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论资产阶级报刊(Lenin on Bourgeois Press)
列宁写的许多政论涉及对资产阶级报刊的评价,综其所述,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观点:
一、肯定西方资产阶级通过报刊进行的文化教育。在创办工人通俗报纸的时候,列宁借鉴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经验,他写道:“在西欧,自由派在群众中进行过文化教育工作,因此群众的水平比较齐一些。”(30卷195页)
二、要求借鉴资产阶级报刊与政敌进行论战、宣扬自己的模范的经验。他写道:“我们不善于像资产阶级那样在报纸上进行阶级斗争。请回想一下,资产阶级是怎样出色地在报刊上抨击自己的阶级敌人,怎样讥笑,侮辱他们,置他们于死地的。”“请看看资产阶级。他们多么善于宣扬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资本家在他们发行千百万份的报纸上对他们心目中的‘模范’企业大肆赞扬,把资产阶级的‘模范’机构当作民族的骄傲!”(35卷92页、37卷22页)
三、对于资产阶级报刊的订阅者来说,最重要的是报刊的声誉,因而列宁说:“对于资产阶级的订阅者来说,重要的是报纸的销售,而不问它是在什么地方销售,不问它是否团结某个阶级以及团结什么样的阶级”(23卷99页)。
四、为了吸引公众,资产阶级报刊的工作态度是不负责任的。列宁并不是否定客观报道的形式,而是批评它们运用这种方式时的偏见和不严肃的态度。 1913年在评价关于巴尔干的报道时他写道:“政府的报纸和自由派报纸上都大登特登关于‘巴尔干’政治的消息、谣传、推测和估计。真是应有尽有!‘耸人听闻的消息’一个赛过一个,报道一个比一个‘吸引人’。昨天……今天却竞相辟谣,……普通公众伸长耳朵听了这些胡言乱语以后,信以为真,于是就盲目地跟着骗子们走,而这帮骗子正是力图用他们自己所要求的东西来吸引‘社会舆论的’注意。”(23卷103页)
五、资产阶级报刊只把通消息和消遣视为报刊的社会职责,而列宁认为这只是一种资产阶级的办报思想,社会主义的报刊还有更重要的社会教育的职责。
六、资产阶级报刊执行“商业秘密不可侵犯”的原则。列宁在推行战时共产主义的时候,从否定的角度对此进行了批判,认为不破除这个原则,就不能认真地谈论对生产的监督。鉴于1921年实行新经济政策,列宁后来没有再将此批判提上日程。
七、资产阶级报刊培养了名位主义和个人主义。由于资产阶级报刊的商业性质,列宁在1905年就指出:它培养了作者们“资产阶级写作上的名位主义和个人主义”(12卷93页),使他们充当“写作上的资产阶级买卖关系的俘虏”(12卷95页),实际上是为饱食终日的贵妇人服务,为百无聊赖、肥得发胖的一万个上等人服务。(陈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