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移民社区的功能与作用
移民进入城市后以血统、文化背景或经济利益为纽带聚居在一起,形成了精神上、物质上互为依存的社会实体——移民社区。社区的规模各异,类型不一。大的如同一个几十万人口的城市,小的如同一个小镇,其中既有以单一民族群体为核心的同质性社区(Homogeneous Community),也有由诸多民族组成的杂质性社区(Heterogeneous Community)。由于市场经济规律决定了劳动力的频繁流动,许多社区几乎都有其他民族的人。例如,波士顿的意大利人社区既有许多爱尔兰人、犹太人、波兰人,也有为数不多的土耳其人、希腊人和叙利亚人[22]。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居住模式在各大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作为一种社会实体,移民社区既是各城市的组成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社会,因而在城市化的过程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首先,移民社区是美国民族多元化的摇篮。移民不仅带来了劳动力自身,而且带来了本民族的文化。他们在改善物质环境的同时也希望能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这就使移民社区从一开始就具有“外来”的特征。随着大量移民的涌入,社区由小到大,日渐勃兴,社会机构和功能亦日臻完善,在城市中如同一颗颗五彩缤纷的明珠,交相辉映,使城市最先形成了民族多元化的格局。
其次,移民社区是移民向美国化和城市化转变的中间环节,是移民踏入美国社会的跳板。一方面,移民社区的存在和发展必然要受到美国法律的制约,社区生活不时地受到美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冲击,因此,社区在保留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也增添了几分美国化的色彩。另一方面,移民来到美国后都面临着适应新的生活环境的挑战。移民社区的出现无疑为他们在陌生的国度里提供了熟悉的生活空间。在这里,移民不仅能最大限度地获得就业和住房等方面的信息,而且通过参与社区生活,满足了精神上的需要。同时,移民要享受美国公民的权利,就必须参加并通过美国移民归化法规定的各门课程(如美国史、英语和公民学等)的学习与考试。这使移民逐渐地具备了美国公民和城市居民的意识和知识。当他们具备了脱离本民族群体而能独立生存的能力之后,许多移民,尤其是美国化程度较高的第二代移民,则迁出本民族社区,去更广阔的天地追求更理想的生活。
最后,移民社区的发展源于集体合作的精神,而社区的发展又使这种精神渗入美国社会各个领域,形成了美国历史上通过群体自愿合作、解决社会难题的良好风尚。在崇尚个人主义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美国人对“集体需求冷淡懈怠,相互间的支持囿于直系亲属的范围”。由于外来移民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排斥,目睹了不同群体间的冲突,因而心理上有一种不安全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移民在19世纪30~40年代就自发地组织起来,建立了各种互助会。例如,到1910年,意大利移民在纽约市的互助会达2000个,在芝加哥达400多个[23]。综观移民互助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移民以互助会为纽带,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负责教会、教育、贸易、消防、医疗、文化娱乐和公共设施的机构,使社区成为一个“五脏俱全”、高度自治的小社会。
第二,通过与其他城市本民族社区的合作,移民组成了全国性的族裔组织,如“爱尔兰移民协会”“德国移民互济会”“克罗地亚裔全国联盟”等。他们在各级选举中运用群体力量推举自己信任的候选人。意大利和爱尔兰移民曾选出了本民族的人担任纽约、波士顿和纽黑文市的市长职务。威斯康星、明尼苏达和南、北达科他州的州长、市长和国会议员中就有德国和北欧国家的移民。即使在一些城市担任市长职务的美国人也不得不倾听移民群体的声音。这既表明了移民群体力量的作用,也说明了不同族裔间的彼此制约对美国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性,使各个族裔群体在相互碰撞中增进了解并在妥协中维护了美国的繁荣和统一。
第三,各社区建立了既像银行又像公司的合作社(cooperatives)。它一方面积极吸收移民的存款,按期付息;另一方面,它直接参与社区企业的经营活动。合作社的管理者和工人都是持股人,双方共担风险,年底依股额和利润分红。从各城市看,各社区都有这类合作社。譬如,1914年马萨诸塞州共有30个合作社,其中,立陶宛人和芬兰人各7个,意大利人5个,波兰人和瑞典人各3个,法国、德国人和犹太人各2个,比利时人1个[24]。
就全国而言,1918年共有2000多家合作社,多数集中在东北部和中西部,其中2/3属于外来移民,余者属于美国人[25]。关于这些合作社的作用,美国学者约翰·丹尼尔斯作了比较客观的评价。他认为合作社是“外来移民对美国的重大贡献之一”,“他们不仅教育了自己,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展示了美国生活中最基本的自力更生的精神,而且通过建设性的贡献参与了美国的生活。他们用共同合作的方式向美国展示了人们创造业绩的高尚风格,表明在经济和社会斗争的冲突与混乱中,相互合作的原则可以解决美国最重要的问题”。[26]
第四,各社区相继建立了失业救济、退休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虽然各社区的投保标准不一,但均能为移民所承受。投保者按期缴纳保险金后由社区医院定期检查,以确保投保者康安。从全国看,多数社区的保险业务仅限于本社区,只有少数移民群体成立了全国性机构。不管移民的保险机构规模和形式如何,“它们都以不同的方式繁荣发展,成为帮助移民在迁徙和适应新环境的过程中经受考验和渡过难关的重要力量。”[27]应指出的是,类似的保险机构在当时的美国人中间并不多见,比美国政府实施社会保障法要早半个多世纪。所以,毫不夸张地说:“现代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移民自发的保险机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