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通论(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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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孝经》

一、《孝经》概说

《孝经》大致成书于战国末年,《汉书·艺文志》言:“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说孔子曾经给曾子讲述孝道,讲天子和庶人的五等之孝,讨论侍奉亲人的法则,后来曾子作了这本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书”,成于秦汉之际。班固《汉书·艺文志》说:“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这个“经”不是经典的“经”,而是经法的意思。

《孝经》有两种版本,一种是孔壁本,从孔子旧宅中所得,是古文经,共22章;另一种出自河间,为河间人颜芝原藏,用隶书书写,为今文经,共18章。这两种《孝经》,区别在于章数的不同,但文字出入并不大。

二、孝道观念

《孝经》主要阐述孝道观念。第一章开宗明义:“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是社会教化的基础,进而认为作为一个生命个体,要感谢父母的生育,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都必须经过孕育、抚养,他至少需要三年才能脱开父母的怀抱。此后成长,父母亦操了很多的心。《论语》中有人问孔子什么是孝,孔子有很多种说法,其中一种是说:“唯其疾是忧”,就是说等你长大成人,这个时候对父母的孝就是让父母只担心你的身体,而不担心你的行为。古人说“死生由命,富贵在天”,如果父母只需要忧虑你的身体,不用担心你的所作所为,这就是孝,是真正的大孝。古人重视生命的延续,不能在父母还没去世的时候先走,要做到“慎终追远”,要能赡养好父母的晚年,必须珍惜自己的身体。在此基础上把事业做好,让父母为之骄傲,这就是孝。

有的同学可能觉得这么简单的道理,还用说?中国的思想是讲道理的,并不像西方哲学追求形而上的概括,进行超越生活之上的总结。中国的哲学讲知行合一,注重身体力行之道,仁、义、礼、智、信,其着眼点都在于实践。这种孝道正是儒家建构思想体系的基础,孝始于事亲,真正的孝道是从侍奉自己的亲人、尊敬自己的长辈开始的,《孟子·梁惠王上》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便是先有孝心,然后推广,就能仁爱于天下。我们可以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的人,他会尊敬天下的老人吗?一个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护的人,他能关心天下的孩子吗?一个对自己兄弟都不亲近的人,他能够认真地对待他的同事吗?这个“孝”,小可以让家庭和睦;中于事君,可以参与政治,成就功业;终于立身,最终成就德业,以至扬名天下。

《孝经》讲了五等之孝: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并描述了这五种不同等级的孝道是如何体现的。士人要想治国、平天下,必须先用“孝”来和睦宗族,通过一个个家庭单元的伦理建构,最终促成天下的和睦相处,以期达到圣治的境地,这是儒家治国的策略。对于个体来讲,在家里能以恭敬、谨敬的态度侍奉父母,在外能以同样的心态对待自己的事业和同事。在心性的锤炼之中完成事业,在事业成功中实现人生价值。

《孝经》认为通过“广要道”“广至德”“广扬名”,可以推行孝治天下。在儒家看来,孝不是外在的表现,而是内心的庄敬。中国古代有句俗话:“论孝在心不在物,在物贫贱无孝子;论色在行不在心,在心天下无圣人。”儒家认为孝主要在于内心的恭敬,是发自内心的感情,而不光是外在的表现,外在的表现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孝。

《孝经》主张通过孝行、谏诤、事君、丧亲等方式来行孝。有的人说“养儿防老”,父母培养孩子的孝心是为了将来孩子能够赡养自己,这只说对了一半。古代提倡孝道,不光是为了让孩子将来孝顺,更重要的是把“孝”作为家庭伦理的基石,作为德行培养的基础,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实现了心性修炼、家风建设和社会治理三位一体,成为中国家庭伦理、社会认知和政治学说的基础。

三、《孝经》的研读

《孝经》对中国政治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是以孝治为本。中国历代总要表彰一些孝顺的榜样,帝王更要做孝的表率,对其母后也常按时拜见,用以弘扬孝道。《孝经》说:“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如果天下人都能孝敬老人,爱护孩子,还用依靠刑罚吗?为了赡养父母,自己需要认真工作;为了父母平安,自己不去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事情。推而广之,如果把父母概念换成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如大家都能为了朋友、为了单位、为了国家而不去做不应该做的事情,“其政不严而治”,完全不用依靠严刑,依靠伦理就够了。

二是移孝于忠,就是在家孝顺父母,出外忠于君王。中国古代有“丁忧”制度,就是父母去世后,不管工作多忙,不管官多大,都要辞官回家守孝。现在可能会认为这是浪费时间,但古代正是通过这种伦理的约束把道德内化为个人感情,促成良好社会风尚的建立。当把孝道变成个人的伦理法则时,在父母去世后,他自然会把这种孝敬转移到对国家的忠诚上。中国古代都把忠和孝捆绑在一起,就是希望孝子在内孝敬父母,在外能忠于国君,即《孝经》里所说的“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

三是博爱于众。“孝”有助于培养博爱意识,“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大孝,即要孝敬天下的老人、敬天下的兄弟、敬一国之君。

四是谏诤于义。孝是不是一味地顺从呢?《孝经》强调在处理父子关系、君臣关系的时候,要有谏诤意识,“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当父亲有错误的时候,一定要说出来;当国君有错误的时候,一定要想办法劝诫他。这时在衡量“孝顺”与否时,要采用“义”作标准。

唐玄宗李隆基亲自作《孝经正义》,南宋邢昺作疏。司马光作《古文孝经指解》对其进行义理阐释。朱熹著《孝经刊误》,作了大量的删改,以求符合自己的见解。近人王正已著《孝经今考》,大家可以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