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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理念和要求
中小学教师作为初等和中等教育阶段中负责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系统和严格的培养,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因此,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包括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同时也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即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其中,专业理念与师德涵盖了对职业的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以及个人修养与行为等四个领域;专业知识则涵盖了教育知识、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和通识性知识等四个领域;专业能力则涵盖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班级活动管理与教育活动、教育教学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等六个领域。
《教师专业标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对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成为引领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准,同时也对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