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和谐的域外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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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希腊城邦法治文明简论

古希腊文明是在原希腊亲代本土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融合后产生的子代文明如迈锡尼文明等文明消失后的遗址上再生出来的一种文明。其亲代文明与子代文明的消失过程,体现出古希腊城邦法治文明对东方古代法治文明的传承。

一、亲代迈锡尼文明的源起与消失

古希腊早在公元前15世纪就拥有相当发达的迈锡尼文明。迈锡尼文明与克里特文明密切相关,且共同构成爱琴文明。公元前15世至公元前12世纪,爱琴文明由以克里特文明为主转为以迈锡尼文明为主。迈锡尼是荷马时代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最强大的希腊城邦。

(一)爱琴海区与被发现的克里特文明

爱琴海在地中海的东北端,介于希腊和小亚细亚半岛之间。爱琴海区是指以爱琴海为中心,包括希腊半岛、爱琴海中诸岛和小亚细亚半岛西部沿海地带,航海条件十分优越。只是内陆多山,可耕面积有限,且河流短小,夏季炎热干旱,农业灌溉远不如东方大河流域发达;而且大陆被群山隔离成许多小块,加上交通不便,长期阻碍了境内的统一。这里虽然粮食产品(主要是大麦和小麦)短缺,但手工业原料丰富(有木材、陶土、大理石、黑曜石和金、铜、铁、铅等矿,橄榄和葡萄也是造油和酒的重要原料),具有发展工商业特别是对外贸易的有利条件。

而著名的迈锡尼文明和克里特文明在19世纪70年代,由考古学者伊文斯等考古发掘出来[61]后,克里特(海岛)文明,又被称为“米诺斯文明”(源于古代希腊神话中之克里特王米诺斯的名字),因发源于地中海东部的克里特岛而得名(克里特岛则是爱琴海星罗棋布的480多个海岛中的最南端的最大海岛),它是古代爱琴文明的发源地(也可说是爱琴海地区的亲代文明),是欧洲最早的古代文明中心。

克里特约从公元前3000年代进入金石并用时代,父权制氏族关系占统治地位。到这一时代后期,随着青铜器的普遍使用,和地中海沿岸地区联系较广泛,尤其受埃及影响较大;克诺索斯、法埃斯特、马里亚等居住地率先发展起来,在约公元前2000年左右出现了城廓宫室,其中尤以克诺索斯和法埃斯特的规模最大,貌似国王的王宫。一座王宫可能就是一个小国的统治中心。

公元前2000年代中期,随着克诺索斯的米诺斯王朝在全岛霸权的确立,克里特文明也进入鼎盛时期(约前1600~前1450年)。此时,社会生产力获得发展,突出表现在手工业方面。其青铜器制作、金银工艺、制陶和造船等技术都达到较高水平,日用器皿和武器的制作尤为精巧美观。代表作有壁薄如蛋壳的小陶碗,“卡马瑞斯式”的彩绘鲜丽的陶制花瓶,带脊的长柄青铜剑等。这时的农业因犁耕的使用而有较大发展。文字已由象形简化成线形,考古学上称为线形文字A,只可惜至今仍未成功释读。

克里特海岛文明的特色主要有两个:一是航海业和海外贸易的发达。此时,克里特不仅能造轻型帆船,而且还能造远海航行的重型货船;这些满载货物的海船,除运行于地中海诸岛屿外,还往返于希腊半岛、埃及、小亚细亚、腓尼基、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沿岸港口。据考古发掘,从比利牛斯半岛到美索不达米亚,从巴尔干半岛北部到尼罗河谷地,到处都发现了克里特的手工业品。二是积极向海上和海外扩张,成为地中海区最早的海上霸国。从公元前16世纪起,克里特就在小亚沿岸的米利都、罗德斯岛、开俄斯岛、西克拉底斯群岛,希腊大陆南部的迈锡尼、太林斯、阿果斯、派罗斯等地,及西地中海的西西里岛上建立商业殖民地。为扩张海权而对外进行商业的、殖民的掠夺,建立了当时最强的海军。古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著作《历史》一书中称传说中第一个组织海军的米诺斯为海上统治者,说他是一个征服了许多土地并且在战争中经常取得成功的国王。此外,在克里特以各种海洋生物为题材的王宫壁画、各种器皿和印刻,也是该海岛文明的特色。如被希腊人当成神话中迷宫的反映克里特文明的成就和性质的克诺索斯王宫的豪华富丽和众多的储藏室,一方面反映了当时克里特经济、文化的繁荣,另一方面说明当时克里特王权的加强和对劳动者的沉重奴役和剥削。该王宫毁于公元前1400年,而公元前1450年时又在此发现了希腊阿卡亚人的文字—线形文字B。因此,一般认为毁坏克里特文明的就是这些从北方来的阿卡亚人。此后,克里特文明日益衰落,爱琴文明的中心转到了希腊大陆的迈锡尼。

(二)阿卡亚人南徙与迈锡尼文明与和谐的形成

阿卡亚人是古希腊人的一支,约公元前1600年左右,从巴尔干半岛北部向南迁徙,占据中希腊和南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稍后,一些阿卡亚人也相继进入小亚西岸及其附近岛屿,其中进入希腊大陆的阿卡亚人,以伯罗奔尼撒半岛东北端的迈锡尼为中心,在自身发展和克里特文明影响下,实现由氏族社会向国家的过渡,其标志就是竖井式坟墓。到公元前1500年左右,竖井墓发展为规模更加宏大的石砌圆顶墓。和它同时的遗物还有迈锡尼的宫殿城堡。因此,圆顶墓被认为是国王的墓,从此出现的迈锡尼国家就称为“圆顶墓王朝”。

圆顶墓王朝是青铜器的繁荣时期。从墓里出土的器物看,该王朝明显受到克里特的影响,同时又与克里特争夺爱琴海区的霸权。公元前1450年,阿卡亚人的线形文字B出现于克里特的克诺索斯宫,是迈锡尼取得胜利的标志。迈锡尼文明及其影响在当时已经遍布南部、中部希腊的许多地方(因圆顶墓和线形文字B还出现在科林斯、派罗斯、美塞尼亚、阿提卡、彼奥提亚、优卑亚、帖撒利亚等地)。事实上,所谓迈锡尼文明,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包括迈锡尼、派罗斯等许多早期城市文明在内的总称。

线形文字B已经在20世纪50年代初由英国学者文特里斯和柴德威克合作释读成功。从线形文字B的一些文献中,可以归纳出迈锡尼文明时期的特征:其一,已经大量使用奴隶。如在派罗斯发现的两类泥版文献中,一类载有妇女631人、女孩376人、男孩261人,共1268人;一类载有妇女370人、女孩190人、男孩149人,共709人。这些人都是奴隶。其中男女孩童是女奴的子女。有些妇女冠以地名,说明她们是从外地俘获或买来的。奴隶分属于宫廷、神庙、贵族所有。他们从事各种农业或手工业劳动,靠领取一定口粮过活。其二,土地已有公私之分。私地的分配情况是:国王有领地30单位(每单位约合2.4公顷),将军一人有领地10单位,特勒泰(一个私有者贵族等级,可能是公社的上层分子)三人有领地30单位。除私有土地外,还有大量的公有地,后者属于公社。不论公地或私地,都有出佃之制。公地还有一种负担义务的占有制,叫“卡玛”,这种占有地称为“卡玛地”。佃耕者和卡玛地耕者所种土地面积一般都很小,往往不足一个单位。其三,国家组织还存在军事民主制的残余。国王之下有指挥军事的将军、王的扈从、公社的上层分子(特勒泰,可能兼有官职),有的地方还有长老会议和民众会。这些特点说明,迈锡尼文明时期虽有阶级对立,但矛盾并未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奴隶制城市经济稳步发展,整个社会仍保持着一种相对和谐。

但这种和谐最终被争夺海上霸权的战争所打破。公元前13世纪后期,迈锡尼王阿加米农为争夺海上霸权而统帅希腊各邦联军远征小亚细亚的特洛伊城,爆发著名的特洛伊战争。由于联军苦战十年仍未攻下此城,最后使用“木马计”(即著名的“木马屠城计”)才攻陷该城,取得战争的最终胜利,但长期战争也削弱了迈锡尼各邦的力量,加剧了各邦内部矛盾和国势的动摇。不久,另一支希腊人多利斯人从北方南移,摧毁迈锡尼文明,并结束了迈锡尼时代。

(三)多利斯人南迁与迈锡尼文明的结束

多利斯人是希腊人中居住在希腊半岛北部山地的一支,从约公元前12世纪初起逐渐南移,历时约一个世纪,主要部分深入到南希腊,占领了除中部阿卡地亚和北部阿卡地亚地区外的全部伯罗奔尼撒半岛和科林斯海腰,并渡海占领了克里特、罗得斯诸岛和小亚西南角的卡里亚等地。这次迁徙的结果,既卷没爱琴海区的克里特文明和迈锡尼文明,又迫使希腊大陆原有居民广泛迁徙。北部埃奥利亚人除继续留居帖撒利亚和彼奥提亚地区外,其余移向爱琴海北部的列斯堡等岛屿和小亚细亚西岸的北部;中部爱奥尼亚人除留在阿提卡和优卑亚的部分外,其他移居到中部爱琴海区西克拉底群岛和小亚细亚西岸中部及附近岛屿,南部的阿卡亚人除部分集中在阿卡地亚山地外,其余部分迁到了阿卡亚、克里特和塞浦路斯岛。自此,基本上确定了以后希腊各部落集团的分布。

多利斯人南徙时仍处于原始公社制阶段。南徙导致迈锡尼时代的奴隶制城市文明的消失,原始公社制解体阶段的氏族部落制度又在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半岛、爱琴海诸岛和小亚西岸各地占据统治地位,希腊又倒退到了没有文字记载的封闭、贫穷的史前社会时期,即史书上所说的“荷马时代”,迈锡尼文明也逐渐被人们淡忘。

二、传承东方古代文明基因的古希腊城邦文明的崛起

“荷马时代”,是《荷马史诗》记载的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史,由于《荷马史诗》是该时期唯一的文字史料,故名。荷马时代的经济落后于迈锡尼时代,被西域人称为“黑暗时代”。这时期的经济局限于农业、畜牧业,只是经过缓慢发展,“黑暗”渐渐退去,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古希腊迎来了传承东方古代文明基因的“城邦时代”,并以新面貌出现在人类文明史上。此后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希腊创造了西域文明史上最早、最优秀的政治法律遗产——城邦制度。

(一)古希腊城邦文明兴起的原因

古希腊城邦文明的兴起,是由该地区的地理特点促成的。由于自然资源的贫乏和山脉连绵不绝的特殊地理位置,不仅限制了当地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还把乡村隔成了互不相连的小块,结果造成希腊人没有可作为地区合并基础的天然地理政治中心。而入侵者在侵入之后就会在彼此隔离的村庄安居下来。这些村庄通常坐落在易于防卫的高地附近,因为高地上既可设立供奉诸神的庙宇,又可作为遭遇危险时的避难所。“城邦”便是由这些村庄扩大而成的居留地,而提供避难所的地方则被称为“卫城”或“高城”。各城邦为吸引更多移民而建成该地区的主要城市,大多设在土壤肥沃之地或商路附近。许多小城邦就是这样形成的,它们彼此相互隔绝,但却又生气勃勃地独立发展着。

诸城邦最初采取以种粮、放牧和捕鱼为生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但在公元前8世纪初期被日渐密集的人口打破,失去土地的农民只好到海上去当海盗、商人或殖民者,或者同时从事这三种活动(这种形式在当时比较普遍)。到公元前5世纪时包括黑海在内的整个地中海地区已经布满了繁盛的希腊殖民地,这些殖民地成了克隆母邦样式的海外城邦。

殖民地建立后,以谷物为主的各种原材料运往人口过剩的希腊本土,交换酒、橄榄和布匹、陶器等制成品。这种贸易促使希腊本土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希腊可以充分利用其土壤性质来种植适宜生长的葡萄树和橄榄树,不再为人们的生活需求而种植不适宜生长的小麦了。这一转型使希腊能够养活的人口是种植粮食作物时的2~3倍,而且对制造业的影响也很大,农业的商品化使人们的足迹不仅遍及地中海周围,而且还到达俄国中部、德国西南部和法国东北部。希腊商船队也在世界历史上首次将体积庞大的物品运销各地,并率先使用硬币作交换媒介,促进了经贸活动的发展。

当然,农业的商品化对其经营者和小土地所有者来说既是获得,也是负债。从前,贵族收租是以收取部分农作物的形式进行的,碰上年景不好时由土地所有者与承租人共担风险。而现在,外国市场、货币经济和新的奢侈品的结合使小农们因必须独自承担风险而受到各种伤害,如遇年成不好时,他们就不得不抵押物品,丧失赎取权,甚至失去人身自由。从而使激烈的阶级斗争不可避免:在农村,农民们激烈地要求废除债务、重新分配土地;在城市,新兴的富裕阶层也激烈要求获得与他们经济力量相符的政治地位,并得到了手工业工人、码头装卸工人和水手等城市平民的支持。最后,所有这些对现实不满的人联合起来反对由拥有土地的贵族独掌政权的传统政治制度,促使希腊在公元前7世纪时出现了由经济变革与军事变革共同作用而引发的相应的政治变革。

在黑暗时代,城邦普遍实行君主政体,后来渐渐地转向贵族寡头政治,到公元前7世纪时各城邦都已由称为“僭主”[62]的贵族出身的独裁者统治着。他们因支持民众要求而赢得群众支持并夺得个人权力。实际上,僭主通常都是支持平民而反对贵族特权阶级的,其统治经历客观上加速了希腊奴隶制民主政治的到来。

这种民主政治的典型代表首推雅典。雅典人从亲民路线出发,最初亦实行君主政体,以后转型为由九个执政官主持的寡头政治。这九个执政官是主要执政官,全部由贵族担任。但后来的雅典又朝着民主化方向发展:急速发展的贸易创造出强有力的中产阶级,他们同推动产业发展的农民联合起来,要求实现政治自由化。公元前594年,所有的政治派别都一致同意任命梭伦为首席执政官,执掌政权,施行改革。梭伦采取的减轻社会痛苦的措施既简单又严厉:他将债务人失去的全部土地的所有权归还债务人,让因负债而沦为奴隶的所有平民重获自由,并永远禁止债务奴隶制;在政治领域,梭伦第一次准许没有财产的平民参加公民大会,尽管当时公民大会的权力十分有限;另外梭伦还规定富裕商人可以担任执政官,并设立新的、更受欢迎的陪审法庭代替贵族最高法院行使部分权力。总之,梭伦的主要贡献是从组织上为雅典民主政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但是梭伦改革后的30年中,由于许多问题仍未得到解决,雅典依然充满了矛盾与斗争。虽然奴隶制这时已经成为非法,但贫民们谋生却仍很艰难。同样,贵族特权虽然也多少受到了一些约束,但却仍然阻碍着人民的立法。从而迎来了雅典历史上的第一位僭主——庇西特拉图(约公元前560年)。他统治雅典近30年,将贵族的土地划成小块分配给无地农民,并让城市贫民参加大规模的美化城市的公共工程以获得国家补助。庇西特拉图死后,由于各位后继僭主的昏庸无能而致使雅典的政治斗争日趋尖锐复杂,直到约公元前506年克利斯梯尼掌握政权后,局势才有所改观。克利斯梯尼实施了削弱贵族政治权力的改革:取消原有的部落组织形式,建立十个实际上是按地区划分而不是基于氏族血缘关系的新部落;建立五百人会议,规定所有年满30岁的男性公民都有资格当代表(五百人会议除了为公民会议准备议案外,还握有最高执政权和行政权)。经过克利斯梯尼的改革,使民主政治在公元前500年的雅典出现了。

此时的斯巴达仍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军事化社会,即奴隶制贵族政体。斯巴达人的祖先多里安人在公元前1000年前后,侵占了肥沃的欧罗塔斯河流域,把土著居民变成奴隶(希洛人),他们虽然在公元前8世纪后期征服了附近麦西尼亚的肥沃平原后,泯灭其向海外扩张的想法,但却为保证自身安全而付出了沉重代价。斯巴达享受不到与外国交往带来的经济和智力上的进步,只能过着一种很少变化的农业生活。为控制大批受其压迫的当地居民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国家组织得像一个军营,让一切都服从军事需要,有组织的娱乐活动、集体进餐、公众事务、军事训练和执勤等几乎构成了斯巴达人生活的全部内容。这种社会制度使斯巴达人成为整个希腊最好的步兵,却无法成为合格的剧作家、雕塑家或哲学家。

(二)古希腊城邦文明兴起的表现

古希腊城邦是在古风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逐渐形成的一种国家形态。而作为前承黑暗的荷马时代,后启辉煌古典时代的一个转折阶段的古风时代(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6世纪),又被后世誉为希腊的城市革命时代。因为这个时代,农业虽仍是希腊人赖以为生的主要生产部门,但手工业和商业也在部分先进地区独立于农业发展起来,从而使希腊社会经济结构变得更加复杂:一方面公元前6世纪上半叶产生于厄基那的铸币很快传播到希腊半岛,标志着商品交易的经常化;而另一方面商业贸易(主要是地方集市贸易)的出现,并由地方公共活动场所如神庙、集会场周围等扩展并集中到城市,推动了城市的广泛兴起。作为一定农区范围内居民的政治、军事、宗教、文化、经济和居住的中心,城市有城墙、塔楼等防御工事,有社稷和保护神所在的庙宇,有行政机关、集市贸易和公民集会的广场,在古典时代以后包括必不可少的剧场。而城市的这些特征是在古风时代的三个世纪中逐渐显现出来的。

古希腊城市形成的基本线索可以从“波利斯”词义的演化中看出。“波利斯”(polis)是古希腊文的城市,与国家同词异义。“波利斯”原意是公民集体、城砦,而城市与国家、城邦则是其引申义。“波利斯”大约产生于公元前8世纪中叶,起初仅指设防的农业居民点,而这种防御中心便是某个部落或部落联盟政治和宗教活动的中心。卫城和广场是其标志性特征:卫城是宗庙所在地,是战时防御的依托,一般建在山丘之上,周围是居民村落;广场则是因部落成员集会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波利斯”是氏族社会瓦解和频繁发生掠夺战争的结果。随着氏族部落机关转化为国家机关,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富人和工商业者移居到城区范围内,集会场所便增加了经济功能,成为邻近农民同手工业者、商人交换产品的市场,成为城区内最富活力的地区。整个市区的城防体系也因此建立起来,城与市的这种结合使古希腊城市最终形成,其典型代表是雅典城。

城邦概念出自国外对“波利斯”的译名之一“城市国家”。这一译名并不准确,因为希腊存在不少没有城市的“波利斯”,如斯巴达和一些位于弗西斯和阿卡狄亚的小国。此外,城邦只反映外部特征,容易同古代东方的早期国家以及中世纪的城市国家混同而抹煞不同地区早期国家的不同内部特征。对于古希腊人而言,“波利斯”的政治意义,是指高于家庭、村落、部落之上的特定人群的联合体,即公民集体。城市含义是“波利斯”内涵外延的结果,所以希腊人把无城市中心的斯巴达等国家也称作“波利斯”。只是由于城邦概念沿袭多年,故本书仍沿用该概念,以免引起混乱。

希腊城邦大约300个左右(总数并无精确统计),都是在古风时代相继形成的。其形成途径大致有三类:一类是氏族部落经过自发的、长期的解体过程,从氏族部落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和等级的对立中直接产生出国家。这类城邦多发生在迈锡尼文明时期尚未形成国家也未受雅利安人入侵严重破坏的地区,雅典所在的阿提卡走的就是这条城邦形成之路。二类是在具备国家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通过征服和奴役外族居民,缓解内部矛盾后,其本身的氏族部落组织在奴役者与被奴役者的对抗中转变成国家。这类城邦在北希腊、南希腊和克里特最为流行,以斯巴达为典型代表。三类是通过殖民活动形成的城邦。在殖民活动中,一部分希腊人被母邦抛出,经过一系列内部和外部斗争,在殖民地逐渐建立起独立的新邦。这种途径实际上是前两种途径的变异。

总之,300多个希腊城邦形成道路以及因此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是多种多样的,雅典和斯巴达这两个主导城邦的巨大差异就是其例证。

(三)古希腊城邦文明的共性与相对和谐

希腊城邦都是独立自主的小国,即以一个城市为中心,联合周围农村,小国寡民,独立自治,实行公民集体专政,故城邦都以自由和自治为其热切追求的理想。而山脉纵横、岛屿众多且相对隔绝的自然地理条件助长了希腊人强烈的独立自主精神。在城邦之间有控制和反控制的长期斗争,但绝少直接吞并和毁灭他邦的行为,尊重各邦作为独立实体的存在似乎是邦际关系中不成文的法则。超越这条法则不仅要花费大力气,而且还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这种内部自治直到马其顿征服希腊后还保持着。

作为初始的国家,希腊城邦都是小国寡民。最大的城邦斯巴达面积仅8400平方公里,人口总计约40万。希腊更多的是几万人口的蕞尔小邦,甚至还有几千人的弹丸小邦。希腊城邦的国土一般包括农区和城区两部分。一邦通常拥有一座用于公共集会、祭祀、防御、商品交换的城市,个别邦如雅典则拥有两座城市。城区固然重要,但农业是一邦之本,自给自足是城邦居民最理想的经济状态,因此农区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城区和农区的政治和经济关系方面完全平等,一般不存在城市通过赋税、劳役剥削农区的现象。这种结构保持了希腊各城邦的相对和谐。

这种相对和谐是由城邦所具有的强烈排他性和封闭性决定的。因为城邦的统治者是由一部分特权社会成员组成的公民集体,虽然他们在生产中的地位不同。在城邦中,奴隶主阶级分为有公民权和无公民权两部分,富有的公民奴隶主虽然可以在公民集体中占据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优势地位,但他们不能脱离公民集体而实行单独统治。城邦的精髓是公民集体治权,它来自古老的血缘联系,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使这种一度濒于解体的联系在阶级社会基础上得到复兴和加强。实际上公民集体就是城邦,它与氏族公社的本质区别是:原始公社是财产公有的氏族成员的集合体,不存在剥削和压迫氏族团体内外社会成员的条件;公民集体则是占有数量不等的私有财产的公民共同体,他们把奴隶和非公民的自由人,甚至整个外族人集体当作主要的剥削对象。所以城邦本质上是全体公民联合起来压迫奴隶与外邦人以及调解内部关系的机器。

公民一般享有土地的独占权(斯巴达除外),每个公民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在许多城邦,公民土地的丧失即等于丧失了公民权。而非公民即使是巨富也无权拥有土地。与此相适应,公民享有政治垄断权,是政治主体。非公民无论阶级地位如何都只是被统治对象。公民集体的最高治权体现在各邦定期召开的公民大会上。正是在集体治权条件下,希腊人才能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主权在民的政治思想。除公民大会外,城邦还存在贵族议事会或公民代表议事会和各级行政、军事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同公民大会隶属关系的强弱决定了城邦的政体性质。但无论在民主制、贵族制、寡头制城邦中,公民大会都是不可缺少的。希腊不存在没有公民大会的城邦。公民不仅享有政治和经济特权,还享有城邦宗教、节庆、竞技、演出等文化活动的特权。非公民不能以平等身份参与任何文化活动,奴隶只能作为最低等的服务者接触此类活动。

同时,城邦各级公职人员单独对挑选其任职的公民大会和相应的议事会负责。除个别例外,城邦不存在公职终身制,没有国家机器成熟后的职业官僚。与此相适应,国家军队的主要成分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公民兵。全体男性公民的重要义务之一便是服兵役并自备各种装备给养。虽然城邦在后来的繁荣和危机时期也吸收非公民或雇佣兵入伍,但公民兵群始终是军队的主力。所以公民集体、公民大会和公民兵实际上是同义语,表明城邦的国家机器虽与一部分社会成员完全脱离,但与公民社会尚未明显分离。

此外,城邦内没有独立的僧侣集团和神庙单位,没有古埃及、两河流域那样的神庙经济。因此,城邦制度的可贵之处,同时也是它的局限性,就是它为统治和奴役同一集体的成员设置了许多障碍。

总之,这些多样性的希腊城邦的共性是:在城邦形成之初,普遍实行贵族政治;在稍后发展的工商业经济的支撑下,加上以平民为主的步兵取代贵族骑兵,使平民特别是工商业阶层的地位日益重要,他们向贵族政治提出挑战,要求打破贵族在政治上一统天下的局面;在对立双方势均力敌的城邦,一度出现僭主政治;但随着对立双方力量的消长,有的城邦经平民反贵族斗争建立了民主政治,有的因贵族力量强大而建立了贵族寡头政治,斯巴达和雅典通常被视为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城邦代表。正是这些共性带来了古希腊城邦的社会和谐。

三、公民内部矛盾斗争与法治和谐社会的确立

公民包括贵族与平民,它是随着古风时代城市的兴起而产生的社会阶级结构的元素。平民与贵族斗争最初主要是为满足重分土地和废除债务的社会经济要求,也就是通过斗争满足这些社会经济要求,以保持城邦内部的和谐与安定。

(一)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斗争

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斗争在荷马时代的希腊半岛上仅仅表现为氏族部落之间的矛盾冲突。如英雄时代的雅典,处于氏族部落社会,实行原始民主制度,其管理机构包括人民大会、人民议事会和王(巴赛勒斯)。国家和法律还处于原始萌芽状态。由于氏族、部落内部经济的发展和进一步分工,氏族、胞族和部族成员的迅速杂居,扰乱了氏族机关的正常活动。因为原来的氏族机关只处理本氏族和本部落事务,不受理其他氏族部落事务。而不同氏族和部落成员的杂居,导致了氏族管理上的空白和危机。提修斯改革就是为补救氏族制度空白和危机而展开的。或者说,提修斯改革是在氏族部落矛盾冲突下进行的,这种矛盾的冲突与控制,就是雅典国家与法产生的一般条件和特殊形式。提修斯改革使雅典结束了巴赛勒斯王政时期,进入贵族执政时期,并向民主政治迈进了一步。[63]

到古风时代,随着各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城市的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包括奴隶主阶级、奴隶阶级和小生产者阶级在内的三个基本成分,等级结构则包括公民、非公民的自由人、奴隶三个基本层次。两种结构虽有重叠,但又不尽一致。公民是由原血缘纽带维系的同一氏族部落成员组成,分为贵族和平民两类。贵族因其家族成员世代担任氏族部落的公职,具有政治、经济和文化优势,故自诩为“最优秀者、君子、最有势力者”,他们是城邦形成的有力推动者。平民的主要成分是小生产者阶级,从事农业和手工业劳动,拥有小块田产。在阶级分化严重地区,部分平民田产被贵族吞并,沦为贫民,甚至债务奴隶。他们同贵族在土地、债务和分享政治权力等方面存在着尖锐矛盾。非公民的自由人在希腊被称为“外邦人”,实际上是到非母邦做生意的移民,既包括奴隶主也包括小生产者。他们完全被排除在公民社会和政治生活之外,成为公民集体的依附者。只有奴隶在阶级结构中所处的地位才是完全一致的,奴隶在古风时代也只有初步发展,数量不多,同外邦人一样难以构成影响社会政治发展的积极力量。贵族与平民的斗争成为各地阶级与等级斗争的最常见形式。为了实现重分土地和废除债务的社会经济要求,平民往往推出自己的政治代理人,掀起一次又一次运动,造成各地政权不断更迭,客观上促进了新兴的城邦制度的日趋完善。

此外,随着商业发展,商人阶层成为一些工商业发展较快地区的社会稳定成分。只是由于工商业始终只是古希腊农业的补充,加之商人大部分都是外邦人,故始终未能发展成为独立的社会力量。

(二)希腊城邦为缓和贵族与平民矛盾的改革与法治的发展

提修斯改革仅仅迈出了打破血缘关系的第一步。随着古风时代城市的兴起与发展,贵族和平民(农业和手工业者)之间的矛盾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因赋予贵族担任公职的独占权而加剧了,特别是法权方面的矛盾更加尖锐。当时雅典城邦的法律在形式上还主要是习惯法,氏族贵族常常秘密地援用习惯法,并按照自己的意志去理解和适用法律,庇护同族、迫害平民,导致贵族和平民之间(尤其是在土地问题上)矛盾不断,广大平民要求制定成文法来限制贵族擅权。斗争持续到公元前621年,氏族贵族被迫让步,授权司法执政官德拉古进行改革,制定了成文法。该成文法以处刑严酷闻名于世,法律广泛采用重刑,允许债权人将欠债不还的债务人及其家属卖到国外或变为奴隶,杀人案和政治案件仍由贵族审理。[64]该法虽然没有流传下来,但它是继提修斯初步打破血缘氏族关系、摧毁原始习惯法以来的又一次变革,是成文法在雅典城邦历史中出现的标志。

德拉古立法与其说是平民对贵族斗争的一次胜利,还不如说是贵族对平民所作的一次十分有限的让步。自德拉古立法之后,雅典的固有矛盾尤其是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和,反而因工商业和货币及债务经济的发展而变得更加危险和紧张。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宪法的制定就是这样,多数人被少数人奴役,人民起来反抗贵族”。[65]激烈的党争使各党长期保持对抗的阵势,后来他的才共同推选了梭伦作为调停人和执政官,于是才有公元前549年著名的梭伦变法。梭伦是雅典城邦贵族出身的开明执政官,他“一成为政事的领导者的时候,他就禁止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一举而永远地解放了人民,他又制定法律,下令取消公私债务,其法案曾以‘解负令’闻名,意即人民卸下他们的重担”。[66]接着,他又创立了一个新宪法,制定一些新法律,令所有公民遵守,这些法律包括:“依照以前人民的分等,按财产估价把人民分作四个等级,五百斗者、骑士、双牛者和日佣”[67],各种官职按财产分给前三等级,最后一级只允许充当民众会和法庭的成员。“国家的官职应先由各部落分别投票预选候选人,然后就这些候选人中抽签选举”。[68]“梭伦又创立一个四百人议会……(作为)宪法的监察人,它监督最大多数的和最重要的国家大事”。[69]从而打破了氏族贵族垄断政权的局面。此外,梭伦还创设了陪审法庭的新制度,作为法庭的公民大会,以实施司法上的民主化。[70]同时,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发展工商业尤其是海外贸易的措施。[71]因此,梭伦变法促进了雅典工商业的发展,使雅典处于地中海贸易中心的优越地位,而后成为希腊世界的第一个工商业城邦。可以说,梭伦变法是真正促进雅典城邦制度形成的变法,并大大推进了与城邦制度紧密相连的雅典法治的发展。

雅典法治最后形成的标志则是克利斯提尼改革:一是在政治上,取消原有的四个部落,将全雅典分为10个选区(新选区的基层单位称“德莫”,是一种具有政治和军事职能的村社),“德莫”不分氏族而按住地登记、选举,并以地域划分居民代替了以血缘划分居民,从而宣告了原始氏族的解体。二是以“五百人会议”代替“四百人会议”,由每选区各选50人组成,除第四等级外都可当选。三是制定“贝壳放逐法”,用民主的方式来对付少数阴谋篡权者。经过改革,雅典城邦正式形成,雅典法治也最终形成。

总之,由于“雅典人国家的产生……没有受到任何外来的或内部的暴力干涉……另一方面,因为在这里,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民主共和国,是直接从氏族社会中产生的”。[72]因此,平民与贵族都是不劳而获的奴隶主阶级,他们之间的矛盾斗争也就是公民内部争权夺利的矛盾斗争。而改革是为了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斗争,以保证城邦和谐的统治秩序,最终促进了与城邦制紧密相连的城邦法治的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