周迷雾环绕,他距离建筑物的侧墙足有十英尺远。

瓦克斯把手伸进外套,将那把枪管短小的手枪从袖口长短的口袋里掏出。接着反转手枪,枪口朝外,枪托抵在身侧,开火。

他身体轻盈,冲势让他朝建筑物飞去。枪击声在下方回荡,霰弹的弹片既小且轻,从这么高的距离落地时已经不会有杀伤力。

他撞上比原先所在位置高出五层的墙面,抓住一块尖刺状的凸起。这上面的装饰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他们做这些是给谁看的呢?他摇摇头。建筑师真是一群怪人。

这些人一点都不像出色的枪械师那样实在。瓦克斯爬上另一个平台,再次向上飞跃。

下一次跳跃足够让他抵达上层尚未完工的开阔钢筋框架。他越过一条横梁,顺着一根纵梁往上爬——轻盈的体重让他没费多大力气就爬到建筑物顶端直指云霄的最高一根纵梁上。

这高度让他头晕目眩。即便迷雾模糊了下方的风光,还是能看得见照亮街道的那两排路灯。城镇四处亮起的其他灯光更加柔和,就像航海家海洋葬礼上漂浮的蜡烛。只有通过寻找哪里无光才能分辨出城中各处公园和城西角落里的海湾。

曾经,这座城市让他有家的感觉。后来,他选择离家,在尘土飞扬的地方生活了二十年。在那里,律法有时是遥远的记忆,人们将乘车出行视作轻浮的表现。要是蕾西看见这些不用马来驱动的车辆会作何感想?凭借几个单薄的车轮行驶在城市铺砌精美的街面上?这些靠燃油驱动的车辆,让喂马的草料和马蹄铁全都没了用武之地。他再转过身来。在迷雾重重的黑暗中很难判断出位置,但他毕竟年少时曾居住在这片城区。虽说这里变化不小,但也没到离谱的地步。他辨明方向,检查着体内的钢储量,然后将自己往黑暗中推射而出。

他在城市上方划出一道大大的弧线,借助钢推那些巨梁的力量飞了足有半分钟。摩天大楼变成他身后一圈模糊的轮廓,继而消失不见。他让自己静静地坠落。当灯火变近时——他能看见下方没有人——他用霰弹枪对准地面扣动了扳机。

这一记猛震让他往上飞了一瞬,减缓了下落的速度。他钢推地上的弹壳,让速度变得更慢,屈膝稳稳落地。瓦克斯注意到刚才的射击毁坏了几块精美的街砖,这让他有些自责。

和谐之主啊!他想。真得好好适应下这地方才行。我就像一匹闯进拥挤市集的野马。他一边想一边把霰弹枪插回外套底下。我得学会更加巧妙的行动。在蛮苦之地里,人们把他看作是优雅的绅士。可在这里,要是他不多加注意的话,很快就会被人当成缺乏教养的莽夫,虽然大多数贵族已经对他有这种印象了。这——枪声。

瓦克斯立即反应,钢推侧面的铁门,一骨碌滚地闪避。他站起身,右手掏出史特里昂,左手牢牢扣住藏在外套袖子底下的霰弹枪。

他往黑夜里瞧。莫非是他鲁莽地开火,引来了当地警察的注意?枪声再次响起,他皱起眉头。不对。声音太远了。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这居然让他感到兴奋。他跃入空中,沿着街道飞奔,钢推那道铁门来让自己蹿得更高。他落在一座建筑物顶上,这片街区到处都是三四层楼高的独栋房,两两之间有狭窄的巷弄相隔。人们怎么会愿意住在这么拥挤的地方?换作是他,早就疯了。

他经过几幢建筑物——平坦的房顶让他感到便利——然后停下来聆听。心脏激动地跳动着,他意识到自己竟然盼望发生这种事。他之所以中途退出派对,到摩天大楼上一探究竟,在迷雾中奔跑,为的就是这一刻。在抗风镇,随着城镇规模日益扩大,他经常在夜间巡逻,留意那些惹麻烦的人。

枪声再起,这次更近,他将手指按在史特里昂上,估算距离后,掷出一枚弹壳,将自己朝空中推射。他将体重恢复到原本的四分之三并保持着。你得需要些体重才能打赢对手。

迷雾在他身边盘旋打转,戏弄着他。没人能说清楚什么样的夜晚会出现迷雾,迷雾的出现从不遵循天气规律。有时夜晚潮湿冷冽,却不会出现一丁点的迷雾;相反有些夜晚干燥得如同一触即碎的枯叶,迷雾却铺天盖地。

今夜只有薄薄的一层迷雾,能见度还算良好。又有一声枪响打破寂静。在那边,瓦克斯想。在体内燃烧的钢带来舒适的温暖感,他跳过另一条街道,迷雾外套的布穗在旋转的迷雾和呼啸的疾风中飘扬。

他轻轻落地,然后在身前举起枪,半蹲着跑过屋顶。他抵达边缘,向下张望。就在他下方,有人躲在小巷入口处的一堆箱子后面寻求掩护。在雾色迷茫的黑夜之中,瓦克斯看不清更多细节,可还是能认出那人把一挺来福枪架在箱子上。枪管直指着街面上的一群人,他们头戴特征分明的半圆形盖帽,一看就是警察。

瓦克斯朝四面八方轻轻使用钢推,设好钢圈。脚下地道的门闩被镕金术碰到,发出声响。他低头看向那个对准警察开火的男人。能做些对城市有实际意义的事总是好的,总比无所事事地站在那跟打扮花枝招展、高高在上的贵族们聊天要好得多。

他掷出一枚弹壳,镕金术将它定在下方的屋顶上。他暗暗加力,让自己向上飞出,进入环绕的迷雾里。接着他大幅减轻体重,在降落时钢推窗锁,调整位置,落在小巷的正中间。

钢线指向前方四个不同的身影。在瓦克斯落地的一瞬间,那些人开始低声咒骂,转过来面对他——他则举起史特里昂,瞄准大头的那个街区暴徒。那人胡须蓬乱,双目漆黑得如同夜晚。瓦克斯听见一个女子的呜咽声。

他僵住了,手很稳,却无力动弹。被小心翼翼地深埋在脑海深处的记忆有如潮水般涌现。蕾西的脖子上套着绞索。一声枪响。鲜血将红砖墙染得更红。

暴徒朝瓦克斯端起来福枪,开火射击。钢罩勉强使弹道偏斜,但它还是透过瓦克斯外套的纤维钻了进来,险些击中肋骨。

他试图开枪回击,但那声呜咽……

噢,和谐之主啊,他哀叹,被自己弄得无计可施。他将枪口指向地面,射击,接着对子弹使用钢推,让身体从小巷里倒飞出去。

子弹射穿他身旁的迷雾。不论有没有钢保护罩,他都很可能会被其中一发击中。最后他落在另一幢建筑的房顶上,翻滚着俯身停下,依靠一道矮墙阻挡子弹,却仍毫发未伤,这可以说纯粹是幸运之神的仁慈。

瓦克斯大口喘气,手握在转轮手枪上。真是个白痴,他骂自己。蠢货!他以前从来没有在战斗中不知所措过,哪怕是在少时。从来没有。然而,这是在教堂废墟的那场灾难发生后,他第一次试图用枪朝别人射击。

他羞愧地想要躲起来,但仍咬了牙,朝房顶边缘匍匐前进。那些人还在下面。现在,他看得更清楚了,他们正准备集合突围。他们应该不想跟镕金术师发生什么纠葛。

他瞄准看起来像是领袖的那个人。可还没等瓦克斯开火,那人就已经被警察击倒。很快,小巷里便挤满了身穿制服的人。瓦克斯将史特里昂举在脑袋边上,深深呼吸。

我当时本可以开枪的,他对自己说。只不过在那一瞬间僵住了而已。这种事情绝不会再次发生。他看着警察将那些歹徒一个接一个地拖出小巷,同时不断地重复这句话。

没有女人。他听见的呜咽声其实是一名在瓦克斯到来前就中弹负伤的歹徒发出来的。那人在被拖走时还在痛苦地呻吟。警察们没看见瓦克斯。他转过身,消失在夜色中。

不久后,瓦克斯回到了拉德利安宅邸。这是他在城中的住所,是他祖辈的宅院。他在这里找不到归属感,但还是住了下来。

豪宅虽然面积不大,但却有着优雅的四层楼,每层都有阳台,还有个漂亮的后花园。瓦克斯扔出一枚硬币,弹跳越过前庭的栅栏,落在警卫室的房顶上。我的马车回来了。这并不奇怪。他们习惯了他的行事风格,他对此不知是该感到愉悦还是羞耻。

他钢推大门——沉重的门板嘎吱作响——落在四楼的阳台上。同样是镕金术师,驾驭钢推的射币与驾驭铁拉的扯手不同,精准对射币来说至关重要。对于扯手而言,只要选中目标,将自己朝目标拉过去就行,但他们通常要与建筑物的侧面发生摩擦,制造出噪声。而射币的动作必须小心、精妙而准确。

窗户没上锁,还是他离开时的样子。他此刻没心思与别人应酬,刚刚遭遇罪犯而没能出手将其正法,这让他恼火不堪。他溜进黑漆漆的房间,踮着脚走到门边,侧耳聆听。走廊里寂静无声。他静静打开门,走了出去。

那里一片漆黑,而他也不能像锡眼那样强化感知力。瓦克斯一步步摸索着往前走,小心不要被地毯边缘绊倒,或是撞上什么东西的底座。

他的房间在走廊尽头。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指握住黄铜旋钮,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踏进自己的卧室里。现在只要——另一侧房间的门开了,明亮的黄光从里面倾泻而出。瓦克斯愣在原地,手却飞快地伸进外套,握住其中一把史特里昂手枪。

一名年长的男子出现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架大大的烛台。他身穿整洁的黑色制服,戴着白手套。他对瓦克斯挑起一边的眉毛:“上主拉德利安,您可算回来了。”

“呃……”瓦克斯应承着,羞怯地把手从外套里拿出来。

“洗澡水已为您放好了,大人。”“我没说要洗澡。”“是的,但考虑到您今夜的……娱乐活动,我想还是应该为您准备沐浴。”管家嗅了嗅,“火药味?”“呃,对。”“我相信大人一定没朝什么太过重要的人物开枪。”

没有,瓦克斯想。因为我办不到。

提洛米僵硬地站在那,一脸的不以为然。他在想什么一目了然,可终究没说出口——瓦克斯从派对上突然消失的行为引发了小小的丑闻,现在想找到一位合适的新娘就更困难了。他没说自己很失望,没有把这些话说出来,因为他毕竟是一位贵族合格的仆从。

再说,他只要眼神一瞥,这些话就都不言而喻了。“您需要我给塞特夫人写一封致歉信吗,大人?考虑到您给斯坦顿大人寄了一封,我相信她也在等着这封信呢。”“嗯,那样很好。”瓦克斯说。他把手指放在腰带上,感觉到那里的金属瓶,紧贴双臀的转轮手枪,以及固定在外套内侧的霰弹枪的重量。

我在做什么?简直像个蠢货。

他突然感到自己极其幼稚。离开派对,到城里去巡查,想看看哪里有麻烦?他这是怎么了?他觉得自己这样做似乎是在试图找回什么。找回蕾西死前的那个自己。他心知肚明,他现在也许存在射击障碍,但又想证明这不是真的。

结果却没能通过考验。“大人,”提洛米靠近说,“可否容我斗胆……说几句?”“说吧。”“这座城里的警察多的是,”提洛米说,“而且他们都忠于职守。可是我们的家族里却只有一位上主。好几千人仰仗着您,大人。”提洛米满怀尊敬地对他颔首,然后开始点亮卧室里的一部分蜡烛。管家说得没错。拉德利安家族是城中势力最大的家族之一,至少在历史上如此。在政府内,瓦克斯代表的是他家族所雇佣的全体成员的利益。诚然,他们同时还有个根据工会投票结果选出的代表,但最依靠的仍然是瓦克斯。

他的家族几乎濒临破产——虽然潜力无穷,股份庞大,劳工众多,但由于他叔叔的愚蠢,如今现金与人脉捉襟见肘。要是瓦克斯不采取措施来改变现状,其他家族很快就会对其股份下手,并趁他们无力偿还债务之机将那些财产占为己有,失业、贫穷与倒闭便会接踵而来。

瓦克斯用拇指摩挲着史特里昂。他承认,警察们将那些街区暴徒制服得很好。他们不需要我。这座城市不像抗风镇,这里不需要我。他只是想要抓住从前的自己。但他却再也不是那个人了。回不去了。但在其他事情上,还有人需要他。“提洛米。”瓦克斯唤道。管家从蜡烛上收回视线。豪宅里还没有电灯,虽然劳工们很快就会把它们装上。他叔叔在离世前已经付过款,那笔钱现在追不回来了。“有何吩咐,大人?”提洛米问。

瓦克斯略作迟疑,然后慢慢将霰弹枪从外套里拽出来,放进床边的箱子,跟先前放在那里的另一把并排摆好。他脱下迷雾外套,将手臂退出衣袖。他虔诚地将外套托在手里,片刻之后,放进箱子。接着将两把史特里昂转轮手枪也放了进去。它们并不是他唯一的枪支,但却代表着他在蛮苦之地的人生。

他把这个装满过往的箱子盖好:“拿去吧,提洛米。把它放到别处去。”“遵命,大人。”提洛米回答,“若您今后有需要,我会随时为您备好。”

“用不着了。”瓦克斯说。他给了自己最后一个夜晚与迷雾共处。惊心动魄的摩天楼攀爬之旅,整晚在黑暗中度过。他选择记住这些——而不是未能制服恶棍的挫败——来作为今夜的成就。最后一支舞。“拿走吧,提洛米。”瓦克斯转过身背对箱子,“把它放到安全的地方,再也不用拿出来。永远。”

“遵命,大人。”管家轻声说。声音听起来很满意。就这样吧,瓦克斯想。然后走进浴室。执法者瓦克斯已死。是时候成为瓦克斯利姆·拉德利安大人了,拉德利安家族第十六任上主,住在依蓝戴市的第四八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