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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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和社会

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

1法律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具体表现为(  )。[2012年真题]

A.创建新的经济关系

B.确认合理的经济关系

C.保障经济正常运行

D.规范经济行为

【答案】BCD

【解析】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出发,科学地揭示了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即经济在社会的系统结构中处于基础的位置,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根植于生产过程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法对经济的作用表现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A项,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属于基础,经济关系生产力决定,而不应由法律创制;B项,通过法律来确认基本经济制度、完善财产保护制度以及保障市场经济建设等合理的经济制度及关系,能促进经济的发展;CD两项,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包括规范经济行为)以及保障社会秩序的(包括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律义务不同于道德义务,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2013年真题]

A.法律义务是由国家意志决定的

B.法律义务的内容最终要受到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C.法律义务的实现有国家法律保障

D.法律义务表现为义务人做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答案】AC

【解析】作为两种不同的行为规范,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通常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道德是人自发去遵守的一种社会规范,因而法律义务国家意志决定,而道德义务并非如此。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违反法律义务将遭到法律制裁,国家法律保障法律义务的实现,而道德义务的实现则依赖于人们内心世界的秩序和社会舆论。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最终都要受到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都表现为义务人做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二、名词解释

1宗教信仰自由

答: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的宗教政策。其内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2法律文化

答:法律文化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上层建筑的总称,即法律意识形态以及与法律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等一系列法律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法律文化是人类文化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3法律意识

答: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心理、态度、知识和思想的总称。依据人的认识层次,法律意识可以分为法律心理、法律知识和法律思想三个层次。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性认识,具有表面、直观、简单、自发等特点,往往与人们在法律实践活动过程中的日常体验直接相关。法律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心理也可以借助法律思想表现出来,但它主要还是处于从法律心理到法律思想的过渡状态。法律思想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理性认识,具有系统化、理论化、学术化的特点。

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以良好的法律为前提的法治社会。其有六个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而是社会矛盾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及时化解的社会。

三、简答题

1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对经济的作用。

答: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从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与经济的基本理论出发,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关系。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对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确认基本经济制度。2004年宪法修正案完整地确定了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备了宪法地位。

完善财产保护制度。2004年宪法修正案,从法律上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它完善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保障市场经济建设。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使得经济体制改革具备了严格意义上的合法性基础。除了宪法,其他法律在维护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方面也发挥着作用。

(2)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

法律为市场提供了充分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而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一种体制性、根本性的游戏规则是指基于法治的规则。市场呼唤充分的权利和自由,而对权利的最佳保障,只有法治能够提供。

法律为市场提供了受限的政府。市场经济还意味着政府权力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防止其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过多的介入和干预。国家要将对社会资源的行政性支配权力交给市场,还原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权利。

法律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秩序。市场经济之下,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动、各种市场要素的相互作用是纷繁复杂的。要使这些活动有序的进行,需要一系列法律规则的规制。这种法律规制针对的是微观经济主体的微观行为,是从宏观上引导市场秩序的建立。

(3)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

当法及其保障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时候,法就起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进步作用;反之,当法及其保障的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时候,法就起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反动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模式的转换,法律也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因而,法律的变革应当与经济的变革相适应。

2简述法律意识对法律发展的作用。

答: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心理、态度、知识和思想的总称。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影响着法律实践活动,影响着法律文化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对法律创制法律实施两个方面。

(1)在法律的创制过程中,法律意识决定了人们对立法的必要性、目的及价值取向的认识。在具体的制定法律的过程中,立法者的法律意识决定着立法的质量。法律的创制必须借助立法者的立法技巧、法律知识、法律理论以及法律理念。

(2)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现。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决定着其处理具体法律事务的质量,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也决定了他们的工作绩效,关系着法律权威的树立与司法公正的实现。

3比较法律和道德的异同点。

答: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通过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方式实现的规范体系。道德是一种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它是人们关于善恶、美丑、正义与邪恶、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和规范的总和。

(1)二者之间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与道德都是特定社会历史文化的产物,都是共同的社会观念的承载者;法律通过确立特定的道德原则与规范,为道德理念的贯彻提供法律支持,同时也影响着道德观念的发展。

法与道德相互制约。法律可以剔除道德观念中不合时宜的成分,道德可以通过对法律的实质内容进行公正与否的评价,推动法律的制定、修改甚至废除,使法律与主流道德相符。

(2)不同点

产生的方式及表现形式不同。法通常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道德则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道德的形成无需符合特定的程序规则。道德一般没有规范的表现形式,它通常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习惯之中,有时通过思想家的论述得到表达。

调整的范围不同。法旨在构建外在的社会秩序,因此主要致力于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一般情况下不问及行为人的内心世界。而道德则要求行为人的外在行为与内心活动都符合道德的要求。

调整的方式不同。法通过设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来调整人们的社会行为。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对受侵害的权利进行救济,对违背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来保证法的实现。道德则主要是通过为人们设定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来调整人们的行为。对违反道德的人进行的制裁不以国家强制力为支持,而是通过社会舆论实施。

4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六个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以民主、法治为基石。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主要表现在:

(1)民主科学立法奠定和谐社会的法律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而法治则是以良好的法律为前提的。通过民主、科学的立法,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为社会主义法治提供了必要的前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必备的法律基础。

(2)依法行政,维护权力与权利的和谐。和谐社会所要求的法治状态是权利与义务的和谐、权利之间的和谐、权利与权力的和谐以及权力之间的和谐;行政权的行使是实现上述四种和谐关系的关键,尤其是对于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和谐至关重要。

(3)公正司法解决社会纷争。一个独立公正的司法系统,可以赋予法院以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的权威地位,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只有构建公正权威的司法体制,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使公民尊重法院在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处于系争案件中的当事人理解并尊重判决,使全社会的公民树立起对司法的信心,从而将社会矛盾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化解,促进社会的全面和谐。

四、论述题

论述社会主义法对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答:(1)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个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人民生活相对富裕的社会,也是一种最终走向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理想。其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就是要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认的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的社会。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和谐的基础条件。充满活力,才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以上基本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系。

(2)作为社会上层建筑,法可以通过发挥其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和思想影响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对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人类社会需要法律,需要法律发挥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就是因为法律能保护和增进人类不断追求的自由、公平与正义。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与价值

(3)社会主义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通过民主法治来保证社会和谐,需要稳步推进国家管理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适应社会新变化,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依据法律更大程度地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必须坚持依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而这三方面的统一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

必须使社会建设和管理制度化、法律化,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社会主义法治可以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必须依法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法治建设应当努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必须依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变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必须进一步加强人口发展、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治建设。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因此,必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创造思想意识条件。

综上,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与价值,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