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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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幼儿园教师的角色与地位

一、幼儿园教师的角色定位

幼儿园教师的角色是指幼儿园教师在学前教育过程中所扮演的社会身份,是学前教育对从事幼儿园教师工作的人在行为上的总的期望和要求。幼儿园教师具有教育者、合作者和研究者三种基本角色。

(一)作为教育者的幼儿园教师

在幼儿园教师多种社会性角色中,作为引导幼儿健康成长的教育者的角色无疑是最重要的。在履行这一角色时,幼儿园教师要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

1.幼儿园教师是幼儿生活的照料者和保护者

幼儿本身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较差,因此需要成年人的多方面照顾和爱护。他们在家依恋和依赖父母或其他长辈,在学校依恋和依赖教师。教师不仅要在生活上精心照料幼儿,而且要在情感上给予他们呵护和关心,给予他们母亲般的关爱、照顾和引导,使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2.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探索学习的支持者和指导者

学前教育是保教结合的教育。教师在关爱幼儿健康成长的同时,还要注意到他们是极其好奇、不断尝试探索的个体。他们需要新鲜的刺激和信息,需要成长和成熟,不断探索是他们成长的必然途径。教师要做一个忠实的听众、一个观察者和帮助者,正确引导和鼓励幼儿不断探索发现,珍视他们的奇思妙想,给予他们有效的帮助,促进他们积累经验,建构知识和技能体系。

3.幼儿园教师是教育环境的创设者和开发者

环境被称为“第三位教师”。幼儿成长的环境是无声的教育资源,对幼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幼儿来说,他们还会因环境设施、材料的不同而引发不同的操作、阅读和探索等活动,从而激发其积极性和探索精神,开发其想象力和创造力。所以,合格的幼儿园教师会精心创设适合幼儿发展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开发其作用,促进幼儿良好发展。

4.幼儿园教师是幼儿社会化的感染者和示范者

幼儿园教师面对几十名幼儿,要建立起集体行为规范和良好的生活氛围,帮助幼儿建立集体意识,教会他们关爱伙伴和正常交往,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优良品质,促进他们的社会化进程。

幼儿园教师要以身示范,引导儿童认识和学习社会规范,培养社会意识。幼儿园教师本身的素质要求远远高于其他任何教育阶段的教师。

5.幼儿园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幼儿园教师也有“教书育人”的职责。幼儿园教师要了解幼儿,创造和设计符合幼儿发展需要的学习活动,通过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向幼儿传授知识和经验,影响其思想品德,提高其智力水平,促进其全面发展。由于幼儿的自我控制力较差,有意注意的时间短、易受影响而转移,活动力不够灵活和准确,因此,更需要教师精心设计和耐心组织、实施教育活动。

(二)作为合作者的幼儿园教师

1.其他教师工作的合作伙伴

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活动和专业成长离不开与其他教师、幼儿园管理人员、保育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家长的合作交流,他们必须成为其他教师的合作伙伴,才能充分发挥其保教工作的作用。幼儿园教师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①尊重其他教职工。幼儿园每位教职工都有自己不可替代的职责与作用,只有充分尊重其他教师、管理人员、保育人员等教职工的工作,才能与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

②善于发现并学习其他教师、职工的优点。肯定其他教师的优点是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也是幼儿园教师个人专业成长的有效方法。

③掌握合作、交往的方法。合作就是一种交往,人际交往有一些特殊的方法,具备一定的人际交往的知识与方法,有助于和幼儿园其他教职工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2.家园合作的联系者

家庭和幼儿园合作是搞好学前教育的关键。陈鹤琴曾指出:“幼稚教育是一种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稚园一方面能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家园合作是做好学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幼儿园教师应做好家园合作的联系工作。

历年真题

【3.2】随着时代的进步,新型的、民主的家庭气氛正在形成,不过随着孩子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还有很多孩子对父母的教诲听不进或当作“耳边风”,家长感到家庭教育力不从心。教师应该()。

A.放弃对家长配合自己工作的期望

B.督促家长,让家长成为自己的“助教”

C.尊重家长,树立家长的威信,从而一起做好教育工作

D.忽视家长,与学生直接沟通

【3.3】()是教师同事之间良好沟通的基础。

A.少争多让,善于倾听

B.容忍异己,理解宽容

C.坦诚相见,赞美欣赏

D.巧用语言,珍惜情谊

(三)作为研究者的幼儿园教师

在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中,幼儿园教师常常要使用观察、记录、统计、归纳、推理等方法对其保教实践进行分析、反思,以得出概括性的结论,提升专业水平。从这个角度来说,幼儿园教师也是一位研究者。当然,幼儿园教师的研究更多地体现在对自身的保教实践活动进行科学、理性的反思上面,是一种教研活动。从这个角度来讲,幼儿园教师的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第一是反思保教情境中各种技能与技术的有效性;第二是针对保教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把学前教育理论应用于保教实践,以便做出决策;第三是针对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师生关系、人际交往等方面,反省保教实践中的价值、伦理和道德等问题。要想做好以上工作,幼儿园教师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具备研究意识

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研究意识,那种认为自己只管上好课、搞教研是专家们的事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2)紧贴保教实践,积极开展教研活动

幼儿园教师的研究应主要围绕保教工作展开,以改进保教方法、推动保教质量提升为主要目的。

(3)加强专业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学习,掌握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方法[54]

在教育系统内部,学前教育教师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其角色具有多重性。有各种说法形容教师的角色:幼儿生活的照顾者、知识的传授者、共同成长的同伴;幼儿活动的准备者、组织者、指导者、观察者、记录者、反思者;幼儿心理的引导者;幼儿父母的代理人、合作者;幼儿园课程的设计者;学前教育的社会宣传员、研究者。这些角色决定了幼儿园教师必须经常性地加强专业理论学习,掌握开展研究的基本方法。

二、幼儿园教师的地位

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在社会生活中体现为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四个方面。它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也与社会制度、文化背景和教育功能的实现程度密切相关。

(一)幼儿园教师的政治地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以下简称《教师法》)、《教育法》等法规中,对包括幼儿园教师在内的教师的职责、权利有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的政治、经济地位有了法律的保障。根据《教师法》对教师地位的规定,我国幼儿园教师在政治上的地位可以定位为:在幼儿园履行教育职责、对幼儿身心施行特定影响的专业教育工作者,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传播精神文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历史使命。

(二)幼儿园教师的经济地位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我国幼儿园教师有按时获得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但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学前教育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我国幼儿园教师的经济待遇相对较低。近些年来,特别是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相继发布以来,“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成为政策目标,我国幼儿园教师的经济地位正在逐步提升。

(三)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

过去,人们习惯称幼儿园教师为“阿姨”。但随着幼儿园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提高以及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我国幼儿园教师得到了更多的社会的尊重,其社会声望也在日渐改善,并得到稳步提升。幼儿园教师上述地位的获得是建立在他们履行保教职责、完成学前教育任务与目标的基础上的。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幼儿园教师对于社会的人才培养起着重要的奠基作用。随着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推进素质教育”战略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规的相继出台,随着人们对幼儿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认识的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尊重。[55]

(四)幼儿园教师的法律地位

早在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就从多个维度论述了教师工作的专业性要求及教师的地位。但是,在我国《教师法》和《教育法》未颁布前,“教师”仍然只是代表在学校及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随着20世纪90年代我国《教师法》和《教育法》的相继颁行,确立了“教师”的法律地位。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第二条的规定:“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规定:“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虽从广义而言,幼儿园教师与其他教师的职业定位具有相似性,即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但是,由于其他教师承担的主要是“教育教学职责”,而幼儿园教师主要从事的是“保育与教育”工作,且幼儿园的教育与中小学的教育差异悬殊,这种无差别的职业定位对于幼儿园教师而言并不合理。这一点与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是有密切关系的。

对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即幼儿园教师的法律地位,要侧重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学前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教师地位的本质特征,是教师概念的内涵。其含义有二: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职责是教师的职业特征;②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另一方面,幼儿园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56]

在法律上,教师具有两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普通公民;另一方面,他们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特定的职业性质而产生和存在的,即具有如下特点:①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的;②与教师职务和职责紧密相连;③他们的权利是需要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能予以保证的。[57]

历年真题

【3.4】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教师工作应被视为一种()。

A.半专业

B.专门职业

C.非专门职业

D.准专业

【3.5】幼儿园教育属于()的组成部分。

A.义务教育

B.基础教育

C.成人教育

D.全民教育

三、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幼儿园教师的权利

权利,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有几层相关的含义。它与自由相关,因为权利在定义上表述为一种法律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自由;权利也包含利益的获取和保障,也称为权益,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故又称“法益”。基于以上对权利的理解,幼儿园教师的权利是指幼儿园教师依法享有的自由与权益。一般来讲,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其作为公民享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如宗教信仰自由、人身与人格权、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等;另一类主要是对教师这一职业群体,除了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以外的权利所做的特殊规定,教师享有的特殊权利是与其职业特点相联系的,是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员所不能享有的。依据《教师法》和《教育法》,我国幼儿园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教育教学权

幼儿园教师有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这项权利简称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是幼儿园教师的核心权利。其主要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①幼儿园教师有权依据本园课程的计划、工作量等具体要求,并结合本班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教学活动。

②幼儿园教师有权从本班幼儿实际情况出发,按照课程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育内容和进度,并灵活地执行,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③幼儿园教师可以通过教学改革和实验去探索教学规律,寻找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形式、方法和内容等,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幼儿园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不得被侵犯和非法剥夺。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幼儿园教师享有这一权利,《教师法》还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此外还需说明的是,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不得行使该权利;对具有教师资格,但尚未受聘或已辞聘的人,这一权利处于停顿状态,只有当其受聘担任教师时,该权利才恢复正常状态。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等于侵犯幼儿园教师的这一权利。

2.学术研究权

幼儿园教师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这项权利简称为学术研究权。学术研究权是幼儿园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基本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①幼儿园教师在完成保教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权从事科学研究、论文撰写、著书立说等创造性活动。幼儿园教师可以依据幼儿教育的研究方法以及已有的研究结果确立自己的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法。

②为了交流知识、经验、成果以及共同分析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幼儿园教师有参加相关的学术交流以及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的权利。

③幼儿园教师有权在学术活动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争鸣。需强调的是,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幼儿园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来开展活动,不得发表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且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观点和意见。

3.指导和评定学生的权利

幼儿园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是幼儿园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其基本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①在保教过程中,幼儿园教师有权依据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幼儿进行适宜的指导,从而协助幼儿主动、有效地学习。

②幼儿园教师有权依据幼儿的行为表现以及所积累的作品对幼儿进行科学的、适当的评价,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

③幼儿园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4.报酬待遇权

幼儿园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这项权利简称报酬待遇权,是教师应当享有的一项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的物质权益。其基本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①幼儿园教师有权要求与之形成人事关系的学前教育机构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和教师聘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所在学前教育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应根据法律的和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幼儿园教师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报酬。幼儿园教师的工资不得非法拖欠和克扣。

②幼儿园教师有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住房、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5.民主管理权

幼儿园教师有对学前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这项权利简称民主管理权。其基本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①幼儿园教师有对学前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②幼儿园教师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等多种形式参与学前教育机构的民主管理,讨论学前教育机构发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6.进修培训权

幼儿园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参加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这项权利简称进修培训权。进修培训是幼儿园教师不断接受教育、获得自我充实和提高的基本权利和必要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点:

①幼儿园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教育理念和专业素养,从而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

②幼儿园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水平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等培训。[58]

历年真题

【3.6】幼儿园教师法定的最基本的权利是()。

A.管理学生权

B.进修培训权

C.科学研究权

D.教育教学权

(二)幼儿园教师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之间是一种相互联系、不可互缺的关系。权利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义务人在履行义务时也同时享有一定的权利。仅就幼儿园教师的特定义务而言,幼儿园教师的义务是指依照《教师法》和《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必须承担的责任,表现为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做出特定行为或不得做出特定行为的约束。要理解这一概念,我们必须明确两点:首先,幼儿园教师的身份是一个普通的公民,应该承担《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义务,例如,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等义务;其次,幼儿园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从事幼儿园教师这一职业应该承担不同于其他职业的义务。《教师法》详尽地规定了我国幼儿园教师应该承担以下具体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①每一个幼儿园教师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在保教过程中,培养幼儿初步的法律意识,使每个幼儿都成为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②除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外,幼儿园教师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③为人师表是对教师的特定要求。幼儿园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幼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幼儿园教师自身必须做出表率。为人师表对教师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主要包括思想品质、政治素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生活作风、服饰打扮、言谈举止等方面,要求幼儿园教师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成为幼儿和人们的楷模和表率。

2.贯彻方针,遵守制度等义务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这一义务包括以下几个含义:

①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中,必须贯彻《教育法》所规定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

②幼儿园教师要遵守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前教育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执行保教工作计划,完成保教任务。

③幼儿园教师应依法履行教师聘约中约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并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3.对幼儿园进行教育的义务

应对幼儿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这一义务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①幼儿园教师要对幼儿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激发幼儿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②对幼儿进行文化、科学技术的启蒙教育,使幼儿感受到祖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望。

③带领幼儿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培养幼儿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等良好品质。

4.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义务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这一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关心、爱护全体幼儿是每一名幼儿园教师的天职和美德,严禁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幼儿年龄小,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更需要教师的关心和爱护,幼儿园教师要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健康放在保教工作的首位。

②幼儿有自身的独立人格,他们像成人一样需要得到尊重。幼儿园教师应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幼儿。尊重幼儿意味着要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尊重幼儿的个性特点,尊重幼儿的意愿和想法,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切从幼儿出发,以幼儿为本。

③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是幼儿园教师最主要的任务之一。与此同时,幼儿园教师还应尊重幼儿的个性发展,坚持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相统一的原则。

5.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具体来讲,幼儿园教师履行这项义务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①幼儿园教师主要负责制止在幼儿园工作和保教活动中,侵犯其所负责管理的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

②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幼儿园教师自然更有义务保护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有义务抵制和批评有害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发展幼儿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幼儿园教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同时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以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重点提示

幼儿园教师的角色包括作为教育者的幼儿园教师、作为合作者的幼儿园教师、作为研究者的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的地位是通过其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及法律地位确认体现出来的。其中,《教师法》确定了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幼儿园教师享有六项权利,须履行六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