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北豪情
——鲜卑民族的平城时代
韦正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教授
北魏文物是北魏历史文化的载体,也是今人理解北魏历史文化的重要媒介。北魏历史文化是中国历史文化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具有丰富的内容和深邃的内涵。在认识到这一特殊性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认识到北魏文物的特殊性。北魏历史文化的发展不是孤立的,不能脱离周边地区的历史文化而独自生长。因此,在认识北魏文物基本性质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所蕴含的其他方面信息。
下面首先讨论北魏历史文化的特殊性,然后讨论这种特殊性在考古学文化上的具体表现,最后讨论其他文化影响在北魏文物上的体现。
一、北魏历史文化的特殊性
北方草原民族与中原农业民族之间的冲突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永恒主题之一。秦汉时期以及之前,中原华夏民族挟上古以来的彪悍之气,在华夷之争中占据优势,将所谓戎狄夷蛮驱之于四裔。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草原民族气势日盛,前后建立了许多政权,中原政权在冲突中每每南风不竞,多以仓皇南渡、苟延残喘并最终被消灭而结束。但另一方面,秦汉以后决定中国历史长河流向的要素是华夏传统的儒学思想及与之配套的政治体系,入主中原的北方民族政权对这个要素的态度与策略将决定他们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遗憾的是,十六国政权或坚持本民族文化的纯洁性,或胡法、汉法并存,或食华夏文化而不化,所以,多在突然侵入中国历史长河的主流并激起巨浪之后不久,就销声匿迹。拓跋鲜卑建立的北魏政权则不然,它本来是后进的,但它不仅主动融入中国历史长河,还塑造着中国历史长河的形态和走向。
经过近四百年的安定和统一,秦汉帝国在制度建设、财富创造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产生了极大的问题,官僚制与儒学思想的内在缺陷充分暴露。三国、西晋继承了秦汉帝国的全部问题,逃亡到南方的东晋政权又将这些问题悉数带走,并传给了南朝。而拓跋鲜卑建立的北魏政权所包含的大量草原文明成分,恰是医治秦汉以来各种结构性问题的良药,用陈寅恪先生异常生动的语言来说:
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
或许可以做这样粗略的划分:秦汉以及之前的中国文化是农业文明的文化,北魏开始的文化是农业文明和草原文明相结合的文化。中国文化从北魏开始调整了方向,进入一个新阶段。与存在结构性弊病的秦汉帝国相比,北魏政权对文化基本面貌有直接影响,且有不同于秦汉时期的制度设计。
例如,贵族合议式的集权方式制约了皇帝权力的过度膨胀。北魏实行皇帝制度,但同时实行内外朝制度;许多重大决策,外朝提议后,要经内朝复议,方可施行。
内朝是这一时期北魏独特的制度,是当时人们对侍奉在拓跋皇帝近旁的侍臣集团的称谓。而且在孝文帝改革前,内朝几乎都由鲜卑等胡族人士组成,其中地位较高的成员,参与国家的大政,发布皇帝诏令,并回答皇帝的垂询,在国政上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内朝的成员主要是拓跋鲜卑帝室十姓,加上内入诸姓、四方诸部的长老。他们对皇权的制约作用不可轻视。皇权与宗室、旧贵族的斗争此后一直存在。宗室、旧贵族的影响未能完全清除,唐代完善的三省制度的建立与此也有相当的关系。
北魏还实行了众所周知的均田制度。均田制是井田制崩溃以后国家第一次直接出面给农民分配土地,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使社会财富的实际提供者——农民在心理上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定感。他们成为支持政权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根本力量,为北魏至唐早期的国家存续提供了经济基础。
与均田制并行、意义同样重大的是三长制的施行。通过这一制度,北魏将对乡里的控制权从大族手中夺取过来,将政权的触角伸到社会的最底端,从而有效地控制了社会。秦汉两晋南朝控制基层社会的手段和方法也给北魏统治者以启发,但三长制的制度设计主要还应来自拓跋鲜卑自身的历史经验。
在逐鹿中原的过程中,为了调集更多的优势兵力,北魏实行了离散部落的政策。部落民虽然在宗亲关系上仍与本部落保持关系,但在政治和军事上,部落民首先属于皇帝和北魏国家。部落首领如果不被任命公职,就不能指挥调动本部落民众从事政治和军事活动。在控制中原地区后,北魏曾顺应现实状况,实行了较长时间的宗主都护制,承认汉人大族对地方和民众的控制权,换取他们对北魏政权的支持,但在政权巩固后,就取消了这种落后的管理方式。
以上制度性举措,使国家、大族、普通百姓的关系在北方逐步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一种和谐景象,带来了鲜卑与汉族的真正融合,带来了草原文明与农业文明的彻底交融。秦汉文化的弊病被清除,合理的成分被继承,特别是儒学思想,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在唐代再次确立,在兼容南北、扬长避短的基础上建立的三省六部制得到了长久维持。可以说,古代中国在唐代达到发展的巅峰,其根基是在北魏奠定的。
二、北魏历史文化特殊性在考古学上的表现
以物质文化资料为主的北魏考古发现对上述情况也有所反映。具体而言,在城市形态、墓地布局、等级制、墓室壁画等考古学基础内容方面,北魏考古材料呈现出与北魏国家和社会特质直接相关的新情况、新特色。当然,北魏从来没有停止与外界的交流。然而,对脱胎于草原文明的北魏而言,从中原继承的汉晋文化、从南方交流而来的文化虽然也很重要,但只能在北魏居于辅助地位。至于从域外传来的文化,除佛教以外,其他都是点缀性的,更不能改变北魏文化的实质。北魏融草原文明与农业文明于一体,创造出别开生面的新文化模式,才是北魏文化的根本特征。
城市形态是一个社会的“外衣”。一个社会的宇宙观念、权力结构、经济形态、人群关系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在城市形态中体现出来。在中国都城发展史上,北魏平城和北魏洛阳城的城市形态都非常引人注目。北魏的社会结构是比较标准的金字塔形,最下面是部落民和均田农民,他们的身份、地位和经济能力几乎完全相同,都均匀地分布在北魏社会的底层。不同的是,北魏的部落民是北魏的基本军事力量,是最下级的武士,是所谓的国人武装。他们是城居的,而均田农民则住在郊外或乡村之中。无论是北魏平城,还是北魏洛阳城,在城市规划时,在划定宫殿、官署等建筑范围的同时,都必须安排这些部落民在城市中的位置,这是此前中国古代城市没有遇到过的情况,而且之前的中国古代城市也不需要在短时期内安排如此多的人口。城市必须进行规划,中国中原和北方地区巨大的平原让人最容易想到的就是按照棋盘状进行空间划分,并修建坊墙。草原民族以部落民为根本,素朴的平均主义思想再一次深刻地影响到都城的规划。拓跋鲜卑在入主中原之前,未闻有城市建设。拓跋鲜卑与匈奴关系很深,匈奴的城市遗址在外贝加尔湖一带有发现,但形态与北魏平城和北魏洛阳城完全不是一回事。根据大同的考古发现,还不足以绘制平城的平面图,但从文献看,北魏洛阳城对平城有明显的继承性,如《魏书·太祖纪》载天赐三年(406):“规立外城,方二十里,分置市里,经涂洞达。三十日罢。”《魏书·太宗纪》泰常七年(422)载:“秋九月……筑平城外郭,周回三十二里。”《南齐书·魏虏传》载:“其郭城绕宫城南,悉筑为坊,坊开巷。坊大者容四五百家,小者六七十家。每南坊搜检,以备奸巧。”根据以上文字,可对平城的平面结构加以想象(图1)。
图1 平城城市结构示意平面图
城市是活人的世界,墓葬则是死者的世界。人会移动,城市会发生变化,用城市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存在着显著的不确定性,墓葬则不然。墓葬是一系列丧葬活动的最终结果,丧葬活动通常以人类最基本的血缘、家族、族群关系为基础而进行,因此,墓葬是研究血缘、家族、族群关系的重要资料。北魏墓葬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族坟墓现象。大同南郊电焊厂墓群是一处平民墓地,明显经过一定的规划,发掘出的一百六十余座墓葬只有个别打破关系。以中间朝南的一大组为界,墓地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每一部分似还可做更仔细的划分,如西边一大组的南端有西向和南向的墓葬各若干座,中间部分有东向和西向的墓葬各若干座,北端墓葬多朝西,但与中间部分有较大的间隔(图2)。这个墓地的主体部分是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形成的,而且可能代表平城北魏墓葬的一个相对早期的阶段。
图2 大同南郊电焊厂北魏墓地平面图(《大同南郊北魏墓群》图二)
北魏的族坟墓虽然与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族坟墓很相似,但显然不是向中国古代学习的结果,也与北魏国家脱胎于草原政权无直接关系,而是北魏的社会状况决定的。虽然北魏很早就解散了部落,但祖先和血缘关系在北魏普通民众那里仍然是很强的联系纽带,仍然是普通民众精神和心理上的最终归宿,这当然也与北魏政权注重保护本民族的传统和文化有关。
大同地区发掘了数以千计的北魏墓葬,可以感知到等级制的存在。大同南郊电焊厂167座墓没有出土一件陶俑。约相当于5世纪中期的大同田村墓陶俑共有11件,其中1件可能是镇墓俑,另外10件都是生活类的侍从俑。七里村、迎宾大道等墓地出土的陶俑数量也非常少。但是,5世纪70年代的宋绍祖墓出土人物俑共113件,可分为甲骑具装俑、鸡冠帽武士俑、风帽仪仗男俑、披铠步兵俑、男侍俑、女侍俑、胡人伎乐俑等几种。这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北魏墓葬出土大型俑群,它与数量少而单调的田村墓俑群有天壤之别(图3)。比宋绍祖墓年代略晚的司马金龙墓共出土陶俑367件,除少数几件镇墓俑外,都是人物俑,种类、形态与宋绍祖墓基本形同,只是增加了跪坐女侍俑和女乐俑。大同文瀛路北魏墓、雁北师院M2、墓主身份为“平远将军”的雁北师院M52出土陶俑形态与宋绍祖墓、司马金龙墓相似,但没有武士俑和仪仗俑,可见这两类俑具有身份与等级象征意义。
图3 大同雁北师院北魏宋绍祖墓(M5)墓室东侧俑群出土状态(《大同雁北师院北魏墓群》彩版五〇:1)
司马金龙墓的陶俑不仅数量大,而且多为带釉俑,当是其身份高于宋绍祖的缘故。武士俑和仪仗俑是地下的“武装力量”,与侍奉墓主个人的侍从俑不同,具有“公共”性,表现的是权力和威严。宋绍祖和司马金龙的身份都很显赫,他们的丧事不可能不为北魏皇帝所知晓,他们的墓葬中埋藏着象征权力和威严的武士俑和仪仗俑,表明了皇权对墓主身份延续到地下世界的认可。北魏平城时代,墓葬材料并不十分丰富,现在看来,这类彰显身份的陶俑似乎只为高等级人物所使用。
拓跋鲜卑传统的墓葬是洞室墓——竖井或斜坡式墓道,沿着墓道的方向向内掏洞,然后将梯形木棺塞进去,这种墓葬在大同平民墓地中多有发现。由于与中原汉族的接触,北魏在立国前后就开始接受汉族的横穴砖室墓,并在墓室中绘制壁画。当然,最初有能力这样做的仅限于鲜卑的高级贵族和官员,如大同沙岭七号墓的墓主人。壁画是一种绘画,在反映社会生活场景方面有很强的表现力,能够弥补文献资料、随葬品(如陶器等)的不足。
平城时代是北魏社会发生急速变化的时期。在定都平城的近百年时间内,北魏从一个脱离部落联盟不久的新兴国家转变为封建帝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随之发生变化,墓室壁画对此也有所记录。年代在北魏完全统一黄河流域前后的大同沙岭七号墓壁画除了人物着鲜卑服饰外,主要的壁画题材和布局方式都可以明确追溯到汉晋中原地区墓室壁画,如墓室正壁的夫妇并坐图,两侧壁画一为浩大的车马出行行列,一为以百戏助兴的大型庖厨、宴飨场景等,只有个别地方反映了与草原生活的关系,如穹庐、宰羊场景等(图4)。
图4 大同沙岭七号墓出行图壁画局部(《山西大同沙岭北魏壁画墓发掘简报》图三〇)
在沙岭七号墓中还发现很多漆皮,经拼对,发现其中也有夫妇并坐图,夫妇二人的服饰尚有汉式服饰特点。可见,北魏早期在发达的汉晋文化面前还只能被动地接受,至少还不具备用绘画来自主表达自身文化的能力。但是,如大同仝家湾M9等墓葬所示,5世纪中期,墓室壁画的内容发生了显著变化,墓主夫妇并坐图依然存在,汉晋特色的庖厨图、百戏图、飨宴图画面大幅缩小,并退居辅助位置,狩猎图成为重要的内容。狩猎图不仅在墓室壁画中,在棺板画中也是重要的内容,因此,不能不认为这是拓跋鲜卑在用绘画来表现本民族的社会生活。如果仔细观察,还能够发现狩猎图表现的不是普通的打猎活动,而是有章有法的军事训练(图5)。也即这些狩猎图具有军事检阅、演习的性质,相当于中国古代的大蒐礼,而且文献中直接将北魏皇帝领导的狩猎活动称为大蒐,如《魏书·奚斤传》载:
太宗大阅于东郊,治兵讲武,以斤行左丞相。大蒐于石会山。
北魏的大蒐礼并非从中原传入,而是在其民族特性的影响下,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狩猎图是北魏历史文化特殊性在考古学的绝佳表现。
图5 大同仝家湾北魏墓M9东壁狩猎图壁画局部[《山西大同南郊仝家湾北魏墓(M7、M9)发掘简报》图二六]
三、其他文化的影响在考古学上的表现
北魏国家所具有的草原文明基因和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着北魏历史文化的基本面貌,即使在孝文帝发动改革、迁都洛阳之后,这个基本面貌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北魏在社会文化的很多方面,特别是在物质文明的创造方面相对落后,他们只能从其他文化之中汲取营养,接受其他文化的影响。
其中,华夏传统文明的影响最大。北魏入主的是中原地区,主要面对的是汉人,特别是北魏的上层统治阶级,接触的主要是汉族士人。这些汉族士人是汉晋文化在中原地区的主要传承者,他们的影响当居首位。源自汉晋而又发展变化了的南方地区在文化上长期自视甚高,是北魏羡慕的对象。外来文化之中,佛教的影响同样巨大,但佛教的影响只局限在某些方面,而且经过了北魏的选择和改造。西方的工艺和审美趣味与佛教同时传入,尽管属于表面层次,但对北魏的影响也很大。
例如,华夏传统的重要礼制建筑——明堂,是汉儒依据经典和想象创造出来的一种神圣建筑;在草原上立国的北魏统治者本没有明堂所包含的天地阴阳观念,当然更不会建造这种建筑。孝文帝在接受了华夏传统的天地阴阳观念后,便付诸行动,在平城南部建造了明堂。平城明堂遗址已被发现,位于今大同明代府城南约2公里处的柳航里。整个明堂遗址的外部为一个巨大的环形水渠,外缘直径289—294米,内缘直径255—259米,水渠宽18—23米。水渠内侧岸边的四面分别有一个凸字形夯土台,突出的部分伸入水渠。夯土台长29米,宽16.2米。环形水渠以内的陆地中央有一个正方形夯土台,边长42米。中央夯土台与四边夯土台的方向一致,轴线略偏东(图6)。水渠边缘设置石岸,用长约1米的大石砌成,显得非常壮观。中央的方形土台和外围的水渠象征着天圆地方,四边的建筑配合一年四个季节而建,渠水则象征着四季的循环往复。
图6 北魏平城明堂遗迹平面图局部(《山西大同市北魏平城明堂遗址1995年的发掘》图二)
关于普通的建筑,大同操场城发现过北魏一号建筑遗址,建筑遗址的地面以上部分多不存,所幸北魏墓葬中保存了不少相关建筑材料,丰富了我们对北魏建筑室内状况的了解。最重要的考古发现是在建筑中设火炕,将床加高。大同发掘了一批5世纪中期以后带有棺床的墓葬,如大同迎宾大道M78、大同七里村M14、大同文瀛路墓、大同宋绍祖墓等墓葬。这些棺床的共同特点是:紧贴墓壁而建;或仅有一面;或有两面,呈曲尺形;或有三面,呈凹字形,这也正是火炕的特点。火炕为了送暖通烟,贴壁而砌是最佳选择。棺床倚壁砌筑而中空,与火炕的建筑方法也相同。汉晋北魏早期墓葬既无棺台,也绝不贴壁而置棺。这种新出现的事物,揆之于现实生活,当与火炕关系莫大。《水经注·鲍丘水》云:
水东有观鸡寺,寺内起大堂,甚高广,可容千僧,下悉结石为之,上加涂塈,基内疏通,枝经脉散,基侧室外,四出爨火,炎势内流,一堂尽温。
比火炕影响更大的是高足床榻的出现和逐渐推广。大同沙岭七号墓中,棺材还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壁画中饮宴的人物席地而坐,墓主夫妇也是端坐在矮榻上,完全是一幅汉晋时期席地起居的生活方式。5世纪中期的尉迟定州墓、田村墓葬中都出现了石棺床,高度分别为30厘米、25厘米,虽然比东汉的石床略高,但还称不上是高足棺床。可是,时隔不久,司马金龙墓的石棺床已经高达51厘米,此后发现的石棺床高度都在50厘米左右,完全称得上是高棺床了。由于西方具有使用高床具的传统,北魏又青睐西方文化,所以学术界多将高棺床归结为西方文化的影响,其实大概不完全如此。火炕影响了可移动床榻高度的提升,起初的目的是为了防寒。床榻提高了,其他家具的提高也成为必然,这可能促进了对西方家具的引进。
在北魏平城时代,已有零星的青瓷器从南方流入北方,如司马金龙墓出土的唾壶。这些青瓷器是非常珍贵的奢侈品,既不便携带,北方也完全没有仿制的能力。墓志也是南方影响北方的典型例证。477年下葬的宋绍祖墓还是长方形砖志,年代略早的司马金龙妻钦文姬辰墓志为边长近30厘米的方砖,484年的司马金龙墓志为石质圆首方形,但在河北赞皇发掘的北魏李氏家族墓地中出现了与南朝墓志相似的近方形石质墓志,这显然是北魏与东晋、南朝密切接触后的产物。当然,北魏是一个善于模仿、敢于创造的国度,时隔不久就发明了覆斗形的墓志盖,走在了南朝的前面。
佛教在当时的南北方都非常流行。中国传统思想缺少对超现实世界的系统构想是佛教在中国传播的根本原因;汉末以来儒学粗糙性的暴露、虚伪性的被揭露和钳制力的下降,是佛教在东晋十六国时期发生全面影响的契机。
南北方的社会基础不同,对佛教的取舍也存在差异。南方的佛教是重义理的士大夫佛教。南方的普通民众没有社会地位可言,在史籍中几乎见不到他们的言行,他们很可能没有与佛教发生多少接触。北方则不然,对于鲜卑贵族来说,义理既不为他们所迫切需要,也没有简单到可以为他们所轻易理解;遗留在中原的汉晋士人,他们的趣味受到鲜卑皇室贵族的左右,他们所秉承的前代学风又以朴实见长,这些都制约了他们对义理的探讨;而普通的鲜卑民众,他们所拥有的社会地位允许其接触佛教。北魏统治阶级和普通民众的状况,决定了他们所需要的佛教是能为他们解决具体问题的佛教。他们的具体要求无非就是生者无病无痛、多福多寿,死者早生极乐、福佑生者。具有明确的现实性是北魏佛教的基本特点,这也是我们理解北魏佛教的出发点。
具体而言,以云冈昙曜五窟为代表的北魏大型洞窟主要是为了证明“圣上即当今如来” (图7),是一种造神行为,表达礼佛之意、为皇帝祈福之意只居其次。北魏时期开凿的大量石窟多为禅修之用,禅修的僧人大概也多为实际的福利,无关佛教的解脱。北魏及此后雕刻的大量造像碑题记更直接以功利为目的,恰如王昶所言:
综观造像诸记,其祈祷之词,上及国家,下及父子,以至来生,愿望甚赊,其余鄙俚不经……幸生畏死,伤离乱而想太平,迫于不得已,而不暇计其妄诞者。
图7 云冈昙曜五窟之一(第20窟)
近年来,在大同若干北魏墓葬中发现的与佛教相关的内容,进一步证明了北魏佛教的功利性。
固原北魏墓出土漆棺前档上有菩萨形象(图8)。大同湖东一号墓出土铜饰件为莲花化生形象,大同智家堡石椁壁画中手持莲蕾的侍者与佛教供养人特别相似。最近大同追缴到一批完整的石椁,其四壁及顶部石板都满绘佛像。与这些现象相似的是,汉晋时期佛教因素大量出现在作为随葬品的青瓷器、铜镜等物品上,特别是出现在专门制造的随葬明器魂瓶之上。北魏佛教在相当程度上用于填补民俗和道教构想的地下世界的空缺之处,用于满足人们升仙的愿望。
图8 固原北魏墓漆棺前档线图及局部(《固原北魏墓漆棺画》)
大同平城遗址和墓葬、内蒙古乌兰察布伊和淖尔北魏墓都出土有直接来自西方的金银器、玻璃器、珠饰等物品。大同北魏墓、定县华塔地宫均出土有北魏制造的深蓝色玻璃器(图9)。大同北魏墓出土的一些釉陶器装饰具有金银器特征,而那些西方风格的装饰性图案、纹样发现的则更多。
西方文化大量涌入北魏是异常突出的现象。北魏并没有直接控制西域,但是有很多粟特商人甚至移民进入北魏境内,这是当时中外贸易史上的新现象。值得注意的是,拓跋鲜卑本是游牧民族,在入主中原后,他们通过欧亚草原之路与西方联系的途径并没有中断。人们没有在洛阳,反而是在平城和附近地区发现较多的直接来自西方的奢侈品,这或许是原因所在。当然,正如前文所述,这些物品的输入和仿制品的生产丰富了北魏人民的生活,使北魏社会平添了几分异域色彩,但是,这些因素没有改变北魏社会和文化的基本性质,就像现在的西方物品大量进入现代中国而没有改变现代中国的性质一样。
图9 河北定县华塔地宫出土玻璃器(《中国金银玻璃珐琅器全集4》图七九、图八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