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二、法律意识淡薄
1.诉讼时效问题
2017年10月1日之前,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2017年10月1日之后,新的《民法总则》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然而在新法生效前签订的合同是否适用新法,目前尚不确定,那么,凡是超过2年没有催收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就面临被驳回起诉的风险。
通过分析数据,不难看出,8%的业主在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其中近一半被判决:酌减物业费或者驳回。物业服务企业很难承受败诉或减物业费的判决,哪怕只是其中一户被判驳回,俗话说:好事不出门,物业公司胜诉的判决几乎没有业主会去传播,但是一旦败诉或者被驳回,其宣传效果不亚于央视黄金时间段的广告,此所谓坏事传千里,古人诚不我欺也。
2.房屋质量问题
通过上述数据分析还可以看出16%的业主存在房屋质量问题,法院以此为由判决酌减物业费的比例占33%。
众所周知,房屋的质保期是5年,房屋产生问题,业主应当根据其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向开发商主张相应损失,而不是以此为由酌减物业费。很多法院之所以判决酌减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没有告知业主解决途径,或者没有给予协助等。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接收的项目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如何降低相应的法律风险,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值得商榷。
3.不答辩也减免,去哪说理去
数据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有的欠费的业主没有到庭,或者出庭没有答辩,或者没有证据提交,居然也判决减免物业费,这样一份判决居然还没人上诉,还生效了……;此时的业主群里将是怎样一番光景呢?
张三:同志们,开庭我都没去,物业费都不用全额缴……
4.放在手里的筹码,不好意思用
1000个案例中,超过35%的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主张滞纳金,有些物业服务企业确实不知道还能要滞纳金这回事儿,有些物业服务企业一算滞纳金可能已经超过本金了,深思熟虑之后,突然想到超过本金的不支持,那就算了,不要了,还有的企业害怕“激化矛盾”,总之顾虑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