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与再生产:吉登斯的社会理论(社会学文库;“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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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体中心的消解与文本

就一种主体的理论建构而言,作为心理分析结构主义者的法国哲学家拉康(Jacques Lacan,1901—1981)对此有过极为精到的分析,并影响了后来有关主体的理论的发展。不过,吉登斯的分析与之有所不同,在这一方面他更加强调一种“主体中心的消解”(de-centring of the subject)的社会过程。[1]

在结构主义者的论著中,人文的特征受到极端的诋毁与排斥,这种做法的根源在于对意识或者主体性(subjectivity)本身缺乏一种信任。这种不信任预先就隐含在了结构主义鼻祖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中,特别是他那种语言(langue)先于有着个人化、主体性特征的言语(parole)的认识。此外,在吉登斯看来,这种不信任还受到了马克思、尼采和弗洛伊德的影响,他们都对笛卡儿的身心二元论主张有激烈的批判,特别是对笛卡儿所谓“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 sum)这一哲学公式中的“我思”(cogito)的批判。

笛卡儿哲学中所谓的“我思”,实际是一种对于自我的提问,同时也是一种自我的探寻,是对于自我意识超越性的一种自信。但是,结构主义者统统解构了笛卡儿的这一哲学公式,使主体意识的神圣性遭到瓦解,在结构主义者看来,作为主体性基础的意义实际不过都是由语言构成的。对这一点,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Paul Ricoeur,1913—2015)说得再明白不过,那就是认为“我思”的活动是空的,需要将符号以及对这些符号的解释作为媒介物。[2]这样,一种真正结构主义的看法就是,不把意识看成是预先给定的,而是强调对于其产物给予一种发生学的解说;意识也不被看成是一体化的,或者本质上无法分割的,而是看成分裂的以及碎片化的;而大写的“我”(I)是通过所谓“他者的话语”(discourse of the Other),也就是通过意义化(signification)来实现的,结构关系在其中得到显现。[3]

先前提到,克里斯蒂娃试图借此来超越结构主义者列维-斯特劳斯以及解构主义者德里达,她所强调的是“一种对于意图性意识的现象学处理”(a phenomenological treatment of intentional consciousness),并借助于对“主体的定位”(positioning of the subject)的诠释来超越早期结构主义的观点。但是,吉登斯对于克里斯蒂娃的批评是:克里斯蒂娃并没有对行动者(agency)这个概念给予一种恰当的让人能够明白的行动哲学的理解,她的“有预期的主体”(predicating subject)的概念,实际上并没有超出“无意识与意识”这一二元对立太远,体现出来的依旧是笛卡儿哲学的影子,依旧是结构主义对于主体的语言学关系的理解,即“我思”表达的是一种语言结构,此种结构先于或者处于自我意识或主体的反思性能力之下。而所谓人之主体性,无非就是有意义的结构之间的交叉所导致的一系列运动,但反思性的、活动性的主体,在此类分析中,却再也不见踪影了。克里斯蒂娃确实强调了人的言语行动应该被看作赋予意义的实践,广而言之,乃是一种赋予意义的行动(signifying activity)。但是,结合了维特根斯坦的学说,吉登斯要指出的就是,“不存在赋予意义的实践;应该把意义理解为一种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实践的一个整合要素”[4]

这是把笛卡儿的“我思”(cogito)重新加以强调的做法,也就是“我思”是先于意识中的主客关系的。在这里,吉登斯的社会学要重新强调的不仅是笛卡儿的“我思”这一向度,更重要的是他试图通过把存在(being)与行动(action)连接在一起来理解主客体关系的那一向度。

吉登斯实际是受到认知心理学的影响而注意到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行动的反思性监控”(reflexive monitoring of conduct)本身就构成了社会生活反映的时间性特征。如此,理性和意图就不再是隐含在社会行动之下的确定性的当下呈现,而是在此行动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断重复出现的示例。在吉登斯看来,不应该把人类行动的意图性特征看成是断裂的以及分离的,而应看成在时间上有连续性的意图之流;并且,也不应该将其看成是伴随着行动而发生的一整套意识状态,而要将其看成是在话语中被有意识地重新构造的意图。与此同时,把行动的反思性监控与维特根斯坦所谓的默会之知(tacit knowledge)联系在一起,我们就会理解,日常话语能够表达出来的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并且往往是不精确的那一部分。此类实践性的以及情境性的知识,绝非像结构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无意识的,语言在这里就是一种媒介,是沟通人与社会实践的媒介,这便是所谓的知识的实践性的一面。尽管在社会生活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中,人们掌握这些知识技能的熟练性导致了它们似乎是无法被觉知的,但绝对不是无意识的。[5]

因此,作为具有主体性意识的作者的书写,与仅仅作为语言的生产的文本之间便有了一种分野,这一点是结构主义与解释学的现象学所共同享有的一种认识。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学可以说最适合于做这种结构性的分析了,因为很显然,神话是没有作者的,并且,只有在传统中,神话才能够得到具体化。在这个意义上,文本自身便具有了一种自主性,其借助书写与交流之间的分离,来使文本与其作者相互分离。这便出现了对于文本的解释,也就是说,不是作者创造了文本的核心意义,因此,对于文本就没有了一种阅读,而是有多种的阅读。[6]

如果是这样,对于文本意义的解读便有了一种新的视角。一般的文学批评或者思想史对于文本的解读,大多隐含着一条假设,认为人的意图或目的决定着文本的意义,或者文本经由人的意图的解释而获得了意义,也就是少数的对于规则的特定解释决定着对于意义的解释。但规则是对应于实践而言的规则,这些实践又是散漫的、并不确定的社会生活的表达,而这些散漫的社会生活,一定不会固定化地受到某一条规则的约束,这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能够提供给社会学理解的最为重要的一点认识。

此种认识,实际上启示了我们要重新去看待社会实践的问题,也就是在社会的生产与再生产的这一连续过程中,社会实践的本质并非表达社会行动者的意图,也不是行动者的意图在决定着社会实践。依照吉登斯的解释,人的“意图仅仅是在行动的反思性监控之内构成的,反过来,它仅仅是在与没有得到确认的行动的条件和结果结合在一起时才发挥作用”[7]

这样的认识便使得文本回到了一种其存在的情境之中,回到了日常生活的互动之中,我们对文本的意义也就有了一种全新的理解。这一点显然是结构主义的解释所真正缺乏的,在结构主义者那里,文本就是有着自身内部结构的文本,而且是一种将参照系剥离掉的文本,因此他们就不会注意到在语言游戏的活动中人们的参与以及这种参与对于意义的修补或更改。这一参与的过程是一种互为主体性的过程,也就是互动双方相互构建一种认知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根本上是没有确切认知能力的,是由文本分析所默许下来的一种假定,而非理论化的认识。因此,在结构主义者看来,作为关系形式的建构,在互为主体性的自在世界中是不存在的。

从一种社会互动的视角来看待文本的生产过程,它实质上是一种类似社会实践的再生产,其并不是一种意图的结果,也不是意图的总加。吉登斯认为,这是一种具有历时性特征的行动的反思性监控(reflexive monitoring of action)。因此,一个文本就是一种固化了的形式,它是作为一个整体跟某种意图联系在一起的,这意图就是作为作者或者读者参与其中的那种反思性监控的生产的结果。此外,还要注意到行动的理性化(rationalisation of action),这不仅是指其目的性的构成,也指作为一种熟练的技能而融入到生产中来的理性与动机。如果是这样,由作者所掌握的知识,很大程度上就成为一种默会之知,并且具有实践性的特征,即熟练掌握的一整套风格。[8]这样看来,所谓作者,说白了就是一个行动着的主体(an acting subject)。作者不是一系列意图的组合,也并非存留在文本之中的一系列痕迹。而研究文本的生产,实际上就是要去研究文本的作者的生产。作者不仅是主体以及文本化了的客体,更为重要的是,“作者”通过文本,并借助那个文本的生产过程,来建构他或她自己。因此,作者可以说是现代性的一种产物,是伴随着西方个体主义的成长而成长起来的,在现代的小说和诗歌出现之前,作为文本的作品是没有必要一定跟作者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许多上古神话以及中世纪的传说,实际上都没有作者或者作者本身是隐姓埋名的。[9]

文本的生产依赖于情境,是情境的一种产物。因此,文本的意义,也需要回到文本生产的情境中去寻找。文本的意义不是存在于文本之中,而是如其最初被生产出来一样,纠缠在生产这一文本的社会生活的律动(flux of social life)之中。但是在此过程中,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行动的后果,会在意图客体化的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背离行动者的最初意图而获得客体化。[10]

以此分析为基础,吉登斯特别提出,现在的社会理论,其最为紧迫的任务不是在概念的层面上进一步强调“主体的消失”(the disappearance of the subject)或者“个体的终结”(end of the individual),而是要在不陷入主体论的前提下去推进“主体的复苏”(a recovery of the subject)。吉登斯进一步强调,这种主体的复苏要求的是由这一主体去拿捏在一种实践之中究竟什么东西是不能够说以及什么东西是不能够去想的。[11]

在实证哲学中,反思性主体的缺失便是把笛卡儿哲学中作为大写的主体的“我”(I)从实证哲学中排斥出去。这一点同样为后来的结构主义所强化。正如吉登斯所强调的,在消解主体上,结构主义与实证主义有着共通之处。并且,更为清楚的是,作为主体受到忽视的主体中心的消解(de-centring of the subject)并不一定等同于主体的消失,而恰恰是当代社会进程的一种变革趋势。

一种带有意识形态意味的批评就认为,当代社会个体的消失,在一定意义上也标志着小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时代的终结。这绝非一种富有成果的历史性转型,恰恰相反,它为一种弥散的极权主义(a spreading totalitarianism)所淹没。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无疑是上述观点的总代言人,这与福柯所强调的书写就是创造出一个开放的空间,在此空间中,书写的主体在无穷尽地消失的观点形成了一种对照。[12]但是,在吉登斯看来,社会理论不能屈从于这两种对于主体的认识,而是要对这样的过程给出一种自己的理解。[13]


注释

[1] See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38.

[2] See Paul Ricoeur,“The question of the subject,”in Paul Ricoeur,The Conflict of Interpretations,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74,p.244,from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38.

[3] See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38.

[4]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39.

[5] See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40.

[6] See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41.

[7]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p.41-42.着重号为原文所有。

[8] See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43.

[9] See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44.

[10] See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44.

[11] See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44.

[12] See Michel Foucault,1977,“What is an author?” in Michel Foucault,Language,Counter-Memory,Practice, Oxford,Blackwell,1977,p.116,from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43.

[13] See 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