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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共租界电车业的经营与管理
1881年5月16日,世界上第一辆有轨电车(tram)问世。嗣后,有轨电车取代马拉有轨车,成为欧美城市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并且出现在亚非、南美许多大城市中。上海制造电气公司(The Shanghai Electric Construction Co.,Ltd.),即上海电车公司于1905年由英人创设,其总公司设于伦敦,自1906年4月起工至1908年3月开始营业,营业区域在上海公共租界。[1]即“公共租界电车公司,纯为英人产业注册于伦敦”,1905年获得工部局专利权,期限为35年,期满后7年内工部局得购回此权自行营业。公司须以收5%纳于工部局,“作占用轨地(轨外18英寸地亦归入)及工部局电气费一切建筑工程由爱丁堡勃莱士公司承办”,1908年工竣开驶。[2]嗣1914年英商电车公司(简称英电公司)开办无轨电车(trolley bus),是为上海有无轨电车之始。[3]公共租界电车交通的运行,在为居民乘车出行提供方便的同时,进而推动上海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