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治体制改革的内涵和原则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综合性的,无论是作为改革主体的执政党、政府,还是作为改革受益者和参与者的人民以及其他的民主党派参政组织,都要明确改革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对此,要有足够的耐心,以避免激进、冒进给整个国家带来不必要的政治风险。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清晰地明确改革的主要内涵和科学地掌握改革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涵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涉及以下八个方面。
1.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公共事务归根到底要通过公共机构中的相关人员去贯彻执行。为政之道,首推用人,要能够行之有效地选拔、培养和使用公务人员。原有人事干部制度的弊端在于,干部职务终身制、缺乏科学的干部分类、缺乏公开公平竞争选拔的机制,以及缺乏考核、升降、奖惩、辞职、罢免、退休等管理制度。这就要通过改革,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干部人事制度。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而开始起步的,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建立健全了干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现在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消除、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恶劣现象,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选举制度改革
是否实行选举是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的根本区别,民主国家通过选举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了“人民主体地位”,要“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17]的原则。中国2009年制定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并于2010年3月15日在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选举法》对选民和候选人的资格,以及选区的划分、选民的登记、候选人的提出和产生、选举的基本程序等都作了规定。目前,选举不够普遍以及发生贿选等情况,需要予以改进和克服。
3.决策体制改革
决策,是政治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从顺应政治民主化的大趋势、大环境出发,决策活动必须建立民主决策体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18]。但是,在现实政治生活实践中,一些地方的“一把手”及其他个别领导人拍板定案,几乎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决策模式。有的地方决策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唯上论”的倾向,主要表现为围绕上级领导批示开展决策,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决策体制。
4.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改革
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政治体制在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实际上使最高权力、各个层级的“一把手”和领导干部无法受到制约监督。党的领导人和各层级“一把手”以及主要干部成了“特殊党员”,处于“虚监”“失监”的状态。改革传统政治体制中权力制约监督的缺陷,就要形成严密的权力制约监督体制。建立权力的分开和制约制度,是政治管理活动能够科学、良性运行的关键。
5.党政关系体制改革
党政关系,即政党与国家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政治体制的核心问题。世界各国的党政关系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一为“党政分开”,这是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处理党政之间关系的模式;二为“党政合一”,这是以苏联为代表的原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党政之间关系的模式。一方面,中国不可能照搬照套西方“党政分开”模式;另一方面,中国也不可能再走老路而重蹈苏联“党政合一”模式的覆辙。在党政关系问题上,中国采取与“党政分开”和“党政合一”有所区别的新的党政关系模式,这就是“党政分合”新结构的制度,就是党政关系既有分、也有合的制度。“党政分合”的“分”,是指党务、政务分开;“党政分合”的“合”,是指必须坚持和保持党与政需要联系的部分,这主要包括有关重大政策的决策权、重大人事的推荐权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和监督权,必须使党和政密切联系,更好地整合。
6.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
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一大弊端是中央过于集权。为了改变中央权力过于集中的情况,中央必须持续地向地方下放权力,深化简政放权。当然,中央在向地方下放权力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地方的宏观调控。
7.基层治理体制改革
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政治体制缺乏基层民主自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层面是社会基层民主建设,必须扩大社会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构成最广泛的政治体制改革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农村村民委员会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企业职代会、城镇社区自治委员会以及其他群众团体,都要在社会民主政治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公民个人权利的发展,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是衡量民主政治进步的尺度。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应得到确认和发展。在基层治理体制改革中,要广泛采取协商民主形式。
8.执政党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的对象针对的是有缺陷、有弊端的党的体制和具体制度,解决体制性、制度性的问题。党的体制和具体制度主要包括党的执政方式、党内民主制度、干部制度、决策体制、权力制约监督体制、精简党的机构。尤其是要实现党的领导制度规范化,要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接班、集体领导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保证党的集体领导和决策科学化、管理监督民主化。
二、政治体制改革遵循的主要原则
为了保证中国的稳定发展,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1.必须正确把握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
中国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 经济发展是政治发展的驱动力,政治发展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坚决主张经济建设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坚决反对任何脱离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把经济放置在第一位,无论如何都要予以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这种战略思想决定了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服从、围绕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即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哪些政治体制改革,就进行哪些方面的政治体制改革。这种战略思想并不是把政治体制改革放在可有可无、完全被动的地位。相反,它指出在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时而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会造成对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阻碍和破坏。邓小平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19],凸显了政治体制改革在关键时刻所起的决定性作用。这说明,政治体制改革一定不能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并要适时加大其力度,使二者互相配合、协调发展,处于最佳状态。
2.必须确保中国共产党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导和社会稳定
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社会稳定的环境中进行。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导,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条件下进行。毫无疑问,政治体制改革本身包含着对党的领导体制进行改革,解决党政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但是,这种改革是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根本目的的,绝不能以损害、破坏党的领导为代价,甚至错误地认为党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障碍,可以不要党的领导。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政治枢纽点,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保障。邓小平认为,中国要实现现代化,“最关键的问题是需要稳定”,“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国什么事情也干不成”[20]。要保持社会稳定,就不能离开党的领导。当然,党要真正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导核心和推动力量,还要依靠自身正确的思想和行动来证实,关键是做到以下两点:其一是集中精力研究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问题,不能只是空讲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目的、重要性等;其二是能够拿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部署方案,扎扎实实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否在推进,不能靠高谈阔论,应该由具体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践来判定。中国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经济发展是政治发展的驱动力,政治发展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在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心的前提下,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对我国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使二者相互适应、协调发展,就能保持社会的稳定。
3.必须采取渐进式改革的策略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改革永远在路上。对此,要有足够的耐心,要避免因激进、冒进而带给整个国家不必要的政治风险和动荡。在40年改革中,正是因为采取了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渐进式策略,保持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避免了震荡,才构成中国最佳的改革路径选择。改革不但需要胆量,更需要睿智。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领导中国进行改革时,就一再强调“我们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21]。为此,邓小平采取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实践证明,渐进式的改革是最有智慧的策略,是最为奏效的改革方式。现在,随着改革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中央决定要“加强顶层设计”,但是,仍然需要“摸石头”,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这就要求继续采取渐进式改革的策略。这是因为,决定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基本条件,如改革的性质、方向、任务、目标以及具体的国情,都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因此,习近平在谈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策略时明确地指出:“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胆子要大,就是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步子要稳,就是方向一定要准,行驶一定要稳,尤其是不能犯颠覆性错误。”[22]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应该一如既往地坚持邓小平的基本思路,坚持渐进式的改革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