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依判断时间点的不同而或有区别。因此,判断的基准时之为关键。一般认为,应当以法院受理时是否有管辖权为判断标准。在行政诉讼中,一些当事人为了达到向行政机关施压的目的,提出追加相关行政机关的要求,该要求不影响行政案件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