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北京婢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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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末婢女法律制度的废除

蓄婢的社会习惯,在中国有其长久的历史。它源于人口买卖。“男性的奴隶从清代中叶以后渐次绝了痕迹,但是在女性的奴隶则作为婢女依然变相的存在”[1],“至今一二百年中,仆人、佣妪大都改为雇佣性质,来去自由”[2],而婢女买卖的习惯却被保留下来。近代,随着西方天赋人权思想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婢女买卖也为人们所诟病。清末,一件偶然的关于婢女的中外纠纷的事件,激发了政府关于婢女法律地位的讨论。本章拟对蓄婢习俗及清末婢女法律地位的废除做一简单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