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与镜鉴:发达国家职业教育问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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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世纪的行会与学徒制

西欧中世纪城市不断发展,商业和手工业进一步壮大、繁荣,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商人和手工业者结成了联盟——行会。行会起源于“手工业者结合起来以使其工业上的目的容易实现的努力”[4]。行会是自卫、互助的合作组织,也是“依照职业类型而专业化的手艺工人的一种组织,它是通过对内实行劳动章程。对外实行垄断这两项任务而发挥作用的”[5]。行会自罗马帝国晚期就存在于意大利,1061年在巴黎成立的蜡烛制造工行会是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个手工业组织。12世纪时,行会已遍及法国、英国和德国等西欧国家。随着行会的发展,从13世纪前后开始,“学徒制度”(The Indentured Apprentices)成为一个专用术语,在14—15世纪达到全盛。13世纪中期至15世纪中期,行会控制下的学徒制由一种私人习惯逐步演变为具有公共性质的制度,学徒制度与中世纪行会相伴相生,二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一、行会与学徒制

西欧中世纪的手工业生产由掌握熟练技巧的师傅再辅以一两个人完成生产的全过程,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和生产过程的日趋复杂使社会分工愈益细化。“法兰克福14世纪上半期有行业173个,而到下半期则增加到579个。”[6]为了规范生产、维护共同利益,各行业纷纷成立了自己的行会,每个行会都有不同的章程。行会制度是城市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一个城市里往往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行会。

行会作为经济组织,通过对内消弭同业者的竞争、对外维持本行业对市场的垄断来巩固并保持手工业者的地位。行会章程一般对生产规模、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工资、价格、原料、劳动时间、市场、学徒和工匠人数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为所有会员提供平等的机会。

行会等级森严,由师傅、工匠和学徒组成,所有成员都居住在城市的同一街区内,只有已制成“杰作”(Masterpiece)的卓越的手工业者才能成为师傅。想从事某种行业的手艺人必须加入某一行会当学徒。行会内,师徒订立口头或书面契约,学徒被视为师傅的家庭成员,缴付学费获得膳宿,没有工资,不可以结婚。在学习期间,学徒必须遵从师傅教导,遵守行业的道德规范,保守行业机密等。学徒在两年到五年甚至七年不等的时间内,通过口头或实例的方式学习。学艺期满后,必须再给师傅做一段时间的工匠,师傅向其支付工资。优秀的工匠会逐渐得到社会承认,须精心制作一件证明自己技艺的“杰作”,由行会认可后方能独自开业成为师傅。

师傅是行会的全权成员,能够独立开业,参加本行业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作为精通某一生产领域劳动技术的能手,师傅既是技术的传播者,也是教育者。他带一个或几个徒弟,通过在生产现场引导学徒观察、模仿、操作,并矫正学徒操作失误的循环过程使学徒掌握某种行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对工匠和学徒进行从读、写、算直到道德品质和宗教知识等范围广泛的教育。在行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学徒制成为维持和发展生产、传授生产经验、保存和提高手工业技艺的有效制度。学徒能够得到师傅“相语以事,相示以巧,相陈以功”的教导,并在生产实践中耳濡目染本行业的规范和职业道德。作为培养熟练劳动力的一种有效方式,学徒制传承了无数的工艺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职业教育的效能。

二、学徒制的发展

工厂手工业和机器大生产最终替代了手工劳动,行会随之逐渐衰落,学徒制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逐步瓦解。为了规范和保护学徒制,一些国家开始履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行动最早的是英国。1562年英国颁布了《工匠、徒弟法》,该法规定:学徒年限一律为七年;有一定财产的城市自由民(不是工人和农民)的子弟才可以当徒弟;生活在城市里的师傅才有资格带徒弟,带三名徒弟就可以雇佣一名工匠,超过这个数量后,每增加一名徒弟可多雇一名工匠。这些规定不仅全面解决了长期困扰学徒制的问题,而且促进了英国手工业的发展和城市的振兴。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The Poor Law)规定,贫苦儿童必须要做学徒,这也是教区负责人和保护人的义务。《工匠、徒弟法》和《济贫法》都是在国家管理劳动力培养、实行学徒制问题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规。学徒制从由行会监督变为由国家管理后,为家庭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培养了大批劳动力。

与其他国家相比,英国一直特别偏爱学徒制,即使在1814年废除《工匠、徒弟法》后,他们仍然对学徒制保持着极大的热情。“任何人,要成为真正的技工,必须从少年时代起就受到培训。我们经常听到说现在英国技工的水平下降了,那是因为有太多拿一半工资的冒牌货。如果英国想要保住它的领先地位,就必须建立正确的学徒制,这样才能保住我们在世界上的声誉。”[7]到19世纪末,学徒仍占英国机械、造船、铁路运输和货车制造业工人总数的15%左右。

与英国类似,法国的旧学徒制中存在着学徒与雇主的人身依附关系。1791年法国的同业公会废止后,学徒制就处在契约制度之下。1803年,法国议会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学徒的法令,并将其作为劳工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学徒法》规定:必须保证学徒必要的受教育时间,不得雇佣未满13岁者,14岁以下学徒的劳动时间不能超过10小时,14—16岁学徒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这些法令明确规定了学徒与雇主的权利和义务,目的在于保护学徒的利益。

德国的文化传统对学徒制起着广泛和深远的支持作用。16—18世纪,德国的手工业生产被同业工会所控制。为了挽救行会日渐败落的命运,1733年,普鲁士的法令规定由国家对学徒制进行统一管理;1810年的《营业税法》废除行会的强制入会制,建立企业自由经营制度,形成了与手工业行会监督的学徒制不同的“自由”手工业者的学徒制;1845年的《工商条例》承认行会可以继续存在;1849年的《营业条例》建立了工匠考试、师傅考试和行会的规定,限制雇佣的徒弟人数并将学徒年限减为三年;1869年的《工业法》为学徒制培训建立了立法机构,学徒制培训及组织留给了私立部门中的会所。1881年,德国在全国范围内修订《营业条例》,最引人关注的是关于学徒制的各种规定,除规定雇佣徒弟的条件、形式和年限外,还特别明确了师傅对徒弟应承担的义务,即有关监督师傅执行派徒弟到补习学校或实业学校学习的义务,这对恢复学徒制具有重要意义。1897年,德国颁布了《保护手工业法》,1908年又颁布了《手工业条例》。这两部法令在保护、促进手工业发展的同时,为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美国没有建立行会,学徒制的发展一直处于国家管理之下,由政府强制执行。在美国,学徒与师傅签订协议,师傅不仅负责徒弟基本的衣、食、住、行,而且要向其传授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宗教道德知识。美国的学徒期一般为5—10年,期满后由师傅进行评定,合格者可以结束学徒生涯并进行生产,否则,徒弟就要跟随师傅继续接受培训,直到师傅满意为止。[8]美国政府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学徒水平进展以及师徒关系的状况制定各种法律,提供保障。

三、学徒制的衰落

工场手工业和大工厂生产的出现和发展使机器生产代替了大部分手工劳动,行会渐趋衰颓,学徒制也随之瓦解。

(一)行会的衰落

作为中世纪城市手工业者的互助合作组织,行会解决了很多商业与劳动问题,在保护手工业者、积累劳动经验、改进生产工具和促进城市繁荣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行会在产生初期具有显著的民主精神,从学徒逐步上升到工匠和师傅的道路开放给所有合乎资格的人。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对社会分工提出更高的要求,行会固有的封建性和保守性开始作祟,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13世纪末,行会出现了排他现象,拒绝普通工人入会,会员资格只限于行会中的富裕家庭。行会章程严格限制师傅雇佣的工匠人数,使富裕起来的师傅不能获得更多的雇佣工人,无法成为资本家。“英国诺福克和诺利支的织业行会规定,每个师傅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学徒,违者每月罚款5英镑。”[9]到了15世纪,英国考文垂不但明令禁止所有扩大生产的活动,而且反对改变染色呢布的名称。马克思指出,直接生产者“必须摆脱行会的控制,摆脱行会关于学徒和帮工的制度以及关于劳动的约束性规定”[10]。但是行会的存在使资本家难以获得能自由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工人。

行会排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工场手工业分工,而这与资本主义生产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尤其是当贸易范围超越城市的界限,要求把产品输出到外地的时候,曾经在欧洲经济中一度占据统治地位的行会制度逐渐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并由盛转衰,即使国家立法也未能挽救行会和学徒制衰败的命运。在伊丽莎白女王逝世前,英国法庭就裁定在非技术性行业中,学徒并不是必需的,农夫、挑桶者、制砖匠、搬运夫和磨粉者等可以无师自通。在技术性行业中,普通家庭出身的学徒必须要缴纳一大笔登记费,家境贫寒的学徒因此要么去那些既艰苦、苛刻,又没有出路的海陆行业中,要么就落到一个低级地位上。男女学徒很容易变成一个佣工或仆役,而不成其为一个手艺行或商店的学徒。[11]行会的解体使学徒制失去了存在的依托,并在工业革命的冲击下进一步崩溃。

(二)师徒关系的变化

基于宗教信仰和习惯把别人的孩子招收到自己家中作为养子,并向其传授技艺的形式是定期服务制学徒制度的起源。最初师傅与学徒之间确实存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那种亲如父子的关系,学徒在漫长的七年中将自己融入师傅的家庭,并憧憬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独立开业的手工业者。“在熟练手工业中有学徒资格的帮工,其社会地位直至近世都与其雇主相同,且通常是同一行业或同类行业中另一个师傅的儿子。只要工业主要是由小业主经营的,而每一业主充其量不过雇一两个帮工,那么任何精力充沛的人充当工资雇佣者的期限不会超过数年,勤勉的学徒即使不能娶师傅的女儿为妻,也无论如何可以指望今后能自立开业的。”[12]

但到了14—15世纪,师傅开始利用种种行会规章盘剥工匠和学徒,使他们沦为廉价劳动力。有的行会限制师傅数目,无望晋升为师傅的工匠成为长期帮工,有的行会甚至成为父传子、子传孙的世袭集团。这导致学徒、工匠和师傅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升级。以往亲密无间的师徒变为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温情脉脉的面纱被撕掉。师傅们残酷地使用青少年,他们在学徒期间几乎学不到任何有用的知识和技能,这背离了学徒制的本质。实行了几个世纪的学徒制终于走到了尽头,时代的发展吁求全新职业教育方式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