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 谁在发家致富竞比中占据优先地位?
今天,就干群关系(或说农民与地方政府关系)及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村民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态度(看法)作一番调查。明日准备结束此行,打道回府。
上次“风波”之后,许多村民不敢接受我们的采访,只好叫老刘去请他的几个“本家兄弟”来,临行还特地关照:“就说是来随便拉拉家常,如果他们为难,也不必勉强。”不久,老刘请来三位“本家”,坐定算起辈分,都在五服之内。本村刘氏家族按“忠、克、振、已”排辈分。算辈分,定本家,十分容易。据他们说村内多数宗族已不再遵守“论字排辈”这一乡村古老的习俗,尤其是如今出生的孩子,父母都是随意取名的。
因为请他们来拉家常的,于是我便把所要调查的问题混杂在漫不经心的闲谈之内,这种调查方式,往往会有意外的收获。下面是本次访谈记要:
一、关于土地承包制与村民对现在生活的评价。
他们一致认为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好,对现行的土地分配与使用制度并没有感到有何不便之处,也没有进一步改进的要求。这几年,经历过农业集体化时期的农民,对分田到户后所带来的变化,有两个共同的感受:一是生活水平确实比过去提高很多。二是人比过去自由多了。他们说,在分田单干以前,村民所食,以杂粮为主,以精粮(指小麦)为辅,一年人均能分到五六十斤小麦已算很不错了。分田单干后,全年都能吃上白馍、米饭了。温饱问题解决是由于粮食单产的提高,而粮食单产的提高,他们将一部分原因归于“家庭土地承包制提高了农民积极性”,更多的原因归于引黄灌溉,种子、化肥与农药方面的进展。近十几年来,村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也很明显,电视机基本普及(主要是黑白电视机),不少农户拥有自己的拖拉机。
二、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评价。
虽然他们对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生活水平提高”与“人身自由”给予了肯定评价,但他们还是认为过去优于现在。似乎应该得出这样的推论:邓的时代优于毛的时代,对邓的评价高于对毛的评价。然后情况恰恰相反。他们说:“邓小平没法与毛主席比,毛主席好,邓小平没有什么好。”并说:“如今老百姓都是这么看的。”其所持的理由归纳起来有两条:一是如今整个社会风气变坏了。二是当官的只顾自己发财,贪污腐败。他们所谓的“社会风气”,主要指人们的道德状况与社会治安状况。所谓“当官”的,主要指乡、村两级干部,对县及县以上则模糊不清。并说,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是替老百姓说话的,中央官员是好的,“好经给下面这帮坏和尚念歪了”。
似乎可以将他们的观点概括如下:就生活水平来说,现在比过去提高多了,但从乡村政治状况与乡村社会状况两方面来说,则过去比现在好得多。
我问:“你们对乡村干部有那么多不满,是否由‘征粮派款,刮宫流产’引起的呢?”他们说,农民种地纳粮,天经地义,历朝历代都是这样的,如今人多地少,不搞计划生育也是不行的,超生罚款也是应该的。问题是,各种名目的税收太多太重,超出一般农民的承受能力,且交什么款项、交多少,从来不向村民说清楚;乡村干部在征粮款时,往往层层加码,自己大吃大喝,中饱私囊。我问:“你们说乡村干部贪污腐败,有何根据?”他们说:“看看他们的房子就可以知道了。如今乡里的好房子,不是发了财的,就是当官的。”另一个直接引起村民强烈不满的是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如用亲邻株连法对付超生户,带乡派出所人员武装入村征缴罚款等等。他们说,如今的乡村干部越来越像旧社会的保甲长,越来越不像共产党的干部了。
此时,他们说起一件三年前发生在本村的事。
本村有一任姓农户,任某年50余,妻40岁,生有两子一女。妻子时常抱怨丈夫没能耐,不会挣钱。三年前离家出走,独自跑到开封与某法院一名鳏居的人同居。消息传出,任某带几个亲邻赶到开封,将其妻带回。次日,同居者开一辆警车,带一帮警员携带手铐入村来抢任妻,惊动乡邻,大家围住来人评理。这些警官以“妨碍公务罪”将痛哭阻留母亲的儿子与12名村民戴上手铐,拖上警车,带去关押。愤怒的村民当晚集议,选派代表到省法院上访(通过省法院的一个熟人),在省法院干预下,终于将任的儿子及村民放回。他们在县法院被关15天,放回的条件是罚款若干。但任妻仍然与该法院人员同居。事情并没解决,但无可奈何。执法者犯法,村民到哪里去告?!去年,法院的那个同居者突然病故,任妻春节回来,被丈夫与儿子拒之门外,任妻如今不知去向,或云在娘家。事情经过是否如他们所述,我未作进一步的调查。
看来,村民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评价,仅仅是对他们所处的乡村社会状况与地方政治状态评价的一种反应。
三、谁在发家致富的竞比中,占据优先地位?
在问及村内谁最富裕以及用何方法致富时,他们提到了两户:一户在开封做生意。据说已有家资百万,在开封买了房,妻子女儿皆迁入开封,经济生活重心已全部转入城市。一户依然在本村,是做粮食买卖发的财,据说家资也近百万。这两富户是兄弟俩。问及他们的家庭背景时,他们说,土改时,其父划为地主。该地主生有四子:长子在50年代因读书外出,现在某铁路局任职,次子与第三子,即上述两户,幼子现年三十余岁,前几年出任村委员会主任。他们还谈到,本村在解放前与解放初通过升学的途径而外出工作的“地主子女”有三人:一刘姓,现年六十余岁,原在深圳大学任教,退休后在某大公司任职,生有两女一男,皆大学毕业。一刘姓,现年也有六十余岁,原在河大毕业留教,生有三女两男,其中三个已大学毕业,两个在读高中。一周姓,原在郑州医学院任教,已故,生有三子一女,也全部大学毕业。
乡村地主之子代,或孙代,在集体化时期,政治上受到全面压制。在农村改革开放浪潮中,这些绝了“政治爬升”之望的“地主子孙”在工商领域率先致富者往往而有。其中致富者与他们的那个“阶级出身”的人数比起来,有一个相当高的比例。我在江浙一带调查时已发现这一现象,如今在北方农村再次听到这一情况。这在全国范围内是不是一个十分有趣且普遍的现象呢?如果是一个普遍现象,那必然存在一个普遍性的原因:这或许是这一“阶级”的子孙对改变自己曾十分低下的社会地位,有着更强烈的冲动。改革开放虽向一切人提供了人身自由与经济机会,但他们更早,也更强烈地利用这一机会。二是这一“阶级”的子孙在城市里有较多的可资利用的社会关系。缺乏可资利用的城市社会关系资源的村民,单凭自己的努力,是难以在工商领域内发迹的,这是一个普通农民都懂得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