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 务实 创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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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置身于我国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民检察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发展着的蓬勃的检察实践,需要发展着的理论支撑和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我们党探索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权力监督制度的伟大创举,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既传承中华传统法治文化,又借鉴了其他国家的有益做法,有广泛的实践基础和深厚的历史渊源。实践出真知,我们既要始终保持战略自信和政治定力,又要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发扬基层和实践的首创精神,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出积极探索。

检察理论研究不仅是对现有制度、机构及理念的研究,还必须包括对深层次检察文化的研究。因为沿袭历史而来的一些伦理、道德等文化因素,虽然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的表达,但是对于现有制度、观念等却发挥着重要影响和规制作用。任何割裂了深层结构文化根基的制度更新和规范设定,都无法在文化结构中表达出期望的生命力。汉阳区检察院几十年始终坚持以检察文化作为杠杆和切入点,全面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坚持以学促思、学以致用,首创了以法律监督调查为核心的汉阳模式,推动了汉阳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讲话中把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并驾齐驱,并强调文化自信是基础,这要求我们更加不能忽视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我注意到本书也收录了有关检察文化论述方面的文章,并以文化、法律文化、检察文化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展了检察理论研究的范畴。

登高才能望远。检察理论研究也不能仅仅局限于检察系统内和检察实务。作为办案一线的基层检察院,我们的优势是大量详实的案例和数据,过于微观层面的工作分析,虽说比较准确的阐述了实际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但往往视野不够开阔,欠缺对检察改革的前瞻性研究。只有将理论与实践两者较好的结合,弥合分歧,达成理性共识,形成两者间的良性互动,才能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的自我完善。我很欣喜地发现,本书中不仅突出了检察实务方面的研究,也有大量有关理论性方面的探索。而且没有局限于检察系统内,有大量与高校合作的研究成果,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将检察理论研究的方向从部门主义扩展到了法治主义,将检察理论研究的视野从检察视野扩展到了更高更深的层面,厚植了检察理论研究的沃土。

在办案任务繁重的基层,能坚持静下心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实属不易,能取得如此丰硕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尤为难能可贵和弥足珍贵。希望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能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基础理论的研究,深化对法律监督理论、检察职权配置和检察管理规律、检察权运行规律的认识。尤其是加强检察文化研究,用文化来凝聚、鼓舞和引导人;加强检察实务研究,促进法律正确适用和公正处理;加强检察改革实证研究,以理论创新引领体制机制创新,把检察理论研究的汉阳模式坚持好、传承好、发展好。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