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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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中国文化产业组织政策研究

4.1 基本概念

4.1.1 产业组织

产业组织(Industrial Organization)是指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市场或组织关系,包括市场结构关系、市场行为关系、分配关系和资产构成关系等。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同一产业内企业之间的首要关系便是竞争,所以产业组织实际上反映了一个产业内企业之间竞争的具体状态、过程、特征及效果。而产业内企业间的组织形态则是指同类企业相互联结的组织形式,如企业集团、分包制、企业系列等。这些不同的产业组织形态既根源于企业间技术关联的专业化协作程度,又取决于产业内企业间垄断与竞争的不同结合形态。

在经济学领域,有一个专门针对产业组织进行研究的方向,即产业组织学,它是产业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的研究重点即是产业的结构和行为,如企业的规模和结构,这种规模或结构的成因,以及集中对竞争的影响、竞争对价格、投资、创新的影响,等等。

产业组织学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其主要标志是贝恩(Joe S.Bain)所著《产业组织》的问世,该书提出了“结构—绩效”的分析范式,确立了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研究思路。1970年,谢勒(Frederic M.Scherer)在《产业市场结构和经济绩效》一书中将贝恩的范式作了进一步的扩展,提出“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市场绩效(Performance)”的SCP研究框架,形成了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研究范式。

微观经济学也在进行这样的价格或资源配置的研究,虽然微观经济学有着足够的工具和规范的方法,但却不能对成本曲线、集中度等因素进行详细深入的讨论,也不能对公共政策进行研究。而产业组织学则可以在产业政策的制定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从而调整低效的市场结构、严格控制或削弱垄断的市场力量,最终实现产业的“有效竞争”。

4.1.2 产业组织政策

产业组织政策是产业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政府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而制定的干预产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调节企业间关系的公共政策。经济学中一般认为市场结构合理、竞争适度是形成良好产业组织的首要条件,因此产业组织政策也被称为“禁止垄断政策”或“促进竞争政策”。

产业组织政策的实质是政府通过协调规模经济与竞争的矛盾,以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有效竞争态势的形成。其产生的依据为:市场力量本身并不能自发地避免过度竞争,也不能防止大规模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采取共谋、卡特尔和价格歧视等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高额利润与抑制竞争,从而使竞争活力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制定市场规则、规范企业行为,来达到提高市场绩效的目的。在这个意义上,产业组织政策是为实现最大的市场绩效而确定的企业行为的规范。

因各产业及企业间相互联系机制和形式的不同,对资源利用效率及产出效益的影响也不同,因而利用经济政策改善产业组织,实现产业组织的合理化,并借此达到资源有效利用、收益公平分配等经济政策一般目标,便成为产业组织政策的首要任务。

从政策导向角度看,各国已有的产业组织政策通常分为两类。一是竞争促进政策:鼓励竞争、限制垄断,主要有反垄断政策或反托拉斯政策、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政策及中小企业政策等,它着眼于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二是产业合理化政策:主要适用于自然垄断产业,鼓励专业化和规模经济,它着眼于限制过度竞争,直接表现为政府的规制政策。

从政策对象看,产业组织政策可分为市场结构控制政策和市场行为控制政策。市场结构控制政策是从市场结构方面禁止或限制垄断的政策,如控制市场集中度、降低市场进入门槛等。市场行为控制政策是从市场行为角度防范或制止限制竞争和不公正交易行为的发生,以及诈骗、行贿等不道德商业行为的发生。

4.1.3 文化产业组织政策

如前所述,产业组织政策又被称为“禁止垄断政策”或“促进竞争政策”,是政府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而制定的干预产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调节企业间关系的公共政策。

具体到文化产业领域,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产业组织政策在文化产业中的带动与引领作用,也纷纷制定了各种形式的政策范本,以建立市场结构合理、竞争适度的良好产业发展环境,同时形成产业内部良好的市场或组织关系。通常这些组织政策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进入门槛的设计

文化产业涉及的内容繁杂,各国关于文化产业的界定中,都明确提出哪些产业类别归属于文化产业范畴,哪些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组成,哪些是相关层或外围层,以确定产业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为鼓励产业的发展,如中国还制定了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及个人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相关政策;当然,在一些产业类别中也会有一些限制性的政策。

2.对企业规模的调控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文化产业政策都纷纷以各种有利条件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规模的扩张。一些企业也趁机做大做强,成为产业的领跑者。但从文化产业的特点来看,小型企业更具创新性,因此产业组织政策既要照顾到规模企业的发展,也要关注小微企业的健康成长。特别在产业的起步阶段,更应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3.对产业资源的配置

文化产业以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为主,与传统的工业产业不同,其产业资源的配置不以生产性原材料供应为基础,而体现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等多个方面。更多的是从软件的角度给予企业和从业人员全方位的人性化支持。

4.对垄断企业的监管

文化产品有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主要特性,以及初始阶段投入大、产出周期长的特点,使其更容易为大型垄断企业所操作,为企业带来更高的利润,但同时肯定会损害消费者和众多中小企业的利益。因此文化产业组织政策中需要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监管,利用产业组织方式引导合理竞争,同时加大对创新产品的扶持力度。

5.对市场行为的监控

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精神属性,使其必定是广大人民所关注的重点领域,因此文化产业组织政策要不断监控相关的市场行为。当仅靠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时,产业政策可以通过强制的办法,由政府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利润进行一定控制,并通过相应的手段鼓励竞争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