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超短融资券
2012年2月15日,中国石化发行了150亿元270天期超短期融资券。这是中国石化2012年发行的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天,发行规模为150亿元。本期超短融券无担保。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A。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将担任此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公司公告称,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据悉,中国石化已于2012年1月13日发行了2012年第一期50亿元270天超短融券,票面利率为4.38%。
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2010年12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并开始正式接受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同日,交易商协会共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发行人的发行注册,注册额度共计2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推出,将丰富我国货币市场工具品种,拓宽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渠道,并增强企业短期融资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的特点是:
(1)发行期限在 270 天以下。
(2)发行额度不受企业净资产40%的限制。
(3)企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长期投资。
(4)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而非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当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文件。
相对于其他债务融资产品,超短期融资券具有信息披露简洁、注册效率高、发行便利、资金使用灵活等特点。
首先,信息披露简洁。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企业信用资质较高(一般AAA以上)。这些企业在公开市场有持续债务融资行为,信息披露充分,因此,《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进一步简化了超短期融资券融资的信息披露内容,明确规定企业如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持续披露财务信息和信用评级报告等有效文件,在发行时可不重复披露。
其次,注册效率高。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可以“一次注册、两年有效、多次发行、提前公告、事后备案”,具有“流程灵活、到账快捷、成本低廉”的特点,将吸引企业通过超短期融资券筹集短期流动资金。
第三,发行方式高效。发行公告时间由原来的5天或3天缩短为1天,缩短了公告时间,使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使用需求,灵活安排资金到账时间。
第四,资金使用灵活。《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明确,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可用于各种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但不得用于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