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
完善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是完善党的宗教政策的必要基础,要从全局出发,明确宗教政策的基本依据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体系的基本内容,进而从宏观上把握宗教政策的价值取向,确保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并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一)完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的基本依据
完善党的宗教政策必须先从顶层设计入手。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需要具备延续性和战略性高度。宗教政策顶层设计的完善,不仅要从眼下的宗教情况和大环境、大背景着手,还要充分考虑未来的宗教变化趋势和经济社会转型的大方向。主要依据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要处理好宗教与国家、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中国的宗教,其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是中国的环境。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需要理顺宗教与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关系。宗教政策的基本法规必须明确宗教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宗教政策的制度和措施必须保证宗教活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政权的稳定。这是对宗教顶层设计的最基本要求。中国的宗教政策制定主体是中国共产党,故宗教活动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信奉无神论,党员不能够信仰宗教,因此,宗教政策顶层设计既要体现党和宗教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又要协调好党和宗教的对立统一关系。宗教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在于发挥宗教的社会积极作用,所以宗教政策顶层设计更要充分释放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能量,从大局上保证宗教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其次,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要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对宗教工作的具体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包括宗教在内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 “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1]党的宗教政策及其实践所取得的成绩已经验证了改革对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新阶段之后,“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2]。宗教政策顶层设计必须经受得住时代的检验,必须能够充分体现宗教工作改革实践的新要求。对那些在实践中证明正确的成功经验必须予以坚持,对那些已经不适用宗教新情况的落后设计必须加以修正,对那些涉及宗教新变化和新问题的政策设想要尽快论证并付诸实践。
最后,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要满足不同人群、地区和国家的需要。中国宗教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和涉外性的特点。这要求宗教政策顶层设计必须注意不同人群的宗教需求,要满足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宗教和信那种宗教的、同一宗教中信这个教派和信那个教派的需要。中国的信教群众众多、信众分布广泛、信仰的宗教种类复杂多样。不仅不同民族的宗教信仰存在差异,而且不同地区的同一民族信仰的宗教教派也有差异。在大的宗教政策下,要对不同地区、民族的信教群体制定不同的政策性措施,使其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此外,中国的许多宗教都具有涉外性,中国宗教始终坚持“走出去”战略,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宗教的前提下开展宗教的对外交往,以通过宗教让世界了解中国、消除误解、增进友谊,发展民间外交。中国外交事业的不断发展也对中国宗教的国际交往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党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必须满足国内外对宗教的不同需要,为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创造条件。
总之,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要依据中国的大环境进行,既要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又要满足不同人群、地区、国家对于宗教的新需要。宗教政策顶层设计的完善必须立足长远、顾全大局,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体系指引方向。
(二)完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的基本内容
完善党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实际上就是要构建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体系是宗教政策的完整体,其内涵丰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党的基本宗教政策;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政策;具有党性特点的宗教政策。
首先,完善党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基本宗教政策。中国的基本宗教政策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一是现代国家比较通行的规则,二是中国公民必须遵守的规则,三是国际社会可以接受的规则。考虑到以上三个要素,我们把政教分离、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称作当代中国的基本宗教政策。基本宗教政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的基础内涵,是党制定其他宗教政策的原则依据。党的基本宗教政策对于指导中国宗教工作的开展具有普遍价值,集中反映了宗教政策顶层设计的基本框架。党制定的政教分离、信仰自由等政策具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已经被证明是正确的。全面深化宗教工作的改革实践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宗教政策,将党的宗教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继承发扬下去。
其次,完善党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必须突出宗教政策体系的中国特色。中国宗教政策的制定和实行要兼顾宗教情况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一般性体现为党的基本宗教政策,特殊性体现为党的宗教政策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宗教政策的民族性。中国是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互相关联。宗教政策与民族政策相辅相成,是一个完整的政策组合,不可分割。二是宗教政策的独立自主性。中国宗教与世界宗教关系密切。鉴于近代以来西方国家利用基督宗教侵略中国的历史,以及目前国际宗教势力对中国的渗透,需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三是宗教政策的社会主义属性。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的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社会,故宗教的发展轨道必须同社会主义道路相一致。这些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都是中国特有的,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完善党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就必须突出宗教政策的中国特色,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的内涵。
最后,完善党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必须体现宗教政策体系的党性特征。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制定的政策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党性特征。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必须处理好与党和宗教相关的三个问题,即党与宗教界的关系、党与宗教工作的关系、党员信教问题。党团结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党领导宗教界的重要方式;党是宗教政策制定的主体,党领导宗教工作、统筹宗教全局;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属性决定了党员不能够信仰宗教,这一点是不可改变的。但这并不妨碍党对宗教和宗教界人士的态度。党与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党领导宗教工作和党员不能信教的政策是由中国共产党的特殊地位和性质决定的。完善党的宗教政策顶层设计需要不断深化宗教政策的党性特征,细化体现党性的相关政策,确保宗教政策的政治方向。
总之,完善党的宗教政策的顶层设计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进行“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3];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立足于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宗教政策的法律法规体系。
注释
[1][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