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的人格价值观及其会通
人格,古时称人品,指人的品格。人格是人的性情、素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是一个人与他人不同的特质的综合体现。
人格价值,指的是一个人作为人类的一分子是否有一定的价值,在社会中是否有地位、有价值。人格价值的高低是通过个人的行为实践,并在与他人、集体、民族、国家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
理想的人格价值涉及范围较广,近代有的学者主张从德、智、体、美四个方面提升人格价值,而更多的学者则是从真、善、美三个方面评论人格价值。真、善、美亦即智、德、美。“真”是指正确的认知,是对天地万物社会人伦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善”是指善良的德行,是以天地万物社会人伦的客观规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以这种规范行为去作用于客观世界。“美”是指精神愉悦,是以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的要求去建构外界事物,并在这种建构中达到审美的满足。一个人实现了真、善、美三者的统一,也就达到了最高的人格境界。
本文的主题是想简要地论述我国古代儒道两家的人格价值学说及其会通的途径与接合点。
1.儒家的人格价值观
儒家奠基人孔子和孟子都重视独立人格,重视人格的尊严。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这里讲的“志”即意志,“不可夺”是独立的意思,这是强调即使平民百姓的意志也是独立的。孔子强调独立的意志,也就是强调人格的尊严。孟子更是提出了“良贵”观念注51,“贵”就是有价值,明确地肯定每个人都有人格价值、人格尊严。他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孟子·告子上》)“人人有贵于己者”就是指“良贵”,“良贵”是天赋的、固有的,每个人的人格价值是不能剥夺的。
孔子对人格的内涵作了明确的规定,认为理想的人格是智、仁、勇三者的统一。他说:“仁者不忧,知(智)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这是说,智者富有知识而不惑,仁者泛爱众人而不忧,勇者果敢刚毅而不惧。将知、仁、勇三者同时并举,后来《中庸》也说:“好学近乎知(智),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并把知、仁、勇三者称为“天下之达德”,即三种最主要的道德规范和品德。知,指认知。孔子时常以仁、知并举,他说:“未知,焉得仁?”(《论语·公冶长》)指出知与仁是互相联系的。孟子更以仁和智的统一作为圣人的两大规定。他说:“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孟子·公孙丑上》)孔子对“知”没有展开论述,孟子补充其不足,对智作了一定的说明。他认为“是非之心”是“智之端”(同上),这里所谓的“是非”,显然是就道德意义而言的,是道德认识。此外,孟子还从其他意义上讲“智”,如在《离娄》篇中讲到天文、地理、水利等自然知识,也都称其为智。《大学》也非常重视“知”的作用,说:“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强调“知”是诚意、正心、修身的前提和基础。知是一种理性的品格,富有判断、推理的功能,能自觉地主导和支配行为。在儒家看来,一个人缺乏理性的品格就会受个人的私欲、自发的情感、盲动的意志所驱使,从而背离成就理想人格的轨道,只有通过合理的认知,理性的升华,才能达到理想的人格境界。
仁,在孔子以前已经是一个公认的道德原则,孔子进一步把它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对于“仁”的内涵,孔子作了多重的界说,如:“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同上)前两条语录的意思是完全一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爱人”的具体内涵,意思是自己希望成立,也帮助他人成立;自己希望提高,也帮助他人提高。这就是仁的基本内涵。与此相应,孔子还把“恭、宽、信、敏、惠”确定为仁德的具体条目(参见《论语·阳货》)。孔子从道德修养方法的角度讲“克己复礼为仁”,是强调要严格律己,遵守礼的约束。孔子所讲的仁是一种道德品德,体现了古代的人道主义原则,表现出对人的人格尊重、热情、关怀、真诚相待、共同提高的崇高精神。在孔子看来,这也是个人人格价值的主要规定。
勇,勇敢。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义”指道德原则。孔子主张见义勇为,反对见义不为。勇敢是勇气、胆略,是一种气质性的品格。孔子认为,没有“勇”这一品格,就不能为仁为义,就不能达到理想人格境界,所以“勇”也是人格价值的要素之一。
儒家还把最高的理想典范称为“圣人”、“仁人”。“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论语·雍也》)在孔子看来,圣和仁有别,圣人高于仁人。“仁者爱人”,能泛爱众人就是仁者。圣人则必须“博施于民”又“能济众”,孔子认为这是连尧舜也没有完全做到的。上面提到孟子所说的“仁且智,夫子既圣矣”一句中的圣,包含仁和智两个方面,联系孔子的看法,可知广泛给予人民是谓仁,救助大众要有智。仁者是道德品格高尚的人,圣人则是道德和认知两方面品格兼而有之的更为高尚、更为全面的人。孟子还提出了大丈夫的人格标准,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他认为大丈夫当坚持人格和尊严,不能由于境遇的影响而放弃原则。孟子的这一言论在历史上产生了极为深远的积极影响。
儒家的人格价值学说具有鲜明的特点:第一,从群体观念和等级观念出发来确定人格价值。在儒家看来,社会是人群组合而成的集合体,每个人只有在群体中才能生存、发展,因此强调既要有独立的意志,又要“爱人”、“济众”,以成就完整健全的人格。第二,人格价值学说与道德学说密切结合。在人格价值的规定性中,“仁”具有最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在人格价值中儒家最为重视的是道德价值。第三,人格的德性规定和理性规定的复杂关系与两重作用。儒家讲仁与智,但智又从属于仁,理性服从于德性,成为伦理理性,这有助于防止人格的异化,避免理性走向歧途,但它所导致的理性道德化、狭隘化,削弱了对科技理性的重视,也影响了认知理性的提升。
2.道家的人格价值观
道家创始人老子也十分重视理想人格的塑造和对崇高精神境界的追求。他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自然”即本然、原本状态。人,从终极意义上说,就是要“守道”、“法自然”。效法自然,就是遵从客观本性和规律,顺应自然,符合本然,不人为造作,不矫饰虚伪。自然也就是“无为”,即不是违背自然的有意作为。“圣人无为,故无败。”(《老子·第六十四章》)有为必败,圣人无为故不败。自然无为就是圣人的精神境界。
为了达到“自然”、“无为”的精神境界,老子还提出了相应的人格要求,他主张贵柔,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老子·第七十六章》)“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第七十八章》)柔弱是与人生相联系的,柔弱胜刚强是普遍的法则。老子还从贵柔思想出发,提出“三宝”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老子·第六十七章》)“不敢为天下先”,即是行为要符合事物的原本自然状态,而不去争先。老子认为这是人生的三宝,也就是他所提倡的人格内涵的要点。
老子除了从肯定意义上提出了理想人格的要求以外,还从否定意义上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是以圣人之治……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老子·第三章》)。“无知无欲”是指没有违反自然的看法和欲望。老子认为必须无知无欲才能无为。
庄子沿着老子的自然无为价值学说继续前进,进一步提出了以“逍遥”作为人生理想的精神境界。据《庄子·逍遥游》篇说,“逍遥”就是自由,就是人生最高的精神境界;“游”是达到这种境界的功夫。文章认为,社会伦理关系是束缚人的樊篱,人应回到自然中去。人与自然为一,与天地万物一体就得到了“逍遥”(自由)。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存,万物与我合为一体,天人混沌不分。又说:“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睨于万物。”(《庄于·天下》)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视万物,也就是与大道合为一体。庄子认为,一个人若能如此,也就能在无限宇宙中放任恣纵,奔放不羁,过自由逍遥的精神生活,这是人生最崇高的精神境界,也是人格价值最完满的实现。
老子以圣人为最高的理想人格,庄子则除讲圣人以外,还提出了所谓至人、神人、真人、天人、全人作为人格典范。他说:“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庄于·齐物论》)至人是具有神异功能的人,是超脱生死的人,至人也就是神人。关于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人谓真人。”(《庄子·大宗师》)超越生死,天人不相胜是真人的品格,真人实际上也就是至人。庄子还提出“与天为一”的天人,天人和至人、真人实质上是相似的,而在人格的序列上又高于至人、真人。庄子还把全人置于圣人之上,说:“圣人工乎天而拙乎人。夫工乎天而俍乎人者,唯全人能之。”(《庄子·庚桑楚》)“拙”,笨。“俍”,善。意思是说,圣人善于契合自然而拙于应和人为。既善于契合自然,又善于应和人为的,只有全人才能做到。由此可见,庄子把善于突破自然与人为(人文)的对立,视为更高的人格境界。这是对老子的人格理论和自然主义思想的重大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影响。
老庄道家的人格价值学说具有本真、任性和自由三大特征。第一,老子讲顺应自然,合于自然;庄子讲人与万物为一。在老庄看来,理想人格不仅不与自然、万物对立,相反是契合自然,使自我融入于天地万物之中。合乎自然,就是合乎天地万物的本真状态。求真,合于本真,构成为理想人格的重要品德。第二,庄子认为,顺应自然也就是顺应万物的本性,就人来说,就是顺应人性。又说:“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庄子·骈拇》)又说:“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同上)“情”,即真实。“性命之情”,即性命的真实状态,也即人性。这是说,最纯正、最高尚的德性,不是仁义,而是保存人的本性,顺从人的本性自然发展。庄子认为,一个好的社会是“天下欣欣焉人乐其性”,而不是“天下瘁瘁焉人苦其性”(《庄子·在宥》)。庄子提倡人格的本真品格,进而也主张确认、尊重人格的个性特征,强调自我个性真实而自然的流露。在庄子看来,儒家讲的仁义不是人的本性,而是人为的外在矫饰,有的甚至是仁义其外、禽兽其中,是违背自然之道的,这种仁义道德使人格具有虚伪性;仁义是人为的共同的规范,儒家讲的仁义堵塞、扼杀人的个性而使人格带有单调性;仁义只是儒家区分君子、小人的道德尺度,是相对而言的,它会被人利用,借仁义来做有害于人民的事情,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第三,顺应自然,顺应人的本性,就是说人要在生活中,处处、事事符合天地万物的规律性,不断化解主体与客体的紧张、矛盾、对立;就是要不断排除情欲和仁义的乱性、戕性作用,顺从自我本性的天然流露,如此就能使主体小我与宇宙大我达到内在的统一,在相互契合中,人格也就进入逍遥的境界,即自由的境界。在庄子看来,精神自由是人格的内在品德,换句话说,理想人格也应当是一种自由人格。而自由以合乎自然为前提,也是顺应自然的必然结果。
3.儒道人格价值观的会通
儒道两家的人格价值学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又有许多会通之处。庄子本人就曾作过会通的尝试,他有这样一段话:
颜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谓也?”曰:“回忘仁义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忘礼乐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坐忘矣。”仲尼蹴然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仲尼曰:“同则无好也,化则无常也,而果其贤乎!丘也请从而后也。”(《庄子·大宗师》)
这段话是通过讲“坐忘”来描绘“无己”或“丧我”的精神自由境界。文章以孔子和颜回对话的形式论述儒家学者如何“忘仁义”、“忘礼乐”,进而“离形去知”,同于无所不通的大道。这显然是用道家的人格境界来取代儒家的人格境界,是一种独特的会通方式。
儒道两家在人格价值的取向上存在着互补性。儒家侧重于协调、规范社会人际关系,提倡仁义,以道德品质为人格的基本要素,以道德完善为人格的主要目标,也就是说,在人格价值的追求上,偏重于求善,实现善的价值。道家侧重于从规范天人关系的角度来确定理想人格的内涵和意义,强调理想价值以符合自然为前提,强调人格理想目标是追求主体与道的合一,从而达到人格绝对自由(逍遥)的境界,也就是说,在人格价值追求上更注重于求真,实现真的价值。当然,儒家也追求真,道家也讲善,但两家人格价值取向的重点却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为互补提供了条件,也就使会通有了必要,有了可能。后来的魏晋玄学家除了嵇康、阮籍外,几乎都竭力沟通儒家的名教观念与道家的自然观念的内在关系,强调二者的一致性,就是实现这种会通的重大努力。
如果说,在人格价值理想问题上,魏晋玄学家调和名教与自然的主张是道家会通儒家学说,那么,《中庸》的人道源于天道的思想则可以说是儒家会通道家。《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意思是说,人的本性是天之所命,顺着这种天赋本性去做就是人道,修治推广人道,使人人都能实行,谓之教化。《中庸》认为道由性出,性由天授,人道的根源归根到底在于天道,人类社会道德是天道的自然体现。又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这里,“诚”有两重含义。一是指客观规律性。以诚为天之道,就是认为天(自然)是具有一定规律性的。二是指理想道德境界。“不勉而中,不思而得”,是说圣人的思想言行无不合道。《中庸》通过把自然的普遍规律与人格理想境界混在一起,从而把儒道两家的人格理论、把实现真与善的价值统一了起来。
应当承认,儒道两家的人格价值理论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遗产,两家学说各有所见,也各有所弊;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科学地继承儒道的人格理论,用以丰富当代人格价值的内涵,对塑造当代理想人格是有着重大意义的。
(原载《长白论丛》,1995(2);《新华文摘》,1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