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能人”与“村霸”
访董园村村支书。
李氏与董园村村支书相善。当我们提出往访董园村村支书时,他一口应诺。当然我们也带着乡里开具的介绍信。这种“公私兼顾、上下结合”的“入场”方式,很是有效。
董园村与小靳庄村一样,既是一个自然村,又是一个行政村。两村之间相距三四华里。董园村以东,便是山东省曹县地界。从村民院落的围墙与住房结构上来看,董园村的经济状况似乎比小靳庄好一些。村支书的住宅院落与周围的村民相比似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客厅内有两排对放的简易沙发,中间一张茶几及一排起着间隔卧室与客厅作用的简易衣柜略显出一点差异:这也是招待经常来访的乡干部们所必需的。唯一能显示他与众不同的大概是那辆停放在门口的摩托车。
这位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村支书,年近40岁,看上去很年轻。这位为创办村集体企业而转过大半个中国的村支书,其见识与抱负确实高出普通村民,他不仅能“管事”,且有“办法”。下面是这次访谈记要:
一、全村人口与耕地概况。
全村206户。关于人口,村支书报了两个数,一是乡农经站统计的数目:827人。这就是说,村提留、乡统筹及其他各项税费是按这个人数摊派的。一是乡计划生育办公室统计的人数:856人。由于土地承包制一定数年不变,在这数年内新增人口,因无承包地,从而不缴纳各项税费与农负(超生罚款除外)。一般来说,全村现有实际人口要略超过乡计划生育办统计的数目,因各村都有若干为逃避超生罚款而隐瞒下来的“黑孩子”。全村耕地789亩,那是推行土地承包制那年定下的,这些年,由于修水渠、道路,村民新盖房占去一些耕地,现有实际耕地多少,并未清查丈量过。人均耕地,名义上将近1亩(789÷827),实际上只有8分多一点。
二、全村的姓氏与宗族。
全村206户,只有两户刘姓,余皆董姓。基本上是个单姓村,董姓属同一宗族。明朝永乐年间从山西洪洞县迁移此地。村支书说,80年代挖沟开河时得一古碑,证明此说为真。这就是说,董氏宗族明初从山西迁移到河南,最早的落脚点便是董园村一带。经数百年繁衍,董氏各支脉散处兰考县内若干村落,有一支流入山东曹县张湾乡。自80年代以来,散处河南山东各乡村的董氏子嗣纷纷来此寻根,并从保留在本村的古碑与旧族谱续各支脉的家谱。据此估计出董氏子孙,现近2万人。
村支书说,董氏不仅保存了完整的族谱(1980年重修过一次),而且一直有族长。在这一带各大姓中,这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他们把族长称为“大家长”,由辈高望重者充任。大家长至今行使两大职能:一是主持同族的婚丧仪式。二是协助村委民调主任调解同族各家之间或家庭内部的冲突。一般而言,大家长并不干预村委的工作。
三、出任村支书的家族背景。
村支书说,如今出任村支书,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下有家族势力的支持(他所谓的家族主要是同一父母的若干兄弟),二是上有乡政府的支持,三是个人的能力。他说没有上下两头的支持,做不了村支书:孤门独户者,做不了村支书,因为受到大族或同族内大家族的抵制而无法执行、推动乡政府的各项政策;没有个人能力,做不好村支书,“你不能带领村民致富,他们就不会拥护你”,他说。
这位村支书恰恰具备这三个条件。其父原是大队会计。其父母共生有六男一女。姐夫在兰考县工商稽查大队任职;村支书是长子,高中毕业,现年39岁。大弟开封师专毕业,现任兰考县财办主任;二弟郑州农学院毕业,现任驻马店市某农场司法员;三弟河南大学毕业,现任兰考县政府秘书办主任;四弟高中毕业,现在乡财政办任职;五弟现就读于开封税务学校。这位支书在自报家门时,很是自豪,说:“我们在县、乡政府,在财税、司法、工商部门都有人。”的确,在村民眼里,这一家族不仅人丁兴旺,且势强力壮。在乡政府眼里,有这样家族背景的人出任村支书一职,实属理想。
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案例,说明在中国广大乡村的行政村一级的政权与家族权相结合的一般趋向。这是一切研究乡村政治的学者必须首先加以重视的现象。行政村的干部,只是一种职役,而非官职。该职位的权力名义上来自于乡政府的授予,实际来源于家族势力的支援及其本人秉公办事的德与才。这是村政权与家族相结合的最为深刻的根源。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两种不同类型的村干部(尤其是村支书),一是替村民作主的能人,二是役使村民的“村霸”。在宗族共同体意识较强的单姓村内,似乎较多地产生第一类人物。在若干大姓并存,或杂姓村内,容易产生第二类人物。当然,这个结论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
四、董园村村支书的经历与抱负——一个村落能人现象的个案。
董庆献,现年39岁,高中文化程度。1986年任村会计,1990年出任村支书。“本村地少人多,靠天吃饭,最好的年成,平均亩产不过四五百斤,为彻底解决村民的温饱问题,并能腾出一部分土地来发展高效农业,首先必须提高单产。要提高单产,必须修水利,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打井灌溉,我们这里成本太高,因为450米以上皆是苦水,450米以下才有甜水。在我们村东数百米处,有一条黄河古道,常年有水。若开一条河引水至村边,再建一引水站,便能实行引黄自流灌溉。1988年,村委由我负责实施这一计划。这一计划的实施,主要有两大困难,一是说服县水利局投资30万。二是说服邻里的乡村、农户让我们在他们的土地上挖河引水。
“因为我在县里有亲戚,说服县水利局来此考察还是比较容易的,但在县水利局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给我们30万,可不是件容易的事。1988年冬,县水利局派人来考察,跑到黄河故道一看,河水太浅,认为开了河也无水可提,说我这个计划行不通。我当时不顾一切跑进冰冷的河心,双脚跪下,河水及胸。水利局的同志或被我的诚意所感动,或以为黄河故道在冬季也有一两米的水位,终于当场同意拨款。困难的事情还在后头,因为我们与邻县分属两个省,加之分田单干,土地全分到各农户,要动用邻省、邻县、邻乡的土地本来就很难,何况得占用农户的承包地。我公私兼顾,到曹县水利局、邻乡水利站找负责人谈,又通过亲戚朋友找沿途的农户谈。往返百余次,终于打通各种公私关系,总耗费3.5万。(这笔钱是向村民集资的,他们信任我。)1989年,我们挖成一条数百米的河渠,建成一座引水站,一条百余米的地上干渠。全村数百亩土地实现自流灌溉。自1990年以来,我村的小麦亩产均保持在七八百斤以上,玉米、棉花亩产也得到大幅度提高。”说到此,他提议我们去参观“我的水灌站”(其实,我们昨天就参观过了),因为村支书兴趣很高,我们便跟随他去参观。
董庆献一边带引我们参观他的水灌站,一边欣赏着一片丰收在望的小麦——他把全村的小麦称为“我的麦地”,一边给我们计算该水利工程给全村带来的好处。他说:“全村789亩耕地,每亩因得黄河水浇灌而平均增收200斤的话,全村一熟小麦就增收15万余斤,加上玉米一熟,共增收粮食30万斤以上。价值20余万元。投入30万元,三熟就能拿回来。水利投入实在是划得来的呀!”经他如此一算,我对水利投入与农业的关系也增加了一份切实的认识。
“粮食增收了,温饱彻底解决了,又有了水,我们便可分出一部分土地来发展高效农业。一是盖塑料大棚,种植各类蔬菜,每亩产值可以提高3~5倍,继而搞暖室种植,每亩产值可进一步提高。如今全村塑料大棚加暖室已有七八十个。”他指着村东头的一长溜高岗地说:“这是黄河故道的堤岸,是我村的荒废地,只能种些树。今年,我们打算在此建一座窑厂,可以制砖瓦,土取用完后,在平地上可以再盖一些塑料大棚,或搞饲养业。这不是一举两得吗?”看来,这位村支书不仅能管全村的事,而且有一套主意,一套办法,一套发展计划。我一边听着他的谈话,一边却思索着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的村落文化中,何以能产生这样德才兼备的人物呢?(所谓德,仅指愿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所谓才,指有能力替村民办事。而他们的主要报酬在于村民的感激与拥戴。)
返回村支书家,支书硬留我们吃顿便饭,由于言犹未尽,故客随主便。饭后继续上午的话题。
村支书接着说:“搞水利,能解决村民的温饱问题,但要真正的脱贫致富,只有发展工业。无论是私人的,股份制的,村集体的都行。说实在的,我是全村第一个想搞工业的人,远在1985年,我就投资10来万办起泡桐板加工厂。兰考一带,村庄里、田野上到处是泡桐树,办一个木板加工厂,就可以就地取材。我向银行贷一点,向亲友集资一点,自己出一点,凑起10万,然而由于技术问题解决不了,结果失败。紧接着转产石膏天花板,因为我看到城里人都用它来装潢天花板,又是技术问题导致失败。我欠了许多债务,但学到了一些办企业的经验,即在创业阶段,一定要搞技术上有把握且投资少、见效快的东西,于是转向室内装潢。起初只有3个人,到1990年我任村支书时,我的装潢公司已发展到50余人。如今分成两个装潢公司,每个公司年利润10万元左右。”
村支书又说:“我是一个不肯认输的人。创小业,做小难;创大业,做大难;不创业,做穷难。与其做穷难,不如做大难。1990年我任村支书后,投资100万(贷款50万,集股50万)再办桐板加工厂。这次技术问题终于解决,如今有工人60人,加工好的木板出口到日本。为适应村民建房用砖需要,我们又以股份制形式办起一家窑厂,现有职工七八十人(今年我们再想办一家窑厂),同时积极鼓励农户办皮毛加工厂和复制品厂。虽然这些企业规模很小,管理上、技术上都比较差,但这是我们这些祖祖辈辈靠土地生活的农民第一次办起企业,第一次走出村庄,与外部世界发生广泛的联系。就我本人而言,为了办企业,为了推销产品,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北至济南、青岛、天津、北京、丹东与哈尔滨,东至无锡、苏州与上海;南至广州,西至开封、兰州、洛阳、西安和宝鸡。确实是见了世面。如今,村里的大小企业与高效农业吸收了全村绝大部分剩余劳动力,还有110人在天津、广州一带打工。随着村办企业的发展,这些外出打工的人肯定会陆续回来的。”
令这位村支书颇为得意的是:1995年,董园村修成全县第一条村级柏油马路。他说:“要发展农业,必须搞水利建设,要发展村办企业,必须修路。在兰考,县与乡、乡与乡之间的路面已经硬化了,但乡与村之间,还是土路。平时高低不平,雨天无法行驶。我村到×乡政府有4公里土路。到邻县大寨乡的公路有1公里的小道。所以修柏油路有两种方案,一是直修到×乡,一是与山东曹县的大寨乡接通。第一种方案的好处是有现存的土路,但路长、投资大,乡政府没钱,邻村也不愿集资,要我们一村出钱修路,供大家使用,我们不干。第二种方案的优点是投资少,只需8万元,但要征用邻乡、邻村的土地,难度很大。为了说服他们同意我们修路占地,我上下游说,请客送礼,来回跑了百余次,总算大功告成。”
村支书说:“经过六七年的努力,本村的温饱与住房问题已经解决了。当然吃穿与住房还有个提高质量的问题。全村206户中,黑白电视机基本普及,拥有彩电的有30户。全村有摩托车10余辆,三轮拖拉机30余辆。全村有20万元积累的有2户,10万左右积累的3户,四五万积累的10户,一两万积累的约50户。农民有了钱,首先考虑的是改善住房条件。到80年代末,全村的土坯草屋消失了,全都住进了砖瓦平房。这几年开始,青年结婚,要盖楼房,或更高大宽敞的新式平房了。新一轮的住房改建,在本村刚刚起步。再过几年,我们可能达到小康村的水平。”
访谈结束后,村支书陪我们去参观他的桐板加工厂。路上我问他:“如果你离村出走,会出现怎样的局面?”他十分自信地说:“百分之百会垮下来!”
五、一点思考。
家庭土地承包制的推行,恢复了家庭传统的经济职能。重新分散独立经营的农户,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产前、产中、产后的活动中,在剩余劳力合理使用方面,有着相似的处境、利益与困难。值得研究的问题是中国农民对关系到自身利益与困难问题的处理方式或是行为方式。一般来说,各农户都力求自己解决。如各种农具尽可能备齐,做到小而全,不求他人,他们不以为这在经济上是一种浪费。若家庭内无法解决,则求助于亲友的私人关系网络,村民间的“人情往来”,其实是一种非市场的物资与劳务交换体系。小农经济是不是上述行为方式的充分原因,我还不太清楚。但这种在中国农民中普遍存在的行为方式,却有力地阻碍着从农户的相似处境、利益与困难中产生出或说上升为共同的利益与困难。缺乏这种共同利益与共同意识,当然也不可能产生解决这种共同利益与困难的有效方法与组织。在长达数年的农村调查中,我十分注意这一问题,希望看到分田单干后的村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某种合作组织,以解决各分散农户做不了或做不好的各类事务。但至今没有发现这样的案例。
在中国广大村民中,自己的处境、利益与困难与共同利益与困难之间,似存在一条难以超越的鸿沟。“没人管事”与“没有办法”之所以成为广大村民的习用语,是上述状况的反映。不过,在村落文化内部,有时会孕育出一种“能管事”且“有办法”的人物,这种人物决不是村民协商选举产生的,而是自己冒出来的(这种人物与村落文化背景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内在联系,我说不清楚),这种人物一旦产生,他有能力认识全村的共同利益,并有能力带领村民去实现这种共同利益。这种人物越是无私,越是能代表共同利益,便越能赢得村民的信赖与尊重,从而凝聚起一股强大的集体力量,他的威望与智慧成为公共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董园村的村支书是否是这样的人物,一次专访,单方面的谈话不足证明。但从李氏对他的评价及村民遇到他时流露出来的尊重来看,似乎可以归于这一类人物。陪同我调查的李老师说,河南临颍县南街村的王洪彬,巩义市竹林村的赵铭恩,新乡市小冀镇的刘志华就是这样的人物。
问题是,这样德才兼备的能人,毕竟是可遇而难求。相反,利用掌管村公共事务的权力而谋取本家庭、本家族特殊私利的现象却甚为普遍。当家族势力与村政权相结合一旦以谋逐私利为目的时,“村霸”便产生了。在“不会管事”与“没有办法”的村民之上,凌驾着一个“替他们管事”的谋取私利、甚至巧取豪夺的村霸。我不是说如今的乡村社会内,除了少数能人外,便是村霸的世界,而是说存在这一发展趋势。个别地方已经产生了村霸。近几年,新闻界对乡村能人与村霸现象有所报道,但似乎未引起理论界的重视。
我以为,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关涉到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与内容问题。一个方向是大力培育德才兼备的能人,不是偶尔地产生,而是要提供大批大批地产生的文化前提与制度保障。问题是,通过发扬传统美德、集体主义道德与民主集中制的建设能达到这一目的吗?另一方向是把“不会管事”“没有办法”的村民提高到有办法、有能力管理自身公共事务的现代公民。问题是,在村民传统的生存方式没有根本变化之前,通过民主与法制建设能达到这一目标吗?
在此,我向一切关注中国传统与现代化关系及中国未来发展的人们,提出这两个问题。我承认,我现在还无力回答此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