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
马克思《资本论》中的生产力范畴具有非常丰富的内容,他把生产力的基本属性划分为技术性和社会性两个方面,生产力的技术性是由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他在分析生产力技术性时,使用了精神生产力与物质生产力的概念。他在分析生产力社会性时,又使用了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概念。
一、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概念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篇里,马克思提出了“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概念。他说:“在工场手工业中,总体工人从而资本在社会生产力上的富有,是以工人在个人生产力上的贫乏为条件的。”[1]马克思在这里把总体工人的生产力称为社会生产力,把单个工人的生产力称为个人生产力。
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概念在《资本论》中并不是偶尔使用的。马克思在从劳动的社会条件方面揭示生产力的特点时,总是使用“社会生产力”“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等概念。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一章中说:“结合工作日的特殊生产力都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2]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二章中说:“工场手工业分工通过手工业活动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门化,局部工人的形成以及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分组和结合,造成了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为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3]在第一卷第二十三章中讲道:“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以大规模的协作为前提”[4]。
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概念,在《资本论》的第一部手稿中就已经提出来了。他在论述共产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发展的特点时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因为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5]
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二部手稿中,马克思更多地使用了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概念。例如在第三章中说:“我们把协作看作是一种社会劳动的自然力,因为单个工人的劳动通过协作能达到他作为孤立的个人所不能达到的生产率。”“通过劳动的社会形式,单个工人的生产力提高了。”[6]“活动范围扩大;达到一定结果所需的时间的缩短;最后,产生孤立的工人根本不可能发挥出来的那种生产力,——这一切都是简单协作及其各种更专门的形式的特点。”在这里马克思把由协作产生的生产力称为“社会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劳动生产力”[7]。
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三部手稿的第六章中,马克思把同“单个工人的生产力”相对立的“社会化劳动生产力”称为“社会劳动生产力”[8]。
以上我们所举的例子只是马克思使用的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这两个概念的很小的一部分。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是揭示生产力社会属性的概念。
二、从个人生产力到社会生产力的转化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研究了社会生产力的产生。他指出社会生产力是由个人生产力通过劳动的社会结合而产生的。由个人生产力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主要是通过协作与分工实现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一章中分析了协作对劳动生产力的影响。什么是协作?马克思说:“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9]为什么协作能够产生不同于个人生产力的社会生产力呢?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的简单协作为例做了说明。
第一,协作使个人劳动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力。如果一个工人生产一种商品所花费的时间显著地超出社会必需的时间,他的个人必要劳动时间显著地偏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平均劳动时间,那么,他的劳动就不能当作平均劳动,他的劳动力就不能当作平均劳动力。这样的劳动力不是根本卖不出去,就是只能以低于劳动力的平均价值出卖,在每个产业部门,个别工人,彼得或保罗,都同平均工人多少相偏离。这种在数学上叫作“误差”的个人偏离,只要把较多的工人聚集在一起,就会互相抵消,归于消失。[10]因此,劳动者在协作劳动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11]
第二,协作能够使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发生变化,从而提高劳动生产力。容纳许多人做工的厂房,储藏原料等的仓库,供许多人同时使用或交替使用的容器、工具、器具等,在协作中是共同消费的。这样就节约了生产资料。例如建造一座容纳20个人的作坊比建造10座各容纳两个人的作坊所耗费的劳动要少。生产资料的节约降低了生产成本,降低了商品的总价值,其结果和商品的生产资料的生产变得便宜所产生的结果一样。[12]协作造成的生产资料的节约提高了劳动生产力。
第三,协作提高了劳动的机械力。马克思说: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举重、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等)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所产生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是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13]
第四,协作中的社会接触引起劳动者的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了每个人的个人生产力。[14]
第五,协作可以使劳动对象更快地通过劳动过程的不同阶段,从而提高劳动生产力。在协作中,尽管许多人同时协同完成同一或同种工作,但是每个人的个人劳动,作为总劳动的一部分,仍可以代表劳动过程本身的不同阶段。由于协作,劳动对象可以更快地通过这些阶段。例如瓦匠站成一排,把砖从脚手架的下面传到上面,虽然每个人都做同一件事情,但是这些单个操作构成一个总操作的连续部分,成为每块砖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通过的各个特殊阶段,因此,总体劳动者例如用24只手传砖,比单个劳动者每人都用两只手搬着砖上下脚手架要快。劳动对象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同样的空间。另一方面,例如,如果一座建筑物同时从各个方面动工兴建,尽管协作的人做的是同一或同种工作,那也会发生劳动的结合。144小时的结合工作日可以在空间上从多方面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因为结合劳动者或总体劳动者前前后后都有眼睛和手,在一定程度上是全能的。这样,144小时结合工作日完成总产品,比只能比较单方面地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多少是单干的劳动者的12个12小时工作日要快。
第六,协作使不同的操作可以同时进行,因而节约了劳动时间。如果劳动过程是复杂的,只要有大量的人共同劳动,就可以把不同的操作分给不同的人,因而可以同时进行这些操作,这样,就可以缩短制造总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15]
第七,协作可以在紧急时期短时间内动用大量劳动。在许多生产部门都有紧急时期,即由劳动过程的性质本身所决定的一定时期,在这些时期内必须取得一定的劳动成果。例如剪一群羊的羊毛或收割若干摩尔根的谷物,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这种操作是否在一定的时间开始并在一定的时间结束。短促的劳动期限可以由在紧急关头投入生产场所的巨大的劳动量来补偿。在这里,能否不失时机地获得成果,取决于是否同时使用许多结合的工作日,成效的大小取决于劳动者人数的多少,但是这种人数总比在同样长的时间内为达到同样效果所需要的单干劳动者的人数要少。由于缺少这样的协作,美国西部每年都要损失大量粮食,而在英国的统治已经破坏了旧的公社的东印度地区,每年都要损失大量棉花。
第八,协作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因此,某些劳动过程由于劳动对象空间上的联系就需要协作,例如排水、筑堤、灌溉、开凿运河、修筑道路、铺设铁路等等。
第九,协作可以与生产规模相比相对地在空间上缩小生产领域。在劳动的作用范围扩大的同时劳动空间范围的这种缩小,会节约非生产费用,这种缩小是由劳动者的集结、不同劳动过程的靠拢和生产资料的积聚造成的。[16]
马克思说协作产生的这些情况都可以减少生产一定效用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因而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他说,“在所有这些情况下,结合工作日的特殊生产力都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产生的”[17]。
马克思在研究了协作产生社会生产力的情况以后,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二章又研究了分工问题。他指出,“分工是一种特殊的、有专业划分的、进一步发展的协作形式,是提高劳动生产力,在较短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同样的工作,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能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和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有力手段”。分工是协作的一种形式,但是又不同于简单协作,“简单协作是完成同一工作的许多工人的联合劳动”[18],而分工是把原来由一个劳动者独立完成的劳动过程分解成若干阶段或若干方面,让不同的人去分别完成这些不同的工作。这样,每一个产品都不是单独一个劳动者的创造物,而是集体劳动者共同劳动的产物。由于终生从事同一种简单操作的工人,把自己的整个身体变成这种操作的自动的片面的器官,因而他花费在这一操作上的时间,比循序地进行整个系列的操作的手工业者要少。因此,与独立的手工业比较,在较短时间内能生产出较多的东西,或者说,劳动生产力提高了。[19]也就是说,分工除了具有简单协作的一切优越性之外,还能够使劳动者的技巧得到巨大的提高,从而在更大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的社会生产力。
协作与分工使个人生产力转化为社会生产力,这种生产力不等于组成它的个人生产力的简单的机械的总和,而是一种新的、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高于个人生产力的社会生产力,马克思把这种生产力叫作“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20],或“劳动的社会力”[21]。也就是说,协作与分工使个人生产力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分析商品拜物教时,就指出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由于分工的不同而形成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三个阶段,即自然分工的社会生产力阶段、社会自发分工的社会生产力阶段和社会自觉分工的社会生产力阶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建立在一定社会生产力基础上的经济运行方式叫作“社会经济形式”。人类的生产劳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分工的形式下进行的,因此生产劳动始终具有社会性。社会性生产劳动过程是由直接生产过程、分配过程、交换过程和消费过程四个环节构成的。这四个环节不断地循环交替,形成了物质生活的不断再生产。经济运行形式就是社会生产过程的四个环节不断地循环的社会形式。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产生和将要产生的经济运行形式,概括为三大类型,即自然经济、市场经济和计划产品经济。
注释
[1] 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4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 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3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 同上书,403页。
[4] 同上书,684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293、2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 同上书,295、297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9卷,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9] 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36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0] 参见上书,359页。
[11] 参见上书,366页。
[12] 参见上书,361页。
[13]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36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4] 参见上书,362~363页。
[15] 参见上书,364页。
[16]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36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7] 同上书,366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3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9]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3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0] 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4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5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