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珍重名声
咸丰四年甲寅岁
十一月二十三日(1855)书于九江周次
原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十月二十五专人送信回家。魏荫亭归,又送一函。想先后收到。十一月二十一日,范知宝来九江,接澄弟信,具悉一切。
部监各照已交朱峻明带归矣。树堂要功牌百张,又交荫亭带归。余送朱峻明途费二十金,渠本解船来,故受之。送荫亭二十金,渠竟不受,俟有便当再寄渠。江隆三表弟来营,余念母亲之侄仅渠有子,送钱四十千。渠买盐花带归,不知已到家否?荫亭归,余寄百五十金还家,以五十周济亲族,此百金恐尚不敷家用。军中银钱,余不敢妄取丝毫也。名者,造物所珍重爱惜,不轻以予人者。余德薄能鲜,而享天下之大名,虽由高曾祖父累世积德所致,而自问总觉不称,故不敢稍涉骄奢。家中自父亲、叔父奉养宜隆外,凡诸弟及吾妻吾子吾侄吾诸女侄女辈,概愿俭于自奉,不可倚势骄人。古人谓无实而享大名者,必有奇祸。吾常常以此儆惧[1],故不能不详告贤弟,尤望贤弟时时教戒吾子吾侄也。
塔、罗自田家镇渡至江北后五获胜仗,九江对岸之贼遂下窜安徽境。余现泊九江河下,塔、罗渡江攻城。罗于二十一日与贼接仗,杀贼二三百,而我军亦伤亡四十余人。此在近数月内即是小有挫失,而气则未稍损也。
水师已下泊湖口,去我舟已隔六十里。二十夜,贼自江西小河内放火船百余号,实以干柴、桐油、松脂、火药,自上游乘风放下,惊我水营。两岸各千余人呐喊,放火箭、火球。其战船放炮,即随火船冲出,欲乱我阵。幸我军镇定,毫不忙乱,反用小船梭穿于火船之中,攻入贼营,烧贼船十余号,抢贼划[2]数十号。摇撼不动,是亦可喜之事。
余身体平安,癣疾近又大愈,胡须日长且多。军中将士俱平安。余不一一,即候近佳。并恳禀告父亲大人、叔父大人福安。
解读
今人常对历史持怀疑的态度,尤其认为儒家所言的忠信仁义,不过是史书中故意雕琢过的故事,真实的人哪能做到如此忠义、诚实?这实在是现代社会所带来的道德信任的大危机。似乎做官的没有一个不贪的,经商的没有一个不诈的。但是,当我们看到曾国藩这封信时,便可知晓,在传统社会中,道德的约束并不单纯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它更是希圣希贤的君子们内心的认可,是对自己行为与名声的敬畏。
在信中,曾国藩交代家中几位弟弟,又托人带回去百余金,其中五十金用来接济家中贫寒的亲戚,另外一百金留自己使用。但是,曾国藩也清楚,这些钱远不够家中使用。他坐镇军中,人事、财力皆由他来统管,但是曾国藩却说军中的钱银,哪怕是一分一毫,他也不敢肆意妄为地取作私用。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挪用公款。正如他当年刚刚到达北京,在京中坐馆也管过账时一样,他对于公家的钱财丝毫不敢有半点私心。为什么曾国藩可以做到如此自律、严明?说,名声这东西,是天最珍重爱惜的,也是最不轻易给予人的。信中说的造物,便是造物主,其实就是宋明儒学中所说的“天理”。我们今天一听到“存天理,灭人欲”就觉得害怕,感觉儒家实在太严酷了,这又是大大的误解。天理是什么?在宋明儒家那里,天理不仅是万事万物生成的根源,是宇宙运行的根据,同时还是自然的法则,是人间道德的依据。1963年,牟宗三在香港大学讲宋明儒学,其中谈到天理时,说:天理,动态地说,就是生生不息的宇宙的运行;静态地说,就是道德法则。日常的生活中,我们看不到“天理”,看到的只是繁华世界、灯红酒绿,但是这些并不是世界的本质。在这些变化纷繁的世界背后,这个世界得有个根底,这个根底就是“天理”。这是中国人的老话,其实就是大家都认可的价值标准。曾国藩说名声是天理赋予人的,而且还不是轻易赋予人的,也就是说名声是符合道德标准后,才能被大家认可的东西。名声这东西,其实很微妙,稍有一点差池,就会被败坏掉。曾国藩说自己的德性并不高,但是却能享受天下的美名,这是由家族前辈时代累积而成就的。但是,光是他自己,他显然总是觉得自己担不起这样的名声,所以一刻也不敢放纵自己骄奢堕落。不仅如此,在家中父亲、叔父,弟弟们,自己的妻子、孩子还有侄子、侄女们,总之一家上下,都应该节俭、自律,不可以仗着现在的家族名誉而对他人傲慢。古时候的人总说,人如果并没有那么高的德性,却享有盛名,那一定会遭遇到祸患的。曾国藩便常常以此自省、畏惧,在此也要详细地跟弟弟们讲这个道理,希望家中子弟可以做到这一点。
如此看来,声名是对君子德性的肯定,然而,若要保有声名,就一定要戒骄戒傲,谨言慎行。声名不是名利,它有积极的意义,是对人的肯定;然而,若是名实不符,则是君子最大的忌讳。
注释
[1]儆:使人警醒,不犯错误。儆惧:指警惕和畏惧。
[2]划:指划子,即小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