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第三卷(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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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卢森堡与列宁在解散立宪会议和选举权问题上的思想分歧

在十月武装起义以前,俄国的一部分群众崇拜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形式即“立宪会议”。为了让广大群众在此方面产生经历和经验,正确地选择俄国未来的政权形式,布尔什维克支持举行立宪会议。可是,立宪会议的候选人是十月武装起义以前一段时间内产生的。选举于1917 年11月12日开始,即是在十月武装起义胜利后进行的。选举产生的715名代表中,社会革命党人370名,布尔什维克175名。这个结果反映了十月革命以前俄国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1918年1月5日立宪会议举行时,社会革命党人占多数的立宪会议拒绝讨论布尔什维克提出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拒绝承认苏维埃政权。鉴于立宪会议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的立场和行为,苏维埃政权于1月6日命令驱散了立宪会议。对于布尔什维克和苏维埃政权驱散立宪会议,卢森堡提出了如下批评意见:

第一,尽管立宪会议反映了过时的状态,但人民群众的情绪会对代议机构产生正面的、革命的影响,纠正它的错误倾向。当时列宁和托洛茨基在有关文章中说,立宪会议选举是在十月革命后进行的,而发生十月革命的消息不能迅速从首都传播到外省去,特别是不能迅速传播到农村去,所以许多农民将票投给了社会革命党的代表。这说明立宪会议在很大程度上落后于政治斗争和党派组合的变化。卢森堡不同意这种看法。她认为,选民和代表之间有着活生生的精神联系,他们的革命情绪将对代表和代议机构施加正面的、革命的影响。如她说:“人民情绪的活的流体始终包围着代议机构,渗透它们,指引它们。否则我们怎么有可能在每一个资产阶级议会里都有时看到‘人民代表’非常有趣的疯癫行径呢?他们突然受到一种‘新的精神’的鼓舞,唱出了完全出人意料的调子。”[1]她的意思是,在资产阶级的议会里,有的议员会突然出人意料地在发言中表达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这说明他受到了人民群众情绪的影响。既然资产阶级国家人民群众的情绪会对议员产生影响,在苏俄,人民群众的情绪也一定会对立宪会议的代表产生影响,所以不能认为立宪会议反映了过时的状态或者落后于政治斗争的形势。她还认为,正在进行的革命也会对立宪会议产生正面的、革命的影响。这就是她所说的:“恰恰是革命通过它的火热激情创造了稀薄的、振动着的、敏感的政治空气。在这种空气中,人民情绪的波浪、人民生活的脉搏立刻就以极其奇妙的方式对代议机构发生作用。”[2]在卢森堡看来,立宪会议是进步的,驱散它是不应该的。

第二,苏维埃政权驱散立宪会议的办法比立宪会议有可能产生的坏结果“更坏”。布尔什维克有的领导人在文章中论及立宪会议的错误以及缺陷时,提出了这样的话语或者概念,即“民主机构的笨重的机制”,意在指明像立宪会议这样的民主机构运行不灵活,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卢森堡不同意这个说法和看法。她说,任何民主机构都有它的局限性和缺陷,而且恐怕人类设立的一切机构都不可避免地有局限性和缺陷。但是对于这种局限性和缺陷,有纠正的办法,这正是生机勃勃的群众运动。然而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没有找到正确的办法,没有以群众运动纠正立宪会议的局限性和缺陷,而是驱散了它。如她说:“只不过托洛茨基和列宁找到的纠正办法即取消一切民主制却比这一办法应当制止的坏事更坏,因为它堵塞了唯一能够纠正社会机构的一切天生缺陷的那一生机勃勃的源泉本身,这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的、不受限制的、朝气蓬勃的政治生活。”[3]这里的意思是,如果说立宪会议会出现错误或者说会干坏事的话,那么驱散它即“取消一切民主制”的办法及后果会比前者更坏,因为这样做的后果是“堵塞”了或者说不再有人民群众的不受限制的、朝气蓬勃的政治生活了。这个看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驱散立宪会议并不等于取消一切民主制,更不等于“堵塞”人民的朝气蓬勃的政治生活。

第三,苏维埃俄国的选举权是一种“空想的、脱离社会现实的幻想产物”。十月革命后建立的苏维埃政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在这个政权下,在旧俄国受剥削、受压迫的劳动人民享有民主权利即享有选举权,过去的剥削者和压迫者被排除在民主权利以外,即他们没有选举权。列宁在一系列著作中对无产阶级专政以及选举权问题做了论述。卢森堡对此不以为然,提出了批评意见。她说,苏维埃政权既然否定了根据普选产生的立宪会议,它为什么还要规定普选权呢?人们也不知道这种选举权在什么时候实行过,它“可能说是纸上谈兵”。她还说,根据列宁和苏维埃政权对选举权的解释,只给予那些靠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人以选举权,而拒绝将选举权给予其他的人。“显然,这样的选举权只有在一个经济上也有能力使一切愿意劳动的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充裕的、文明的生活的社会里才有意义。”[4]意思是说,社会的经济条件好,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就业,都能获得充足的生产资料,才能形成每个人靠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事实,才可以实施这种选举权制度。她认为,当时的苏俄没有这样的条件。战争使俄国的经济生活遭到严重的破坏,无数人突然地被赶出家园,脱离了生活的常轨,客观上人们没有劳动的条件,不能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面对这种情形,将是否靠自己的劳动为生作为能否获得选举权的条件,“是完全无法理解的”。由此出发,她批评指出:“把选举权描述为一种空想的、脱离社会现实的幻想产物,这是荒谬的。正因如此,它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个认真的工具。”[5]且不论当时苏俄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不能参加生产劳动、都不能成为靠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人,就她转换概念而言,也是十分错误的。列宁和布尔什维克的观点是,在旧社会受剥削、受压迫的人以及靠自己的劳动为生即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人,在苏维埃制度下享有选举权;在旧社会剥削别人劳动的人,则在苏维埃制度下不享有选举权。卢森堡将其转换为在苏维埃制度下以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人享有选举权。前后两者的含义大相径庭。

在关于解散立宪会议和选举权问题上,列宁阐述了自己的思想。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在资产阶级统治下存在的那些党派所提出的候选人名单召集的立宪会议,必然同进行十月革命的被剥削劳动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相冲突。在1917年5月至10月之间,俄国党员人数最多的政党是社会革命党,该党在首都以外的地区,特别是在农民中间有较大的影响。当年10月,该党作为一个统一的政党提出了参加立宪会议的候选人名单。可是一个月以后,即在立宪会议代表选举完成以后、会议召集之前,该党发生了分裂,分流出左派社会革命党。这样该党立宪会议的代表与分流后两党的力量对比未必是相适应的,并且立宪会议的所有代表与当时俄国各政党之间的力量对比未必是相适应的。另一个情况是,立宪会议代表的选举开始于当年11月12日,即十月武装起义胜利刚一周的时候。无产阶级举行十月革命的信息没有也不可能传递到首都以外的广大地区,特别不可能传递到偏远的农村地区。首都以外的许多投票人特别是农民投票人,不知道十月革命的意义,不知道领导这次革命的布尔什维克党的正确决策和英勇壮举。由于这些情况,立宪会议代表中右翼力量占优势,代表的比例关系不适应现实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列宁在有关文件论及此问题时指出:“因此,在阶级斗争中形成的俄国各种阶级力量的划分情况,在1917年11月和12月间,实际上根本不同于1917 年10月中旬各党派立宪会议代表候选人名单所反映的情况。”[6]他还提出:“按照无产阶级和农民革命以前、在资产阶级统治下存在的那些党派所提的候选人名单召集的立宪会议,必然同10月25日开始进行推翻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被剥削劳动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相冲突。”[7]在他的思想里,有冲突必然导致危机。消除危机的办法是:让广大人民群众迅速地行使改选立宪会议代表的权利,立宪会议自己同意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这种改选的法令,立宪会议立即无条件地宣布承认苏维埃政权、苏维埃革命以及苏维埃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法令,立宪会议坚决地同反苏维埃势力做斗争。

第二,立宪会议拒绝承认十月革命和苏维埃政权,“割断了它同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的一切联系”,成为苏维埃政权前进道路上的障碍。立宪会议于1918年1月5日举行。布尔什维克党要求立宪会议承认苏维埃政权以及它通过的一系列法令,但遭到占代表多数的右翼的拒绝。布尔什维克党发表声明并退出了会议。随即左派社会革命党要求会议就苏维埃政权的和平政策进行表决,也遭到右翼的拒绝。左派社会革命党也退出了会议。这时的形势是,在立宪会议以外,右派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在自己的报刊上发表文章,公开号召推翻苏维埃政权,并且他们在街头组织了反对苏维埃政权的游行示威。在立宪会议内,右翼代表的种种发声与会议外的活动紧密呼应。列宁就此指出:立宪会议是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花冠”,是横在十月革命和苏维埃政权前进之路上的“障碍”。它拒绝承认《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拒绝承认十月革命和苏维埃政权。“这样,立宪会议就割断了它同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的一切联系。”[8]他还说:“现在,反对苏维埃掌握全部政权,反对人民所争得的苏维埃共和国,支持资产阶级议会制和立宪会议,那就是向后倒退,就是要使整个工农十月革命失败。”[9]在当时,是否站在被剥削劳动人民的立场上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19世纪以来,国际无产阶级包括俄国无产阶级为掌握政权和推翻剥削制度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现在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政权,可以展开消灭剥削制度和建立新制度的尝试。否定十月革命和否定苏维埃政权是千百万被剥削劳动群众所绝对不能答应的。所以上述列宁的话语,实际上是千百万被剥削劳动人民的心声。

第三,苏维埃制度以及它的选举制度,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制都无法与之相比”的民主制。在准备十月革命的过程中,列宁一再强调未来的国家政权采取巴黎公社的形式。如他在《四月提纲》中提出:“一切官吏应由选举产生,并且可以随时撤换,他们的薪金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10]在十月革命过程中,工兵代表苏维埃的代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人民委员会的委员等都是经过选举产生的。鉴于当时普遍的选举制,列宁1918年1月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说:“由人民完全独立地创造出来的苏维埃,是一种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制都无法与之相比的民主制形式。”[11]它是“一种伟大的、世界革命史上从未有过的新事物”。同年4月他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书中提出,苏维埃民主制的性质和特点:一是选举人是被剥削劳动群众,排除了资产阶级;二是废除了选举上一切官僚主义的手续和限制,群众自己决定选举的程序和日期,并且有罢免当选人的完全自由;三是建立了各级苏维埃组织,使工农群众能够通过这种组织学习管理的知识,并开始进行管理[12]。从当时的情况看,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在理论上是这样认识的,在实践中也是这样进行的。这样的民主制度比资产阶级的议会制确实更有生机和活力,更能实现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对比卢森堡和列宁在解散立宪会议及苏俄选举权问题上的思想,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卢森堡对俄国政治斗争的实际缺乏真实的认识,以推理和想象的方案或图式去衡量苏俄的现实生活,其思想或结论不符合苏俄的实际。列宁的思想形成于斗争实践中,是切合实际的和科学的,例如,俄国的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向来反对由工农掌握政权,反对革命朝着社会主义革命的方向发展。它们在本质上是十月革命和苏维埃政权的反对力量。由于历史的原因,它们的代表在立宪会议中占绝大多数。由此,立宪会议不可能承认十月革命和苏维埃政权。可以说,这个事实是由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的本质所决定的。卢森堡对此缺乏真实的认识和了解,或者说不懂得这一点。她明知道立宪会议代表的构成对苏维埃政权不利,却根据人民群众的情绪可以影响立宪会议的代表,并可以使其改变立场和观点的想象方案,反对解散立宪会议,主张等待它走向进步。也许人们应该肯定,人民群众的情绪确实可以对政治人物或者立宪会议的代表产生影响。可是这种影响的方向也许是这样的,也许是那样的;影响的程度也许很深,也许较浅;也许在短时期内可以产生影响,也许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才会形成影响。显然,人民的情绪对立宪会议产生积极的影响,是一个不可把握的、难以确定和奏效的问题。换言之,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的立场及观点不是那么容易受影响并发生改变的。卢森堡以这种想象的方案去解决俄国革命现实中的问题,是非科学的甚至是有害的。这说明,她对俄国革命的实际缺乏真实的认识,对立宪会议右翼代表的本质缺乏真实的认识。列宁身在俄国革命的过程中,对于斗争的实际有亲身的感受,对于右派社会革命党等相关派别的本质有深刻的认识。如他说:“右派社会革命党,克伦斯基、阿夫克森齐耶夫、切尔诺夫的党,在立宪会议中获得了多数。这个党自命为社会主义的和革命的政党,但是却领导资产阶级分子反对工农革命,它实际上是一个资产阶级的和反革命的政党。”[13]他认识到,这个右派社会革命党的代表占多数的立宪会议,必然是十月革命以及苏维埃政权继续前进的“障碍”,在一定的时候解散它,是推进无产阶级事业的唯一正确选择。列宁的这一思想是符合当时斗争实际的和正确的。

第二,卢森堡在认识俄国革命问题时不善于使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往往产生模糊的、错误的认识。列宁则善于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并产生正确的观点。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是人们认识社会和社会问题的不可多得的思想方法。但是卢森堡不善于运用这一方法来认识俄国革命的问题。她说,如果解散了立宪会议,其后果是“堵塞”了人民群众政治生活的途径,不再有人民群众的不受限制的、朝气蓬勃的政治生活了。实际上,解散立宪会议,只是打击了立宪会议中的右翼代表,即打击了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政权的那些势力,不会形成打击广大人民群众的后果。卢森堡显然不善于将反对革命的势力与人民群众区别开来,即不善于将不同的阶级力量区别开来。列宁提出,苏维埃国家的选举权给予那些靠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人,意即“非剥削者”可以得到选举权,剥削者则不能得到选举权。卢森堡不善于将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区别开来。她荒谬地说,在当时的苏俄,由于战争的破坏等客观原因,地主阶级和资本家阶级、工人和农民等,都没有参与生产劳动的条件,都不能成为靠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人,都不能得到选举权,所以苏维埃国家的选举权是一句空话。她还说,无产阶级队伍中的一部分人成为公职人员,靠国家公费养活。他们没有参加劳动,所以也失去了选举权。可见,在她的思想里,没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概念,在选举权问题上没有对这两个阵营进行区分。列宁的思想方法与此不同。他在讲到十月革命时,称其为工人农民的革命或者无产阶级革命,认为革命的对象是地主和资本家阶级。在认识立宪会议时,他往往是从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上观察它的立场和政治态度。所以他的观点或结论往往是正确的。


注释

[1][2]卢森堡.论俄国革命·书信集.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24.

[3]卢森堡.论俄国革命·书信集.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25.

[4]同[3]26.

[5]卢森堡.论俄国革命·书信集.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27.

[6]列宁.列宁全集:第33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65.

[7]同[6]166.

[8]同[6]240.

[9]列宁.列宁全集:第33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240.

[10]列宁.列宁全集:第29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15.

[11]同[9]242.

[12]列宁.列宁全集:第34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83.

[13]列宁.列宁全集:第33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