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2015年12月,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21次大会上,195个国家一致通过了《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体制性安排,这是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里程碑和新起点。巴黎会议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是多年艰苦努力的结果。中国和世界许多国家一道为会议的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长达20多年的气候变化谈判过程中,中国谈判团付出了十分巨大的努力,成长为一支以中青年为主的多学科专家兼外交家组成的团队。他们既熟悉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又掌握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原则、策略、焦点和难点;他们还深入了解国际关系,对气候谈判中各个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利益、立场、博弈点和共同点、中国的国家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的关系有通盘考虑,这些都有助于引导谈判向建设性的方向发展。本书的两位作者朱松丽和高翔就是中国谈判团中的两位青年专家,他们既是能源专家又是气候谈判专家。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进程中,从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到2015年的巴黎会议是一个重要的阶段。《从哥本哈根到巴黎——国际气候制度的变迁和发展》一书,概述了气候变化谈判涉及的内容,朴素地记录了这个阶段各个节点的过程和变化,采用历史考察、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方法对这段历史进行剖析,使读者感受到各缔约方艰难缓慢但方向正确地向最终成果迈进的步伐。他们还总结了自己在谈判实践中得到的认识和体会。我十分赞赏他们所作的精辟概括:“各国必须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挑战,更是结构转型与绿色发展的机遇;不仅仅是成本,更是在多个领域的多重效益;不仅仅是减排,更是为管理未来风险所作出的保险。”
气候谈判的一个基础性的支柱是气候变化的科学性。现代气候变化科学是在19世纪逐步奠基,又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逐步成熟的。尽管存在着不确定性,但以全球变暖和反常气候事件频发为特征的气候变化毕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至于气候变化的归因,显然是自然和人为因素共同引起的,而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对环境(包括气候)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IPCC的专家们更是基于大量科学数据,指出人类活动极有可能是主因。
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质是,在公约的“共区”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的指导下,通过人类的共同努力,控制气候变化的不良发展,避免走到发生气候灾变的“临界点”。以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的路径,实现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国际气候谈判尽管充满矛盾和分歧,却是吵而不崩、斗而不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应对气候变化关系到全球的永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的福祉,生活在一个地球上的大家有着现实的和潜在的共同利益,这是一个道义制高点。气候谈判本质上是认真而责任重大的全球性工作,气候谈判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合作共赢。
巴黎会议之后的工作并不轻松。《从哥本哈根到巴黎——国际气候制度的变迁和发展》一书的问世正当其时,它对广大读者了解和理解国际气候谈判是十分宝贵的文献,对中国继续参与巴黎会议后的气候变化谈判,在全球治理中增强话语权,发挥新型的引领作用也是一份有益的参考资料。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