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2018年第3辑 /总第28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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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理解社会历史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

付泽宇[1]

【内容提要】把社会历史发展等同于自然历史过程,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误解。社会历史发展不完全等同于自然历史过程,二者有相似性,也存在质的差别。如果只看到相似性,而无视差异性,就会造成无主体的历史过程,最终产生宿命论、机械论和意志论等错误的历史观。因此,重新审视历史进程中人的主体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是必要的。马克思把社会经济形态理解为自然历史过程,就是强调社会经济形态这一范畴的历史性和暂时性。充分发挥人的主体选择性与能动性,才能超越经济因素的必然性,从而实现人的解放。

【关键词】社会经济形态 自然历史过程 客观规律性 主体选择性 自由全面发展

一 问题的提出

在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社会历史进程被认为是自然历史过程,从而规定了社会发展过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这一思想也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学界对这一理论提出了质疑并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讨。学界普遍认为“社会历史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命题,尽管肯定了社会发展具有客观规律性,但是忽略了人的主体性,把人置于社会历史进程之外,把社会历史进程机械地等同于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自然生成过程。社会历史进程则成为无主体的历史过程,这显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意。因为马克思认为“历史是人真正的自然史”,而且“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2]。劳动的发展史折射出人类历史的一般进程,成为打开历史之谜的钥匙。消解历史进程的主体性是传统教科书体系的弊端,这已是学界的基本共识。

但是,学界对这一命题的理解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表现在: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形态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发展过程,由量的积累以至达到质的改变,更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取代低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类似于自然界的生成过程,其运动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经济形态是人类史前时期存在的特殊经济关系,这种特殊经济关系具有似自然规律性和客观必然性,成为与人相异化的外在物质力量。人与经济运动规律的关系类似于动物与自然规律的关系,是一种紧张对立关系。然而,这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都强调了自然历史过程理论的某一方面,并没有完整地表述出马克思所要表达的理论观点。

这一理论出自《资本论》第一卷的序言,马克思在《资本论》法文版的表述是,“我的观念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同自然的进程和自然的历史是相似的”[3],在中央编译局的版本中,该理论被表述为“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4]。但是中央编译局编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中的该句译文是值得商榷的,该句被译为“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5]。第三种译文中的“是”表示一种肯定的语气,言外之意就是社会经济形态与自然历史过程是完全一致的,显然有悖于马克思的本意。传统教科书中的这一命题正是源于此,将经济的社会形态引申为社会形态。而前两种的表述则更加科学,实际上这两种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只不过法文版的表述更能表达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与自然历史过程的关系。

那么对这一命题进行分析,就必须明确自然历史过程与社会历史过程的关系,社会历史过程在何种意义上表现为自然历史过程,社会经济形态又在何种意义上表现为似自然历史过程。这成为我们破解这一命题的关键。因此,这一问题的展开就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历史过程的客观性与主体选择性的关系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特殊的经济运动规律与社会历史的一般运动规律的关系,这是我们需要回答的问题。实际上,“社会历史过程是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命题过于简单或者是过度引申,忽视了多重前提条件,实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误解。

二 社会经济形态与自然历史过程的相似性

确切地说,社会经济形态与自然历史过程具有相似性,但不能简单等同。马克思也将社会经济形态理解为自然历史过程,并不意味着社会形态是自然历史过程。因为“社会经济形态”或“经济的社会形态”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只有在特定的历史制约性和具体性下,社会经济形态才具有自然规律的性质。那么一旦超越了特定的历史制约性,新的社会形式就将排斥自然规律的异己性,从而瓦解对抗的社会形式。在这里,自然规律只能说是类似于自然界中的客观规律,实际上是对抗社会关系的社会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则表现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或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进一步上升到资本关系。因此,资本关系就成为资本主义社会自然规律。

所以,这种对抗的社会形式采取了与现实的个体相对立的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是自然规律的特殊性。正是由于此,它也决定了经济的自然规律的历史性和暂时性的特征。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论述道:“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社会性质反过来反对生产者本身,周期性地突破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并且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性地和破坏性地为自己开辟道路。”[6]这一趋势随着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呈现出“正在实现的趋势”。那么这一经济运动规律则是“一个以当事人的无意识活动为基础的自然规律”[7]

“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过程”是《资本论》序言中的重要命题。而《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所以,这一命题所针对的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关系。现实社会中的社会生产关系已经成为支配和统治现实的人的权力,并且随着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这种统治权力愈来愈大。因此,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出生产资料支配雇佣工人、物统治人、死劳动统治活劳动等多重颠倒现象。商品、货币和资本等抽象物具有了神秘性,人们跪倒在物面前,对其顶礼膜拜,进而产生了拜物教意识形态。所以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也就成为以“无意识活动为基础的自然规律”。

在这里,“自然历史过程”意指自然生成过程中的客观规律,而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规律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然规律,也就是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种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性的自然规律正以“铁的必然性”作用于社会历史过程,是社会历史进程的特殊表现形式。所以,在法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指出:“在这里,问题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较充分或较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表现出来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8]而这种历史性的经济运动规律正是资本主义社会诸种颠倒现象产生的根源,而《资本论》就是要揭示这种异化现象并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那么政治经济学批判不仅是对政治和经济的批判,还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批判,由此上升到了历史性的社会批判。因为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必须回到政治经济学上来。这正是《资本论》的意义所在。

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其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自然历史过程。首先从字面上看,自然历史过程就是自然的生成过程,其本身具有客观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社会形态的发展必须在一定的规律的作用范围内完成,从而规定了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的界限。因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9]。社会形态发展的似自然性就意味着同自然史一样,必然经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趋势亦是如此,这是对客观现实的实在描述。那么,在《资本论》的语境下,自然历史过程是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所表现出的自然规律,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经济运行规律,本质上是在否定的意义上对社会历史过程的描述。

因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的原始积累从来不是田园诗般的或带有玫瑰色的过程,而是始终伴随着征服和奴役。资本积累的过程就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过程,使得劳动者转化为雇佣工人,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也是资本关系的形成过程。资本关系就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的具体化。所以,马克思把资本关系比喻成“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它掩盖着其他的色彩以及决定着一切存在的比重。就是说资本关系以铁的必然性统摄社会存在的一切,资本的逻辑成为社会运动发展的主导逻辑。正是资本关系这一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引起了广泛的阶级对抗,它是从社会生产方式中生长出来的对抗。并且随着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产生出更多的或更大的资本家和更多的雇佣工人。

阶级对抗的社会形式还包括亚细亚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一样,都是生产资料被个人占有。其共同特征在于受制于外在的经济因素,现实的个体表现为一种异化的生存状态。这种对抗的社会形式被马克思称为“史前时期”。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10]

至于“史前时期”之后的社会形式,马克思则表述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共产主义”“自由王国”等,这种社会形式已经突破经济因素的钳制。因为“经济的社会形态”或“社会经济形态”本身是历史性的,所以它不再适用于描述未来高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但并不意味着经济关系不重要,只不过是不再起支配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范畴以及二者辩证关系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依然适用于未来社会形式。这是需要明确区分的。

另外,我们还要看到资本主义的自然规律还表现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雇佣工人的奴役和压迫,只不过在现代社会生产条件下,这种奴役和压迫则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存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其生产本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或资本的生产。因此工人的生产过程绝不仅是生产劳动产品,不是以达到效果和活动的统一为目的,而是生产商品。在商品中则包含着历史性的社会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了价值增殖的手段。

因为在特殊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榨取工人的相对剩余价值,提高生产力,以便压缩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占有更多的剩余劳动。劳动实际上从属于资本,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转变为资本生产力的提高。因此,资本关系或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本质上是剥削关系,是资本家无偿地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显然,资本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就意味着资本力量的增强,意味着资本主义自然规律的强制性和异己性不断加强,人的生存状况不断异化。资本的积累过程就是雇佣工人贫困化的过程。

因此,在对抗的资本主义社会下,人只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是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物质承担者。这当然是在否定的意义上来描述资本主义的“自然规律”。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又指出:“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11]

实际上,马克思把社会经济形态理解为或者认为其类似于自然历史过程,是出于两方面的考量:其一,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必然是从低级到高级的生成过程,新形态取代旧形态,否定发展就无从谈起,更不会形成历史,但是社会经济形态是具体的和历史的;其二,《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解剖的典型国家是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英国。毋庸讳言,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是与劳动者相对立的异化的经济关系。就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而言,人是无法超越现存的社会生产关系,反而人对物的依赖性愈来愈强,这就是一种历史的和具体的且异己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表现为似自然的发展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因此在上述理论视域内,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过程与自然历史过程具有相似性。

三 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客观规律性与主体选择性

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不同于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发展规律也不同于自然运动规律。规律的特征就是重复性。自然运动规律是客观的、无主体的过程,而社会运动规律无时无刻都有现实的个体参与其中。自然规律是以物为载体而呈现出来,社会发展规律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呈现出来,表现在各种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中。因此,孤立地看待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是不可能找到社会运动规律的。但是社会历史的发展依赖于自然界,是不断地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二者之间的物质能量的转换。因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12]。人类历史过程就是自然不断被人化的过程,“历史本身是自然史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

所以,历史是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创造的。一切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的过程”。所以,历史存在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始终是在人的活动的参与下完成的,现存世界是人的对象化实践活动的呈现。人的活动是有目的和有意识的,但是并不意味着社会历史进程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更不能否定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性。因为人的物质实践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规律的作用下完成的,这一规律的作用和范围决定了主体活动的界限。这种客观规律表现为在历史性的生产方式下所产生的社会生产关系。

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一定的社会关系的产物,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人的实践活动创造了社会历史现象,从而造成了社会历史发展取决于人的意志和活动的假象。这是因为社会历史现象与人的活动更加直接和直观。但是人的实践活动与社会的客观规律是间接的。实践活动只有在客观规律的作用范围内才能产生合理性的社会经济现象。但是,物质实践活动并不是社会历史运动规律的承担者,相反这种客观规律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历史性的社会生产关系。“规律的载体不是人的实践活动,而是在实践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社会规律是社会运行的规律,社会关系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一旦被创造出来,就具有不依赖于任何个人的特性。”[13]

现实存在的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因为历史是人创造的,个体的存在是建立在前一代人所创造的生产力和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前一代人创造的结果成为下一代人发展的起点。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规定了个体发展的界限,人既然是历史的剧中人,就不能超越历史的社会生产关系的限制。所以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4]

尽管人是历史的剧作者,但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要根据一定的社会规律。所谓社会规律就是经济社会运行规律,就是以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为载体而呈现出来,通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而呈现出历史的生成与社会形态的嬗变。这一原理不仅适用于经济科学,同时也适用于一切历史科学。因为“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15]

所以,社会历史进程的客观规律规定了历史主体具有可选择性与不可选择性。主体具有选择性就在于纷繁复杂的社会历史进程呈现出多重可能性与矛盾性,只有在客观历史条件下,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将历史可能性变成历史必然性。所谓主体选择性不是选择历史或选择未来,而是在现实条件下,面对现实,审视过去,观照未来。而不可选择性是指历史主体不能随意选择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因为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可见,“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16]。这是主体的历史制约条件。

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的“社会历史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命题充分肯定了历史进程的客观规律性,但是忽视了主体能动性,历史成了无主体的历史,把人类社会形式的发展路径机械化、简单化和同质化。事实上,马克思从没有将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等同于自然历史过程,但把历史进程归结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则可以大体上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并科学预测未来社会,使得社会历史进程表现出一般性的客观规律和一定的历史必然性。所以“社会历史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因此,列宁认为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就在于“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17]

承认历史进程的客观规律性,就是要承认历史进程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作用下产生的。就是说,人的对象化实践活动是在历史性的生产方式下进行,将抽象的社会历史进程具体化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呈现出矛盾的社会生产关系。正是这种矛盾的生产关系成为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具体表现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但这是抽象的。只有深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才能使抽象的社会矛盾具体化,真实地再现社会矛盾的运动规律。

社会经济的运动规律具有必然性和客观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商品作为生产要素进入生产过程,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的结合,生产劳动产品,但是作为生产过程结果的商品从来不属于劳动者。劳动者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商品不仅包含价值和使用价值,还包含了剩余价值。因此,商品成为资本的特殊存在形式,并作为生产要素重新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促进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抽象的商品范畴内在地包含着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全部秘密。产生这种异化和颠倒现象,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

《资本论》就是以英国为剖析典型,深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和价值增殖的秘密,而资本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促进雇佣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化。历史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了矛盾的对立阶级,也更加真实地呈现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必然性。

真实的历史是多样的,但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却是唯一的。历史进程的跨度越长,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就越明显。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历史观,更是一种方法论,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18],它不能对未来社会进行预测,但是可以提供科学预见。正是由于对历史进程的客观规律的把握,在现实中发现历史运动规律,从而对历史走向的可能性或趋势做出判断。

但是,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决定论不是机械论、意志论和宿命论,而是辩证的历史决定论。所以历史进程不仅具有客观规律性和必然性,还具有主体选择性和偶然性。社会历史过程是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活动主动选择性、必然性与偶然性辩证统一的过程。历史进程也不再是单一的过程,而是存在多种可能性的过程。历史的可能性与历史必然性统一于历史规律之中。预见未来发展的可能性是以现实的历史条件为前提,历史的可能性转变为历史的必然性,需要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自主选择性。现实个体的主体性作用作为历史进程中的一环,被划归到社会历史客观发展的必然性之中。

对社会历史规律的认识始终存在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认为社会历史进程是由经济因素决定的,把历史变成了机械的历史决定论。由于这些论者只看到了社会发展的经济主导因素,而没有看到主体选择性和能动性,历史唯物主义变成了庸俗的经济决定论和宿命论。另一种观点则强调主体性原则,反对历史宿命论,但是超越了社会发展中的历史制约性,否定了历史的客观规律性,滑向了历史唯心主义。这两种观点都没有把握社会历史运动中的客观规律性与主体选择性的统一,不论是夸大哪一个方面,都会曲解历史进程,无法走向历史的深处。

四 简短的结论

社会历史进程是一个无限开放的过程,无论是资本逻辑成为主导逻辑的现代社会,还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其历史主体始终是历史进程中现实的历史的人。无论是受到抽象统治的个体,还是进行自由自觉劳动的个体,都必须充分发挥能动性,才能超越经济因素的钳制,实现人的解放。因为,历史进程是“现实的人及其历史”的发展过程,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的过程”。如果把人排斥在历史进程之外,那么历史就是自然主义的历史,是抽象的历史,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是自然历史过程。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其目的就是表征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因素已成为外在的异己力量,资本成为统摄一切的经济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的社会形态”是永恒的社会形式,而是暂时性和历史性的。资本的文明面一方面创造出了先进的生产力,从而更有利于创造更高级的社会生产关系和社会形式。尽管资本主义社会阶段的个体劳动是强制性的和对抗性的,但是为新的社会形式的产生创造了手段和萌芽,为扬弃人的现实的生存境况提供了物质基础。“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19]


[1] 付泽宇,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96页。

[3] 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4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0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2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6页。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92页。

[8] 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第2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470~471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0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96页。

[13] 陈先达:《历史唯物主义的史学功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43页。

[17] 《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153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5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9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