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太平洋岛国海洋大型发展中国家身份的内在属性
从实体上看,作为海洋国家,太平洋岛国虽然陆地面积狭小,但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太平洋岛国拥有广阔的海洋专属经济区。从历史传统上看,太平洋岛国拥有“人海合一”的传统观念;从现实看,太平洋岛国具备宝贵的海洋治理理念和经验。这些因素决定了太平洋岛国海洋大型发展中国家的内在身份属性。
(一)广阔的海洋专属经济区
太平洋岛国有着成为海洋大型发展中国家的先天条件,即拥有广阔的海洋专属经济区。对于大片公海的海洋区域来说,200海里资源专区对该海域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对拥有很多群岛的南太平洋海域。分散的小岛国几乎在一夜之间拥有了南太平洋海域资源的合法权利。与其他沿岸国家一样,21个太平洋岛国和属地建立的南太平洋200海里经济区创建了一组毗邻的专属经济区和渔业专属区,横跨了超过4个时区和25度的维度。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明显地改变了南太平洋。接近40%的南太平洋被置于国家资源的管辖权之下。几乎大片海域的所有资源和超过了3000万平方公里的经济使用面积,目前被太平洋岛国所控制。比如,基里巴斯的陆地面积为690平方公里,但却控制着35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如果不算巴布亚新几内亚,太平洋岛国所控制的海洋面积是它们陆地面积的大约300倍,这是与世界上其他沿岸国家最大的不同。以拥有世界上最大海洋专属经济区之一的美国为例,其海洋与陆地面积的比例少于2∶1。[28]根据《太平洋岛国区域海洋政策和针对联合战略行动的框架》(Pacific Islands Regional Ocean Policy and Framework for Integrated Strategic Action)的解读,南太平洋地区包括岛国和属地(太平洋共同体)所在的太平洋的一部分,这些国家是太平洋区域理事会(CROP)的成员国。南太平洋区域的范畴不仅包括这些岛国所拥有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还包括支持该地区海洋生态系统的海洋和沿岸地区。在这里,“海洋”被定义为海洋里的水域、海底下、海洋大气及大洋接口中的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元素。[29]
广阔的海洋专属经济区意味着太平洋岛国具备了拥有丰富渔业资源的前提。南太平洋地区的海洋渔业资源分为两类:近海渔业(offshore)和沿海渔业(congshore fishery)。近海渔业资源包括金枪鱼、旗鱼以及外来物种(allied species)。近海渔业包括多样的长须鲸和无脊椎动物。[30]与大西洋、印度洋、东太平洋海域的金枪鱼捕捞不同,中西太平洋海域的大部分金枪鱼属于太平洋岛国的专属经济区,大约57%的金枪鱼来自这些专属经济区。域外国家在南太平洋捕鱼所支付的“使用费”(access fees)成为太平洋岛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渔业资源以及提高管理金枪鱼的能力,南太平洋地区在渔业管理方面加强合作,成为全球渔业管理的首个典范。[31]
(二)人海合一的海洋观念
自古以来,海洋是太平洋岛国居民生活的重要部分。南太平洋为岛国的居民提供了交通、资源、食物以及身份认同感。[32]对太平洋岛国而言,海洋不仅是获取资源的来源,还是它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达到了“人海合一”的层次。正如德吾德·策尔克(Jon M. Van Dyke)和格莱特·休伊森(Grant Hewison)所言,“几百年来,‘无限海洋’的观念一直成为西方国家的主流意识,当代西方文明的建立基于对海洋及其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征服。因为海洋一直被视为边界地区,所以‘听之任之’的态度成为许多国家面对海洋及其资源的理念。大量当下及未来保护海洋的实践都可以从土著人的传统中发现。依岛屿或海岸生存的居民早在快速交通或联系的时代之前,就意识到了海洋资源的有限性,并需要保护。传统意义上,人们不把海洋生物视为不同的种类,而视他们为整体生活的一部分。如今,太平洋岛民开始构建基于自身对海洋认知的南太平洋海洋机制,并引进保护海洋环境的路径。太平洋岛国在海洋治理方面的经验和倡议将指导我们如何可持续生存”。[33]《太平洋岛国区域海洋政策和针对联合战略行动框架》(Pacific Islands Regional Ocean Policy and Framework for Integrated Strategic Action)中指出,“太平洋岛屿社区构建在散落的海洋群岛上,这其中发生了人类历史上一些最为鼓舞人心的人口迁移。海洋对太平洋岛屿社区整合程度,胜于其他一切。对太平洋岛国人民而言,海洋不仅是交通的媒介,而且是食物、传统和文化的源泉。自居民定居在太平洋岛屿地区以来,海洋的生物多样性为居民提供了生活的来源”。[34]《战略计划2011~2015》指出,“数千年来,太平洋岛国居民的生存依赖于海洋所提供的丰富的自然资源。不仅如此,海洋还提供了食物、交通、传统实践和经济发展机会”。[35]第47届太平洋岛国论坛峰会《论坛公报》中明确指出了海洋的重要价值,“太平洋地区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就是海洋”。[36]
德吾德·策尔克和格莱特·休伊森认为,“对太平洋岛国的居民而言,海洋不仅仅是一种资源,它是一个生命性的存在以及其他生物的家园。海洋养育了太平洋诸岛及其所居住的人类。海浪把太平洋诸岛的祖先从遥远的地方,穿越时空,带到这个地方。对他们来说,陆地和海洋是不分离的,相互依存。他们的生活、健康、灵性和意识都与海洋有着密切的联系”。[37]太平洋的夏威夷也把海洋视为一种生命性的存在。在波卡·莱恩(Poka Laenui)看来,“夏威夷人不但把海洋视为环境或资源,而且视海洋为永生上帝和其他一切生物的家园。相反,西方却持一种‘人类中心论’或‘人类优越论’的观点,海洋只是被用来维持人类的生存,唯一的用途是被人类主宰、掌握和控制,别无其他目的。这种论断把人类同世界上的其他生物隔离开来。在太平洋地区,海洋是许多东西的来源,超越了经济、安全或交通。海洋是太平洋岛国人民食物和健康的来源,为岛国人民提供了身体健康和情感幸福的多种机制。海洋同样提供了灵魂净化、救赎和滋养的源泉以及学习自然之道的途径”。[38]由此可见,太平洋岛国的海洋观不同于西方国家或其他海洋国家,达到了“人海合一”的层次。只有充分理解太平洋岛国对海洋的理念,才能更好地了解海洋对它们的意义。“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海洋和沿岸环境依赖于对海洋的完全理解,包括过去的理念。”[39]毫无疑问,太平洋居民与海洋有着特殊的密切关系。大部分群岛共同体理念和信仰体系把其子孙后代追溯到海洋。每个太平洋岛民都有着土地和海洋的图腾,并把海洋视为自己的血统,而不是我们所认为的一个省或地区。[40]“人海合一”的观念已经成为太平洋岛国的一个集体身份,而这种集体身份有助于形成集体认同。在亚历山大·温特看来,“集体身份把自我和他者的关系引向其逻辑得出的结论,即认同。认同是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我-他者的界线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自我被‘归入’他者”。[41]
(三)太平洋岛国土著居民具有宝贵的海洋治理理念和经验
太平洋岛国在全球海洋治理方面的实践也有效践行着其海洋大型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在全球海洋治理方面,南太平洋地区有效地倡导着海洋治理价值理念和践行海洋治理理论。正如太平洋岛国论坛副秘书长安迪·冯泰(Andie FongToy)所言,“面对全球应对如何在可持续发展、管理和保护海洋及海洋资源之间建立一个平衡关系方面,我们一直是先行者。实现这一平衡是开展良好的海洋治理与管理的关键”。[42]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南太平洋地区的海洋治理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出现了很多海洋问题,比如过度捕捞、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海水温度增高、海平面上升等,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海洋环境及海洋生态系统。然而,南太平洋地区在全球海洋治理中扮演着领头羊的角色,主要是因为该地区有着明确的海洋治理主体、客体以及规范。欧盟在《全球海洋治理联合声明》中表达了对于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的关切,“许多岛国(包括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沿海国家严重依赖海洋资源,对于人类活动对海洋保护和可持续使用的潜在影响,这些显得比较脆弱”。[43]太平洋岛民被认为是太平洋的“护卫”,“没有人比世世代代以海洋为家园的太平洋岛民更适合做海洋‘护卫’了”。[44]
就南太平洋地区来说,海洋治理规范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都具有该地区独特的特点。同时,这些规范既包括框架,又包括海洋保护协议,有效地指导了该地区的海洋治理,有助于保护海洋资源、完善海洋治理。[45]宏观层面上,海洋具有流动性和跨界性的特点,这就需要有一个宏观的规范来指导海洋治理。南太平洋地区已经意识到随着海洋问题的增多,不同领域的规范也越来越多,这使得海洋治理规范具有碎片化的特点,因此需要一个宏观的规范来整合具体领域的规范。[46]太平洋岛国传统的“占有”(tenure)和生态观念成为南太平洋地区重要财产,这对于限制准入或在习惯海域的特定活动而言,具有显著的效果。流行的“管家”文化观念影响着区域层面的资源治理决策。虽然大部分太平洋岛国没有成文的习惯法,但它们却被广泛认可,并体现在大部分国家的最高法之中。太平洋岛国的土著海洋治理规范在保护地区生物多样性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47]国际社会已经意识到了土著居民的观念的独特性,并尊重和保护土著居民的风俗习惯和观念。比如,中国在参与北极的官方政策《中国的北极政策》中指出,“尊重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基础。尊重北极土著人的传统和文化,并顾及北极居民和土著人群体的利益”。[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