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团结:法国的理念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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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在比较中坚定自信

郝时远

看到陈玉瑶所著《国民团结:法国的理念与实践》一书的校样,为她学术研究取得的新进展而高兴。作者以法国“国民团结”为主题,对“团结”的概念及其理论流变进行了系统梳理,在厘清“国民团结”的指向——“人民团结”内涵的基础上,从公民民族主义的视角分析了法国“一个不可分”的“国族”属性,揭示了法兰西“国族”观念所遮蔽的本土少数民族、外来族裔(移民)差异性和文化多样性的问题。作为“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丛书”之一,这项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围绕“团结”这一关键词,为中国的“人民团结”“民族团结”“民族政策”理论与实践,提供了一个可资比较的西方案例。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这一论断,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人民大团结及其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意义作出的经典阐释。其中,“人民的团结”是包括中国社会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阶层等成分在内的全体国民的团结,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传统;而“各民族的团结”,则专指组成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团结。这是立足中国的基本国情,涵盖各种社会关系,纵横交织、相互影响、交互作用的双重团结机制。

毫无疑问,“人民的团结”包容着“各民族的团结”,但是“各民族的团结”又决定着“人民的团结”的面貌。对此,作者通过法国的案例也给予了清晰的论述。就这一辩证关系而言,在中国,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既是人民团结的题中之义,又决定着人民团结的实现程度。从民族学的意义上讲,中国五十六个民族的团结是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基础。或引申一步说,中国五十六个民族的相互认同,是实现中华民族认同的根基。这是中国在多样中维护统一,在差异中实现和谐的“团结”之道。

中法两国国情迥异、历史文化不同、社会制度不一、现代化程度有差,但是就“国民团结”的理念与实践而言,则有相互比较的空间,这是本书立论的题中之义。法国作为西方民族-国家的先驱,秉持“一个不可分”的国家-民族建构理念,并从20世纪80年代初成立“社会事务与国民团结部”以巩固“国民团结”,通过税收、福利制度的改革将“国民团结”的理念渗透到各项“社会政策”之中。诸如,向富人阶层征收“社会团结税”(富人税)以实现“财富再分配”的社会福利“平权”,取消鼓励外来劳工回归故里的援助措施等。然而,前者未能助力“社会团结”的财政支持,反而引发了富人“避税外逃”的风潮;后者则使劳工居留、新移民潮以及非法移民问题接踵而至。移民的“社会融入”问题,在关涉就业、福利、教育、语言、文化适应和宗教传统以及违法犯罪等方面,在法国经济低迷不振和高福利制度难以为继的矛盾作用下,与各种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形成气候。法国社会所谓大众民主“纳什均衡”的福利博弈,加剧着政党政治的选票争夺,左派的多元文化“政治正确”与极右翼歧视排外的社会观念冲突日益激烈,加之作者考察和论及的科西嘉、布列塔尼、巴斯克等民族问题的消长,无不反映着法国“国民团结”成效不彰的社会裂变态势。

当下的法国,仍陷于“黄背心”抗议的危机之中。这场在马克龙改革中爆发的社会危机,并非因政府为吸引富人投资的“回归”而取消了“社会团结税”等税种,也未因其肇始于布列塔尼的一位农民而与“布列塔尼问题”相关,而是以加重民生负担的“燃油税”为导火索。但是,在彰显贫富差距扩大而爆发的社会矛盾中,无疑也包括了种族、民族、族群(移民群体)关系恶化的因素。正如“黄背心”抗议中极左、极右、无政府主义和民粹化的共声“交响”,也使“反犹”的种族主义声浪再度高涨。这些看似与“燃油税”等并不相干的社会冲突,在凸显法国社会不平等弊端的同时,激发着法国社会裂变中的各种思潮、情绪的非理性和极端化,其中也包括了近年来法国社会遭受内源式恐怖主义重创的动因。

2015年1月7日,巴黎发生血洗《查理周刊》编辑部的恐袭事件后,法、德、英等40多个国家及欧盟的领导人手挽手地走上了巴黎的街头,以宣示团结、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和维护“新闻自由”价值观的共同意志。然而,这一前所未有、举世瞩目的街头“政要游行”效应,却在11月13日巴黎多处恐袭和造成197人死亡的重大惨案中成为过眼烟云。随之而来的是法国南部伤亡惨重的多次恐袭事件,穆斯林妇女“布基尼”泳装的禁止令,政坛极右翼势力的亢奋和民间社会民粹化的愤怒,以及从社会融入、多元文化失败论到《巴黎声明》反移民、反全球化的偏执和重返民族-国家的声张,移民—穆斯林—恐怖主义的“等式”效应弥漫于社会。且不论这种“捆绑”效应对“国民团结”理念与实践的危害性,就制造恐袭的恐怖主义分子是法国公民、加入“伊斯兰国”恐怖主义“圣战”的西欧国家公民中法国人位居榜首这一事实而言,无疑也是观察和评判法国公民打造“国族”认同、倡导“国民团结”成效的一个因素。可以说,法国社会的分裂态势可谓前所未有。

《国民团结:法国的理念与实践》一书,从选题立意上并不谋求全景展示法国社会问题的图式,而是聚焦于“团结”这一概念,集中讨论了“国民团结”在广义民族问题方面涉及的内容。但是,作者对“平等是团结的前提和基础,不平等的社会是难以凝聚和团结一致的”结论性认识,则从民族问题这一路径展开了观察社会总问题的视野。种族、民族、宗教、语言、移民问题,并不是各自孤立的社会问题,抑或官方规避、学界熟视无睹的问题,而是构成社会总问题的必然组成部分,也是法国“国民团结”理念与实践绕不过去的话题。况且,作者所论及的“国族”、“少数人”、“移民”、“社会融入”、“宗教”、“人权”和“多元文化主义”等问题,正是包括法国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需共同面对的现实问题。这也是这部著作“见微知著”的特点之一。

从基础性研究而言,书中对法国“团结”“国族”等一系列基本概念的溯源追流,就其思想来源及其蕴含的价值、道德、人权等观念进行的梳理和分析,不仅体现了基本理论研究的学术价值,而且在学术研究特别是国际比较研究中也是重要的思想方法。所谓“概念是理论的支点”,其意在于引进和应用西学概念,尤其是对应中国同类概念时,都要明了这些概念的原初意思及其随着社会发展发生的变化,以及它们在相关的思想理论中所指代、所表达的意义。如“团结”一词,作者从价值和事实层面进行的概念史研究,对理解法国“国民团结”的社会契约性等特点大有助益。

比较而言,古汉语中的“团结”一词,是对分散的事物聚拢在一起的动作和状态的描述。历史文献中主要应用于军旅之属的“募兵买马,团结训练”或民间自卫的“团结丁壮,以保乡井”之类,意为“组织”“集结”“结团”。或者用以描述自然现象的云气、山石“团结之状”,其中对蔬菜之属的花菜(菜花)“团结成顶”的状貌描述最为形象直观。直到清代,才有“民情团结”“团结人心”等精神层面的应用,及至晚清革命志士歃血为盟的“众志即团结矣”,接近了现代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作者对法国“国民团结”这一主题的研究,事实上也提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即如何从概念上解读中国话语中的“团结”一词,以及它在现代应用于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和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等话语中的理论意义。

在这部著作中,作者对国内学界有关“民族团结”,包括中文“团结”概念的研究给予了关注。不难看出,与本书对法文solidarité(团结)的名实辨析、思想源流、应用实证和当代意义的研究比较,国内学界对中国“团结”概念及其理论性的系统研究尚付阙如。正如作者意识到的,在中国,“‘团结’似乎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很少有人对这个概念本身去加以界定和分辨”。的确如此。对概念本身的研究缺失,往往导致思想阐释和理论逻辑的不足。事实上,就中文“团结”所蕴含的思想而言,不能局限于“团结”的字眼儿及其应用,在中国古代“和而不同”、“合而不离”的“和合”之理,以及“审异而致同”的思想方法,都蕴含着承认多样而“和”“合”共生的团结理念,需要学界去梳理、提炼和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论述中,强调了善于融通古今中外各种资源的问题,即融通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的成就、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国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就中国“民族团结”这一主题的研究而言,同样需要从这三种资源中去汲取养分,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理论。

事实上,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的进程中,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对民族团结思想理论的阐释十分丰富,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法律、政策措施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的保障十分充分,全国各地、各民族人民创建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故事十分感人,研究中国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资源十分厚重。在当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各项社会事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关系着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进程和前景,需要学界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四个自信”高度去系统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团结的理论与实践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阐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全方位发展的思想指导。特别是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情,中华民族大家庭多元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各民族守望相助、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一系列重大理念,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实践,从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前所未有地聚焦于民族团结这一主题,民族团结进步进入了新的思想境界。

例如,从“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到“把民族团结落实到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环节各方面”;从“民族团结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团结”和“民族团结重在交心”,到“切忌把一个民族整体作为防范对象,那种简单化、伤害民族感情的做法只能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效果适得其反”;从“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到“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育而不相悖”;从“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必须依靠包括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各族人民”,到“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从“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到“一个人没有就业,就无法融入社会,也难以增强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到“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和“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等。可以说,这是对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理论和实践的集大成之论,也是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学术研究的着力点。

如果说,法国的“国民团结”理念与实践,聚焦于“国族整合”的“一个不可分”的原则;那么,中国的“民族团结”理念与实践,则立足于中华民族大家庭多元一体,在精神家园和物质田园的共建共享中“一个民族也不能少”。显然,这是两种不同的理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民团结:法国的理念与实践》一书,在为“民族团结”研究提供了一个可资比较的域外案例的同时,也提出了“民族团结:中国的理念与实践”这一命题。

启发颇多、有感而发,是以为序。

2019年2月25日于北京