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Charlemagne之称帝
Charlemagne最巨之功业,莫过于八〇〇年之重建西罗马帝国。是年Charlemagne赴罗马解决教皇Leo第三与其敌人之纷争。事成之后,于耶稣圣诞日在St.Peter教堂中举行庆典。当Charlemagne跪于坛前行祷告时,教皇加以王冠,以“罗马人之皇帝”(Emperor of the Romans)称之。
此次加冕之举,Charlemagne自以为并不预知,实出其意料之外。据当日Frank史中之所述,则谓:“当日东部罗马帝国女王在位,皇帝之名,已不能用,于是罗马教皇Leo神父,及所有基督教徒均以为不如推举Frank王Charles为皇帝之为愈。盖因彼之领土除意大利,Gaul及德国外,又占有历代皇帝所居之罗马城。上帝既许其领有如许之土地,人民又均具爱戴之热忱,则彼之称帝,实属允当。”Charlemagne虽无称帝之权利,然当日大势所趋,有不得不如此之故。当彼未称帝以前,彼为Frank种人及Lombard种人唯一之君主。日久武功甚盛。领土增加,国王之名,本已不称。而且当日罗马东部之皇帝,自教皇Leo下令禁止偶像以后,在罗马教会视之,有同异端。加以Charlemagne未加冕以前,东部帝位为一恶妇人名Irene者,伤其子Constantine第六之两目,夺而代之。故Charlemagne之称帝,与当日西部欧洲之政情正合。
西部帝国之建设,当时人均以为即系昔日罗马帝国之中兴。而以Charlemagne为废帝Constantine第六之继统者。然就事实而论,则新帝之地位与昔日罗马皇帝之地位绝不相同。第一,东部罗马之帝祚,始终绵延不绝。第二,Charlemagne以后之日耳曼皇帝类皆柔弱无能,即德国、意大利二部之地,亦不能守,遑论其余。不过西部帝国自十二世纪以后,改称为神圣罗马帝国(Holy Roman Empire),国祚延绵至千余年之久。至一八〇六年方绝。
日耳曼诸君之称帝,实伏他日多事之机。若辈尝虚耗其精神,越国过都以维持其意大利国之领土,且因Charlemagne受教皇加冕之故,为日后教皇要求废立皇帝权利之根据。故当中古之世,皇帝屡有南下之举而教皇与皇帝则屡起无谓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