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边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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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谁在发家致富竞比中占据优先地位?

今天,就干群关系(或说农民与地方政府关系)及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村民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态度(看法)作一番调查。明日准备结束此行,打道回府。

上次“风波”之后,许多村民不敢接受我们的采访,只好叫老刘去请他的几个“本家兄弟”来,临行还特地关照:“就说是来随便拉拉家常,如果他们为难,也不必勉强。”不久,老刘请来三位“本家”,坐定算起辈分都在五服之内。本村刘氏家族按“忠、克、振、已”排辈分。算辈分,定本家,十分容易。据他们说村内多数宗族已不再遵守“论字排辈”这一乡村古老的习俗,尤其是如今出生的孩子,父母都是随意取名的。

因为请他们来拉家常的,于是我便把所要调查的问题混杂在漫不经心的闲谈之内,这种调查方式,往往会有意外的收获。下面是本次访谈记要:

一、关于土地承包制与村民对现在生活的评价。

他们一致认为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好,对现行的土地分配与使用制度并没有感到有何不便之处,也没有进一步改进的要求。这几年,经历过农业集体化时期的农民,对分田到户后所带来的变化,有两个共同的感受:一是生活水平确实比过去提高很多。二是人比过去自由多了。他们说,在分田单干以前,村民所食,以杂粮为主,以精粮(指小麦)为辅,一年人均能分到五六十斤小麦已算很不错了。分田单干后,全年都能吃上白馍、米饭了。温饱问题解决是由于粮食单产的提高,而粮食单产的提高,他们将一部分原因归于“家庭土地承包制提高了农民积极性”,更多的原因归于引黄灌溉,种子、化肥与农药方面的进展。近十几年来,村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也很明显,电视机基本普及(主要是黑白电视机),不少农户拥有自己的拖拉机。

二、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评价。

虽然他们对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生活水平提高”与“人身自由”给予了肯定评价,但他们还是认为过去优于现在。似乎应该得出这样的推论:邓的时代优于毛的时代,对邓的评价高于对毛的评价。然后情况恰恰相反。他们说:“邓小平没法与毛主席比,毛主席好,邓小平没有什么好。”并说:“如今老百姓都是这么看的。”其所持的理由归纳起来有两条:一是如今整个社会风气变坏了。二是当官的只顾自己发财贪污腐败。他们所谓的“社会风气”,主要指人们的道德状况与社会治安状况。所谓“当官”的,主要指乡、村两级干部,对县及县以上则模糊不清。并说,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是替老百姓说话的,中央官员是好的,“好经给下面这帮坏和尚念歪了”。

似乎可以将他们的观点概括如下:就生活水平来说,现在比过去提高多了,但从乡村政治状况与乡村社会状况两方面来说,则过去比现在好得多

我问:“你们对乡村干部有那么多不满,是否由‘征粮派款,刮宫流产’引起的呢?”他们说,农民种地纳粮天经地义历朝历代都是这样的如今人多地少不搞计划生育也是不行的超生罚款也是应该的。问题是,各种名目的税收太多太重,超出一般农民的承受能力,且交什么款项、交多少,从来不向村民说清楚;乡村干部在征粮款时,往往层层加码,自己大吃大喝,中饱私囊。我问:“你们说乡村干部贪污腐败,有何根据?”他们说:“看看他们的房子就可以知道了。如今乡里的好房子,不是发了财的,就是当官的。”另一个直接引起村民强烈不满的是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如用亲邻株连法对付超生户,带乡派出所人员武装入村征缴罚款等等。他们说,如今的乡村干部越来越像旧社会的保甲长越来越不像共产党的干部了

此时,他们说起一件三年前发生在本村的事。

本村有一任姓农户,任某年50余,妻40岁,生有两子一女。妻子时常抱怨丈夫没能耐,不会挣钱。三年前离家出走,独自跑到开封与某法院一名鳏居的人同居。消息传出,任某带几个亲邻赶到开封,将其妻带回。次日,同居者开一辆警车,带一帮警员携带手铐入村来抢任妻,惊动乡邻,大家围住来人评理。这些警官以“妨碍公务罪”将痛哭阻留母亲的儿子与12名村民戴上手铐,拖上警车,带去关押。愤怒的村民当晚集议,选派代表到省法院上访(通过省法院的一个熟人),在省法院干预下,终于将任的儿子及村民放回。他们在县法院被关15天,放回的条件是罚款若干。但任妻仍然与该法院人员同居。事情并没解决,但无可奈何。执法者犯法,村民到哪里去告?!去年,法院的那个同居者突然病故,任妻春节回来,被丈夫与儿子拒之门外,任妻如今不知去向,或云在娘家。事情经过是否如他们所述,我未作进一步的调查。

看来,村民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评价,仅仅是对他们所处的乡村社会状况与地方政治状态评价的一种反应。

三、谁在发家致富的竞比中占据优先地位

在问及村内谁最富裕以及用何方法致富时,他们提到了两户:一户在开封做生意。据说已有家资百万,在开封买了房,妻子女儿皆迁入开封,经济生活重心已全部转入城市。一户依然在本村,是做粮食买卖发的财,据说家资也近百万。这两富户是兄弟俩。问及他们的家庭背景时,他们说,土改时,其父划为地主。该地主生有四子:长子在50年代因读书外出,现在某铁路局任职,次子与第三子,即上述两户,幼子现年三十余岁,前几年出任村委员会主任。他们还谈到,本村在解放前与解放初通过升学的途径而外出工作的“地主子女”有三人:一刘姓,现年六十余岁,原在深圳大学任教,退休后在某大公司任职,生有两女一男,皆大学毕业。一刘姓,现年也有六十余岁,原在河大毕业留教,生有三女两男,其中三个已大学毕业,两个在读高中。一周姓,原在郑州医学院任教,已故,生有三子一女,也全部大学毕业。

乡村地主之子代,或孙代,在集体化时期,政治上受到全面压制。在农村改革开放浪潮中,这些绝了“政治爬升”之望的“地主子孙”在工商领域率先致富者往往而有。其中致富者与他们的那个“阶级出身”的人数比起来,有一个相当高的比例。我在江浙一带调查时已发现这一现象,如今在北方农村再次听到这一情况。这在全国范围内是不是一个十分有趣且普遍的现象呢?如果是一个普遍现象,那必然存在一个普遍性的原因:这或许是这一阶级的子孙对改变自己曾十分低下的社会地位有着更强烈的冲动。改革开放虽向一切人提供了人身自由与经济机会,但他们更早,也更强烈地利用这一机会。二是这一阶级的子孙在城市里有较多的可资利用的社会关系。缺乏可资利用的城市社会关系资源的村民,单凭自己的努力,是难以在工商领域内发迹的,这是一个普通农民都懂得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