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对不同领域展开研究可供选择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在整体的宏观与部分的微观之间展开双向的运动。当前的主要趋势是,人们对小的事情知道得越来越多,而对大的事情知道得越来越少。在道家研究领域中这也不是例外。为了说明这本书探讨的范围和界限,我们有必要适当地放宽一下视野。
可以做出这样一个概括,即以老子为出发点的早期道家在它自身内部的展开,有两条非常重要而又很不相同的路线。一条是从老子到杨朱、列子和庄子等的路线(可称为“老庄的路线”)。这条路线上的道家,关注个体生命和个人精神的发展,关注自我和心灵的转化及升华,抗拒个人被教条化和物化。另一条是从老子到《管子》、《黄帝四经》、彭蒙、田骈、慎到、申不害和韩非子等的路线(这是一般所说的“黄老学”的路线)。这条路线上的道家,注重社会政治生活和秩序的建立,注重制度和法治的发展,注重人的利益和需求的满足及实现。同属广义的道家而又相对独立的这两条路线,通过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相互印证变得越来越清晰了。
思想上的概括和分类总是整体上的大约数,而不是统计学意义上的绝对数。且不说两条路线之间有交叉,就是在同一条路线之中也存在着差异,这本身也是早期道家研究课题的一部分。既然它们都属于道家,就可以找出它们的公分母和共同的地带;但它们的分子不同,即使是一条路线上的杨朱、列子和庄子等,还有另一条路线上的《管子》、《黄帝四经》和《韩非子》等,也有彼此的差异。但它们均不是本书关心的地方,本书主要是探讨老子思想以及从老子思想到黄老学的这条路线。
本书对老子思想的探讨,集中在作为本书第一章的“‘道’与‘万物’的三重关系——老子世界观的构造”(原题为《“道”与事物的三重关系——老子世界观的构造》,见《中国哲学年鉴[2016]》,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17)、作为第二章的“失常与回归——老子的‘反’探究”(以《反常与回归——老子的“反”探究》为题,载《道家文化研究》,第30辑,北京,中华书局,2016)、作为第三章的“老子的学说与《金人铭》和黄帝记忆”(原题为《老子的学说与〈金人铭〉和黄帝言》,见《黄帝思想与先秦诸子百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等几章中。在这几章中,我们对老子思想的整体构造、疑难问题及来源进行了探讨。
《老子》是世上篇幅不长而又很伟大的著作。它不仅语言简练、深刻隽永、充满洞见、意味深长,而且还建立了一个整体性的世界观。这一世界观由“道”与“万物”的三重关系组成,具有内在的构造和逻辑性。老子的“反”这一概念,一向有多种不同的解释。在它出现的不同地方,好像各有其义,互不相涉,不加深究,貌似顺理成章。其实不然,它有整体上的所指。老子的“复”和“归”同它互相呼应,相得益彰。仔细玩味,通而观之,久有的疑惑涣然冰释。老子再伟大、再具有创造力,他的思想也不会去有踪来无影。我曾在《老子治道历史来源的一个探寻——以“垂拱之治”与“无为而治”的关联为中心》中,追溯过它的线索。这里则从传说中的黄帝六铭之一的《金人铭》等,再来追溯它的不同线索。《金人铭》不是晚出的战国作品,没有可信、可靠的证据能够否认《说苑》和《孔子家语》中的记载。《老子》中的文句和部分思想直接渊源于它,不能倒因为果。
老子思想在之后的发展,通过出土文献郭店简的《太一生水》和上博简的《恒先》首先有了不同于以往的记忆。两者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黄老学,可以将它们看成是从老子到黄老学的过渡形态。作为第五章的“终极根源概念及其谱系——上博简《恒先》的‘恒’探微”(曾载《哲学研究》,2016年第1期)、作为第六章的“从文本篇章到义理脉络——《太一生水》的构成和概念层次再证”(曾载《船山学刊》,2015年第1期),两者都是在已有的包括我自己在内的研究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的深入探讨。《太一生水》绝非两篇,而是同一篇的不同章节。其根据不用求诸更容易引起争议的义理,而可求诸文本自身留下的更客观的篇章符号。《太一生水》的“太一”和“水”的概念最引人注目,其“天道贵弱”的论断,既有老子“贵柔贵弱”的思想背景,又是一个新鲜的说法。整体上,《太一生水》的义理和概念有着不同的层次,需要从不同的方面来呈现。《恒先》提出了抽象度极高、理解起来非常困难的论题。最关键的是它的“恒”的概念。从这一文本自身的内证到广泛的观念史材料可以证明,在《恒先》中“恒”被凝聚成了一个终极根源概念,它是道家中除了“道”、“一”(太一)等之外的又一个本根概念。
探讨从老子思想到黄老学这一重要路线的发展方面,一是作为第四章的“‘一’的思想的展开及其形态”(压缩后以《早期道家“一”的思想展开及其形态》为题,载《哲学研究》,2017年第7期),二是作为第七章的“早期道家‘统治术’的转变——从老子的‘道政’到黄老学的‘法治’”(原题为《早期道家“统治术”的转变》,分“上”“下”,载《哲学动态》,2016年第2期、第3期),三是作为第八章的“秩序、制度与贤能——黄老学为什么反智的一个内在追寻”(亦见《道家文化研究》,第29辑,北京,三联书店,2015)等。
黄老学传承了老子的“道”和“一”,传承了老子的治道“无为”,同时又大大发展了它们,丰富和扩展了它们的内涵,特别是将“道”“一”“无为”同“理”“形”“名”“法”等结合起来,相信只有“法治”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秩序,相信法治的普遍性、客观公正性和稳定性可以避免贤能政治的有限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这才是黄老学“反智”(用个人的智能代替法治)的根本原因。黄老学可谓是中国的“制度主义”学派,它那么早诞生并又有那么成熟的制度理性,令人惊讶。认为法治是根本的,不等于就是认为制度万能。批评制度万能论的人,是自设靶子强加于人。实际上,只有独断论者才会愚蠢地认为人世间有万能的东西,就像相信有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那样。黄老学强调法治而又不否定道德,它绝不是制度万能论者。老子思想发展到黄老学,在不少方面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揭示这些变化是探寻早期道家思想史中饶有兴致的工作。
《老子》这部书的早期不同抄本及其差异性,因汉简《老子》的出现而又增添了佐证。不同于其他抄本,汉简《老子》“佚文”大部分对认识《老子》文本和意义没有什么影响,只是其中少量的地方具有某种或比较重要的价值。作为附录的“北大藏汉简《老子》的某些特征”(曾载《哲学研究》,2013年第5期),就是对此进行的考察。
现在又有一部探讨早期道家哲学和思想的著作出版,我十分高兴。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欣然接受和出版此书,对王琬莹女士为出版此书付出的许多辛劳,我致以衷心的感谢。另外,我也谢谢匡钊、李巍、王格、叶树勋、皮迷迷、苗玥、郝颖婷、常达、姚裕瑞等门生帮助校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